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招标采购公告(2025)
排污许可审批后公示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许可证号
许可决定日期
有效期限
经营场所
办理事项类型
大埔县水质净化所-百侯镇污水厂
胡粤林
12441422677114026T
12441422677114026T002Q
2025年07月30日
自2025年07月30日至2030年07月29日止
大埔县百侯镇侯南村英塘坎
新申请
大埔县朝兴食品有限公司
田俊招
91441422MACDJD1W8F
91441422MACDJD1W8F001V
2025年07月30日
自2025年07月30日至2030年07月29日止
大埔县高陂镇陂寨村坪口44号
新申请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江区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邮编:514000
联系部门:梅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3-2398329、0753-2249312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5年8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污许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