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股权 债权招标采购公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2025)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拥有的宁夏兴尔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1户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具体信息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 单位:人民币 元

债务人名称
地区
欠付重组债务本金
欠付重组宽限补偿金
欠付违约金、罚息及其他
保证人信息
抵押物信息

宁夏兴尔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中卫市中宁县
19,500,000.00
3,232,500.00
7,699,999.99
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兴尔泰集团中宁兴德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兴尔泰兴跃新型肥料有限公司、宁夏兴尔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及宁夏兴尔泰兴达能源有限公司、自然人李兴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工业用地37127.62㎡、合成氨设备885套提供抵押担保,兴尔泰化工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债权金额合计
  30,432,499.99

注:1.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2.本交易项下的债权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本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3.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4.债权实际金额以依据债权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5.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原已签署的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二、处置方式
  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
  三、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须按我公司规定的要求支付转让价款并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依法注册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同时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史女士,联系电话:0951-305939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0951-3059559。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5年7月3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股权 债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