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超低治理招标采购公告(2025)


包钢庆华甲醇系统挥发性有机物(VOCs)超低治理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8-01

项目名称
包钢庆华甲醇系统挥发性有机物(VOCs)超低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占地面积(平方米)
86

建设单位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石正国

联系人
李卓璇
联系电话
0478***7975

项目投资(万元)
951.11
环保投资(万元)
951.11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1-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一套处理能力2000Nm3/h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对甲醇区域内压缩隔油池、净化隔油池的敞口位置、导淋排放口、水封排放口等持续向大气中逸散的VOCs气体收集至管道后送煤气负压管道回收利用,并对甲醇预热炉增加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及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承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石正国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石正国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51508230000005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挥发性有机物超低治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