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等相关文件要求,广州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肇庆市鼎湖区A-36-(05、06)-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现就此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A-36-(05、06)-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A-36-(05、06)-A地块位于肇庆市鼎湖区三十六区,东北为38米规划路,西北为32米规划路
占地面积:16131.20m2
二、调查结论
目标地块土壤样品各检测项目均无超筛选值的情况,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调查活动可以结束,项目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进一步开发。因此,调查地块作为中小学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三、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广州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2307
联系人:王女士
邮箱:3194523121@qq.com
四、公共咨询途径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五、公示内容
《肇庆市鼎湖区A-36-(05、06)-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简本》,详见附件。

附件1:
肇庆市鼎湖区A-36-(05、06)-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简本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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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A-36-(05、06)-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初步调查报告简本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肇庆市鼎湖区A-36-(05、06)-A地块

地块宗地编码:A-36-(05、06)-A

占地面积:16131.20m2

地理位置:A-36-(05、06)-A地块位于肇庆市鼎湖区三十六区,东北为38米

规划路,西北为32米规划路,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81464°,北纬23.171501°。

土地使用权人(现):肇庆市鼎湖区土地储备中心

土地使用权人(原):龙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处于出让待建状态(场地内目前被附近村民自行开垦,

种植各类蔬菜等)

未来规划:中小学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后经肇庆市鼎湖区土地储备中心依法收回

并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现规划为中小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

治法》第59条第二款和《肇庆市生态环境局、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用途

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肇环

字﹝2022﹞11号),项目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

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评估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3月-5月。通过前期资料收集分析、

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方式调查,了解到调查地块历史沿革如下:

2013年12月前,调查地块归龙一社区居民委员会权属管理,土地利用类型为

农用地,耕地区域主要种植水稻等农作物,鱼塘区域为附近村民散养鲫鱼、鲢鱼

等常见鱼种;2013年12月,调查地块被肇庆市鼎湖区土地储备中心依法收回,作

为城镇建设用地。2019年,调查地块内鱼塘被填平,填土来源为地块外西南侧约

5089km处蕉园坑附近,填土来源地原用途为农用地,与调查地块土壤类型一致

均为南方水稻土。调查地块内鱼塘填平后,场地内搭建板房,用作周边房地产工

作人员临时生活区直至2021年。2021年,场地内临时板房均已拆除。2022年至今,

地块处于出让待建状态,场地内被附近村民自行开垦,主要种植各类青菜等农作

物。

目前调查地块东侧及西侧为在建道路机农用地,南侧为农田、鱼塘及村庄、

北侧为大谭路和龙光·玖龙湾住宅楼,周边并无企业建筑物,对地块内土壤和地

下水不会产生影响。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土

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内容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的通知》

(2024年10月15日),得出污染识别结果如下:

1、历史上是否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耕地区域主要种植水稻,鱼塘区域附近村民用来

散养鲫鱼、鲢鱼等常见鱼种,鱼塘面积约6780m2,并非规模化养殖。地块曾搭

建临时板房作为周边房地产工作人员休息区,目前地块内临时板房均已被拆除,

场地被附近村民开垦种植各类青菜。

因此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和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

送等情况。

2、历史上是否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

填埋等。

附近居民种植蔬菜期间喷洒少量拟除虫菊酯类及草铵膦类农药,具有低毒、

无残留的特点,居民现买现用,不在地块内储存,产生的包装废物带出地块外处

置,鱼塘养鱼放养时采用少量石灰消毒,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调

查地块历史至今涉及外来土回填来源于场地外西南侧5089m处蕉园坑附近。因

此,调查地块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

废填埋等情况。

3、历史上是否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调查地块内不涉及排水渠和排水沟,地块附近规划铺设市政污水管网连接至

市政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地块附近均无工业企业生产,因此,地块不涉及工业废

水污染。

4、历史监测数据是否表明有污染。

地块无历史监测数据,为进一步验证地块无可疑污染情况,2025年5月23

日对调查地块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根据快筛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内土壤重金

属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均较低,符合第一类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表明地

块无可疑污染情况。

5、历史上是否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调查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变压器和电房等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现场是否存在被污染迹象。

目前调查地块内被附近村民开垦作为农用地使用,主要种植各类青菜。地块

内杂草自然生长,未见污染迹象。

调查地块内鱼塘于2018年被填平,填土来源为地块外西南侧5089m处蕉园

坑附近,地块内鱼塘填土方量约为10170m3;回填的土壤为水稻土,呈红棕色,

回填土壤来源地历史一直作为农用地。现场未闻到恶臭、化学品味道、刺激性气

味,未见污染和腐蚀性污染痕迹,因此不涉及生产加工活动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

现场踏勘未发现可疑污染痕迹。

7、现场是否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调查地块历史至今为农用地,在历史各阶段均无明显潜在污染源和污染途径,

也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环境污染事故、危

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及工业废水污染等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

染的情形及痕迹,无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地块有污染。根据土壤快速检测数据表明

地块无可疑污染情况,地块周边区域主要为农用地、驾校训练场地以及住宅楼等,

对地块环境影响较小,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三、初步快筛调查

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快筛采样时间为2025年5月23

日,共布设6个地块内快筛点,2个地块外快筛点(背景对照点),采样深度为

0~0.3m,共采集土壤样品8组,监测项目包括:砷、镉、铜、铅、汞、镍、锌、

总铬、VOCs。本次土壤检出的砷、镉、铜、铅、镍、锌、总铬和VOCs的浓度

均较低,未出现异常点位,调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合上述污染识别分析,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不涉及工矿用途、

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

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无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地块

曾存在污染;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现状不存在污染迹象;

不存在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

污染的可能性很小,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地块作为中小学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

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本阶段调查可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