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处理设施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废气处理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8-01

项目名称
废气处理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无锡市新吴区新东安路35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1000

建设单位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严奇

联系人
王建亭
联系电话
139****2682

项目投资(万元)
200
环保投资(万元)
2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08-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为保障厂区及环保设施的安全问题,本次对厂区部分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具体如下: ①原环评中C区2#抛光间的钢砂抛丸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与目视检查及抛修、抛修废气一并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01排放,喷丸、榫头喷丸及喷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FQ-11排放,现升级改造为目视检查及抛修、抛修废气收集后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仍经15m高排气筒FQ-01排放,2#抛光间的钢砂抛丸产生废气经旋风除尘和湿式除尘组合(即旋流板塔除尘)处理后与喷丸、榫头喷丸废气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处理后、喷涂废气经水帘除尘和湿式除尘器组合处理后,3股废气合并进入15m高排气筒FQ-11排放; ②原环评中C区抛丸区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至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和干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03排放,现将废气处理设施改为旋风除尘和湿式除尘组合(即旋流板塔除尘),排气筒不变; ③原环评中D区喷涂废气和激光切割(下料)废气通过水帘除尘处理经15m高排气筒FQ-02排放,现升级改造为喷涂废气经水帘除尘处理后和激光切割废气经干式除尘处理后合并进入同一套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不变; ④原环评中G区锻造车间手工喷涂废气和自动喷涂废气分别经水帘除尘处理后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FQ-15排放,现升级改造为手工喷涂废气经水帘除尘和湿式除尘合并处理后和自动喷涂废气通过湿式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FQ-15排放; ⑤原环评中G区机加车间喷丸废气通过湿式除尘器处理和喷涂废气通过水帘除尘处理后一并经15m高排气筒FQ-21排放,现升级改造为喷丸废气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和喷涂废气通过水帘除尘处理后一并进入湿式除尘器处理再经15m高排气筒FQ-21排放; ⑥原环评中G区精机车间喷丸废气收集后通过湿式除尘器处理后和钳修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FQ-24排放,升级改造后喷丸设备和钳修设备均配备滤筒除尘器,分别处理后一并进入湿式除尘器处理再经15m高排气筒FQ-24排放; ⑦原环评中G区2#荧光探伤间产生的荧光探伤废气密闭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FQ-25排放,现升级改造在二级活性炭前道增加水喷淋塔,排气筒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承诺: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严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严奇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53202140000020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气处理设施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