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摩托车配件招标采购公告(2025)
环评受理公示——集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8月06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07日—2025年8月2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6-6715017
通讯地址: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
1
年产塑料摩托车配件30万件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内丁农场188号
龙海市集福塑胶有限公司
漳州市绿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5.08.06
环评文件请点击链接
附件:公示稿-龙海市集福塑胶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摩托车配件30万件环评报告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评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塑料摩托车配件30万件建设单位(盖章):龙海市集福塑胶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54302062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bu9r55建设项目名称年产塑料摩托车配件30万件建设项目类别26-053塑料制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龙海市集福塑胶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816919203820法定代表人(签章)何敬雄何数主要负责人(签字)何敬雄何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何敬雄1碓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漳州市绿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3MA2XNECMOA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尚岩03520240512000000002BH073525尚岩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郑彩慧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BH075373郑彩尚岩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BH073525尚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漳州市绿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3MA2XNECMOA)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年产塑料摩托车配件3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为尚岩(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03520240512000000002,信用编号BH073525),主要编制人员包括尚岩(信用编号BH073525)、郑彩慧(信用编号BH075373)(依次全部列出)等2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承诺单位(公章):年月日编制单位承诺书本单位漳州市绿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3MA2XNECM0A)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1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3.出资人、举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者挂靠单位等变更的4.未发生第3项所列情形、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符合性发生变更的5.编制人员从业单位已变更或者已调离从业单位的6.编制人员未发生第5项所列情形,全职情况发生变更、不再属于本单位全职人员的7.补正基本情况信息ovLLzo0承诺单位(公章):年日编制人员承诺书本人尚岩(身份证件号码120101198609040519)郑重承诺:本人在漳州市绿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3MA2XNECM0A)全职工作,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6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从业单位变更的3.调离从业单位的4.建立诚信档案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5.编制单位终止的6.被注销后从业单位变更的7.被注销后调回原从业单位的8.补正基本情况信息尚岩承诺人(签字):年月日***编制人员承诺书本人郑彩慧(身份证件号码350322199602143021)郑重承诺:本人在漳州市绿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3MA2XNECM0A)全职工作,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1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从业单位变更的3.调离从业单位的4.建立诚信档案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5.编制单位终止的6.被注销后从业单位变更的7.被注销后调回原从业单位的8.补正基本情况信息外利承诺人(签字):年月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3MA2XNECMOA(副本)刷本编号:1-1名称漳州市绿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万圆整类型有限资任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11月04日住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龙江北路19号融信法定代表人谢美.漳州公馆3203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消防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登记机关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025年26月2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up://www.gsxl.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1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川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Engineer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批准颁发,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姓名:尚岩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件号码:性别:50相间1986年09月出生年月:1批准日期:024年05月26日gH管理号:03520240512000000002关2ah8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东生部保障部生部个人历年缴明水(养老)社会保障码:120101198609040519姓名序号个人管理码单位管理码单位名称份费款所属期缴费月数缴费基数缴费性质1351000000485379560120151515漳州市绿安企业服务有250520250514043正常应缴2351000000485379560120151515漳州市绿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0420250414043正常应缴合计:28086漳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打印日期:2025-05-29社保机构:防伪码:726341748502581830防伪说明:此件真伪可通过扫描右侧二维码进行校验(打印或下载后有效)个人历年缴费明细表(养老)社会保障码:350322199602143021姓名序号个人管理码单位管理码单位名称建限年费款所属期缴费月数缴费基数缴费性质160131902060120151515漳州市绿安企业服务有限公9250520250514043正常应缴260131902060120151515漳州市绿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0420250414043正常应缴合计28086社保机构:漳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打印日期:2025-05-29防伪码:350701748502527646防伪说明:此件真伪,可通过扫描右侧二维码进行校验打印或下载后有效)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塑料摩托车配件30万件项目代码2507-350692-04-01-924317建设单位联系人何敬雄联系方式13******8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内丁农场188号地理坐标(117度51分6.527秒,24度31分16.28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闽发改备[2025]E140920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比(%)8.0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3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专项设置情况参照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详见表1-1。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表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需要设的类别置专项评价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本项目不排放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有毒有害污染否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物。建设项目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废水经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供水来自自来水管网供给。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生活污水废水经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无生产废水产生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规划审查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规划审查意见文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批复,闽政文[2014]31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漳州市提出的“加快行政区划调整、实施市区中心东移、跨江南扩、面海拓展,加快厦漳同城一体及与周边城市构成大都市区”的发展战略。规划区工业产业以“带”为集聚导向,以“区”为分工导向,构筑“一带四区”的工业产业总体布局框架。1.一带:九龙江(北溪和西溪)带;2.四区:北部电子信息、光电、医药、特殊钢铁、钟表、家具、汽车配件、文体用品以及食品产业发展区;中部汽车汽配、特殊钢铁、机械、家具、食品产业发展区;东部汽车汽配、金属制品、机械和装备制造、船舶、食品、饲料产业发展区;南部建材、食品、电子信息、钟表产业发展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产业发展导向见表1-1。表1-1《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符合性对照表产业发符合展指引产业要求本项目情况性分析规划区发展特殊钢铁、汽车、船本项目主要从事塑重点发舶、食品加工、电子信息、机械、料摩托车配件生产,符合展产业医药等重点产业和其他国家鼓与规划重点产业不励类产业。相违背规划区要持续深化结构性污染工业布局调整,限制发展排放高本项目不产生环境浓度有机污染物工业,限制产生持久性污染物。符合环境持久性污染物的环境激素的工业。限制发展产业涉及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所列的“第二类限制类”目录中的产业。本项目不属于“第二类限制类”目录中的产业符合涉及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中的产业。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不涉及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中的产业符合国家及福建省已发布的各行业“产业发展政策”、“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十二五规划”、其它“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等限制类的产业。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不涉及限制类产业符合符合禁止发展产业有危险废物产生的产业。禁止发展对人体健康危害大、产生难以降解废物并对水环境产生较大污染的产业。本项目不涉及发展对人体健康危害大、产生难以降解废物并对水环境产生较大污染的产业特定工艺、材料、技术的污染产业。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特定工艺或材料或技术的污染产业。本项目不属于特定工艺、材料、技术的污染产业及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该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摩托车配件30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其他符合性分析员会令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用地均不在限制、禁止用地项目之列。(3)根据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有关条款,本项目生产工艺及生产和设备均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选址合理性分析(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项目用地文件(附件5),项目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内丁农场188号,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用地符合该区域的用地规划。(2)环境功能相容性分析该项目选址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内丁农场188号,根据2000年2月29日漳政[2000]综31号文件“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漳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的批复”及漳政综〔2020〕18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漳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通知,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属二类功能区;纳污水体为九龙江北港,属于Ⅲ类海水水质;所在地属于3类噪声功能区。项目选址不属于环境功能区划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2)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北侧和西侧为华菱建材有限公司,南侧为324国道,东侧为空地,距离西北侧255m为福井村。项目建成运行后所需水、电等能源均由市政供水、供电管网供给,能源充足。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噪声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的防治,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建设项目的选址与周边环境是相容的。由此可见,项目的选址符合漳州市台商投资区用地规划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的选址是可行的。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红线的相符性分析漳州市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2905.47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22.52%;海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086.65平方公里,占全市海域总选划面积的41.79%。项目不在重要生态空间保护范围;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控制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分析该区域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建设产生的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影响区域功能区划改变。因此,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3)与资源利用上限的对照分析项目原料均从正规合法单位购得,水和电等公共资源由市政供应,且整体而言项目所用资源相对较小,也不占用当地其他自然资源和能源,不触及资源利用上限。(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漳州市2024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漳环综[2025]5号)中漳州台商投资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台商投资区重点管控单元1(ZH35060420015),详见表1-2,三线一单综合查询报告见附件6。表1-2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部分摘录)管控项目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全省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印染等重点产业,要符合全省规划布局要求。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与规划重点产业不相违背。符合2.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增产能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不属于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产业。符合3.除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煤电和符合相关要求的等容量替代项目,以及以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煤电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不属于大型煤电、热电联产项目。符合4.氟化工产业应集中布局在《关于促进我省氟化工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确定的园区,在上述园区之外不再新建氟化工项目,园区之外现有氟化工项目不再扩大规模。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不属于氟化工产业。符合5.禁止在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工业项目。项目不属于水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符合6.禁止在通风廊道和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布局大气重污染企业,推进建成区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或升级改造、环境风险企业搬迁或关闭退出。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不属于大气重污染企业。符合7.新建、扩建的涉及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的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企业布局应符合《福建省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实施方案》(闽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企业。符合环保固体〔2022〕17号)要求。禁止低端落后产能向闽江中上游地区、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闸以上、西溪桥闸以上流域、晋江流域上游转移。禁止新建用汞的电石法(聚)乙烯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管控1.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含VOCs)排放量应按要求实行等量或倍量替代。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同时满足《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的要求。涉及新增总磷排放的建设项目应符合相关削减替代要求。新、改、扩建重点行业[2]建设项目要符合“闽环保固体〔2022〕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排放的VOCs需实行倍量替代。符合2.新改扩建钢铁、火电项目应执行超低排放限值,有色项目应当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水泥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对照超低排放、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现有项目超低排放改造应按“闽环规〔2023〕2号”文件的时限要求分步推进,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2][4]。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不属于新改扩建钢铁、火电、水泥项目。符合3.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六江两溪”流域以及排入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不低于一级A排放标准。到2025年,省级及以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混合处理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符合4.优化调整货物运输方式,提升铁路货运比例,推进钢铁、电力、电解铝、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不属于钢铁、电力、电解铝、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符合5.加强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不属于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医药等行业。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本项目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符合2.强化产业园区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和效用指标的刚性约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土地利用要求。符合3.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在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不属于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电力、化工、石化等项目。符合4.落实“闽环规〔2023〕1号”文件要求,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以及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生物质和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燃油等供热锅炉。本项目不涉及锅炉使用符合5.落实“闽环保大气〔2023〕5号”文件要求,按照“提气、转电、控煤”的发展思路,推动陶瓷行业进一步优化用能结构,实现能源消费清洁低碳化。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不属于陶瓷行业。符合漳州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除古雷石化基地外,漳州市其余地区不再布局新的石化中上游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不属于石化项目。符合2.钢铁行业仅在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漳州市金峰经济开发区、浦南工业园进行产业延伸,严控钢铁行业新增产能,确有必要新建的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不属于钢铁行业。符合2.北溪江东北引桥闸、西溪桥闸以上流域禁止发展对人体健康危害大、产生难以降解废物、水污染较大的产业,禁止新建、扩建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禁止在流域一重山范围内新增矿山开采项目,其他流域均需注重工业企业新增源准入管控,禁止新建、扩建以发电为主的水电站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不属于对人体健康危害大、产生难以降解废物、水污染较大的产业,且不属于制革、电镀、漂染、矿山开采、水电站企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符合3.除电镀集控区外,禁止新建集中电镀项目,企业配套电镀工序或其他金属表面处理工序排放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需实行“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原规划环评中明确提出废水零排放要求的园区除外。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不属于电镀行业。符合4.单元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应按照《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0修正本)、《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2017年1月9日)等相关文件要救济进行严格管理。项目用地不涉及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建有色项目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改扩建(含搬迁)水泥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现有水泥项目应如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现有及新建钢铁、火电项目均应达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不属于有色、水泥、钢铁及火电项目。符合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2.涉新增VOCs排放项目,实行VOCs总量控制,落实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排放的VOCs需实行倍量替代符合台商投资区重点管控单元1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新建、扩建涉气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不属于涉气重污染项目符合2.严禁在人口聚集区新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不属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项目符合3.禁止在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不属于畜禽养殖项目符合4.推进涉水企业入园,禁止在工业集聚区外新建涉及水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企业和三类工业,工业集聚区外改、扩建项目不得新增污染物排放因子和排放总量。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建立区域重点VOCs排放企业污染管理台账,深化VOCs治理技术改造,对于生产设备配套、水性原辅材料供应逐步成熟的表面涂装、制鞋等企业,推进原辅材料的水性化改造或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的使用。项目不涉及涂装,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达标排放符合2.未纳入集中污水处理厂的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实行总量控制,落实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废水经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环境风险管控规范配套应急池,建设企业、污水处理站和周边水系三级环境风险防控工程,确保有效拦截、降污和导流,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企业运营期间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厂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符合管控项目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全省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印染等重点产业,要符合全省规划布局要求。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符合2.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增产能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符合3.除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煤电和符合相关要求的等容量替代项目,以及以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煤电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符合4.氟化工产业应集中布局在《关于促进我省氟化工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确定的园区,在上述园区之外不再新建氟化工项目,园区之外现有氟化工项目不再扩大规模。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符合5.禁止在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工业项目。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6.禁止在通风廊道和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布局大气重污染企业,推进建成区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或升级改造、环境风险企业搬迁或关闭退出。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项目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7.新建、扩建的涉及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的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企业布局应符合《福建省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实施方案》(闽环保固体〔2022〕17号)要求。禁止低端落后产能向闽江中上游地区、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闸以上、西溪桥闸以上流域、晋江流域上游转移。禁止新建用汞的电石法(聚)乙烯生产工艺。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含VOCs)排放量应按要求实行等量或倍量替代。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同时满足《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的要求。涉及新增总磷排放的建设项目应符合相关削减替代要求。新、改、扩建重点行业[2]建设项目要符合“闽环保固体〔2022〕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排放的VOCs需实行倍量替代符合2.新改扩建钢铁、火电项目应执行超低排放限值,有色项目应当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水泥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对照超低排放、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现有项目超低排放改造应按“闽环规〔2023〕2号”文件的时限要求分步推进,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2][4]。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符合3.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六江两溪”流域以及排入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不低于一级A排放标准。到2025年,省级及以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混合处理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4.优化调整货物运输方式,提升铁路货运比例,推进钢铁、电力、电解铝、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符合5.加强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符合环境风险无//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符合2.强化产业园区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和效用指标的刚性约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3.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在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符合4.落实“闽环规〔2023〕1号”文件要求,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以及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生物质和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燃油等供热锅炉。本项目不涉及锅炉使用符合5.落实“闽环保大气〔2023〕5号”文件要求,按照“提气、转电、控煤”的发展思路,推动陶瓷行业进一步优化用能结构,实现能源消费清洁低碳化。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符合漳州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除古雷石化基地外,漳州市其余地区不再布局新的石化中上游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符合2.钢铁行业仅在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漳州市金峰经济开发区、浦南工业园进行产业延伸,严控钢铁行业新增产能,确有必要新建的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符合2.北溪江东北引桥闸、西溪桥闸以上流域禁止发展对人体健康危害大、产生难以降解废物、水污染较大的产业,禁止新建、扩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符合建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禁止在流域一重山范围内新增矿山开采项目,其他流域均需注重工业企业新增源准入管控,禁止新建、扩建以发电为主的水电站项目。3.除电镀集控区外,禁止新建集中电镀项目,企业配套电镀工序或其他金属表面处理工序排放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需实行“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原规划环评中明确提出废水零排放要求的园区除外。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摩托车配件生产符合4.单元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应按照《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0修正本)、《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2017年1月9日)等相关文件要救济进行严格管理。项目用地不涉及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建有色项目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改扩建(含搬迁)水泥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现有水泥项目应如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现有及新建钢铁、火电项目均应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2.涉新增VOCs排放项目,实行VOCs总量控制,落实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排放的VOCs需实行倍量替代符合环境风险防控无//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无//台商空间1.推动现有特殊钢铁、汽本项目主要从事塑符合投资区重点管控单元1布局约束车汽配、电子家电、食品工业、造纸及纸制品等五大主导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设备、高端食品、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料摩托车配件生产2.禁止向九龙江口国家级重要滨海湿地等敏感区排放有毒有害的污水、油类、油性混合物、热污染物及其他污染物和废弃物,避免影响九龙江口红树林、中华白海豚、白鹭的生态环境。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3.禁止开发利用未经评估和无害化处理的列入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的土地。本项目用地不涉及未经评估和无害化处理的列入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的土地符合4.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之间应设置空间隔离带,居住用地周边禁止布局潜在废气扰民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台商投资区,项目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实行1.5倍替代,新增VOCs实行倍量替代。本项目不排放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排放的VOCs需实行倍量替代符合2.建立区域重点VOCs排放企业污染管理台账,深化VOCs治理技术改造,推进原辅材料的水性化改造或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的使用。项目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3.园区生产生活污水需100%收集处理,所依托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或更严者。本项目废水经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4.推进现有造纸、食品加工等涉水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实施清洁化改造。本项目不属于造纸以及食品加工项目符合环境1.应建立企业、园区、区企业运营期间加强符合风险管控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企业、园区设置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池,分别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环境风险管理,提升厂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2.完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实时、动态监管。要求涉重金属企业安装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本项目不属于涉重金属企业符合3.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加强管理,实施项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全生命周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本项目不存在污染土壤及地下水途径符合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在其禁止准入类中。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项目概况2.1.1项目由来龙海市集福塑胶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内丁农场188号建设年产塑料摩托车配件30万件(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见附件1)。项目租赁龙海市双翼工贸有限公司红楼厂房3楼进行生产(租赁合同见附件2),租赁厂房面积1320㎡,总建筑面积1320㎡,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摩托车配件30万件(项目备案表见附件3)。龙海市集福塑胶有限公司委托本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书见附件4)。本单位接受委托后即派技术人员现场踏勘,经资料收集与调研后,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表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内容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71、汽车整车制造361;汽车用发动机制造362;改装汽车制造363;低速汽车制造364;电车制造365;汽车车身、挂车制造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汽车整车制造(仅组装的除外);汽车用发动机制造(仅组装的除外);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2.1.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塑料摩托车配件30万件建设单位:龙海市集福塑胶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内丁农场188号总投资:500万元企业性质:内资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320㎡,总建筑面积1320㎡生产规模:年产塑料摩托车配件30万件职工定员:15人,均不住厂工作制度:年工作天数300天,每日1班,每班工作12小时2.2建设内容项目工程组成见表2-2。表2-2项目工程组成工程类别组成规格主体工程车间3F,H=7m,全厂占地面积1320㎡,建筑面积共1320㎡(含办公室)公用工程供电区域电网供应供水自来水管网供给环保工程注塑废气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25m高排气筒(DA001)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厂区绿化等固体废物配备建设生活垃圾临时收集桶配备建设一般固废贮存场所,位于厂区东北角,面积5m2危险废物配备建设危废储存仓库,位于厂区东北角,面积5m22.3主要原辅材料及生产设备(1)主要产品、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生产产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详见表2-3。表2-3主要产品、原辅材料一览表类别名称单位产量/用量最大存在量储存场所主要产品塑料摩托车配件件/a30万5万成品库原辅材料PPt/a102t原料区ABSt/a505tPMMAt/a405tPCt/a10.42t能源消耗水t/a255//电kWh/a50万//PP:是由聚丙烯PP和尼龙切片通过注塑机注塑而成的结合体。聚丙烯简称PP,是一种半结晶的热塑性塑料,热分解温度为328℃~410℃。具有较高的耐冲击性,机械性质强韧,抗多种有机溶剂和酸碱腐蚀。在工业界有广泛的应用,是平常常见的高分子材料之一。尼龙切片为聚酰胺(简称PA),是分子主链上含有重复酰胺基团-[NHCO]-的热塑性树脂总称,包括脂肪族PA,脂肪-芳香族PA和芳香族PA,热分解温度为310℃~380℃。其中脂肪族PA品种多,产量大,应用广泛,其命名由合成单体具体的碳原子数而定。ABS:五大合成树脂之一,分解温度为>270度,其抗冲击性、耐热性、耐低温性、耐化学药品性及电气性能优良,还具有易加工、制品尺寸稳定、表面光泽性好等特点,容易涂装、着色,还可以进行表面喷镀金属、电镀、焊接、热压和粘接等二次加工,广泛应用于机械、汽车、电子电器、仪器仪表、纺织和建筑等工业领域,是一种用途极广的热塑性工程塑料。PMMA:具有良好的综合力学性能,在通用塑料中居前列,拉伸、弯曲、压缩等强度均高于聚烯烃。具有高透明度,低价格,易于机械加工等优点。热分解温度略高于270℃,其流动温度约为160℃。PC:聚碳酸酯,是一种强韧的热塑性树脂,无色透明,耐热,抗冲击,阻燃BI级,在普通使用温度内都有良好的机械性能。同性能接近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相比,聚碳酸酯的耐冲击性能好,折射率高,加工性能好,分解温度在300℃以上。(2)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详见表2-4。表2-4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1注塑机ZSY150T2注塑机ZSY160T3注塑机ZSY110T4注塑机ZSY120T35注塑机ZSY200T6注塑机ZSY228T7注塑机ZSY800T8注塑机ZSY168T9冷却塔50T10破碎机11空压机12拌料机2.4配套工程(1)给水工程自来水管网供给。(2)供电本项目供电由市政电网供电,项目耗电约50万kWh/a。(3)排水工程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度,雨水通过厂区雨水管网汇入市政雨水管网排放;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①冷却用水项目冷却水用量为10t,每天蒸发量为1%,每天需定期补充蒸发量0.1t/d(即30t/a),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②生活用水项目职工定员15人,均不住厂。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不住厂职工生活用水量取50L/d·人,那么生活用水量为0.75t/d。年工作天数为300天,则生活用水量225t/a。生活废水排水系数按80%计,则污水排放量180t/a。综上,项目新鲜用水量为255t/a,废水排放量为180t/a。项目水量平衡图如下图所示:新鲜水255损耗45225180三级化180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生活用水粪池理厂损耗3030循环使用图2-1项目用水平衡图单位:m3/a(4)物料平衡冷却用水成品图2-2项目物料平衡图单位:t/a2.5厂区平面布置项目北侧为办公室及废料间,中部为注塑及成品区,西南侧为破碎区。项目生产车间布局按照生产工艺、消防需求、安全生产等原则设定,整体布局紧凑,功能区布局明确,便于工艺流程的进行,使物流通畅,厂房内留出必要的间距和通道,符合防火、卫生、安全要求(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8)。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6工艺流程拟建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图所示:废气、固废原料拌料注塑成型冷却检验成品破碎原料110.4拌料废气0.2970注塑回用于生产3.311172113.414172废气成型破碎0.000828113.414172冷却113.414172不合格产品3.312检验110.102172.7主要工艺说明(1)拌料:外购的原料搅拌均匀入料;(2)注塑:将原料送入注塑机內通过电加热(温度约100℃)至软化状态后冷却定型,此工序加热材料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因未达到热分解温度,故以非甲烷总烃计,冷却过程中需用水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3)检验:定型后取出检验,合格即为成品;(4)破碎: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进入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2.8主要产污环节表2-5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污染源污染因子治理措施注塑注塑非甲烷总烃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25m高排气筒(DA001)类别污染工序气破碎破碎颗粒物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厂区绿化等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水生活过程职工生活生活污水(SS、COD、BOD5、氨氮)噪声生产过程注塑机、裁切机等设备噪声固生产过程检验过程不合格品开模废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气治理废活性炭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拆包废包装材料物资公司回收生活过程员工生活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无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①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发布的《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和1-12月各县(区)及开发区(投资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的函》中的监测结果,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见下图)表明,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图3-1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②特征污染物本项目特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网(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常见问题解答:“技术指南中提到“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序号县(区)综合指数达标天数比例(%)SO:NOPM。PMsCO95per018h90per首要污染物1芗城区2.7796.40.0050.0190.0380.0230.80.130臭氧2龙文区2.8697.30.0050.0210.0410.0240.70.128臭氧3龙海区2.2797.00.00510.0130.0300.0160.710.128皇氧4长泰区2.121000.0030.0150.0260.0150.810.110臭氧5漳浦县2.1497.80.00410.0100.0330.0140.610.128臭氧6云霄县2.1798.90.0060.0090.0300.0170.60.124臭氧7诏安县2.0799.20.0050.0110.0300.0140.50.122臭氧8东山县2.2798.90.004|0.0110.0310.0170.610.135臭氧9平和县2.1498.90.0040.01610.0230.0140.80.118皇氧10南靖县1.9399.210.0060.0090.0240.01310.710.115臭氧11华安县1.8398.90.0050.0110.0190.0120.810.106臭氧12漳州开发区2.2999.70.0040.0160.0300.0170.910.108皇氧13常山开发区2.3399.20.0040.0160.0340.01810.510.119臭氧14古雷开发区2.1298.90.0020.0120.0300.0150.60.124皇氧15漳州台商投资区2.5498.30.00410.0220.0330.0180.810.118臭氧16漳州高新区2.3499.50.0050.0160.0310.0180.90.111臭氧备注:综合指数为无量纲,其他浓度单位均为mg/m3(GB3095-2012)和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97)、《前居住区标准》(CH245-7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61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等导则或参考资料。排放的特征污染物需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限值要求才涉及现状监测,且优先引用现测数据”。目前非甲烷总烃尚未制定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福建也未制定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故不开展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评价TSP引用福建汇金莱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中瑞安(厦门)检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8日~10日对卓厝村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卓位于本项目西南侧4200m(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响类(试行)》可知,排放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000米范围内近的现有监测数据,卓厝村在本项目周边5000米范围内,因此,引用其数据可监测结果见表3-1,监测点位图见附图4。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日所在区域特征污染物TSP的现状监测浓度符合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表3-1项目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结果一览表检测时间检测点位监测因子评价标准(mg/m3)浓度范围评价指数范围2025.7.8~2025.7.10卓厝村TSP24h平均值0.30.131~0.1400.437~0.0.467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因此,项目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一定的环境容量。(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24年6月6日公布的漳州市2023年环境质量状况统计公报,2全市49个主要流域考核断面中12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Ⅰ类-Ⅲ类水质比91.7%,同比持平,无劣Ⅴ类水质,总体水质为优良。1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水源地水质良好,所有水源地各期监测值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由此可见九龙江北港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水质质量可达《海水水质标(GB3097-1997)第三类标准。(3)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工业区,项目周边企业均为工业区标准厂房,周边企业对产生的噪声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无明显强噪声企业,且距离最近敏感点为255m处福井村,因此无需进行声环境现状监测。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4)生态现状根据调查,项目用地周边为其他企业及居住用地等,项目评价区域主要植被为草坪、行道树等景观树种;主要动物为常见的蛙类、鸟类和昆虫类等,评价区域内无珍稀濒危物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目标,调查区域也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等,因此,本环评不对生态环境现状进行评价。(5)土壤和地下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规定,“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项目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内丁农场188号,根据现场勘查,周边以工业企业为主;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相对不敏感,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很小,基本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因此,本评价不对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补充监测。环境保护目标3.2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为福井村。(2)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泉水等特殊地下水资源。表3-2项目敏感目标情况表环境保护目标相对位置距离规模保护级别《环境空气质量标福井村北侧255m2300人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声环境无地下水环境无环境要素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3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水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由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间接排放限值未对pH、SS、COD、BOD5、氨氮、总磷及总氮作出要求,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生活污水经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可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详见表3-3。表3-3项目污水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执行标准三级标准6~9pH(无量纲)《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排放标准SS400mg/LBOD5300mg/LCOD500mg/L45mg/L氨氮《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总磷8mg/L总氮70mg/L6~9pH(无量纲)《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悬浮物(SS)1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10mg/L化学需氧量(CODCr)50mg/L氨氮(NH3-N)5mg/L总磷0.5mg/L总氮15mg/L(2)废气排放标准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及表9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见表3-4;非甲烷总烃厂界内无组织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相关浓度限值,见表3-5。表3-4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无组织排放监控浓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非甲烷总烃1002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颗粒物302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表3-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来源监控点浓度(mg/m3)非甲烷总烃厂界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GB37822-2019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3)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见表3-6。表3-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名称项目标准限值《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3.4总量控制指标(1)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污染物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结合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见表3-7:表3-7总量控制一览表控制类别污染物名称控制排放量(t/a)生活废水废水量180COD0.0090NH3-N0.0009总量控制废气有机废气0.0912颗粒物0.0000828指标(2)总量控制符合性分析①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根据表3-7可知,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80t/a、COD控制指标为0.0090t/a、NH3-N控制指标为0.0009t/a,项目生活污水指标已纳入居民生活用水中,无需申请总量。②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根据表3-7可知,项目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0912t/a,颗粒物排放量为0.0000828t/a。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8]4号),VOCs排放实行区域内等量或倍量替代,故项目排放的有机废气,需进行区域内VOCs倍量替换。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本项目厂房已建设完成,因此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4.1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1.1废气4.1.1.1污染源强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和破碎产生的粉尘。(1)注塑废气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塑料制品行业系数手册,注塑过程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系数为2.7kg/t-产品,本项目产品产量110t/a(根据物料平衡可知,本项目产品质量为110.102172t/a,本评价产品产量按110t/a计),则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为0.2970t/a,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治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DA001),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风机风量为3000m³/h,另外根据《厦门市工业源VOCs治理技术及区域性治理效果评估》可知,末端治理技术为活性炭装置吸附效率为77.6%(本报告取77%),则经治理后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量为0.0615t/a,排放速率为0.02kg/h,排放浓度为5.69mg/m³;无组织排放量为0.0297t/a,排放速率为0.008kg/h,有机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见表4-1。表4-1有机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产生情况排放情况编号排放方式污染物类别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产生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5.69DA001有组织非甲烷总烃0.26730.0724.750.06150.02无组织0.02970.008/0.02970.008/(2)破碎粉尘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第十八章:粒料加工厂逸散尘排放因子,一级破碎和筛选的排放因子为0.25kg/t破碎料,项目破碎料为原辅材料用量的3%,本项目原辅材料用量110.4t/a,则破碎粉尘产生量为8.28×10-4t/a。项目破碎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粉尘由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移动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约为90%,经治理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8.28×10-5t/a,排放速率为2.30×10-5kg/h。表4-2破碎粉尘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排放方式污染物类别产生情况排放情况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产生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无组织颗粒物8.28×10-42.30×10-4/8.28×10-52.30×10-5/表4-3废气污染排放源汇总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量(t/a)产生浓度(mg/m3)排放形式治理设施处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性技术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口注塑非甲烷总烃0.267324.75有活性炭77是0.06150.025.69DA001厂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0.0297/无/0/0.02970.008//颗粒物8.28×10-4/无/0/8.28×10-52.30×10-5//表4-4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放口地理坐标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排气温度(℃)监测要求点位因子频次DA001有机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117.851999°E24.520007°N250.430DA001非甲烷总烃1次/年4.1.1.2废气影响分析(1)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DA001),经治理后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量为0.0615t/a,排放速率为0.02kg/h,排放浓度为5.69mg/m³,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2)结论经上述分析,项目废气均能达标排放。本项目区大气环境质量良好,非甲烷总烃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TVOC的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4.1.1.3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及可行性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为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拟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DA001)。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原理是利用固体本身的表面作用力,将流体中的某些物质吸附并集中于固体上的程序。吸附法的最大特点,是能在符合经济条件的操作范围内,几乎可完全除去气流中的有机成份,直至吸附剂容量达到饱和为止。活性炭是一种很细小的炭粒但有很大的表面积,而且炭粒中还有更细小的孔——毛细管。这种毛细管具有很强的吸附能力,由于炭粒的表面积很大,所以能与气体(杂质)充分接触。当这些气体(杂质)碰到毛细管被吸附,起净化作用。其处理工艺流程见图4-1。图4-1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工艺流程图活性炭吸附板装置达标排放废气入口入口法兰接口出口法兰接口设备检修门设备支架根据经验表明,活性炭处理效率与活性炭的更换频率有直接关系,有机废气的去除效率主要与废气所含有机物的物理性质、气流特性等有关,在使用初期该吸附法几乎可完全除去气流中的有机成份,但当活性炭吸附容量达到饱和后,如不及时更换,其处理效率将下降到10%以下。因此,为了保证活性炭处理效率,建设单位必需做好换炭实验,找出活性炭吸附正常更换周期,建立档案记录更换周期,定期及时更换活性炭。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中给出的废气治理可行性技术,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均为可行性技术,因此废气治理措施可行。4.1.1.4非正常情况分析当项目活性炭装置发生破损时,项目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直接经DA001排气筒排出,DA001排气筒非正常排放情况如下表所示。表4-5DA001排气筒非正常情况排放一览表污染物排放情况频次(次/a)排放浓度(mg/m3)持续时间(h/次)排放量(kg/h)措施非甲烷总烃活性炭吸附装置破损124.7510.07停止生产,更换检修活性炭吸附装置4.1.1.5污染源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本项目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见表4-6。表4-6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监测点位监测项目执行标准监测频率DA00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每年一次厂界非甲烷总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每年一次厂界内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相关浓度限值每年一次4.1.2废水4.1.2.1污染源强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职工定员15人,均不住厂。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不住厂职工生活用水量取50L/d·人,那么生活用水量为0.75t/d。年工作天数为300天,则生活用水量225t/a。生活废水排水系数按80%计,则污水排放量180t/a。综上,项目新鲜用水量为225t/a,废水排放量为180t/a。本项目污水年排放量为180m3/a。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东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对福建农村生活污水水质的调查结果,COD浓度范围为100~200mg/L;SS浓度范围为100~200mg/L;氨氮浓度范围为20~30mg/L;BOD5浓度范围为70~300mg/L。本项目取COD:150mg/L、BOD5:108mg/L、氨氮:22mg/L、SS:140mg/L。参考环评手册中《常用污水处理设备去除率》,三级化粪池对污水的处理效率一般为COD:15%、SS:30%、氨氮:3%、BOD5:9%,则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废水水质大体为COD:127.5mg/L、SS:98mg/L、BOD5:98mg/L、氨氮:21mg/L,外排水质可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后通过工业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表4-7。表4-7项目生活废水产排情况一览表生活污水产生情况排放情况污水量(m3/a)COD浓度(mg/L)150127.5180总量(t/a)0.030.02BOD5浓度(mg/L)10898总量(t/a)0.020.02NH3-N浓度(mg/L)2221总量(t/a)0.0040.004SS浓度(mg/L)14098总量(t/a)0.030.024.1.2.2影响分析(1)项目废水排放情况项目运营过程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外排废水总量为180t/a。项目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处理达标后废水排入污水管网,再进入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排放浓度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以及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2)项目废水排放对污水处理厂的影响分析本项目在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纳范围内。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位于角美镇西边村,角海路跨江桥立交互通东侧、滨江大道北侧区域。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前置厌氧氧化沟工艺,现处理规模为10.8万m³/d,污水接管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35mg/L、总磷5mg/L、总氮:40mg/L,经处理后的污水出水各项指标可以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所服务的地区为角美中心镇区、东美片区、风山片区、文圃片区、良才片区及龙池片区。项目运营期污水排放量为0.6t/d。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现状日处理量为10.8万t/d,本项目污水占污水处理厂处理比例的0.0006%,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NH3-N等,污染物成分简单,不含有腐蚀成分。类比同类项目,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4.1.2.3废水污染治理设施三级化粪池是一种兼有沉淀污水中的悬浮物质和使粪便污泥进行厌氧消化作用的腐化沉淀池。其特点是构造简单、维护管理方便,是处理少量粪便污水的常用构筑物。三级化粪池的第一室为总容积的二分之一,其余两室均为四分之一。在化粪池的进口应设置导流装置,室与室之间和化粪池出口处应设置拦截污泥浮渣的措施,每室的上方应有通气孔洞。当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时,固体杂质借助重力作用沉淀下来,在适当的环境下,由于厌氧微生物的作用,沉淀污泥进行厌氧发酵,污水和污泥中的部分有机物被分解,并产生甲烷气、硫化氢气和二氧化碳气。由于化粪池中的水流速度很小,所以污水中的悬浮物的沉淀效果较高,污泥在池内进行厌气分解的结果,使其体积也显著缩减。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少,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出水水质可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排放浓度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同时符合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再经污水管网排入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是可行的。4.1.2.4监测要求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已纳入居民生活用水中,无需进行自行监测。4.1.3噪声4.1.3.1污染源强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厂房内各类加工设备产生的噪声,为间歇性,类比同类设备,噪声源声级为75~85dB(A)。项目主要噪声源强见表4-8。表4-8项目噪声源强一览表声源名称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采取措施后空间相对位置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贡献声压级/dB(A)声功率级/dB(A)声功率级/dB(A)XYZ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建筑物外距离注塑机85减振、消声6517181.21718161060.459.960.965.0昼间1010101040.439.940.945.01破碎机8565421.230242055.579.073.059.01010101035.559.053.039.01注:以厂房西南角为原点。4.1.3.2噪声达标情况(1)噪声点源距离衰减公式根据工业噪声源的特点,本次评价采用无指向性点源的集几何可近似认为是半发散衰减公式进行预测:rLArLAr020lgLAr0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LA(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ΔLA——因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dB。(2)多声源叠加公式NLeq10lg101.0LA,ii1式中:Leq——预测点的总声压级,dB(A);LA,i——第i个声源对预测点的影响值,dB(A);N——声源个数。(3)建筑围护结构的隔声量建筑围护结构的隔声量取决于墙体、门窗所占面积及其透声系数。根据经验和计算,建筑围护结构的隔声量一般为15.0dB(A)。本项目为单班制,夜间不生产,则夜间对周边声环境没有影响。采用上述预测模式计算厂界处的噪声排放声级及其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预测结果见表4-9。表4-9噪声影响范围计算结果表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东厂界噪声叠加源强(dB(A))89采取隔声措施后噪声源强(dB(A))69叠加后厂界贡献值(dB(A))41.4484643标准值昼间(dB(A))≤65≤65≤65≤65达标分析达标达标达标达标由上表可知,通过采取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1.3.3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本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见表4-10。表4-10噪声监测计划监测点位监测项目执行标准监测频率厂界四周Leq(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1次/季度4.1.4固体废物4.1.4.1污染源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1)一般工业固废①不合格产品根据业主提供资料,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为原辅料使用量的3%,故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为3.312t/a,类别为SW17,代码900-003-S17,收集后进行破碎回用于生产。②废包装材料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废包装材料约为0.2t/a,类别为SW17,代码900-003-S17,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2)危险废物根据污染源强核算可知,有机废气初始浓度为24.75mg/m³,根据《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附录A,风量为Q<5000m³/h,VOCs初始浓度为0~200mg/m³的活性炭最少装填量为0.5吨(按500小时使用时间计),因此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至少需1吨的活性炭,活性炭更换周期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加上本项目被吸附的有机废气量0.206t/a,则废活性炭产生量为3.706t/a(3600÷500=7.2次≈7次,7×0.5+0.206=3.706),其类别为HW49,代码900-039-49,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3)生活垃圾项目职工定员15人,均不住厂,不住厂人员垃圾产生量为0.5kg/人·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7.5kg/d(即2.25t/a)。固废类别为SW60,代码900-001-S60,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表4-11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类别产生环节固废名称主要物质成分形废物类别废物代码产生量t/a危险特性储存方式处置方式危险废物活性炭处理设施废活性炭活性炭、吸附在活性炭上的废气HW49900-039-493.706T袋装委托危废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生产过程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SW17900-003-S173.312袋装收集后进行破碎回用于生产拆包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SW17900-003-S170.2袋装物资公司回收/生产车间生活活动生活垃圾塑料袋、果皮等SW60900-001-S602.25袋装环卫部门处理4.1.4.2管理要求固体废物的收集方式强调采用分类收集,即各种垃圾按不同性质,分别收集处置。(1)生活垃圾处置生活垃圾极易腐败发臭,必须定点收集,及时清运或处理。可在厂区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设置一些垃圾收集桶。厂区应配备专职的清洁人员和必要的工具,负责清扫厂区,维持清洁卫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由物资公司回收,正常运营工况下,排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得到了合理处置,避免了对项目场地及附近地表水环境的污染。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表4-12建设项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一览表贮存场所名称固废名称类别编号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能力贮存周期一般固不合格产品SW17(900-003-S17)车间东北侧5m2整齐10t<半年废间废包装材料SW17(900-003-S17)堆放(3)危险废物本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产生后放至危废暂存间贮存。表4-13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一览表贮存场所名称危险废物名称类别编号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能力贮存周期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HW49(900-039-49)车间东北侧5m2整齐堆放10t<1年①危废暂存管理需按以下要求进行:危废间应做好防渗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的各类危险废物应分类存放,建设单位应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注意台账的完善,定期对危废暂存间进行检查维修。还应按照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贮存,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A.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密闭容器内,并确保完好无损;B.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C.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D.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E.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准的标签。流转管理要求:企业必须对危险固废进行申报登记,制定定期外运制度,并对危险废物的流向和最终处置进行跟踪,确保固废得到有效处置,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②本项目危险废物转移全过程环境管理如下:目前,福建省已建立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危险废物已实行网上电子联单管理,企业运营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管理平台流程填报,主要流程包括:A.产生单位填写电子联单。转移当天,产生单位登陆省固废平台填报转移信息,即电子联单第一部分内容,确定无误后保存提交,并打印加盖公章,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并随车携带。B.接收单位填写电子联单并完成审核。危险废物运至接收单位后,运输单位将随车携带的纸质联单交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确认转移信息无误后,当天登录省固废平台填写电子联单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内容并确认提交。发现联单第一部分转移信息有误的,退回产生单位修改重新提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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