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招标采购公告(2025)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9月4日10时至2025年9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乐清市虹桥镇振兴西路振兴小区1幢231室不动产二分之一份额。
振兴小区1幢231室不动产,用途为住宅,钢混结构,位于乐清市虹桥镇振兴西路,登记建筑面积81.92平方米,大楼总共4层,本标的位于第3层。
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依税法规定办理,税费各自负担。
瑕疵说明: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份额。2、标的物当前有人居住使用,本院不负责腾空移交。3、若存在违法建设情形,由买受人自行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包括补交相关费用等。4、今后若存在水、电以及共有人等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网络询价287416.5元,起拍价21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本次拍卖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案号:(2025)浙03执248号。
网拍号:温法网拍(2025)159号。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自行前去看样。
看样联系电话:陈法官88018239。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六、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房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2025年9月2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 6232653199230364 865)。
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1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30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 0577-88018112。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12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8月4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浙江省 温州市 乐清市
图片展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