公路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30日拟批准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7月30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意见,现公示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5日。
查询方式:环评文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或地**府所作出的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登陆:(http://sthjj.huhhot.gov.cn/)点击下载查看。
公众反馈意见受理电话:0471-4166991、0471-533207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利害关系人)可在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备注
大气
水
固废
危废
生态
噪声
其他
1.0
托克托县闫城营至S103段公路工程
托克托县交通运输局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
内蒙古兴鼎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托克托县闫城营至S103段公路起点位于托克托县古城镇闫城营西侧,与拟建的草场至闫城营公路终点顺接,终点位于托克托县永圣域北侧,与S103线相接,路线全长2.74km。全线按照二级公路建设,设计车速为60km/h,双向两车道,路基宽14.5m
项目公路沿线不设服务区,不设置预制场及拌合场,工地周边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施工场地内道路定期清扫洒水,运输车辆进行苫盖,物料堆场及时用苫布覆盖。路面铺设采取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控制沥青熔化温度,避免产生过多的有害气体。沥青摊铺作业机械要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除尘装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应要求,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存在。
项目施工车辆、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现有生活设施。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或送到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项目挖方全部用于路基回填,不产生弃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对周边树木进行破坏或砍伐,不在公益林内设置临时占地;合理规划使用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土地,减少临时占地,禁止在农田内弃土,严格规定物料运输道路;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对道路两侧边坡进行绿化,植被恢复以当地树种草种为主,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加装隔音罩,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高噪声机械的施工作业,施工便道应远离村庄。
已在网站进行全本公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