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债权资产包招标采购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2025)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关于珠海保新利投资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包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称为“东方”)拟公开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
对珠海市、肇庆市境内4户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所有人为东方。截至处置基准日2025年7月30日,本资产包总金额为人民币425,257,776.78元,涉及本金人民币251,032,305.92元,利息(含迟延履行利息)人民币174,220,470.86元,代垫费用人民币5000元。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东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
东方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0755-82315218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49楼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755-8221557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318989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285111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

附件 标的资产清单
基准日:2025年7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债务人
所在地
本金 (元)
利息 (元)
代垫费用 (元)
抵押
保证
质押
诉讼 进展
资产状况

珠海保新利投资有限公司
珠海市
37,962,373.55
10,401,153.83 (含迟延履行利息1,483,356.73)
5000
1.珠海市吉大情侣中路68号5栋112号商铺; 2.珠海市吉大情侣中路68号8栋107号商铺; 3.珠海市吉大情侣中路68号8栋108号商铺; 4.珠海市香洲区情侣中路12-102号、201商铺; 5.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情侣中路68号1栋4单元1801房、2001房(均已拍卖成交,余款约149万元待清算,分配金额以法院确定为准)。
欧伟文、张向文、 张立基、珠海市快利达商业有限公司
/
执行中
经营中

肇庆市拓凯贸易有限公司
肇庆市
7,038,812.92
4,433,727.8(含迟延履行利息1,208,623.50)
0
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8号肇庆?臻汇园二期(幸福湖畔)B区17座的15个商铺: 1.已法拍处置7个商铺:77卡、233卡、235卡及236卡、253卡、252卡、251卡,余款约108万元待清算,分配金额以法院确定为准。 2.尚未处置8个商铺:83卡、82卡、81卡、80卡、79卡、78卡、76卡、73卡。
肇庆鸿建建材有限公司、广东臻汇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肇庆鸿益集团有限公司、王建生、莫锦庭、陈健强、梁务冰、梁素冰、冯学良
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70万股权
执行中
经营中

珠海中珠建材有限公司
珠海市
71,031,119.45
87,913,910.85(含迟延履行利息18,751,808.22)
0
1.珠海市香洲上华路1号(中珠上城)活动中心一、二、三层。 2.阳江市江城区党校路38号在水一方1栋1号商铺等共44套商铺:其中37套商铺已法拍处置,法拍成交余款约266万元待清算,分配金额以法院确定为准;剩余1幢10号、2幢6号、3幢6号、6幢2号、6幢7-9号7个商铺未处置。 3.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黄绿背路28号(中珠金座)52套住宅,其中1803房、1804房已法拍成交,尚未分配,分配金额以法院确定为准;剩余50套未处置。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金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恒虹投资有限公司、阳江市浩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许德来、李海燕
/
执行中
经营中

珠海市美典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珠海市
135,000,000.00
71,471,678.38(含迟延履行利息16,891,875.00)
0
珠海市吉大景山路214号负二、负一、二至5层的39套房产(车库、商铺、办公楼,总面积6461.46㎡),其中负二层已法拍成交,余款约30万元待清算,分配金额以法院确定为准。 2.珠海市吉大路38号商铺。
珠海经济特区珠华企业有限公司、珠海市华策集团有限公司、杨智雄、杨峰
/
执行中
经营中

合计
251,032,305.92
174,220,470.86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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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债权金额及相关信息以相关债权文件及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25年08月0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债权资产包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