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配件 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 电动车配件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500 万套摩托车配件和 2000 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500 万套摩托车配件和 2000 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里北垟村);
建设单位: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500 万套摩托车配件和 2000 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竣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4日-2025年9月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邓总
联系电话:13777732021
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展能生态科技(温州)有限公司2025年7月验收组织单位: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石永飞编制单位:展能生态科技(温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志展验收组织单位: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联系人:邓总联系方式:13777732021邮编:325204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里北垟村)编制单位:展能生态科技(温州)有限公司电话:0577-89508999邮编:325011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823号B幢二楼203室目录前言表一、基本情况表表二、项目情况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表六、验收监测内容表七、验收监测结果表八、验收监测结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附件1环评批复文件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工况证明附件4调试、竣工时间公示附件5检测及质控报告附件6排污登记附件7危废协议、危废资质及台账附件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附件9车间照片附件10验收意见附件11监测方案附件12应急预案附件13检测资质认定及附表附件14废气治理方案及运行台账附件15水性脱模剂MSDS附件16公示情况前言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摩托车配件和电动车配件生产的企业,企业租赁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里北垟村)的现有厂房其中整层的二楼、三楼、四楼、五楼作为生产场所,租用建筑面积为3243.208m2,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和500万套摩托车配件的生产规模。企业于2024年8月委托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9月3日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审批(温环瑞建〔2024〕218号),并取得排污登记(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330381564428985A001Y)。本次验收项目名称为“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实际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8.33%。企业劳动定员为3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全年工作日300天,采用双班制运行,每班运行12h。环评预计项目在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健全的情况下能达到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的生产规模,实际能达到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的生产规模,该项目已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有关资料,受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委托承担项目的环保验收工作,我司于2025年5月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查,查阅相关技术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25年5月29日-5月30日委托温州瓯越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在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对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瓯越实验室完成对样品的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写了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一、基本情况表建设项目名称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建设单位名称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里北垟村)主要产品名称摩托车配件和电动车配件设计生产能力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实际生产能力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24年8月开工建设时间2024年9月调试时间2025年4月验收现场监测时间2025年5月29日-5月30日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温州豫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温州豫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6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50万元比例8.33%实际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比例8.33%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1330381564428985A001Y验收检测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2015年1月1日实施;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2018年1月1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2018年10月26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年12月29日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第验收检测依据十三届*************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2017年11月20日;8、《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2018年03月01日;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管理规定》(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09]89号,2010年1月4日);10、《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年12月13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1、《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生态环境部,2018年5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8月;2、关于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摩托车配件和电动车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温环瑞建〔2024〕218号],2024年9月3日;其他依托文件:1、温州瓯越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瓯越检(气)字第202506-4号;2、温州瓯越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瓯越检(声)字第202506-4号;3、温州瓯越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瓯越检(水)字第202506-4号;4、温州瓯越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三同时竣工验收检测项目质量控制报告;5、《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2025年5月26日。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总量控制1、废水本项目排量;外排废水标准》(GB瑞安市江北(GB18918-氮、总磷执行中表1的限水采用仅生活8978-污水处2002)一《城镇污值要求表1雨污分流污水。生1996)表4理厂处理级水处理厂)后排入飞-1污水制。冷却活污水经中达到《城A标准主要水污云江,排放标准水循环使化粪池预的三级标镇污水处(其中主染物排具体标准单用、不处理达准后纳理厂污要污染放标准》值见表1位:mg外排,定到《污水入市政污染物排放物化学需(DB3-1~1/L(pH值除期补充水综合排放水官网,最标准》氧量、氨氮3/216-2。外)终经、总9-2018)项目名称pHCODCrBOD5SS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总氮*总磷三级标准值6~9≤500≤300≤400≤35≤20≤100≤70≤8*一级A标准值6~9≤50≤10≤10≤5(8)≤1.0≤1.0≤15≤0.5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表示氨氮、总磷指标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2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除pH外)污染物CODCrTNNH3-NTP限值≤40≤12(15)≤2(4)≤0.3注:括号内数值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2、废气(1)熔化、压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标准见下表1-3。表1-3《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生产过程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颗粒物浓度(mg/m3)NMHC浓度(mg/m3)TVOC*浓度(mg/m3)金属熔炼(化)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它熔炼(化)炉;保温炉3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备注: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技术规定发布后实施。(2)本项目机加工粉尘、脱模、熔化、压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边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标准见下表1-4。表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单位mg/m3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非甲烷总烃4.03、噪声营运期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1-5。表1-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3类6555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5号、《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6-2007、5085.7-2019)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5、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环评提出总量控制值:化学需氧量0.014t/a、氨氮0.001t/a、总氮0.005t/a、烟粉尘0.756t/a。表二、项目情况2.1项目基本建设情况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摩托车配件和电动车配件生产的企业,企业租赁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里北垟村)的现有厂房其中整层的二楼、三楼、四楼、五楼作为生产场所,租用建筑面积为3243.208m2。企业于2024年8月委托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9月3日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审批(温环瑞建〔2024〕218号),并取得排污登记(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330381564428985A001Y)。本次验收项目名称为“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实际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8.33%。企业劳动定员为3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全年工作日300天,采用双班制运行,每班运行12h。环评预计项目在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健全的情况下能达到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的生产规模,实际能达到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的生产规模,该项目已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2.1.1验收范围本次验收为整体性竣工验收,验收范围为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配套设施。2.2工程建设内容建设单位: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名称: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里北垟村);总投资及环保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8.33%;员工及生产班制:企业劳动定员为3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全年工作日300天,采用双班制运行,每班运行12h。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2-1产品方案表2-1产品方案序号产品类别环评年审批规模2025年5月产量折算年生产规模验收年生产规模1摩托车配件500万套/年41.6万套500万套500万套/年2电动车配件2000万套/年166.6万套2000万套2000万套/年2.3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2.3.1地理位置该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里北垟村),西南侧为瑞安市嘉尼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东北侧为瑞安宸源注塑企业,西北侧为瑞安市合兴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东南侧为其他企业,具体四周情况见图2-1,平面图见图2-2。东北侧东南侧7序号产品类别环评年审批规模2025年5月产量折算年生产规模验收年生产规模1摩托车配件500万套/年41.6万套500万套500万套/年2电动车配件2000万套/年166.6万套2000万套2000万套/年2.3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2.3.1地理位置该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里北垟村),西南侧为瑞安市嘉尼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东北侧为瑞安宸源注塑企业,西北侧为瑞安市合兴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东南侧为其他企业,具体四周情况见图2-1,平面图见图2-2。东北侧东南侧P品0ROM西南侧西北侧图2-1四周情况图机加工F般仓库1F2F危废爸库办公区其他企业熄华铸自动装配区办公区半自动装配区8西南侧西北侧图2-1四周情况图外租给其他企业3F仓库5F图2-2平面图2.4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消耗情况2.4.1生产设备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生产设备见表2-2。表2-2生产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单位环评预设数量实际数量与环评相比1热室熔化压铸一体机44与环评一致2滚筒3少2台3装配流水线1515与环评一致4全自动台钻机33与环评一致5钻孔机与环评一致6自动攻丝机与环评一致7冷却塔个与环评一致8空压机个与环评一致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4.2原辅材料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情况见表2-3。表2-3主要原辅材料表序号原辅料名称单位环评预设年用量25年5月实际用量折算年用量1锌合金ta6040503.360402水性脱模剂ta30.232.763铝配件ta5000416.650004用电量MWha500414925模具个5000416.650002.5水源及水平衡根据企业提供的水费单核算,2025年5-7月用水量为144.5吨(折算为578吨/年),产生的生活废水为90吨(折算为360吨/年)该项目正常运营时的水平衡如图2-3。耗损60.5循环用水量605060.5喷淋冷却水耗损67.5循环用水量675067.5压铸冷却水新鲜用水量578耗损90450生活用水360生活污水360化粪池360一般排放口360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图2-3水平衡图(单位:ta)2.6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本项目主要从事摩托车配件和电动车配件生产,主要工艺流程见图2-4。102.4.2原辅材料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情况见表2-3。表2-3主要原辅材料表序号原辅料名称单位环评预设年用量25年5月实际用量折算年用量1锌合金t/a6040503.360402水性脱模剂t/a30.232.763铝配件t/a5000416.650004用电量MWh/a500414925模具个5000416.650002.5水源及水平衡根据企业提供的水费单核算,2025年5-7月用水量为144.5吨(折算为578吨/年),产生的生活废水为90吨(折算为360吨/年)该项目正常运营时的水平衡如图2-3。图2-3水平衡图(单位:t/a)2.6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本项目主要从事摩托车配件和电动车配件生产,主要工艺流程见图2-4。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废气、噪声、固废废气、噪声噪声锌合金熔化、压铸脱模滚筒成品(1)熔化、压铸:热室熔化压铸一体机自带熔化炉熔融(熔化炉用能为电);熔化温度为420℃:锌合金经热室熔化压铸一体机融化后自动压铸成型:过程中产生熔化烟尘及炉渣。(2)脱模:压铸前将水性脱模剂喷洒于模具内,压铸好冷却后经人工撬取与模具剥离。(3)滚筒:压铸后的产品在滚筒内机械力的作用下,将产品和周围残留的边角料分离,机加工装配铝配件成品外购的铝配件通过全自动台钻机、自动攻丝机等机加工设备进行钻孔处理为半成品,根据现场调查,脱模废气、熔化压铸烟尘处理设备由布袋除尘改为喷淋塔+布袋除尘,优图2-5摩托车配件生产工艺流程图摩托车配件工艺说明:再通过装配为成品。2.7项目工程变动情况11图2-4电动车配件生产工艺流程图电动车配件工艺说明:(1)熔化、压铸:热室熔化压铸一体机自带熔化炉熔融(熔化炉用能为电);熔化温度为420℃;锌合金经热室熔化压铸一体机融化后自动压铸成型;过程中产生熔化烟尘及炉渣。(2)脱模:压铸前将水性脱模剂喷洒于模具内,压铸好冷却后经人工撬取与模具剥离。(3)滚筒:压铸后的产品在滚筒内机械力的作用下,将产品和周围残留的边角料分离,分离后为成品,产生的边角料回炉重新压铸。图2-5摩托车配件生产工艺流程图摩托车配件工艺说明:外购的铝配件通过全自动台钻机、自动攻丝机等机加工设备进行钻孔处理为半成品,再通过装配为成品。2.7项目工程变动情况根据现场调查,脱模废气、熔化压铸烟尘处理设备由布袋除尘改为喷淋塔+布袋除尘,优于环评要求,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少两台滚筒,原辅料及固废产生量略少于环评预设。车间布置优化,更符合企业实际需求。企业其他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上述变动,不影响产能,不增加污染因子,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的13条,以上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化,建设内容变化情况见表2-4。表2-4建设内容变化情况一览表序号类别重大变动清单变化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1项目性质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与环评一致2建设地点2、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与环评一致3建设规模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4、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5、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与环评一致4平面布置车间布置优化,更符合企业实际需求5生产设备设备少两台滚筒6原辅材料消耗量均略少于环评预计7生产工艺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与环评一致8污染防治措施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生产工艺”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脱模废气、熔化压铸烟尘处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理设备由布袋除尘改为喷淋塔+布袋除尘,优于环评要求,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3.1废水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冷却水、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水量;外排废水仅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官网,最终经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飞云江,废水排放去向见图3-1。循环用水喷淋冷却水循环用水压铸冷却水新鲜用水量生活用水生活污水化粪池一般排放口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序号废气类别来源工序污染物种类治理设施1脱模废气脱模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熔化、压铸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脱模废气与熔化铸造烟尘,收集的废气经水喷淋+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20m(排气筒DA001)2熔化压铸烟尘熔化压铸3机加工粉尘机加工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车间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143.1废水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冷却水、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水量;外排废水仅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官网,最终经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飞云江,废水排放去向见图3-1。图3-1废水排放去向图3.2废气本项目生产工序中主要产生脱模废气、熔化压铸烟尘、机加工粉尘,产生及治理情况见表3-1。表3-1废气产生及治理情况汇总表序号废气类别来源工序污染物种类治理设施1脱模废气脱模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熔化、压铸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脱模废气与熔化铸造烟尘,收集的废气经水喷淋+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20m(排气筒DA001)2熔化压铸烟尘熔化压铸3机加工粉尘机加工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车间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废气集气照片水喷淋+布袋除尘、废气排放口标牌3.3噪声车间内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生产时减少门窗的开启频率,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高噪声设备远离车间门窗,必要时设置隔声罩或隔声间: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设置隔振或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在声源处减弱噪声;同时加强墙体厚度,对墙体加设石膏板减弱噪声,减少开窗次数。3.4固(液)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机加工边角料、炉渣、集尘和废包装桶。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规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相关文件进行判定,废油桶(HW08,900-249-08)属于危险废物,其余均属于一般固废。处理措施如下:机加工边角料、炉渣、集尘委托利用,废包装桶委托温州纳海蓝环境有限公司。企业在厂内已建危废暂存场所、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危废仓库面积2平方,危废暂存场所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已贴有危废、周知卡标识。固体废物产生处理情况及危废仓库照片见表3-2。表3-2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序号名称产生工序形态属性环评预计产生量ta2025年5月产生量折算产生t量ta处理情况1机加工边角料机加工固态一般工业固废20.161.92委托利用2炉渣熔化固态一般工业固废36.8533615废气集气照片水喷淋+布袋除尘、废气排放口标牌3.3噪声车间内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生产时减少门窗的开启频率,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高噪声设备远离车间门窗,必要时设置隔声罩或隔声间;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设置隔振或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在声源处减弱噪声;同时加强墙体厚度,对墙体加设石膏板减弱噪声,减少开窗次数。3.4固(液)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机加工边角料、炉渣、集尘和废包装桶。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规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相关文件进行判定,废油桶(HW08,900-249-08)属于危险废物,其余均属于一般固废。处理措施如下:机加工边角料、炉渣、集尘委托利用,废包装桶委托温州纳海蓝环境有限公司。企业在厂内已建危废暂存场所、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危废仓库面积2平方,危废暂存场所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已贴有危废、周知卡标识。固体废物产生处理情况及危废仓库照片见表3-2。表3-2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序号名称产生工序形态属性环评预计产生量t/a2025年5月产生量t折算产生量t/a处理情况1机加工边角料机加工固态一般工业固废20.161.92委托利用2炉渣熔化固态一般工业固废36.853363集尘熔化、压铸固态一般工业固废2.3940.192.284废包装桶1固态危险废物0.1200.090.11委托温州纳海蓝环境有限公司处置危废仓库外危废仓库内一般固废仓库163集尘熔化、压铸固态一般工业固废2.3940.192.284废包装桶/固态危险废物0.1200.090.11委托温州纳海蓝环境有限公司处置危废仓库外危废仓库内一般固废仓库3.5环保投资情况本项目实际总投资600万元,环保设施投资费用为5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8.33%。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见表3-3。表3-3工程环保设施投资情况一览表类别环评概算(万元)实际投资(万元)污水处理系统506废气处理系统23固废处理系统6噪声5其他运营费用10环评投资合计5050项目总投资6006003.6环评要求、批复意见落实情况本项目环评要求、批复意见的实际落实情况详见表3-4。表3-4环评要求、批复意见中需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内容类型环评要求批复意见实际落实情况调查项目选址及建设内容选址为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里北垟村),建设内容为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里北垟村),建成后形成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的生产规模。该项目建设地址、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生产规模为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废水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水量;外排废水仅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官网,最终经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已落实。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冷却水、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水量;外排废水仅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官网,最终经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飞云江。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排放标准。废水(DB33/2169-2018)中表1的限值要求)后排入飞云江。项目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已落实。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冷却水、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水量;外排废水仅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官网,最终经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飞云江。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排放标准。废气本项目熔化、压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机加工粉尘、脱模、熔化、压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边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熔化、铸造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熔化铸造烟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本项目熔化、压铸工序产生的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276-2020)中表1标准;机加工过程、脱模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熔化、压铸、脱模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架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已落实。脱模废气、熔化压铸烟尘:熔化、压铸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脱模废气与熔化铸造烟尘,收集的废气经水喷淋+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20m(排气筒DA001)。机加工粉尘:以无组织形式车间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排放标准。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车间合理布局、减振、墙体阻隔、在风机进出风口处加装消声器等。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合理安排生产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已落实。企业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内生产设备,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夜间不生产。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排放标准。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临时贮存场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落实有关固废综合利用途径,使固体废物及时得到处理,避免二次污染。一般包装废物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利用。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计,采取基础防渗、防火、防雨、防晒、防扬散、通风,配备照明设施等防治环境污染措施。危险废物妥善分类贮存,做好标牌、标识。机加工边角料、集尘、炉渣交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年修正)》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生产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已落实。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机加工边角料、炉渣、集尘和废包装桶。机加工边角料、炉渣、集尘委托利用,废包装桶委托温州纳海蓝环境有限公司。企业在厂内已建危废暂存场所、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危废仓库面积2平方,危废暂存场所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已贴有危废、周知卡标识。总量控制本环评建议项目最终排入环境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014t/a、氨氮0.001t/a、总氮0.005t/a、烟粉尘0.756t/a。/该项目应严格做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化学需氧量0.014t/a、氨氮0.001t/a、总氮0.004t/a、烟粉尘0.25t/a,符合该项目环评中的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0.014t/a、氨氮0.001t/a、总氮0.005t/a、烟粉尘0.756t/a。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4.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结论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8月)的结论如下: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动车配件和摩托车配件生产的企业。企业租赁瑞安市华宇恒业饰品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里北垟村)的现有部分厂房作为生产场所,租用建筑面积为3243.208m2,项目投产后,生产规模可达年产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和500万套摩托车配件。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区域经济发展。只要建设单位在该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到合理布局,同时做到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建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4.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主要建议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8月)的主要建议如下:①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本项目属于“三十二、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37”中的“86摩托车制造375、助动车制造377”中的“其他”类别,属于登记管理。②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在建设项目竣工后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③建立健全企业环保规章制度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建立环保台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日常环境管理和污染源监测工作;企业需定期对废气、噪声等进行日常监测,也可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执行营运期的监测计划。④为规范企业碳管理工作,结合自身生产管理实际情况,建立碳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碳管理工作组织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及权限范围;明确战略管理、碳排放管理、碳资产管理、信息公开等具体内容;明确各事项审批流程及时限;明确管理制度的时效性。为确保企业碳管理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能力,企业应开展以下工作:通过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交流,确保从事碳管理有关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对与碳管理工作有重大影响的人员进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企业可选择外派培训、内部培训和横向交流等方式开展培训工作。4.3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温环瑞建〔2024〕218号,详见附件1。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5.1监测分析方法监测分析方法按国家标准分析方法和国家环保部门颁布的监测分析方法及有关规定执行。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和实验室分析及现场监测全过程质量保证工作执行《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第三版,试行)和相应方法的有关规定。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1。表5-1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项目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检出限pH值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HJ1147-2020化学需氧量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828-20174mg/L悬浮物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1-19894mg/L氨氮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0.025mg/L总氮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636-20120.05mg/L总磷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3-19890.0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505-20090.5mg/L石油类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80.06mg/L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04-20170.07mg/m3排气流速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及修改单排气流量排气温度水分含量排气压力颗粒物(烟尘、粉尘)20mg/m3总悬浮颗粒物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1263-20220.168mg/m3(无组织废气)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5.2监测仪器使用监测仪器见表5-2。表5-2本项目使用设备一览表项目仪器名称及型号检定/校准到期日期检定/校准单位现场采样及检测仪器pH值便携式pH/ORP计(YHBJ-262)2026.2.5深圳新广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烟气参数(流速、流量、温度、含湿量、压力)颗粒物(烟尘、粉尘)自动烟尘气综合测试仪(ZR-3260A)2025.12.2中溯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智能烟尘烟气测试仪(EM-3088(4.0))2025.12.2中溯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总悬浮颗粒物大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YQ-1114)2025.7.7青岛长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ZR-3924)2025.9.19中溯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多功能声级计(AWA6228+)2026.2.18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噪声校准仪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声校准器(AWA6021A)2026.2.17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实验室检测仪器化学需氧量COD恒温消解器(COD-HX12)2025.12.5瓯越检测悬浮物循环水多用真空泵(SHB-ⅢA)2025.12.3瓯越检测悬浮物电子天平(万分之一)(BSM-220.4)2025.12.2深圳新广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悬浮物颗粒物(烟尘、粉尘)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10HB)2025.12.2深圳新广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悬浮颗粒物颗粒物(烟尘、粉尘)电子天平(十万分之一)(FB1035)2025.12.2深圳新广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悬浮颗粒物颗粒物(烟尘、粉尘)低浓度称量恒温恒湿设备(NVN-800S)2025.12.2深圳新广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氨氮总氮总磷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Bright60)2025.12.2深圳新广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氮总磷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LHS-24B)2025.12.2深圳新广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五日生化需氧量台式溶解氧仪(JPSJ-605F)2025.12.2深圳新广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五日生化需氧量生化培养箱(SHX-150)2025.12.2深圳新广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石油类红外分光测油仪(JLBG-121U)2025.12.2深圳新广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非甲烷总烃气相色谱仪(A60)2025.12.2深圳新广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5.3精密度控制平行样要求:平行双样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在允许范围内,则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本次测定结果均满足标准要求,详细结果见表5-3、5-4。表5-3实验室平行样测定结果项目检测日期样品编号测定值1测定值2相对偏差%允许相对偏差%结果评判化学需氧量2025.5.30锋锐250529-1A1-2185mg/L193mg/L2.110合格2025.5.31锋锐250530-2A1-2167mg/L162mg/L1.510合格总磷2025.5.30锋锐250529-1A1-20.94mg/L0.95mg/L0.510合格2025.5.31锋锐250530-2A1-20.81mg/L0.85mg/L2.410合格总氮2025.6.3锋锐250529-1A1-24.16mg/L4.24mg/L1.05合格锋锐250530-2A1-23.77mg/L3.93mg/L2.15合格氨氮2025.6.3锋锐250529-1A1-21.86mg/L1.90mg/L1.110合格锋锐250530-2A1-21.53mg/L1.58mg/L1.610合格非甲烷总烃2025.5.30锋锐250529-1F30.98mg/m30.99mg/m30.520合格锋锐250530-2F30.99mg/m30.98mg/m30.520合格表5-4现场平行样测定结果项目检测日期样品编号测定值1测定值2相对偏差%允许相对偏差%结果评判化学需氧量2025.5.30锋锐250529-1A4-2196mg/L186mg/L2.620合格2025.5.31锋锐250530-2A4-2172mg/L169mg/L0.920合格总磷2025.5.30锋锐250529-1A4-20.93mg/L0.91mg/L1.120合格2025.5.31锋锐250530-2A4-20.84mg/L0.86mg/L1.220合格总氮2025.6.3锋锐250529-1A4-24.26mg/L4.45mg/L2.220合格锋锐250530-2A4-23.79mg/L3.87mg/L1.020合格氨氮2025.6.3锋锐250529-1A4-21.85mg/L1.83mg/L0.520合格锋锐250530-2A4-21.44mg/L1.43mg/L0.320合格5.4正确度控制本项目实验室正确度主要采用加标回收测定、校准点测定和质控样测定等方法进行控制。对水中总磷、总氮、氨氮、石油类项目进行了加标回收测定,测定结果符合标准要求。对水中总磷、总氮、氨氮、石油类和气中非甲烷总烃项目进行了校准点测定,测定结果符合标准要求。对水中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项目进行了质控样测定,测定结果符合标准要求。详细结果见表5-5、5-6和5-7。表5-5质控样测定结果项目检测日期定值测得值相对误差%允许相对误差%结果评判化学需氧量2025.5.30500mg/L480mg/L4.010合格2025.5.31500mg/L495mg/L1.010合格项目检测日期定值测得值绝对误差允许绝对误差结果评判五日生化需氧量2025.5.30-6.4210mg/L200mg/L10mg/L20mg/L合格2025.5.31-6.5210mg/L202mg/L8mg/L20mg/L合格表5-6加标回收测定结果项目检测日期原样测得值加标样测得值加标量加标回收率%允许回收率%结果评判总磷2025.5.308.60μg19.1μg10.0μg10585-115合格2025.5.3111.4μg22.3μg10.0μg10985-115合格总氮2025.6.338.7μg67.1μg30.0μg94.790-110合格氨氮2025.6.332.9μg62.3μg30.0μg98.090-110合格石油类2025.5.310μg966.6μg1000μg96.780-120合格表5-7校准点测定结果项目检测日期定值测得值相对误差%允许相对误差%结果评判总磷2025.5.3010.0μg9.61μg3.9合格2025.5.3110.0μg9.78μg2.2合格总氮2025.6.310.0μg10.1μg1.0合格氨氮2025.6.340.0μg39.5μg1.2合格石油类2025.5.3110.0mg/L10.1mg/L1.0合格非甲烷总烃2025.5.308.84mg/m39.30mg/m35.210合格8.84mg/m39.53mg/m37.810合格8.84mg/m38.47mg/m34.210合格8.84mg/m38.11mg/m38.310合格5.5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噪声监测仪器和校准仪器应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监测仪器在测试前后用声级校准器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示值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详细结果见表5-8。表5-8噪声分析项目质控结果与评价采样日期校准器声级级测量前校准值测量后校准值结果评判2025.5.2994.0dB93.8dB93.8dB合格2025.5.3094.0dB93.8dB93.8dB合格5.6质控结果温州瓯越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采用精密度测试和正确度测试等措施对本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结果表明,平行双样的相对偏差均在允许相对偏差范围内,精密度符合要求,质控样测定的绝对误差均在允许绝对误差范围内,加标回收测定的回收率均在允许加标回收率范围内,校准点测定的相对误差和质控样测定的相对误差均在允许相对误差范围内,正确度符合要求。总结:温州瓯越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在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委托检测项目中,采样、样品运输与保存、样品制备、实验室分析、数据审核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出具结果准确可靠,质量控制符合要求。5.7人员资质参与项目的采样、分析技术人员均参与过公司内部的培训,并通过考核、拥有相关领域的上岗证进行相关领域的监测工作,做到了持证上岗,建设项目验收主要参与人员见表5-9。表5-9建设项目验收参与人员一览表人员姓名职位/职称上岗编号项目负责人诸葛凌风项目负责人OY201905报告编制人陈宇霞报告编制人员OY2024114刘福生报告编制人员OY202111报告签发人潘肖初检测部负责人OY2024401报告审核人赵璐漪质管部副主任OY2024109邱欣欣质管部主任OY202112其他王思强采样部负责人OY202556岩弘健采样员OY202478黄培峰采样员OY2025122朱雯雯填表人OY2020811表六、验收监测内容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6.1废水表六、验收监测内容根据《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现场踏勘实际情况,本项目验收监测内容如下:6.1废水废水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见表6-1。表6-1废水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监测点位检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时间生活废水排放口ApH值、BOD5、CODcr、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2天,每天监测4次2025年5月29日-5月30日x邻厂邻厂邻厂★A★A一厂区总排口6.2废气废气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见表6-2。表6-2废气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监测内容监测点位检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时间无组织废气下风向D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2天,每天监测3次2025年5月29日-5月30日下风向E下风向F有组织废气熔化压铸废气处理设施进口B颗粒物熔化压铸废气处理设施出口C颗粒物27根据《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现场踏勘实际情况,本项目验收监测内容如下:废水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见表6-1。表6-1废水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监测点位检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时间生活废水排放口ApH值、BOD5、CODcr、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2天,每天监测4次2025年5月29日-5月30日6.2废气废气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见表6-2。表6-2废气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监测内容监测点位检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时间无组织废气下风向D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2天,每天监测3次2025年5月29日-5月30日下风向E下风向F有组织废气熔化压铸废气处理设施进口B颗粒物熔化压铸废气处理设施出口C颗粒物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1x邻厂邻厂BOOCDO邻厂E@FOOB—焙化压铸废气处理设施进口OC一焙化压铸废气处理设施出口OD、E、F-无组织废气采样点6.3噪声噪声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见表6-3。表6-3噪声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监测点位检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时间厂界西南侧昼间、夜间噪声监测2天,每天1次2025年5月29日-5月30日1x邻厂邻厂邻厂1#一噪声检测点位注:厂界东北侧、厂界西北侧、厂界东南侧均为邻厂交界,无法测量6.4固废调查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机加工边角料、炉渣、集尘和废包装桶。机加工边角料、炉渣、集尘委托利用,废包装桶委托温州纳海蓝环境有限公司。企业在厂内已建危废暂存场所、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危废仓库面积2平方,危废暂存场所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已贴有危废、周知卡标识。6.5环境质量监测本项目生产厂房50m的卫生防护内均无敏感点,则不需要测敏感点环境空气和噪声:废水纳管排放不需要测地表水。根据环评和项目产污特点,即本项目环境质量无需监测。286.3噪声噪声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见表6-3。表6-3噪声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监测点位检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时间厂界西南侧昼间、夜间噪声监测2天,每天1次2025年5月29日-5月30日注:厂界东北侧、厂界西北侧、厂界东南侧均为邻厂交界,无法测量6.4固废调查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机加工边角料、炉渣、集尘和废包装桶。机加工边角料、炉渣、集尘委托利用,废包装桶委托温州纳海蓝环境有限公司。企业在厂内已建危废暂存场所、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危废仓库面积2平方,危废暂存场所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已贴有危废、周知卡标识。6.5环境质量监测本项目生产厂房50m的卫生防护内均无敏感点,则不需要测敏感点环境空气和噪声;废水纳管排放不需要测地表水。根据环评和项目产污特点,即本项目环境质量无需监测。表七、验收监测结果7.1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验收检测期间气象参数见表7-1,验收检测期间生产负荷见表7-2,验收检测期间设备运行情况见表7-3。7.1.1验收检测期间气象参数表7-1验收检测期间气象参数采样日期采样时段风向风速m/s气温℃气压kPa天气2025.5.2909:00-10:001.318.7101.110:05-11:051.321.6101.011:10-12:101.424.2100.92025.5.3008:55-09:551.422.3100.809:58-10:581.324.6100.711:01-12:011.426.1100.67.1.2验收检测期间生产负荷表7-2验收检测期间生产负荷产品名称环评年设计产量2025年5月产量折算验收年产量验收期间实际日产量生产负荷%2025年5月29日2025年5月30日摩托车配件500万套41.6万套500万套1.6万套1.65万套96-99电动车配件2000万套166.6万套2000万套6.4万套6.5万套96-97.5注:年工作日为300天。7.1.3验收检测期间设备运行情况表7-3验收检测期间设备运行情况序号设备名称单位环评数量实际数量验收监测期间设备开启情况2025年5月29日2025年5月30日1热室熔化压铸一体机44442滚筒31113装配流水线151515154全自动台钻机33335钻孔机台6自动攻丝机台7冷却塔个8空压机个7.2验收监测结果7.2.1废水(1)废水监测结果详见表7-4。表7-4废水监测结果单位:mg/L,除pH值外采样位置及日期采样时间样品性状pH值(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总氮石油类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生活废水排放口5.2908:41微黄微浊7.11890.941.884.200.137757.010:42微黄微浊7.21900.941.614.300.208958.812:50微黄微浊7.21890.941.644.140.216956.914:52微黄微浊7.11960.931.854.260.218159.9日均值/1910.941.754.230.197958.2生活废水排放口5.3009:03微黄微浊7.11640.831.563.850.307049.911:03微黄微浊7.21720.871.463.850.247652.813:03微黄微浊7.11620.891.503.630.217549.315:05微黄微浊7.11720.841.443.790.216251.8日均值/1680.861.493.780.247151标准限值6-95008357020400300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以上监测数据引自温州瓯越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瓯越检(水)字第202506-4号(2)监测结果分析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的“生活废水排放口”所检项目,氨氮、总磷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表1的标准限值要求,总氮检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标准限值要求,其他项目检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7.2.2废气(1)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详见表7-5。表7-5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单位:mg/m3采样位置及日期项目检测结果检查结果平均值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kg/h)达标情况熔化压铸废气处理设施进口5.29颗粒物(烟尘、粉尘)3636/1.97×10-1/3536熔化压铸废气处理设施出口5.29颗粒物(烟尘、粉尘)<20(14)<2030<1.09×10-1达标<20(14)<20(13)熔化压铸废气处理设施进口5.30颗粒物(烟尘、粉尘)3635/1.95×10-1/3534熔化压铸废气处理设施出口5.30颗粒物(烟尘、粉尘)<20(14)<2030<1.10×10-1达标<20(15)<20(14)以上监测数据引自温州瓯越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瓯越检(气)字第202506-4号有组织废气烟气参数见表7-6。表7-6有组织废气烟气参数表烟气参数监测点位及日期标干流量(m3/h)烟温(℃)含湿量(%)流速(m/s)排放高度(m)熔化压铸废气处理设施进口5.29548525.12.410.7/熔化压铸废气处理设施出口5.29544324.72.210.615熔化压铸废气处理设施进口5.30557824.62.410.9/熔化压铸废气处理设施出口5.30550824.62.210.715有组织废气处理效率见表7-7。表7-7有组织废气处理效率表采样日期处理设施检测项目处理前平均速率(kg/h)处理后平均排放速率(kg/h)处理效率(%)2025年5月29日布袋除尘颗粒物1.97×10-1<1.09×10-1小于限值无法计算2025年5月30日1.95×10-1<1.10×10-1(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详见表7-8。表7-8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单位:mg/m3采样日期采样时间测点编号项目检测结果周界外浓度最高值标准限值达标情况2025.5.2909:13-10:13下风向D总悬浮颗粒物0.3210.3271.0达标11:15-12:150.31813:18-14:180.31809:13-10:13下风向E0.31211:15-12:150.32313:18-14:180.31309:13-10:13下风向F0.30711:15-12:150.31313:18-14:180.3272025.5.3009:15-10:15下风向D总悬浮颗粒物0.3080.3321.0达标11:18-12:180.33213:24-14:240.32109:15-10:15下风向E0.31311:18-12:180.31913:24-14:240.30509:15-10:15下风向F0.31811:18-12:180.31213:24-14:240.3162025.5.2909:00-10:00下风向D非甲烷总烃0.930.984.0达标10:05-11:050.9611:10-12:100.9309:00-10:00下风向E0.9010:05-11:050.9011:10-12:100.9309:00-10:00下风向F0.9410:05-11:050.9711:10-12:100.982025.5.3008:55-09:55下风向D非甲烷总烃0.961.034.0达标09:58-10:580.9811:01-12:010.9908:55-09:55下风向E1.0309:58-10:581.0211:01-12:011.0108:55-09:55下风向F1.0209:58-10:580.9711:01-12:010.98以上监测数据引自温州瓯越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瓯越检(气)字第202506-4号(3)监测结果分析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熔化压铸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监测得的颗粒物监测结果值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检项目,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值符合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7.2.3噪声(1)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详见表7-9。表7-9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采样日期测点编号测点位置主要声源检测时段采样时段测量值背景值△L1(测量值-背景值)修正值报告值5.29厂界西南侧道路噪声昼间16:22-16:2462.963厂界西南侧道路噪声夜间22:11-22:1353.2535.30厂界西南侧道路噪声昼间16:14-16:1662.362厂界西南侧道路噪声夜间22:24-22:2654.454标准限值昼间65夜间55达标情况达标备注:1.现场检测时该企业正常生产;2.测量点在厂界外1米处;3.厂界东北侧、厂界西北侧、厂界东南侧均为邻厂交界,无法测量;4.测量值均未超过3类标准,无需测量背景值;5、以上监测数据引自温州瓯越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瓯越检(声)字第202506-4号。(2)监测结果分析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厂界西南侧噪声监测结果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厂界东北侧、厂界西北侧、厂界东南侧均为邻厂交界,无法测量)。7.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一)废水总量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为360t/a,按照污水处理厂出水最大浓度(化学需氧量40mg/L,氨氮2mg/L,总氮12mg/L)计算:化学需氧量0.014t/a、氨氮0.001t/a、总氮0.004t/a,符合该项目环评中的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0.014t/a、氨氮0.001t/a、总氮0.005t/a。(二)废气总量根据废气污染物平均排放速率和废气处理工艺周期,依据“平均排放速率×生产时间”计算得到废气污染物出口排放量,该项目最终排放量:烟粉尘0.25t/a,符合该项目环评中的总量控制:烟粉尘0.756t/a,详见表7-10。表7-10废气排放总量采样点检测项目平均排放速率50%(kg/h)生产时间(h)排放总量(t/a)熔化压铸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0.05545000.25烟粉尘合计(以颗粒物计)0.25注:颗粒物小于限值,排放速率按50%计算表八、验收监测结论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基本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批手续较为齐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的环境保护要求基本落实。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和维护基本正常。8.1废水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的“生活废水排放口”所检项目,氨氮、总磷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表1的标准限值要求,总氮检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标准限值要求,其他项目检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8.2废气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熔化压铸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监测得的颗粒物监测结果值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检项目,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值符合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8.3噪声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厂界西南侧噪声监测结果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厂界东北侧、厂界西北侧、厂界东南侧均为邻厂交界,无法测量)。8.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机加工边角料、炉渣、集尘和废包装桶。机加工边角料、炉渣、集尘委托利用,废包装桶委托温州纳海蓝环境有限公司。企业在厂内已建危废暂存场所、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危废仓库面积2平方,危废暂存场所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已贴有危废、周知卡标识。8.5总量控制最终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014t/a、氨氮0.001t/a、总氮0.004t/a、烟粉尘0.25t/a,符合该项目环评中的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0.014t/a、氨氮0.001t/a、总氮0.005t/a、烟粉尘0.756t/a。总结论: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在设计、施工和运行阶段均采取了相应措施,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相应标准的要求,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有关要求,具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存在问题及建议: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和验收意见。2、加强车间环境管理,保持整洁环境,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积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3、生产过程中应做好环境管理,固废要分类堆放、收集,并按规范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危废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每年及时签订危废委托处置协议,规范警示标志和管理台账,确保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及处置。4、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总则》(HJ819-2017)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5、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做好台账记录,完善环保设施标识牌和操作规程,减少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6、建议企业按照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里北垟村)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C3752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770助动车制造;C3392有色金属铸造建设性质新建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120度39分35.738秒,27度49分56.896秒设计生产能力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实际生产能力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环评单位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文件审批机关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温环瑞建〔2024〕218号环评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开工日期2024年9月竣工日期2025年4月排污许可登记日期2024年07月24日编制单位展能生态科技(温州)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温州豫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381564428985A001Y验收组织单位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监测单位温州瓯越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时工况>75%投资总概算(万元)600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50所占比例(%)8.33实际总投资(万元)600实际环保投资(万元)50所占比例(%)8.33废水治理(万元)6废气治理(万元)23噪声治理(万元)5固体废物治理(万元)6绿化及生态(万元)/其他(万元)10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年平均工作时间7200h运营单位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381564428985A验收时间2025年7月31日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原有排放量(1)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产生量(4)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排放增减量(12)废水360360360360360化学需氧量1805000.0140.0140.0140.014氨氮1.62350.0010.0010.0010.001总氮4700.0040.0050.0040.005废气2.48×107工业粉尘<20300.250.7560.250.756工业固体废物40.3141.36440.3141.364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吨/年;废气排放量——吨/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气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工业固体废物——吨/年。附件1环评批复文件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附件1环评批复文件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温环瑞建(20241218号关于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你公司委托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批复意见如下:一、根据环评结论,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环评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38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里北垟村),租赁瑞安市华宇恒业饰品有限公司现有部分厂房作为生产用房。主要生产设备:0.5t/h热室熔化压铸一体机4生台、滚简3台、全自动台钻机3台等。生产规模:年产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和500万套摩托车配件。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执行以下标准;政许(一)项目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01020(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二)本项目熔化、压铸工序产生的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276-2020)中表1标准;机加工过程、脱模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三)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四)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39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治条例(2017年修正》》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四、项目应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选用先进的设备,降低能耗、物耗,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同时按照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根据“以新带老”的原则,在项目实施中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废水防治方面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二)废气防治方面1.熔化、压铸、脱模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架排放。2.加强车间通风。(三)噪声防治方面合理安排生产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四)固废防治方面生产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五、项目特种设备、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自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有关消防、工程质量等问题请业主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建立40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六、加强内部环保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认真落实环保治理资金,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需取得排污许可、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若你单位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上意见,请你公司认真予以落实,项目日常环保监管工作由瑞安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一队负责。温州市生态环纯局2024年9月5日抄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3日印发41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工况证明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附件3工况证明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工况证明验收检测期间实际产量产品名称环评年设计产量2025年5月产量折算验收年产量验收期间实际日产量生产负荷%2025年5月29日2025年5月30日摩托车配件500万套41.6万套500万套1.6万套1.65万套96-99电动车配件2000万套166.6万套2000万套6.4万套6.5万套96-97.5注:年工作日为300天。验收检测期间设备运行情况序号设备名称单位环评数量实际数量验收监测期间设备开启情况2025年5月29日2025年5月30日1热室熔化压铸一体机台44442滚筒台31113装配流水线台151515154全自动台钻机台33335钻孔机台T116自动攻丝机台i1117冷却塔个11118空压机个1I11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公章)43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基础信息原辅料使用情况序号原辅料名称单位环评预设年用量25年5月实际用量折算年用量1锌合金va6040503.360402水性脱模剂va30.232.763铝配件ua5000416.650004用电量MWh/a500414925模具个5000416.65000固废产生及处理情况序号名称产生工序形态属性环评预计产生量t/a2025年5月产生量t折算产生量t/a处理情况1机加工边角料机加工固态一般工业固废20.161.92委托利用2炉渣熔化固态一般工业固废36.853363集尘熔化、压铸固态一般工业固废2.3940.192.284废包装桶1固态危险废物0.1200.090.11委托温州纳海蓝环境有限公司处置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公章)44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基础信息生产工艺:废气声,皮皮气培化、压脱模滚籣边角料电动车配件生产工艺流程图声,固废噪声机加工装配摩托车配件生产工艺流程图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公章)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和2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基础信息环保投资情况类别环评概算(万元)实际投资(万元)污水处理系统506废气处理系统23固废处理系统6噪声5其他运营费用10环评投资合计5050项目总投资600600我公司用水量为(578)吨/年,企业劳动定员为3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全年工作日300天,采用双班制运行,每班运行12h,厂区内不设食宿,于(2024年9月)开始建设,(2025年4月)竣工。危废仓库面积为(2)平方。瑞安市锋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公章)4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摩托车配件 电动车配件智能工段 电动车配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