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房地产招标采购公告(厦门集灌开发有限公司2025)
集美区灌口镇凤泉路466-486号等共计九处商业房地产(整体出租)
项目公告
(25)厦产公字第08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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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灌口镇凤泉路466-486号等共计九处商业房地产(整体出租)
标的名称
集美区灌口镇凤泉路466-486号等共计九处商业房地产(整体出租)
部分材料下载
《招租方案》《招租标的清单》
信息披露时间
自2025-08-05起至2025-08-18止
项目状态
公告中
竞价方式
拍卖,价高者得
联系电话
29389322938929
一、招租方承诺
本招租方拟出租下列资产,根据本招租方所属监管地区国有资产出租的相关规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印发
的通知》(厦国资产[2022]361号)等规定,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
1、本次招租已按招租方所属监管地区国有资产出租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涉及需要进行内部公示的,已向本企业职工进行公示,听取了职工意见。
2、上述内容及所提交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完整,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如有不实,我司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3、本招租方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中心对意向承租人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仅作表面的核对,产权交易中心基于意向承租人的保证将有关资料转达给招租方,招租方将自行对意向承租人的身份及其他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对交易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进行评估和判断。
4、本招租方保证各意向承租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在信息公告发布后不撤回上述标的,否则将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合同期租金底价的5%作为赔偿。
5、本次招租标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出租,本次招租行为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及批准程序。
本招租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信息及其他要求
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招租方案(点击打开)
招租底价(万元)
详见招租标的清单
招租期限
详见招租标的清单
是否涉及优先权
详见招租标的清单(点击打开)
保证金(万元)
详见招租标的清单
公告期限
2025-08-05起至2025-08-18
竞价方式及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
拍卖,价高者得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所有标的承租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2、标的承租人须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3、标的承租人在办理报价登记时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租金价款是否含有其他需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1、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和交易鉴证费由承租方承担。2、详见合同及方案
信息披露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其他披露事项
无
三、竞买须知
意向竞租人应对招租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登记期间(即“意向登记、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报价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例:“张三,闽D1111车辆转让保证金”),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同时登记多个标的的,应分别缴交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一般不合并缴交。中心向意向竞租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竞租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交易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交中心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电话:2938932 2938929 2938926
服务投诉电话:2938932
监督举报电话:5397662 传真:5397667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08月05日
招租方案一、招租目的:公开、公平、公正组织竞价,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招租形式招租项目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示,通过拍卖机构组织公开竞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三、招租资产的基本情况招租方:厦门集灌开发有限公司招租标的权属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招租标的名称:集美区灌口镇凤泉路466-486号等共计九处商业房地产(详见《招租标的清单》)具体以现场看样为准。成交后招租方对面积不实行多退少补,承租方不得因此提出异议。招租标的详情:序号招租标的招租面积约(m²)租赁用途起租价(元/年)竞租保证金(元)1集美区灌口镇凤泉路466-486号等共计九处商业房地产669.20商业35282590000合同租金以厦门八方拍卖有限公司组织的拍卖会上最终拍租成交价格为准。租赁期限:5年(含3个月免租期)四、交易方式本次招租项目,委托厦门八方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公示,通过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意向竞租人应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交足额竞租保证金并在拍卖机构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竞租报名资格材料审核通过的,方可参与竞租。五、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参与本次竞租的承租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六、免租金期限招租方提供3个月免租金装修期,自房产移交之日起计算。七、租赁押金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具体以拍租成交首月租金为准)。承租方缴交的租赁押金在租赁期间不计利息。租赁期满,承租方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同时结清租赁期间应承担的水、电费、租金、税收等费用并将租赁标的按时交还给出租方后,招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租赁押金。八、租金支付方式及实物移交1、租金采取预付方式,租金每半年结算一次。首期租金及租赁押金,承租人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至招租方指定账户。之后每期租金,由承租方在每个支付期限开始的前10天内支付给招租方指定账户。2、租赁期内,从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3、招租方在收齐首期租金及租赁押金相应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将租赁物按现状移交至承租方。九、交易费用本次招租标的,拍租成交后,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应缴拍卖机构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十、优先承租权本招租项目,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须按本次招租规则报名参与才能行使优先权,逾期报名视为放弃行使优先权。十一、其他招租要求1、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本次招租资产内开展违法活动。2、未征得招租方同意的情况下,承租方不得将本次招租资产以任何形式整体或拆分转租。3、成交后,招租方仅保证按现状进行移交,意向竞租方在参与竞租前,应自行前往招租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意向竞租方向厦门八方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参拍手续后,即视为意向竞租方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次招租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清楚现状为由拒绝签约,否则招租方有权视承租方违约,并有权取消承租方的竞得资格,同时承租方原缴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方有权将本次招租资产重新招租。4、成交后,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涉及招租资产移交、租金支付方式等具体条款以租赁合同为准。5、如本方案内容与租赁合同内容不一致,以租赁合同为准。6、其他要求u(1)拍租成交后,承租方原缴交的竞租保证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在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及拍卖佣金后,根据招租方出具转款说明结转剩余款项。(2)拍租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招租方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招租方:厦门集灌开发有限公司福日期:2025年月日
招租标的清单
序号
招租标的名称
招租期限
房屋
用途
面积 (平方米)
首年年租金(元)
竞租保证金
(元)
最高加价幅度(元)
目前在租 租期
是否存在并行使优先权
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佣金和交易鉴证费
标的1
集美区灌口镇凤泉路466-486号等共计九处商业房地产(整体出租)
5年
商业
669.2
352825.0
90000.0
100.0
是
是
由承租人承担
招租方案一、招租目的:公开、公平、公正组织竞价,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招租形式招租项目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示,通过拍卖机构组织公开竞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三、招租资产的基本情况招租方:厦门集灌开发有限公司招租标的权属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招租标的名称:集美区灌口镇凤泉路466-486号等共计九处商业房地产(详见《招租标的清单》)具体以现场看样为准。成交后招租方对面积不实行多退少补,承租方不得因此提出异议。招租标的详情:序号招租标的招租面积约(m²)租赁用途起租价(元/年)竞租保证金(元)1集美区灌口镇凤泉路466-486号等共计九处商业房地产669.20商业35282590000合同租金以厦门八方拍卖有限公司组织的拍卖会上最终拍租成交价格为准。租赁期限:5年(含3个月免租期)四、交易方式本次招租项目,委托厦门八方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公示,通过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意向竞租人应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交足额竞租保证金并在拍卖机构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竞租报名资格材料审核通过的,方可参与竞租。五、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参与本次竞租的承租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六、免租金期限招租方提供3个月免租金装修期,自房产移交之日起计算。七、租赁押金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具体以拍租成交首月租金为准)。承租方缴交的租赁押金在租赁期间不计利息。租赁期满,承租方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同时结清租赁期间应承担的水、电费、租金、税收等费用并将租赁标的按时交还给出租方后,招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租赁押金。八、租金支付方式及实物移交1、租金采取预付方式,租金每半年结算一次。首期租金及租赁押金,承租人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至招租方指定账户。之后每期租金,由承租方在每个支付期限开始的前10天内支付给招租方指定账户。2、租赁期内,从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3、招租方在收齐首期租金及租赁押金相应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将租赁物按现状移交至承租方。九、交易费用本次招租标的,拍租成交后,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应缴拍卖机构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十、优先承租权本招租项目,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须按本次招租规则报名参与才能行使优先权,逾期报名视为放弃行使优先权。十一、其他招租要求1、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本次招租资产内开展违法活动。2、未征得招租方同意的情况下,承租方不得将本次招租资产以任何形式整体或拆分转租。3、成交后,招租方仅保证按现状进行移交,意向竞租方在参与竞租前,应自行前往招租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意向竞租方向厦门八方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参拍手续后,即视为意向竞租方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次招租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清楚现状为由拒绝签约,否则招租方有权视承租方违约,并有权取消承租方的竞得资格,同时承租方原缴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方有权将本次招租资产重新招租。4、成交后,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涉及招租资产移交、租金支付方式等具体条款以租赁合同为准。5、如本方案内容与租赁合同内容不一致,以租赁合同为准。6、其他要求u(1)拍租成交后,承租方原缴交的竞租保证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在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及拍卖佣金后,根据招租方出具转款说明结转剩余款项。(2)拍租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招租方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招租方:厦门集灌开发有限公司福日期:2025年月日
招租标的清单
序号
招租标的名称
招租期限
房屋
用途
面积 (平方米)
首年年租金(元)
竞租保证金
(元)
最高加价幅度(元)
目前在租 租期
是否存在并行使优先权
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佣金和交易鉴证费
标的1
集美区灌口镇凤泉路466-486号等共计九处商业房地产(整体出租)
5年
商业
669.2
352825.0
90000.0
100.0
是
是
由承租人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房地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