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不动产招标采购公告(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9月6日10时至2025年9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225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湖北省汉川市广场北路2号1幢1单元106号、107号、2单元301(西单元)号房地产【证号:汉川市房权证汉川字第2000-P-00186号、川国用(2010)第1507号】。
房地产
建筑面积(㎡)
规划用途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
106号
20
其他用房
489100
342370
107号
28.43
其他用房
301号
112.18
普通住宅
444600
311220
地类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具体信息详见武汉中信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号为武汉中信联合评报字[2025]SF650第0620号《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价:人民币933700元,起拍价:人民币653590元,保证金:人民币130718元,增价幅度:人民币6535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
1、案涉房地产本院于2025年6月3日现场勘验时有租赁,本次拍卖为去租拍卖;
2、案涉房地产1层106、107号房地产与相邻房地产(登记在案外人名下)打通整体租赁给“美宜佳”超市使用,3层301号房地产勘验时为空置状态,有意者请亲自现场看样,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3、案涉房地产交付时间受腾退进度影响,请意向竞买人予以关注。
4、案涉房地产过户时所涉税费请咨询有关税务部门。
二、咨询时间:自2025年8月6日10时起至2025年8月31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拍卖物上如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通过法律途径处理。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相关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将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解除冻结手续。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卖标的物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至财产登记部门完成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有效支付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书面向本院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买受人自行核实。
标的物被人占有使用的合法性、是否存在租赁情况须竞买人自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租赁争议、装修争议及不能交付使用等法律风险。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8月31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9月19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账号:622840005714393906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京东网查询,或拨打京东客服电话。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摘录自武汉中信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号为武汉中信联合评报字[2025]SF650第0620号《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湖北省鹏润拍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标的物咨询电话:湖北省鹏润拍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8164049070
法院监督电话:027-65686715熊法官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路156号。
网址: http://whzy.hbfy.gov.cn/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8月6日
标的列表:
湖北省汉川市广场北路2号1幢1单元106号、107号、2单元301(西单元)号房地产(https://paimai.jd.com/item/63D6620F49267E30FC33D30B948CFD3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