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抵债资产权益招标采购公告(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



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潮州市饶平县海山镇东港村大坡沟地段三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债资产权益的公告

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海湾农商银行”、“转让方”)将于2025年9月4日11时起至2025年9月5日11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对“潮州市饶平县海山镇东港村大坡沟地段三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债资产权益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5日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物:“潮州市饶平县海山镇东港村大坡沟地段三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债资产权益,资产情况见【标的物详情】。
二、重大事项披露
(一)该标的按现状转让。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让方不负任何责任。买受人承担标的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损失、纠纷、费用等一切责任,转让方不负任何责任。由于标的物系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债资产,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需先由原所有权人过户至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再由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过户至买受人名下。
(二)标的现状:
该标的为《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粤0507执377-2号》项下位于潮州市饶平县海山镇东港村大坡沟地段三宗土地。土地使用证编号及面积:饶府国用(2011)第000245号,面积7968.75㎡,住宅用地;饶府国用(2011)第000247号,面积20280㎡,住宅用地;饶府国用(2011)第000249号,面积51530.25㎡,旅游及配套设施用地。总面积79779㎡,登记用途为住宅用地、旅游及配套设施用地,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土地终止日期:2048年3月31日。
(三)该“《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粤0507执377-2号》”所涉及的房地产均未办理解除抵押登记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仅持有土地使用证编号饶府国用(2011)第000245号、饶府国用(2011)第000247号、饶府国用(2011)第000249号,标的涉及的土地或存在先过户到转让方名下再过户到买受方名下的二次过户情况。因转让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转让方不作过户办证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办证涉及的一切费用。买受方能否取得权益所涉及房地产的所有权或使用证,或能否办理产权的过户等一切风险由买受方自行承担负责。自转让方接收上述标的为抵债资产后相关税费均未缴交,因房地产过户(包括标的涉及先过户到转让方名下再过户到买受方名下的二次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其他应缴的全部费用(含原产权人、转让方应付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出让金、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应补地价、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费)由买受方负责并向有关部门缴交,其中应缴的税、费、金以当地有关职能部门核定为准,过户手续由买受方自行到有关职能部门办理,转让方不负任何责任。买受方承担标的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损失、纠纷、费用等一切责任,转让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参与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单位、机构、部门了解受让资格及房产过户手续、条件。
(五)上述披露信息如与国土局、房产局等行政机构登记簿不一致,以相关行政机构登记为准,转让方无须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一概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六)转让成交后,由买受方自行履行向法院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债资产过户、场地清退等义务,并承担转让标的转移后产生的全部风险和法律责任;
(七)转让成交且买受方付清转让成交价款后,转让方有且仅有的义务是向买受方移交“执行裁定书《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粤0507执377-2号》的复印件”。买受方须自行履行相关权利过户等义务,因买受方怠于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风险或损失,由买受方自行承担。
(八)转让成交且买受方付清转让成交价款后,转让标的的风险转移给买受方,由买受方自行向权益相关人员实现权益。
(九)本次信息发布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方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成转让事项的内部决策、转让行为、交易条件设置的报批、资产评估等相关前置手续。
(十)除前述各项已经披露的事项外,可能已经存在或将要发生对转让标的的价值或对买受方取得、占有、享有、经营、处置或行使其对转让标的的权利有不利影响的其他瑕疵、潜在瑕疵、缺陷或情形。
(十一)该标的资产为现状转让,所涉及的各种前期欠费,以及抵债及转让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产权过户及变更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方承担。
(十二)参与竞买人须自行到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当地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相关过户手续及流程,确保办理过户手续的合法合规性。如因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四)本次处置的资产按现状带瑕疵处置,转让方不负责清场交付,相关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处置资产实物现状的确认。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资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转让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1号),2023年7月前可免除银行契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详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1号)
三、竞价规则:起拍价格1782.71万元,保证金:180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或整其倍数。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竞买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竞买人须为适格的参拍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五、咨询时间及异议处理: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3日18时止接受咨询;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日5个工作日前持正式书面文件与转让方或阿里资产区域服务团队联系。

【联系方式】
区域服务团队:羿双18620756830
阿里资产客服热线:400-822-2870
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广东省 潮州市 饶平县

图片展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土地使用权抵债资产权益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