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规程》第5.4.7.3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22)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028311号
陈国建 汤宝英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20206106322GB00013F00380411
绿地世纪城597-302
(2025)苏0211执2357号

2
苏(2022)无锡市不动产证明第0025275号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抵押权
320206106322GB00013F00380411
绿地世纪城597-302
(2025)苏0211执2357号

3
苏(2022)无锡市不动产证明第0192053号
深圳市大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抵押权
320206106322GB00013F00380411
绿地世纪城597-302
(2025)苏0211执2357号

4
苏(2022)无锡市不动产证明第0192284号
曹萍
抵押权
320206106322GB00013F00380411
绿地世纪城597-302
(2025)苏0211执2357号

登记机构: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8月0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