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制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农环审[202
5
]
28


农安县静阁清洁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长春天泽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根据长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长环评估【2025】52号评估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孙菜园子村,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本项目利用现有构筑物建设生产车间,新建铝材表面加工处理及喷粉生产线,采用水洗--脱脂--纯水洗--无铬钝化--喷涂--烘干--固化等工艺。本项目冬季采暖由集中供热供给,生产车间喷涂固化及烘干用热由3台天然气燃烧机供给,天然气由市政燃气管线供给,厂区内不设置储罐。本项目新建一套处理规模为10t/d(设计最大额定处理规模为1.2t/h)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涂装加工铝材1500吨(喷涂面积30000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同时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水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必须满足《污水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农安县合隆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后,与水喷淋废水、纯水制备排水、员工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农安县合隆镇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生产车间地面必须硬化和分区防渗,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静电除尘粉尘经设备自带“旋风+滤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1#、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静电喷涂烘干固化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再经“水喷淋+除湿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3#)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机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与静电喷涂烘干固化废气共经15米高(3#)排气筒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少量未被收集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必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各类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静电回收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滤袋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四、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2025年7月7日

抄送: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春天泽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印发机关: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2025年7月7日印发

初审:史双桥复审:周岩
终审:洛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用设备制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