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惠州市惠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5)
惠州市汝湖中心区北部工业区JBD91-02-01-02地块
(一)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电子交易系统(https://tdky.hzggzyjy.cn/)。申请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电子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1、该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本地块交付时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五)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1.96亿元(含地价);
2、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案卷编号:HCTJ20250023号)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3、招商条件
项目总投资规模不低于1.9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占比不低于89%),投资强度不低于9000元/平方米。项目全部建成并投产后,应实现年土地产出(营业收入)10亿元(不低于45856元/平方米),实现年纳税总额1636万元(不低于750元/平方米)。自《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送达之日起5年内,应实现累计固定资产投资1.74亿元,累计土地产出30亿元,累计纳税产出4908万元。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最终考核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依据(上述条件,最终以《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为准)。
在《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送达之日起至考核期结束前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包含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因企业破产不得终止项目建设及运营。若因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乙方确定需要转让该宗地使用权(包含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时,受让人使用该地块建设经营的项目,须符合惠城区产业发展方向及项目入区审核标准,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惠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同等条件下,甲方或其指定单位有优先受让权。乙方如在取得项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曾享受政府用地优惠出让政策需补差价及相应利息的,需经评估并报区建设用地领导小组会审议后确定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竞得人需与惠州市惠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
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须与惠州市惠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并由惠州市惠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对项目用地实施批后监管(具体内容详见该宗地网上挂牌文件)。
(六)挂牌起始价中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七)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5〕13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