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建物业招标采购公告(2025)
报来《规划横八路1号地永丰配建物业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规划横八路1号地永丰配建物业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服务型公寓、商业、地下车库等,其中高层办公(包含商业)建筑地上21层,服务型公寓(包含商业)建筑地上19层,商业中心建筑地上4层,地下室2层。
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1922.63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452.51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9.83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7.99吨。项目大型百货店单位面积电耗不高于200.88千瓦时/平方米·年,餐饮店单位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26.02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商业办公建筑单位面积电耗不高于74.18千瓦时/平方米·年,三星级及以下酒店(服务型公寓)单位面积电耗不高于111.91千瓦时/平方米·年,商场建筑停车库单位面积电耗不高于8.41千瓦时/平方米·年。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能源管理体系 分阶段实施指南》(GB/T 15587-2023)、《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单位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单位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我局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建物业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