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杭州市西湖区城中房管所2025)



 

标的名称
景致公寓9-802房屋5年租赁权
标的编号
HJS2024ZL2825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0-21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5-08-21

出租底价
27600 元/年
房屋所在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联系人
宣小姐、孙先生
联系电话
0571-85085367、0571-86892316

联系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中心A座27楼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名称
景致公寓9-802房屋

坐落位置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房屋用途
/

不动产分类
住宅用房
其它权力情况


使用现状
空置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其他披露事项
1、租赁标的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景致公寓9-802,房屋招租面积约86.72平方米。本次租赁房屋无房屋所有权证。租赁面积系测绘面积,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招租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
2、本次租赁房屋的质量、具体位置、房产面积和土地面积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27600元/年

出租面积(㎡)
86.72

租赁期
5年

起租日
以实际交付为准

免租期


租金支付要求
半年一付 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3000元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用途要求
住宅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已知悉:除房屋内已有设施外,承租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不得破坏房屋的结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报经相关部门备案审批通过后方可按照杭州市房屋装修规范实施,租赁结束时承租方负有恢复原状的责任,承租方如未恢复原状,该房内承租方所有装修申请设施等产生的费用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承租方要保持房屋的完好和完整,不能破拆所装修的不可移动物品或隔墙等;如果要拆除需要恢复墙面、地面、水电设施及门窗的完好。
(4)已知悉: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或变相转租给他人。
(5)已知悉: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在每次支付房租时向出租方提供最近一次交费的凭证。如有拖欠,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也应由承租方承担。涉及需要申请燃气、有线电视、网络、排污、消防设施等由承租方自行申请并承担费用。
3、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后,由出租方负责按约定向承租方交付租赁房屋。具体如下:
(1)承租方按约付清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由出租方通知承租方并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的期限内与出租方办理交付手续,交付时按现状进行移交,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即视为租赁房屋交接完毕。
(2)出租方若未能在或约定时间前交付租赁房屋的,以实际交付房屋之日起算租赁期限,自动后延为整个租赁期。
(3)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延期交房,但租赁期限自上述付款截止之次日起算。
4、本项目承租方与出租方的权利义务具体以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相关内容为准。
5、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首年一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踏勘安排

展示时间
信息披露期间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沈女士
联系电话
15397138265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纳金额
6000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延时报价周期
5分钟

是否专场


加价幅度
600元

 
 

房屋出租在线报价交易须知
一、本《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并参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制定。
二、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知悉并遵守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三、本次在线报价活动使用杭交所指定系统——杭交所旗下产金所网站(以下称“产金所”,www.chanjs.com),意向承租方应当在信息披露截止前,登录产金所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指引。
四、杭交所网站(www.hzaee.com)和产金所展示的标的名称、图片、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属于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保证标的的品质和真伪,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的担保。意向承租方应当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五、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六、报名程序:
(一)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申请材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完成报名登记: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和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章程或协议等和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3、承诺函。
(二)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为准,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产金所的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如为专场项目,可以根据意向标的数量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三)激活报价资格。
承租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且按时完成交易保证金确认付款的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价截止前登录产金所激活报价资格,报价资格激活后即成为竞买人。
七、竞买人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产金所进行报价:
(一)在线报价的起始价为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
(二)在线报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各竞买人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三)在线报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自由报价期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由限时报价周期组成。
自由报价期内,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有效报价。进入限时报价期后,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当前有效报价方为该次在线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该最高报价方即为承租方。
设定为专场项目并行报价的,竞买人对专场项目中的所有标的同时开始报价;设定为专场项目串行报价的,竞买人对专场项目中的标的按序号先后报价。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含已竞得标的)对应的标的数量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四)优先权人参与在线报价的,在竞价阶段可以行使优先权或直接出价。行使优先权的,优先权人以当前最高报价的相同价格出价。
(五)标的设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八、在线报价成交的,承租方应当通过产金所取得《成交通知书》。
九、承租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与出租方签约。
十、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杭交所开具。
十一、出租方有权在在线报价活动开始前撤回转让标的,并不受意向承租方追索。
十二、竞买人应当对其参与在线报价的注册帐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产金所的用户,在产金所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三、因竞买人下列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未及时关注杭交所发布的在线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二)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帐户无法激活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的;
(三)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四)在线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五)其他非杭交所原因造成报价不成功的。
十四、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杭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
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的自由报价,且本项目累计的自由报价期的时间不少于原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时间。

租房合同(合所版)(城中所)1.doc附件1:承诺函 (3).docx

报价号
价格
报价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编号:出租方(甲方):杭州市西湖区城中房管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一、房屋的座落、面积及主要设施1-1甲方提供的房屋座落于本市西湖区。1-2上述房屋的建筑面积约平方米。1-3上述房屋的结构、装修、设施、设备等按照平台拍租时的现状。二、房屋性质及用途2-1乙方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使用。在租赁期内未经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能擅自改变上述房屋的用途。2-2双方约定:乙方在使用上述房屋时,住宅不得群居,每间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平方米(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人除外)。三、租赁期限3-1上述房屋的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必须提前90天与甲方接洽,否则视作放弃平台招租同等条件优先续租权,应如期腾空并交还全部房屋。四、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4-1上述房屋的租金为每年元整(¥元∕年),合同签订时支付个月,以后每个月一付,每期租金需提前一个月支付,先付后用。租金逾期的,乙方自应交未交的次日起按照每天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2本合同首签时乙方付给甲方元整租赁保证金,(以收据为准)作为水、电及室内装修,房屋结构、设施、设备损坏等的押金,租赁结束时在确认乙方已结清水电等费用并验收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完好后凭押金收据无息退还。如有欠费或装修及设施设备缺损需要维修而产生费用的,押金将优先用于清(赔)偿,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补足。五、其它费用5-1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在每次支付房租时向甲方提供最近一次交费的凭证。如有拖欠,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也应由乙方承担。涉及需要申请燃气、有线电视、网络、排污、消防设施等由乙方自行申请并承担费用。六、房屋的维修责任6-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其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以经济赔偿;其它易损件(包括诸如灯泡、开关、阀门等)的损坏也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更换)。6-2除房屋内已有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不得破坏房屋的结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报经相关部门备案审批通过后方可按照杭州市房屋装修规范实施,租赁结束时乙方负有恢复原状的责任,乙方如未恢复原状,该房内乙方所有装修申请设施等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乙方要保持房屋的完好和完整,不能破拆所装修的不可移动物品或隔墙等;如果要拆除需要恢复墙面、地面、水电设施及门窗的完好。腾空后装修及设施设备缺损需要维修而产生费用的按4-2执行。6-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6-4房屋如产生质量安全问题,乙方有必须尽快告知甲方的义务。6-5乙方应按规定正常使用维护水、电、燃气设施,任何个人生命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七、转租的约定7-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或变相转租给他人。八、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8-1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1)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另有安排,并提前90天书面通知乙方的,并免收该期间房租;(2)乙方有意向提前退租的,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甲方,未提前90天书面通知需赔偿甲方三个月房租。(3)合同期内如遇拆迁和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无条件服从并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腾空房屋,甲方一律不作任何补偿、赔偿,不另行安排房屋。8-2因变更或解除合同,在乙方履行完毕4-2条并将空房钥匙交还甲方后,甲方应将余下的房租退还给乙方。九、乙方的责任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1)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2)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包括群租);(3)在租赁房屋的使用过程中严重影响周围居民及单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的;(4)违反消防制度,存在严重消防隐患且长期拒不整改的;(5)违反双方关于房租支付的约定,拖欠甲方房租时间超过七天的;(6)违反本《合同》其它相关约定经交涉得不到纠正的。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等费用,由此而产生的滞纳金及其他可能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损失继续扩大,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9-3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住房及其设施受到严重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9-4租期届满后(或符合8-1(1);9-1等条情形的),乙方应如期腾空房屋、交还钥匙,如逾期归还超过七天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收回房屋及处置室内之物品,由此而可能给乙方造成的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十、甲方的责任10-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拍租时房产现状交付乙方。10-2房屋及其设施(除易损件外)出现非乙方责任的故障时,在乙方正式报修后,负有维修责任。十一、其它条款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财务存档一份。11-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日期:签约日期:承诺函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我方拟受让景致公寓9-802房屋5年租赁权项目,现做如下承诺:1、我方已认真阅读、知悉并自愿遵守《杭州产权交易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和《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杭州产权交易所在线报价交易须知》等文件的规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竞价活动。2、我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3、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4、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5、已知悉:除房屋内已有设施外,承租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不得破坏房屋的结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报经相关部门备案审批通过后方可按照杭州市房屋装修规范实施,租赁结束时承租方负有恢复原状的责任,承租方如未恢复原状,该房内承租方所有装修申请设施等产生的费用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承租方要保持房屋的完好和完整,不能破拆所装修的不可移动物品或隔墙等;如果要拆除需要恢复墙面、地面、水电设施及门窗的完好。6、已知悉: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或变相转租给他人。7、已知悉: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在每次支付房租时向出租方提供最近一次交费的凭证。如有拖欠,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也应由承租方承担。涉及需要申请燃气、有线电视、网络、排污、消防设施等由承租方自行申请并承担费用。8、已知悉: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后,由出租方负责按约定向承租方交付租赁房屋。具体如下:(1)承租方按约付清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由出租方通知承租方并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的期限内与出租方办理交付手续,交付时按现状进行移交,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即视为租赁房屋交接完毕。(2)出租方若未能在或约定时间前交付租赁房屋的,以实际交付房屋之日起算租赁期限,自动后延为整个租赁期。(3)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延期交房,但租赁期限自上述付款截止之次日起算。9、本项目承租方与出租方的权利义务具体以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相关内容为准。10、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首年一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1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的;(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签章):2024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