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陕西]神木市天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神木4S店项目
根据国务院令笔682号《建设项月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力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2023年08月10日神木市天河汽贸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委托陕西正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根据现场收集资料及验收监测报告,于2024年6月编制完成了《榆林市恒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神木分公司建设一汽大众汽车神木4S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洖轧神木市天河汽贸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神木市第二新村汽车城
建设内容:年销售长安汽车300辆、维修约4000辆
附件1:
4-神木市天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终稿(批注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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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天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神木4S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神木市天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单位:陕西正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24年6月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李利军(签字)编制单位法人代表:杨升(签字)项目负责人:任瑞填表人:刘红建设单位:神木市天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陕西正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电话:13325322269 电话:0912-8117788邮编:719319邮编:719000地址:陕西省神木第二新村汽车城地址:榆林市榆阳区芹河乡谷地峁村129号表一建设项目总体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神木市天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长安汽车神木4S店项目建设单位名称神木市天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陕西省神木第二新村汽车城主要产品名称建设4S店展厅和维修车间,年销售现代汽车、传祺汽车、荣威汽车约600辆、维修约6200辆设计生产能力年销售长安汽车300辆、维修约4000辆实际生产能力年销售长安汽车300辆、维修约4000辆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10年6月开工建设时间2010年7月调试时间2024.1.16-2024.4.16验收现场监测时间2024.1.23-2024.1.24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榆林市环保局神木分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神木市天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10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47.5万元比例4.75%实际总投资987.6万元实际总投资56.8比例5.75%验收监测依据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2022年6月5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2018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正;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9.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10.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公告,[2021]82号,2021年12月31号;1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施行;12.《榆林市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52项攻坚行动方案》榆办字〔2022〕11号,2022年2月10日。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5月16日;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3.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2020年12月13日;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神木县经济发展局“关于神木县江河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长安汽车神木4S店项目备案的通知”(神经发【2010】209号);2.《神木县江河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长安汽车神木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河北奇正,2010年6 月);3.神木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神木县江河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长安汽车神木4S店项目备案的批复”(神环发【2010】114号);4.神木市天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长安汽车神木4S店项目竣工验收委托书2023年8月10日;5.神木市天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其它技术资料。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污染物排放评价标准 1.废气排放评价标准:(1)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表2、表3范围。标准限值见表1-1。表1-1 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mg/m3)执行标准颗粒物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苯0.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表3甲苯0.3二甲苯0.3非甲烷总烃10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表2(2)有组织废气:喷烤工序排气筒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61/T 1061-2017 表1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2。表1-2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mg/m3)执行标准二甲苯1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表1非甲烷总烃50苯1甲苯52.废水排放标准生产用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用于生产,项目无外排水量。3.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见表1-3。表1-3 噪声评价标准(单位:dB(A))类别监测因子标准值标准来源厂界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昼间:6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夜间:554、固废排放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排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有关要求。5、其它要素评价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表二工程建设内容1 项目由来神木市天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神木第二新村汽车城,建设4S店展厅和维修车间,钢架结构建筑,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砖混结构生活辅助用房3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一次性建设完毕,达到设计规模指标。2010年6月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神木县江河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长安汽车神木4S店环境影响报告表》;2010年6月22日,神木县环境保护局以神环发[2010]114号对该项目予以批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展厅、维修车间、办公楼、供热、供水、供电等设施。建设规模为年销售长安汽车300辆、维修约4000辆。项目于2010年4月开工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98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8万元,占总投资5.75%。于2011年9月6日开始投产,自投产以来该企业未发生过处罚,与2024年3月22日取的了排污许可证。目前,工程生产及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经自查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2023年8月10日神木市天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委托陕西正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调查,收集了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2023年10月19日,陕西正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2024年1月23日-1月24日对厂内的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有组织废气的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进行了验收监测;2025年1月13日-1月14日,对该项目的无组织废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进行了补测。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勘查情况,于2025年7月10日编制完成了《神木市天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长安汽车神木4S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 项目建设情况 2.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该项目位于神木第二新村物流园区汽车城,东南距神木县5.2km,地理中心坐标为北纬38°52′2.04″,东经110°25′22.86″,占地面积5200m2,海拔高程1153m,区域有西延铁路、榆神高速、204省道,交通运输便捷,地理位置及交通示意图见图1,总平面布置图见图2。项目东侧紧邻奇瑞4S店,西侧传祺4S店,南侧比亚迪店、北侧荣威店、东距1590m为老龙池、西南距900m为神木二村盛雁物流园区,距最近敏感点为厂址东1590m的老龙池,项目四邻关系图见图3。伊金霍高客金布连美市塔镇日赵五家湾大昌新街镇庙尚镇n台格苏项目所在地武家庄杆0力家P黄镇安崖镇口镇榆林市榆阳无河刘国具西佳王家砭镇圪达上贺家会市东北,东南临黄河,为之黄土原、内蒙占高原过区,1蔡家会镇A万公林多地为传统手工产品年平省中化图1地理位置及交通示意图入口车库维修车间展厅入口生活区办公区图2平面布置图NN路庙沟村170002818151项目地理位龙池盛雁物流园3226m28630半截缴图3四邻关系图2.2 建设内容 2.2.1 工程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工程建设内容见表2-1。表2-1 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环评建设内容实际建设内容变动情况主体工程展厅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两层钢架结构展厅,包括车辆展示厅、销售办公室、客户休息室。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两层钢架结构展厅,包括车辆展示厅、销售办公室、客户休息室。无变动维修车间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钢架结构维修车间,主要进行长安系列车型的售后保养及维修,并设置烤漆房,用来喷涂和烘烤车漆。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钢架结构维修车间,主要进行长安系列车型的售后保养及维修,并设置烤漆房,用来喷涂和烘烤车漆。无变动辅助工程办公楼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两层砖混结构办公楼,主要进行4s店办公。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两层砖混结构办公楼,主要进行4s店办公。无变动停车位在4s店两侧设置80个地上停车位。在4s店两侧设置80个地上停车位。无变动公用工程供暖由园区市政统一供暖。由园区市政统一供暖。无变动供电由园区市政统一供电。由园区市政统一供电。无变动供水由园区市政统一供水。由园区市政统一供水。无变动环保工程废气喷烤漆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5m排气筒排放。喷烤漆废气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光氧化催化废气处理系统+15m排气筒排放。变动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隔油池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洗车废水经沉淀+隔油池后,不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无变动固废设100m2封闭式危废库,地面做防渗处理,分类储存在专用密闭容器内,暂存危废库中。结合厂区的实际情况,厂区实际建设20m2的危废间、危废定期交由神木市拓远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处置变动绿化绿化面积为2940m2,可绿化面积的80%以上。厂区实际绿化面积为386m2变动2.2.2 产品方案建设4S店展厅和维修车间,年销售现代汽车、传祺汽车、荣威约620辆、维修现代车型、传祺汽车、荣威汽车约6200辆。2.2.3 主要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2。表2-2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吨位单位数量1液压两柱举升机3.5t台82液压四柱举升机带二次举升3-4t台43四轮定位检测仪/台14扒胎机/台15轮胎动平衡校正仪/台16空压机/台17卧式千斤顶2-3吨台28轮式举升托架0.5吨台19液压发动机吊架0.5吨台110烤漆房及相关设备24m2套111台式大梁校正仪/台112外型修复机/套113打磨砂轮机/台414各式钳工台/套815二氧化碳保护焊机/套116电焊机/套117氧焊/切割机/套118空调检测、加冷媒工具及真空泵/套119充电机通用套820各型汽修工具通用套1221干磨机/台122厢式外修服务车小客辆123施救排障专用车3吨台124车身校正仪 WD-2A台125红外线烤灯4台42.2.4 岗位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总定员30人,其中经营管理人员5人,销售人员8人,维修人员12人,后勤人员5人,并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和考核后上岗。年工作330天,每日工作时间8h,夜间不上班。2.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项目主要生产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2-3。表2-3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名称来源设计用量1机油外购5t/a2发动机润滑油外购3.8t/a3高级汽车漆外购2t/a4刹车油外购0.5t/a5清洗汽油外购6t/a6汽车剂外购500瓶/a7汽车零配件外购若干8焊条外购1t/a9新鲜水/1050万m310电/16万度2.4 水源及水平衡(1) 给水本项目给水由园区提供新鲜水,主要用水为职工生活用水、汽车用水及绿化用水。生活用水全部为新鲜水。年总消耗水量620m3,每天消耗量1.88m3,生活用水为0.48m3/d(160m3/a)。绿化用水使用量为0.3m3/d(110m3/a),洗车用水量为1.1m3/d(350m3/a)全部进入本工程污水处理系统。(2)排水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场地和道路的雨水收集口进入雨水排水管进入市政雨水管网外排。生活用水量为0.48m3/d(160m3/a)。绿化用水使用量为0.3m3/d(110m3/a),洗车用水量为 1.1m3d(350m3/a),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其中循环用水 4.0m3/d)。项目水平衡图见图4。0.5刁1.1洗车用水4.6沉淀池+隔油池不4.00.161.880.480.32新鲜水生活用水化粪池0.3才0.3绿化用水图4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2.5 生产工艺本项目为新建4S店项目,在投入运营后,对上汽、现代、荣威系列车型进行维修和保养,其维修、保养过程及产污环节如下:汽车保养一般情况下为:换三滤(空气滤清器、燃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清洗(清洗进气道、清洗节气门)、换火花塞、换机油等等,因此在保养的过程中将会产生费油、以及所更换的零部件的固体废物,此外还有在保养过程中由于敲打等会产生一定的噪音;汽车维修一般情况下包括:四轮定位、刹车系统、维修底盘、维修发动机以及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刮擦等修补,在对汽车的维修过程中同样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油、更换零部件等置换下的固体废物,此外还有一定的噪音产生。处理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见图5。4S店停车场办公楼维修车间、洗车间、喷漆房空调机组排风设备生废洗活弃车废零废低水件水汽生喷噪设低车场活废漆场循场噪是地垃阳房备环地设清圾电废使冲隔备排洁池气洗声用放废废防水水噪化粪池分类收集活性炭吸附隔油沉淀池排人园区排泥市入政大道外运处置专业回收专业人员收集图5 4S店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2.6项目变动情况本项目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进行分析,具体分析情况见表2-4。表2-4工程变动分析情况一览表重大变动清单环评建设内容实际建设情况是否重大变动1性质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新建新建否2规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年销售长安汽车300辆、维修约4000辆年销售长安汽车300辆、维修约4000辆否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不涉及不涉及否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不涉及不涉及否5地点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神木镇麻家塔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锦南路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神木镇麻家塔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锦南路否6生产工艺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1)不涉及;(2)不涉及;(3)洗车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4)喷烤漆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5m排气筒排放(1)不涉及;(2)不涉及;(3)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和隔油池处理后,过滤后用于汽车洗车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4)喷烤漆废气经干过滤+UV光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5m排气筒排放否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不涉及不涉及否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洗车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洗车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否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以上的不涉及不涉及否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不涉及不涉及否8环境保护措施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不涉及不涉及否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不涉及不涉及否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不涉及不涉及否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低噪声设备、汽车维修作业在封闭厂房内操作低噪声设备、汽车维修作业在封闭厂房内操作否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如废机油等放置在危废间设100m2封闭式危废库,地面做防渗处理,分类储存在专用密闭容器内。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如废机油等放置在危废间。实际20m2封闭式危废库,地面做防渗处理,分类储存在专用密闭容器内。是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不涉及不涉及否由上表所示,本项目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进行分析,本项目建设内容及环保设施的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直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2.7 公用工程⑴ 供配电系统项目用电由神木新村变电站供给,主要用于照明、空调设备以及汽车维修设备等,本项目设置有总配电间,年用电量约为16万kwh。⑵ 采暖项目展厅、汽修间、办公冬季取暖由园区统一进行集中供暖。项目烤漆房用热由电加热产生的高温空气作为热源,运行时间约为858h。2.8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位于神木市第二新村汽车城内,距最近敏感点为厂址东1590m为老龙池,距最近地表水为厂址北1780m麻家塔沟最终汇入窟野河。通过对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进实地调查,项目所在地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需特殊保护的区域,项目地周边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对比环评阶段,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基本未发生变化,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5。 表2-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保护目标相对厂址保护级别自然村户数人数方位距离(km)(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老龙池6户24人E1.59麻家塔10户38人N1.70庙沟岔22户85人NW2.81乔家梁11户40人SE2.27地表水环境麻家塔沟--N1.7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厂界外1m--(GB3096-2008)中3类标准生态环境-评价区域绿化率30%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1 污染物治理设施(1)废气污染源及治理设施项目废气来源及治理设施见表3-1,废气治理设施见图3-1。表3-1 废气来源及治理设施类别污染源排放方式主要污染物处理措施有组织废气喷漆废气连续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主要来自于补漆烤漆时产生的油漆废气。喷漆与烘干均在烤漆房内进行。喷烤漆废气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光氧化催化废气处理系统+1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汽车进出厂区的汽车尾气连续氮氧化物拟设地上80个停车位,排放的污染物属于分散的无组织排放。烧焊废气连续颗粒物电气焊在专门的操作室内进行,配备可移动的收尘装置。新村汽车城魅建它普凯瑞12:562023-10-19星期四晴11榆林市·神锦南路经纬度:385157N1102541E海拔:1164.8米今日水印相机一真实时间防伪XHEGE2PU4ENLTK第新村汽车坊具GS018)1709号的修车间竣工区设有天与警水常在话限网行12:52|ITE2023-10-19星期四晴11℃榆林市·神锦南路经纬度:38°51'56"N,110°25'40"E今日水印海拔:1154.9米相机真实时间防伪W399BX9GD2LPTY烤漆房维修车间S广汽行电新活2025/0771711新村汽车城120012:5612023-10-19星期四晴11℃福B013榆林市·神锦南路经纬度:385157N110°2541E海拔:1165.1米今日水印相机-真实时间防伪NHIRX6HNN34K9停车场打磨工位保15m高排气筒15m高排气筒监测口监测口-L-E12972025/07/1711活性炭更换处活性炭更换处2025/07/1711图3-1废气治理设施图(2)废水污染源及治理设施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冲厕废水,经过5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洗车废水:经过容积10m3沉淀池+10m3隔油池处理以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废水处理及排放情况见表3-2,废水治理设施见图3-2。表3-2 废水处理及排放情况废水名称排放方式主要污染因子处理方式实际产生量m3/d生活污水间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经过5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0.32洗车废水连续悬浮物经过容积10m3沉淀池+10m3隔油池处理以后循环使用不外排0.45厅村汽车13:112023-10-1星期四1榆林市创新路经纬度:385157N1102540E海拔:1173.7米机3水En真实时间新村汽车城11:29|2023-10-19星期四晴7℃榆林市·神锦南路经纬度:38°51'58N110°25'41E水印海拔:1164.4米相机一真实时间新份STLDTT4DGMBNLH污水管网沉淀池新村汽车城11:322023-10-19星期四晴7℃榆林市·神锦南路经纬度:38518N1102541E今日水印海拔:1165.3米-相机真实时周新伪CR6GC4LXR3YUGG13:032023-10-19星期四晴11C榆林市·神锦南路经纬度:38521N1102536E海拔:1163.4米今日水印相机一真实时间防伪UPBLXKE2R3UGXW隔油池雨水排口口图3-2 废水治理设施图(3)噪声污染源及治理设施项目采取合理布局和采用相应的减振、消声,高噪设备置于室内、设基础减振,风机加装消声器和隔声罩,并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以降低噪声对外界的影响。主要设备噪声防治措施见表3-3,噪声治理设施见图3-3。表3-3 主要设备噪声防治措施序号项目采取措施1切割机封闭车间内进行2打磨机置于室内,基础减振3风机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第新村汽车坊具GS018)1709号的修车间竣工区设有天与警水常在话限网行12:52|ITE2023-10-19星期四晴11℃榆林市·神锦南路经纬度:38°51'56"N,110°25'40"E今日水印海拔:1154.9米相机真实时间防伪W399BX9GD2LPTY新村汽车城III12:56|2023-10-19星期四晴11℃180/3榆林市·神锦南路经纬度:38°5157N1102541E海拔:1165.1米今日水印相机实时间RX6HNM34K9封闭车间操作进行5/07/1711:372025/07/1711:36切割机打磨机图3-3噪声治理设施图(4)固体废物污染源及处理处置设施一般固废:废零部件、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外售。危险固废:废油漆渣、废机油、废刹车油、废活性炭送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对地面及墙面刷了防渗漆。危废储存在废油桶中,底部设防渗托盘,分区存放,制度上墙,安装良好的通风系统,并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见表3-4,固废防治措施见图3-4。 表3-4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序号名称类别实际产生量(t/a)综合利用量(t/a)处理方式1废零部件一般固废0.50/外售2废旧轮胎0.40/返回厂家3废包装材料0.60/外售4生活垃圾0.76/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5废油漆渣危险废物0.10/定期交由神木市拓远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处置6废机油0.10/7废活性炭0.117/8铅蓄电池5个/9玻璃纤维棉6卷/危废暂存间废油料库严禁烟火警告危险废物存放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单位名移:元河设施编码:151负贵人及联系方式资危险废物2025/07/1612:14管才信FUCHSFUCHSF012025/07/1612:12危废暂存间2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为987.6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56.8万元,占总投资的5.75%。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见表3-5,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与实际建设情况对比见表3-6。表3-5项目环保投资情况类别污染源污染物环评阶段建设内容环保投资(万元)实际建成情况实际环保投资(万元)废气喷烤工序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风量为18500m3/h全室通风收集活性炭纤维吸附+15m高排气筒25喷烤漆废气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UV光氧化催化废气处理系统+15m排气筒排放29.2烧焊工序颗粒物封闭车间操作2电气焊在专门的操作室内进行加强烧、焊接车间的通风。2.4废水生活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容积5m3化粪池1.5容积5m3化粪池3.4洗车废水悬浮物、石油类容积10m3沉淀池+10m3隔油池容积10m3沉淀池+10m3隔油池固废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刹车油、废油漆渣、废活性炭设100m2封闭式危废库、地面做防渗处理、分类储存在专用密闭容器内、暂存危废库中6设危废暂存间18m2,废机油、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交有资质单位处置10.7噪声维修车间噪声基础减震、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机座加隔振垫(圈)或设减振器5.5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7.6生态厂区绿化/绿化面积2940m37.5绿化面积348m33.5合计/47.5/56.8表3-6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与实际建设情况对比类别审批意见环评及批复要求实际建设情况落实情况废气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有组织废气管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1、烧焊废气在专门的操作室内进行配备可移动的收尘装置;2、汽车喷烤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纤维吸附(吸附效率95%)处理后,由一条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1、喷烤漆废气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光氧化催化废气处理系统+15m排气筒排放;2、电气焊在专门的操作室内进行,配备可移动的收尘装置。已落实废水落实各类污水收集、处理、回用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二村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神木县城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5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二村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已落实洗车废水经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用于洗车洗车废水经10m3隔油池+10m3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于洗车噪声加强噪声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和密闭隔声处理等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已落实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和处置危险废物及其它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合理堆放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合理堆放规范处置,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已落实废零部件、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可回收的全部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废零部件、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可回收的全部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废机油、废刹车油、废油漆渣分类回收,设置专用的回收桶、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机油、废刹车油、废油漆渣分类回收,设置专用的回收桶、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决定一、结论神木市天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长安汽车神木4S店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运行管理良好的情况下,可确保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大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物按照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环境效益完善,对生态环境友好,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本项目环境影响可行。二、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项目于2010年7月8日取得神木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神木县江河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长安汽车神木4S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神环发[2010]114号),批复如下:1.该项目位于陕西省神木第二新村汽车城,项目东侧紧邻比亚迪4S店,南侧为现代汽车4S店,北距1700m为麻家塔乡、东距1590m为老龙池、西南距900m为神木二村盛雁物流园区,距最近敏感点为厂址东1590m的老龙池。2010年4月开工建设,2012年4月施工结束。项目实际总投资98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8万元,占总投资5.75%。经审查,该项目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3、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管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3)落实各类污水收集、处理、回用措施。(4)加强噪声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5)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和处置危险废物及其它固体废物。(6)项目建成运营后,你公司应定期对污染源及厂界环境状况进行例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积极整改落实,保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内部建立规范的环保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4、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5、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6、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1.监测分析方法验收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1、5-2。表5-1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检出限及监测仪器一览表有组织废气分析项目分析方法及标准号检出限仪器名称及编号二甲苯邻二甲苯苯系物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3年)第六篇第二章一(一)0.010mg/m3ZR-3260型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E-A-2018-089)(有效期:2024.05.24)崂应3072型 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E-A-2021-008)(有效期:2024.02.15)GC-2014C 气相色谱仪(E-A-2023-018)(有效期:2025.08.09)间二甲苯0.010mg/m3对二甲苯0.010mg/m3苯0.010mg/m3甲苯0.010mg/m3非甲烷总烃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 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8-20170.07mg/m3 (以碳计)ZR-3260型 自动烟尘烟 气综合测试仪 (E- A-2018-089) (有效期:2024.05.24) GC9790Ⅱ 气相色谱仪 (E-A-2018-047) (有效期:2024.04.17)无组织废气分析项目分析方法及标准号检出限仪器名称及编号总悬浮颗粒物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 1263-20220.001mg/m3 崂应2050型环境空气综合采样器(E-A-2023-021/024/026/027)(有效期:2024.09.06)ESJ182-4十万分电子天平(E-A-2018-020)(有效期:2024.04.06)NVN-800智能型低浓度称量恒温恒湿设备(E-A-2018-070)(有效期:2024.04.06)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04-20170.07mg/m3(以碳计)GC9790Ⅱ气相色谱仪(E-A-2018-047)(有效期:2026.03.18)苯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3年)0.010mg/m3崂应2050型环境空气综合采样器(E-A-2023-023/021/027)(有效期:2025.09.04)MH1205型恒温恒流大气/颗粒物采样器(E-A-2024-039)(有效期:2025.12.03)GC-2014C 气相色谱仪(E-A-2023-018)(有效期:2025.08.09)甲苯0.010mg/m3二甲苯邻二甲苯0.010mg/m3间二甲苯0.010mg/m3对二甲苯0.010mg/m3表5-2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仪器设备表分析项目执行标准仪器名称及编号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E-A-2018-035)(有效期:2024.05.28)AWA6022A声校准器(E-A-2019-116)(有效期:2024.05.17)2.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样品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监测质量保证的技术要求进行,保证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且在使用有效期内、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数据三级审核。(1)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监测技术规范进行,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和规定进行全程序质量控制。废气监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进行流量和浓度校准。大气采样仪及流量校准见表5-3。表5-3 大气采样仪器流量校准结果校准仪器型号、名称及编号崂应8040型智能高精度综合标准仪(E-A-2021-009)被校准仪器型号、名称崂应2050型环境空气综合采样器(E-A-20223-021、E-A-20223-023、E-A-20223-027)、MH1205型恒温恒流大气/颗粒物采样器(E-A-2024-039)、MD1080型(22代)烟尘烟气测试仪(E-A-2024-019)校准日期2025.01.13-2025.01.14被校准仪器编号E-A-20223-021E-A-20223-023E-A-20223-027测量前测量后测量前测量后测量前测量后标准示值(L/min)500.2500.0500.2500.3500.2499.9仪器示值(L/min)500.1499.9500.1500.2499.9500.0误差数值(%)0.10.10.10.10.30.1允许误差范围(%)±5±5±5±5±5±5结论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被校准仪器编号E-A-2024-039E-A-2024-019E-A-20223-021标准示值(L/min)499.8500.0499.9499.8499.9500.2仪器示值(L/min)500.1500.1500.3500.0500.2500.0误差数值(%)0.30.10.40.20.30.3允许误差范围(%)±5±5±5±5±5±5结论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被校准仪器编号E-A-20223-023E-A-20223-027E-A-2024-039标准示值(L/min)500.0500.2499.9500.2499.8499.8仪器示值(L/min)499.9499.9500.1499.9500.2500.1误差数值(%)0.10.30.20.30.40.3允许误差范围(%)±5±5±5±5±5±5结论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被校准仪器编号E-A-2024-019标准示值(L/min)20.119.930.029.950.050.0仪器示值(L/min)20.020.029.930.149.950.1误差数值(%)0.10.10.10.20.10.1允许误差范围(%)±5±5±5±5±5±5结论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被校准仪器编号E-A-2024-019标准示值(L/min)19.920.029.929.850.250.0仪器示值(L/min)20.020.130.030.150.150.2误差数值(%)0.10.10.10.30.10.2允许误差范围(%)±5±5±5±5±5±5结论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被校准仪器编号E-A-2024-039E-A-2024-019/标准示值(L/min)499.8499.8500.3499.9//仪器示值(L/min)500.1500.0500.1500.0//误差数值(%)0.30.20.20.1//允许误差范围(%)±5±5±5±5//结论合格合格合格合格//(2)厂界噪声测量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执行。噪声测量仪器符合《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GB3875的规定,并在测量前后用标准声源进行校准。本项目声级计校准结果见表5-4。表5-4 声级计校准一览表测量日期校准声级 dB(A)允许误差范围dB(A)评价测量前测量后测量差值2024.01.23昼间93.893.80.0±0.5合格2024.01.23夜间93.893.80.0±0.5合格2024.01.24昼间93.893.80.0±0.5合格2024.01.24夜间93.893.80.0±0.5合格(3)所有项目参加人员均持证上岗。(5)所有监测分析仪器设备都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6)验收监测期间各生产设施在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7)验收监测的采样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表六、验收监测内容1 污染源监测 (1)有组织废气监测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见表6-1,监测点位布置图见6-1。表6-1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有组织废气喷烤工序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 苯、甲苯、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2 无组织排放监测内容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见表6-2,监测点位布置图见6-1。表6-2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无组织废气1#厂界上风向苯、甲苯、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总悬浮颗粒物连续监测 2 天,每天监测 4 次2#厂界下风向3#厂界下风向4#厂界下风向(3)厂界噪声监测共布设4个噪声监测点位,分别在厂界东、南、西、北外1m处布设。具体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见表6-3。监测点位布置图见图6-1。表6-3 噪声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厂界噪声厂界东、南、西、北各设1个监测点等效连续A声级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14o烤工序排气筒处理设族出口代表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O代表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2图6-1 监测点位图 表七、生产工况记录及验收监测结果1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2024年1月23日-1月24日,陕西正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有组织废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2025年1月13日-14日对该项目无组织废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进行补测。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2 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1)有组织废气监测及评价2025年1月13日-14日,陕西正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有组织废气喷烤工序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见表7-1。表7-1 喷烤工序排气筒废气监测结果表喷烤工序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 1#被测设备喷烤工序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 GL-ZLL-Y环保设施干过滤+活性炭+UV 光氧催化烟囱高度(m)15监测断面截面积(m2)0.3600监测日期2025.01.132025.01.14运行工况(%)8090监测次数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标干流量(m3/h)880788668639126441071312733烟道静压(kPa)0.390.440.490.540.460.48烟道动压(Pa)54555210777109温度 (℃)12.913.714.38.18.88.3含湿量(%)1.782.101.981.841.881.92非甲烷总烃实测排放浓度 (mg/m3)0.910.991.020.971.091.09排放速率(kg/h)8.01×10-38.78×10-58.81×10-41.23×10-21.17×10-21.39×10-2苯实测排放浓度 (mg/m3)0.030ND0.022NDNDND排放速率(kg/h)2.64×10-48.87×10-51.90×10-41.26×10-41.07×10-41.27×10-4甲苯实测排放浓度 (mg/m3)0.0440.0150.045NDNDND排放速率 (kg/h)3.88×10-41.33×10-43.89×10-41.26×10-41.07×10-41.27×10-4二 甲苯邻二 甲苯实测排放浓度 (mg/m3)0.0460.0100.0370.0170.015ND排放速率(kg/h)6.75×10-49.95×10-41.96×10-42.15×10-41.61×10-41.27×10-4对二 甲苯实测排放浓度 (mg/m3)0.0370.0170.0270.024NDND排放速率(kg/h)3.26×10-41.51×10-42.33×10-43.03×10-41.07×10-41.27×10-4间二 甲苯实测排放浓度 (mg/m3)0.0900.0170.0270.0260.022ND排放速率(kg/h)7.93×10-43.64×10-45.96×10-43.29×10-42.36×10-41.27×10-4污染物名称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最大浓度(mg/m3)1.028.87×10-53.89×10-40.431执行限值(mg/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1061-2017》501515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由表7-1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喷烤工序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最大浓度值分别为1.02mg/m3、8.87×10-5mg/m3、3.89×10-4mg/m3、0.431mg/m3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表1中限值要求。(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2024年1月23日、1月24日,陕西正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进行监测;2025年1月13日、1月14日,陕西正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进行监测。无组织排放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见表7-2,苯、甲苯、二甲苯监测结果见表7-3,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见表7-4,总悬浮颗粒物监测结果见表7-5。表7-2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期间气象参数监测日期监测频次气温(℃)气压(kPa)风向风速(m/s)2024.01.23厂界上风向1#第一次-7.990.5北1.4第二次-6.090.4北1.6第三次-6.190.4北1.7第四次-9.090.4北1.8厂界下风向2#第一次-7.990.6北1.4第二次-6.090.5北1.6第三次-6.190.5北1.7第四次-9.090.6北1.8厂界下风向3#第一次-7.990.6北1.4第二次-6.090.5北1.6第三次-6.190.5北1.7第四次-9.090.5北1.8厂界下风向4#第一次-7.990.5北1.4第二次-6.090.4北1.6第三次-6.190.6北1.7第四次-9.090.6北1.82024.01.24厂界上风向1#第一次-10.490.3北1.5第二次-6.390.2北1.6第三次-5.490.0北1.7第四次-4.790.0北1.4厂界下风向2#第一次-10.490.5北1.5第二次-6.390.3北1.6第三次-5.490.2北1.7第四次-4.790.1北1.4厂界下风向3#第一次-10.490.4北1.5第二次-6.390.3北1.6第三次-5.490.1北1.7第四次-4.790.1北1.4厂界下风向4#第一次-10.490.6北1.5第二次-6.390.4北1.6第三次-5.490.3北1.7第四次-4.790.1北1.42025.01.13厂界上风向1#第一次-5.890.4西南2.1第二次0.690.4西南1.8第三次1.490.4西南1.8第四次-0.590.4西南2.3厂界下风向2#第一次-5.890.4西南2.1第二次0.690.4西南1.8第三次1.490.4西南1.8第四次-0.590.4西南2.3厂界下风向3#第一次-5.890.4西南2.1第二次0.690.4西南1.8第三次1.490.4西南1.8第四次-0.590.4西南2.3厂界下风向4#第一次-5.890.4西南2.1第二次0.690.4西南1.8第三次1.490.4西南1.8第四次-0.590.4西南2.32025.01.14厂界上风向1#第一次-8.490.4西南2.5第二次-6.290.4西南2.1第三次-1.190.4西南1.9第四次0.290.4西南2.1厂界下风向2#第一次-8.490.4西南2.5第二次-6.290.4西南2.1第三次-1.190.4西南1.9第四次0.290.4西南2.1厂界下风向3#第一次-8.490.4西南2.5第二次-6.290.4西南2.1第三次-1.190.4西南1.9第四次0.290.4西南2.1厂界下风向4#第一次-8.490.4西南2.5第二次-6.290.4西南2.1第三次-1.190.4西南1.9第四次0.290.4西南2.1表7-3 厂界无组织废气(苯、甲苯、二甲苯)排放监测结果监测日期监测点位监测频次苯(mg/m3)甲苯(mg/m3)二甲苯(mg/m3)邻二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2025.01.13厂界上风向1#第一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二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三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四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厂界下风向2#第一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二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三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四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厂界下风向3#第一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二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三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四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厂界下风向4#第一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二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三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四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2025.01.14厂界上风向1#第一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二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三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四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厂界下风向2#第一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二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三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四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厂界下风向3#第一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二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三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四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厂界下风向4#第一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二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三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第四次ND0.010ND0.010ND0.010ND0.010ND0.010污染物名称苯甲苯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最大浓度ND0.010ND0.010ND0.010执行限值(mg/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1061-2017》0.10.30.3是否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表7-4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监测结果表监测日期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结果2025.01.13非甲烷总烃(mg/m3)厂界上风向1#第一次0.46第二次0.51第三次0.48第四次0.48厂界下风向2#第一次0.66第二次0.66第三次0.63第四次0.63厂界下风向3#第一次0.72第二次0.75第三次0.75第四次0.79厂界下风向4#第一次0.80第二次0.74第三次0.85第四次0.822025.01.14非甲烷总烃(mg/m3)厂界上风向1#第一次0.66第二次0.59第三次0.51第四次0.53厂界下风向2#第一次0.80第二次0.75第三次0.80第四次0.84厂界下风向3#第一次0.76第二次0.83第三次0.72第四次0.74厂界下风向4#第一次0.76第二次0.83第三次0.67第四次0.68下风向最大浓度(mg/m3)0.85执行限值(mg/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1061-2017》10达标情况达标表7-5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测结果表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频次样品唯一性标识监测项目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厂界上风向1#2024.01.23第一次20231556-QW001-0101总悬浮颗粒物(mg/m3)0.158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1.0mg/m3第二次20231556-QW001-01020.185第三次20231556-QW001-01030.162第四次20231556-QW001-01040.1872024.01.24第一次20231556-QW001-02010.178第二次20231556-QW001-02020.154第三次20231556-QW001-02030.170第四次20231556-QW001-02040.184厂界下风向2#2024.01.23第一次20231556-QW002-01010.393第二次20231556-QW002-01020.370第三次20231556-QW002-01030.380第四次20231556-QW002-01040.3162024.01.24第一次20231556-QW002-02010.338第二次20231556-QW002-02020.315第三次20231556-QW002-02030.387第四次20231556-QW002-02040.365厂界下风向3#2024.01.23第一次20231556-QW003-01010.364第二次20231556-QW003-01020.405第三次20231556-QW003-01030.315第四次20231556-QW003-01040.3202024.01.24第一次20231556-QW003-02010.308第二次20231556-QW003-02020.416第三次20231556-QW003-02030.390第四次20231556-QW003-02040.438厂界下风向4#2024.01.23第一次20231556-QW004-01010.310第二次20231556-QW004-01020.332第三次20231556-QW004-01030.335第四次20231556-QW004-01040.3572024.01.24第一次20231556-QW004-02010.360第二次20231556-QW004-02020.374第三次20231556-QW004-02030.401第四次20231556-QW004-02040.319下风向最大浓度(mg/m3)颗粒物0.43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1.0由表7-3、7-4可以看出,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污染物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0.85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1061-2017》表2、表3中浓度限值要求;由表7-5可以看出,总悬浮颗粒物的浓度最大值为0.438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2024年1月23日、1月24日,陕西正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见表7-6。表7-6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监测点位Leq(dB(A))2024.01.232024.01.24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厂界东504251482#厂界南534854493#厂界西373641364#厂界北4946504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65≤55≤65≤55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由上表可知,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周围4个噪声监测点,2天昼间等效声级为37-54dB(A),夜间等效声级为36-4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表八、环境管理检查1 项目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2010年5月31日,建设建设单位取得神木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原神木县经济发展局)《关于神木县江河汽贸有限责任建设长安汽车神木4S店项目》备案(见附件)。 2010年6月神木县江河汽贸有限责任委托河北齐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神木县江河汽贸有限责任建设长安汽车神木4S店项目车环境影响报告表》;2010年6月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原神木县环境保护局)对《神木县江河汽贸有限责任建设长安汽车神木4S店项目车环境影响报告表》给予批复,神环发(2010)114号;有关档案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公司公开《榆林市恒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神木分公司建设一汽大众 4S 店项目》的竣工日期:竣工日期为2022年3月 24 日。2024年1月16日-2024年4月16日关于《榆林市恒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神木分公司建设一汽大众4S 店项目》进行调试期公示,主要对项目生产规模、以及建设内容以及整体报告公示,项目生产规模为年销售汽车 300 辆、维修约 4000 辆;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第二新村汽车城:环评单位由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报告;建设内容为建设 4S 店展厅和维修车间,钢架结构建筑,建筑面积 7000平方米,砖混结构生活辅助用房3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公示文件见后附件。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基本按环评和批复要求完成,并投入使用。验收监测期间,主要环保设施能够与主体工程同步运行,各设备运行状况良好,设备运行管理较规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备等环保设施基本能够与主体工程同步运行,各设备运行状况良好,设备运行管理基本规范。2 环境保护机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该公司成立了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组,组长1名,组员2名,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管理机构职责明确,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制定各种程序文件,形成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制定了完善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各环保设施有运行和维修记录台账。设置专职人员定期对烤漆房废气处理装置进行维护,制定检测方案,定期进行例行检测,发现故障,根据故障程度按照运行管理制度维护,必要时请厂家维修,确保装置稳定可靠地运行,建立主要设备运行状况的台帐制度。危废库设有危废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的暂存记录管理明确。3 环境保护设施建成、运行与维护情况该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设施的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环保设施的操作人员。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和维护,不得擅自降低运行效率、停运或拆除,发生故障时及时修复,对环保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做到勤查、勤记、勤养护。4 企业环境监测能力及环境监测计划该公司日常环境监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监测。对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对于本项目制定如下监测计划,见表8-1。表8-1 监测计划一览表污染源名称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置监测点数监测频率控制指标有组织废气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喷烤工序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21次/半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1的要求无组织废气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厂界外上风向1个,下风向3个点41次/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2、表3的要求厂界噪声Lep(A)厂界外1m处41次/季度《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5 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简化管理,项目已申请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号为:91610821580784066M001Y。证书有限期2024年03月22日至2029年03月21日止(见附件)。6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一般固废:废零部件、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外售。危险固废:废油漆渣、废机油、废刹车油、废活性炭送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对地面及墙面刷了防渗漆。危废储存在废油桶中,底部设防渗托盘,分区存放,制度上墙,安装良好的通风系统,并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见表3-4,固废防治措施见图3-4。 表8-2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序号名称类别实际产生量(t/a)综合利用量(t/a)处理方式1废零部件一般固废0.50/外售2废旧轮胎0.40/返回厂家3废包装材料0.60/外售4生活垃圾0.76/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5废油漆渣危险废物0.10/定期交由神木市拓远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处置6废机油0.10/7废活性炭0.117/8铅蓄电池5个/9玻璃纤维棉6卷/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项目防渗措施情况由于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洗车废水及生活污水,同时结合项目特点和当地实际情况,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库:一般防治区包括沉淀池+隔油池:简单防治区包括一般地面硬化等。本项目防渗工程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本项目防渗措施情况见表 3-5。表3-5 项目防渗措施情况一览表分区厂内分区防渗等级重点防渗区危废库防渗区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结构,防渗层 Mb26m,渗透系数≤1.0x10-10cm/s,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防水涂料一般防渗区沉淀池、隔油池该防渗区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满足C30,厚度为1.5mm 以及渗透系数 K≤10-7cm/s简单防渗区厂区地面一般地面硬化(2)办公区及生活区均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等应急物资。应急物资清单见下表3-6。表3-6应急物资清单表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使用年限存放地点1胶鞋双4—库房2编织袋个20—库房3雨衣套3—库房4警戒线米300(10m×30盒)—库房5灭火毯1m×1m块3—库房6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具4—库房7水带米20—库房8 厂区绿化情况该项目总占地面积9805m2,在办公区及生活区均进行绿化,绿化面积348m2,其余地面均硬化处理。表九、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与要求1 工程概况项目位于陕西省神木第二新村汽车城,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0°25′22.86″,北纬38°52′2.04″,海拔1153m。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两层钢架结构展厅,包括车辆展示厅、销售办公室、客户休息室;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钢结构维修车间,主要进行长安系列车型的售后保养及维修,并设置考漆房,用来喷涂和烘烤车漆,以及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等。2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2024年1月23日-1月24日,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运行正常,环保设施运行稳定。3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1)废气有组织排放在验收监测期间,喷烤工序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最大浓度值分别为1.73mg/m3、ND、0.525mg/m3、0.093mg/m3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表1限值要求。(2)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污染物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0.85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1061-2017》表2、表3中限值限值;厂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38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3)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等效声级为37-54dB(A),夜间等效声级为36-49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按照年运行330天核算,非甲烷总烃0.110t/a、苯0.0021t/a、甲苯0.0031t/a、二甲苯0.0079t/a。5 环境管理检查本项目在建设期间履行了环境影响的审批手续,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在建设期间履行了环境影响的审批手续,从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设计、施工各项环保审批手续及有关资料基本齐全。环评及环评审批意见中要求建设的环保设施和采取的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厂界外围有自然植被绿化,办公区及生活区均种植柏树,绿化面积为348m2,其余地面均硬化处理。一般固废:废零部件、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外售。危险固废:废油漆渣、废机油、废刹车油、废活性炭送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合同见附件)。汽车维修与保养均在封闭车间进行,喷漆与烘干均在烤漆房内进行。喷烤漆废气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光氧化催化废气处理系统+15m 排气简排放。汽车修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废油、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场区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收走,厂区实际建设20m2的危废间、危废定期交由神木市拓远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处置。6.总结论项目严格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审批手续及有关资料基本齐全,环评及环评审批意见中要求建设的环保设施和采取的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废气、噪声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项目达到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7.建议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保证装置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神木市天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神木市天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长安汽车神木4S店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地点陕西省神木第二新村汽车城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新车零售建设性质☑新建 □ 改扩建 □ 技术改造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北纬38°52′2.04″;东经110°25′22.86″设计生产能力年销售长安汽车300辆,维修约4000辆实际生产能力年销售长安汽车300辆,维修约4000辆环评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文件审批机关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原神木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神环发[2010]114号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开工日期2010.4竣工日期2011.10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2024年3月22日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610821567119977J001R验收单位陕西正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监测单位陕西正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时工况80.0%投资总概算(万元)1000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47.5所占比例(%)4.75%实际总投资(万元)987.6实际环保投资(万元)56.8所占比例(%)5.75%废水治理(万元)3.4废气治理(万元)31.6噪声治理(万元)7.6固体废物治理(万元)10.7绿化及生态(万元)3.5其他(万元)/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年平均工作时运营单位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610821580784066M验收时间2024年1月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原有排放量(1)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产生量(4)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排放增减量(12)废水———0.0025—0.0025——0.0025———化学需氧量————————————氨氮————————————废气————————————二甲苯—0.431150.0079—0.0079——0.0079———非甲烷总烃—1.02500.110—0.110——0.110———苯—8.87×10-510.0021—0.0021——0.0021———甲苯—3.89×10-550.0031—0.0031——0.0031———工业粉尘————————————工业固体废物———0.00025—0.00025——0.00025———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输配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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