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 扩建项目建设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2025年8月5日至8月7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复文件全文链接
1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晨皓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5〕243号
2025年8月5日
见附件
2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拓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5〕244号
2025年8月5日
见附件
3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爱拉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5〕245号
2025年8月5日
见附件
4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酷灵热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5〕246号
2025年8月7日
见附件
5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源峰电子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5〕247号
2025年8月6日
见附件
6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尚臻五金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5〕248号
2025年8月7日
见附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佛山市司法局一楼南侧,电话:83382285,邮编:528000)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邮编:528300
联系电话:0757-22835872、0757-22832641。
佛环03环审〔2025〕24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尚臻五金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佛环03环审〔2025〕247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源峰电子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佛环03环审〔2025〕246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酷灵热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佛环03环审〔2025〕245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爱拉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佛环03环审〔2025〕244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拓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佛环03环审〔2025〕243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晨皓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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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佛环03环审〔2025〕24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尚臻五金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山市顺德区尚臻五金实业有限公司:你单位报来由广州颐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佛山市顺德区尚臻五金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你单位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广州颐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二、佛山市顺德区尚臻五金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顺德区容桂德胜居委会江南路73号首层之二十二,主要从事酒柜配件的生产。项目计划年产酒柜配件30万套(包含箱体30万件、加强铁60万件、中隔板120万件、门框30万件)。项目的规模及工艺见《报告表》。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结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容桂监督管理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一)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容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除油废液经“隔油+气浮”预处理,陶化废液经“化学混凝沉淀”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经化学混凝沉淀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容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二)落实《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相应控制要求,做好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等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并采取有效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排放影响。1.喷粉固化废气经废气排口直连管道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烟气黑度、烟尘)有组织排放执行—2—《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非金属加热炉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限值。2.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配套旋风+滤筒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三)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四)项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依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五)项目VOCs(含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56吨/年,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0.051吨/年,无组织排放量为0.005吨/年。COD排放量为0.29吨/年,氨氮排放量为0.036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071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66吨。根据《佛山市人—3—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0〕19号),本批复中需要新增的排污总量指标(VOCs指标除外),应当在依法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前,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其新增的排污总量指标数量按本批复意见确定。四、《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项目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我局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如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并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7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容桂监督管理所,广州颐景环保科抄送:技有限公司。—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佛环03环审〔2025〕247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源峰电子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山市顺德区源峰电子有限公司:你单位报来由佛山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佛山市顺德区源峰电子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你单位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佛山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二、佛山市顺德区源峰电子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昌教村昌教工业园十路3号厂房一的1层及厂房二,主要从事电器开关的生产。项目扩建后年产电器开关1.2亿个。项目的规模及工艺见《报告表》。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结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杏坛监督管理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三、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一)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杏坛污水处理厂处理。(二)落实《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相应控制要求,做好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等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并采取有效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排放影响。1.项目注塑、打码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2.项目打磨、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2—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的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值。(三)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项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依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得采用焚烧方式对注塑机机头的塑料残留物进行清理。(五)项目扩建后VOCs(含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1.674吨/年,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0.558吨/年,无组织排放量为1.116吨/年。四、《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项目超过5—3—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我局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如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并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6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杏坛监督管理所,佛山鹏达信能源抄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佛环03环审〔2025〕246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酷灵热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山市酷灵热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你单位报来由广州颐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佛山市酷灵热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你单位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广州颐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二、佛山市酷灵热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顺德区容桂街道华口社区华天路11号三车间首层之一,主要从事微通道换热器、热虹吸系统的生产。项目计划年产微通道换热器100万台、热虹吸系统1万个。项目的规模及工艺见《报告表》。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结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容桂监督管理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一)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容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超声波清洗废水、喷淋和捡漏废水收集后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回收处理,并应做好转移过程台账记录,确保合法、妥善处理。(二)落实《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相应控制要求,做好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等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并采取有效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排放影响。1.翅片成型工序废气经整室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G1)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2—2.钎焊废气经废气排口直连管道收集后通过排气筒(G2)高空排放。其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3.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切管、打孔、CNC、切割焊接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各工序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三)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项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依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五)项目VOCs(含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3.598吨/年,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2.944吨/年,无组织排放量为0.654吨/年。—3—四、《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项目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我局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如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并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7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容桂监督管理所,广州颐景环保科抄送:技有限公司。—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佛环03环审〔2025〕245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爱拉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山市爱拉宝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报来由佛山市顺德区汇绩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佛山市爱拉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你单位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佛山市顺德区汇绩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二、佛山市爱拉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熹涌村裕成北路2号二期二、三层及四层之一,主要从事铁质摇摇椅、铝质摇摇椅的生产。项目迁改扩建后年产铁质摇摇椅35万件、铝质摇摇椅35万件。项目的规模及工艺见《报告表》。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结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伦教监督管理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三、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一)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伦教污水处理厂处理。(二)落实《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相应控制要求,做好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等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并采取有效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排放影响。1.项目印前清洁、擦拭、丝印、印后检查清洁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整室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中,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标准;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2—排放标准值。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的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值。(三)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项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依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五)项目迁改扩建后VOCs(含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566吨/年,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0.463吨/年,无组织排放量为0.103吨/年。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项目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3—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我局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如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并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5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伦教监督管理所,佛山市顺德区汇抄送:绩环保服务有限公司。—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佛环03环审〔2025〕244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拓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山拓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报来由佛山市轩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佛山拓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你单位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佛山市轩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二、佛山拓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坛工业区科技二路2号威和新科园4栋803,项目主要从事紫外线固化胶粘剂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紫外线固化胶粘剂600吨。项目的规模及工艺见《报告表》。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结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杏坛监督管理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三、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一)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杏坛污水处理厂处理。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定期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回收处理,并应做好转移过程台账记录,确保合法、妥善处理。(二)落实《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相应控制要求,做好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等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并采取有效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排放影响。1.项目投料、搅拌、分装、脱泡、检验、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单层密闭正压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2.厂区内VOCs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2—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测点浓度限值。(三)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项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依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五)项目新增VOCs(含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285吨/年,其中有组织排放量0.19吨/年,无组织排放量0.095吨/年。(六)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完善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四、《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项目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3—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我局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如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并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5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杏坛监督管理所,佛山市轩瑞环保抄送:科技有限公司。—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佛环03环审〔2025〕243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晨皓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山市晨皓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你单位报来由佛山市华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佛山市晨皓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你单位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佛山市华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二、佛山市晨皓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高赞村杏坛水乡大道628号顺德智富园23栋202、401、402、403,主要从事控制器的生产。项目扩建后年产控制器700万个。项目的规模及工艺见《报告表》。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结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杏坛监督管理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三、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一)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杏坛污水处理厂处理。(二)落实《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相应控制要求,做好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等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并采取有效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排放影响。1.项目印红胶、贴片、打胶、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回流焊、波峰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管道直连收集,补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一并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中,TVOC、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2—排放标准值。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的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值。(三)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项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依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五)项目扩建后VOCs(含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67吨/年,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0.434吨/年,无组织排放量为0.236吨/年。四、《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项目超过5—3—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我局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如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并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5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杏坛监督管理所,佛山市华怡环境抄送:科技有限公司—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 扩建项目建设 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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