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淤及维修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
,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
附件:
验收专家意见.pdf
苏州太湖避风港清淤及维修工程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版).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淤及维修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