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旅中心招标采购公告(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2025)
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南站商旅中心(HFN-BF-SLZX-01)项目(第二次)招商公告
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经授权,将从 2025年8月8日起,对“合肥南商旅中心(HFN-BF-SLZX-01)项目(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竞商人参加本项目的招商活动。
1.招商人邀请所有有意向的潜在竞商人参与本项目竞商。具体招商客站商旅点位如下:
包件号
所属站
招商点位 (场地编号)
经营业态
面积(㎡)
合同到期时间
1
合肥南站
(HFN-BF-SLZX-01)
商旅中心
35
2025.8.31
2.经营业态:
商旅中心:业态范围包括旅游咨询接待、酒店服务、租车出行、游客集散、信息服务、会员推广、实体(商品、形象)展示,各类票务代理,经营活动仅限于商旅中心经营场所内,可销售展示上铁文旅传媒集团指定文创产品。
3.竞商文件获取时间:
竞商人在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21日期间下载招商文件(见附件),根据招商文件要求制作竞商文件。
4.竞商文件递交要求:
竞商人于2025年8月21日8:30-9:00将封装完成后的竞商文件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及一份U盘,密封在一个大封袋内,竞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竞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至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标准化交易基地线下递交至招商人(不可邮寄)。递交竞商文件并缴纳竞商保证金的商家视为接受上铁文旅传媒集团公司本次《招商公告》和《招商文件》等所有条款。
5.竞商报名时间及方式:
竞商人于2025年8月21日9:00-11:00之间在国铁招商平台完成报名,线上报名确认方式:打开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注册→登录→成功登录系统后,在首页找到本招商公告信息并点击“参与报名”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登录注册流程》、《竞商人操作手册》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忘记登录账户或密码信息的,可咨询客服电话)。网站注册信息核对需1个工作日,请尽早办理,以免影响招商报名。
6.竞商保证金缴纳:
竞商人应在2025年8月18日下午17时之前以其自身的名义向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竞商保证金或第三方担保方式,并作为其竞商文件的一部分,缴纳竞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并备注参与的项目招商编号: SL-2025-8-8。
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下两种形式任选一种,不接受银行保函、现钞交纳及支票等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A.第三方担保:竞商人以保险形式办理
办理地址: https://shtl.jinhanwang.cn/
服务热线:
座机:021-52998892
手机:17891939996
B.银行转账。从竞商人基本账户汇至招商单位指定的如下账户及账号
招商文件费电汇账户
单位名称
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101081322799984
地址、电话
上海市秣陵路355号7幢301室、021-51236039
开户行及账号
工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1001215509096784647
7.招商评审时间及地点:
招商人于2025年8月21日10:00起在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进行评审。
8.竞商准入基本要求:
(1)由于商家原因导致履约项目提前中止的,该商家不得参加原项目本轮招商。
(2)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竞商人需具有符合经营业态的经营范围。
(3)竞商人身份证明材料(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以下事项者不得参与竞商:招商人认为竞商人与招商人存在争议事项和未决事项;竞商期间竞商人与招商人及其下属单位存在法律纠纷及其他有争议未达成一致事项;竞商人存在拖欠招商人合同应付款项的情况(查询日期应在竞商材料递交截止日前7天内);以往经营活动中,竞商人与招商人存在不诚信履约、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或被招商人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或在公司商业既有合作项目中两年内发生安全事故;不接受上铁文旅传媒集团ERP系统建设条件和电子商务条件等内容。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竞商,竞商人需在竞商材料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包括以下信息: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竞商材料递交截止日前20天内)。竞商人在竞商材料中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日期应在竞商材料递交截止日前20天内)。
(6)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未纳入竞商人信息造成无法查询的,竞商人可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竞商材料递交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失信惩戒”其竞商材料作无效处理。未按前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虚假查询资料的,其竞商材料作无效处理。
(7)对列入国铁集团公司、上海局集团公司失信企业名单的商户不得参与竞商。已纳入12月内不得参与招商人组织招商项目和已纳入全路失信企业名单限制期内的竞商人,无本次招商项目竞商资格。对于被限制竞商人被举报并查实,变相参与竞商报名的惩罚措施:招商评审阶段发现的,取消其竞商资格,退还竞商保证金;招商结果公示阶段发现的,取消其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回;合同签订后装修阶段发现的,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装修等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9.其他事项:
1.招商人将就本项目与选定的中商人签署相应《铁路经营场所租赁和服务合同》,就合作期内的合作事宜达成一致。
2.本项目招商底价在招商文件中公布。本项目所有包件经营合作期限均为3年(既有到期商旅点位由原经营商家中商继续经营的合同起始日原则上为原合同到期次日,既有到期商旅点位由新进中商人经营的合同起始日原则上为原合同到期后1个月内)。
3.本项目招商人原则上不组织现场踏勘。若有需要,招商人会及时通知潜在竞商人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4.本项目具体经营活动范围仅限于在指定商业区域内开展,其他具体条款要求详见《招商文件》。
5.若后续公告内容发生改变,请以后续补遗公告为准。
6.本公告解释权归招商人。
7.竞商人可从下述招商人处进一步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联系人:许女士,电话:021-51237696
8.招商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国铁招商(网址:https://zs.95306.cn ) 、爱上铁公众、上铁文旅传媒微信公众号
附件下载:
上铁文旅合肥南站商旅中心(HFN-BF-SLZX-01)项目招商文件.docx
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南站商旅中心(HFN-BF-SLZX-01)项目(第二次)招商文件招商编号:SL-2025-8-8招商单位: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总目录第一章招商公告3第二章竞商人须知8竞商人须知前附表91总则102招商文件说明123竞商文件的编制134竞商文件的递交165竞商报名176报价和评审187选定中商人和签署合同23第三章项目情况介绍24第四章评审细则26第五章铁路经营场所租赁和服务合同(格式)31第六章竞商文件格式55格式1竞商申请函56格式2竞商报价函58格式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9格式4保证金61格式5竞商人资格声明63格式6履约证明65格式7本项目经营方案66格式8声明函67格式9近年财务状况表68格式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69格式11其他材料70招商编号:SL-2025-8-8第一章招商公告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南站商旅中心(HFN-BF-SLZX-01)项目(第二次)招商公告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经授权,将从2025年8月8日起,对“合肥南商旅中心(HFN-BF-SLZX-01)项目(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竞商人参加本项目的招商活动。1.招商人邀请所有有意向的潜在竞商人参与本项目竞商。具体招商客站商旅点位如下:包件号所属站招商点位 (场地编号)经营业态面积(㎡)合同到期时间1合肥南站(HFN-BF-SLZX-01)商旅中心352025.8.312.经营业态:商旅中心:业态范围包括旅游咨询接待、酒店服务、租车出行、游客集散、信息服务、会员推广、实体(商品、形象)展示,各类票务代理,经营活动仅限于商旅中心经营场所内,可销售展示上铁文旅传媒集团指定文创产品。3.竞商文件获取时间:竞商人在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21日期间下载招商文件(见附件),根据招商文件要求制作竞商文件。4.竞商文件递交要求:竞商人于2025年8月21日8:30-9:00将封装完成后的竞商文件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及一份U盘,密封在一个大封袋内,竞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竞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至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标准化交易基地线下递交至招商人(不可邮寄)。递交竞商文件并缴纳竞商保证金的商家视为接受上铁文旅传媒集团公司本次《招商公告》和《招商文件》等所有条款。5.竞商报名时间及方式:竞商人于2025年8月21日9:00-11:00之间在国铁招商平台完成报名,线上报名确认方式:打开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注册→登录→成功登录系统后,在首页找到本招商公告信息并点击“参与报名”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登录注册流程》、《竞商人操作手册》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忘记登录账户或密码信息的,可咨询客服电话)。网站注册信息核对需1个工作日,请尽早办理,以免影响招商报名。6.竞商保证金缴纳:竞商人应在2025年8月18日下午17时之前以其自身的名义向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竞商保证金或第三方担保方式,并作为其竞商文件的一部分,缴纳竞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并备注参与的项目招商编号:SL-2025-8-8。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下两种形式任选一种,不接受银行保函、现钞交纳及支票等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A.第三方担保:竞商人以保险形式办理办理地址:https://shtl.jinhanwang.cn/服务热线:座机:021-52998892手机:17891939996B.银行转账。从竞商人基本账户汇至招商单位指定的如下账户及账号招商文件费电汇账户单位名称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101081322799984地址、电话上海市秣陵路355号7幢301室、021-51236039开户行及账号工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10012155090967846477.招商评审时间及地点:招商人于2025年8月21日10:00起在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进行评审。8.竞商准入基本要求:(1)由于商家原因导致履约项目提前中止的,该商家不得参加原项目本轮招商。(2)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竞商人需具有符合经营业态的经营范围。(3)竞商人身份证明材料(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有以下事项者不得参与竞商:招商人认为竞商人与招商人存在争议事项和未决事项;竞商期间竞商人与招商人及其下属单位存在法律纠纷及其他有争议未达成一致事项;竞商人存在拖欠招商人合同应付款项的情况(查询日期应在竞商材料递交截止日前7天内);以往经营活动中,竞商人与招商人存在不诚信履约、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或被招商人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或在公司商业既有合作项目中两年内发生安全事故;不接受上铁文旅传媒集团ERP系统建设条件和电子商务条件等内容。(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竞商,竞商人需在竞商材料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包括以下信息: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竞商材料递交截止日前20天内)。竞商人在竞商材料中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日期应在竞商材料递交截止日前20天内)。(6)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未纳入竞商人信息造成无法查询的,竞商人可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竞商材料递交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失信惩戒”其竞商材料作无效处理。未按前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虚假查询资料的,其竞商材料作无效处理。(7)对列入国铁集团公司、上海局集团公司失信企业名单的商户不得参与竞商。已纳入12月内不得参与招商人组织招商项目和已纳入全路失信企业名单限制期内的竞商人,无本次招商项目竞商资格。对于被限制竞商人被举报并查实,变相参与竞商报名的惩罚措施:招商评审阶段发现的,取消其竞商资格,退还竞商保证金;招商结果公示阶段发现的,取消其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回;合同签订后装修阶段发现的,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装修等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9.其他事项:1.招商人将就本项目与选定的中商人签署相应《铁路经营场所租赁和服务合同》,就合作期内的合作事宜达成一致。2.本项目招商底价在招商文件中公布。本项目所有包件经营合作期限均为3年(既有到期商旅点位由原经营商家中商继续经营的合同起始日原则上为原合同到期次日,既有到期商旅点位由新进中商人经营的合同起始日原则上为原合同到期后1个月内)。3.本项目招商人原则上不组织现场踏勘。若有需要,招商人会及时通知潜在竞商人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4.本项目具体经营活动范围仅限于在指定商业区域内开展,其他具体条款要求详见《招商文件》。5.若后续公告内容发生改变,请以后续补遗公告为准。6.本公告解释权归招商人。7.竞商人可从下述招商人处进一步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联系人:许女士,电话:021-512376968.招商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国铁招商(网址:https://zs.95306.cn)、爱上铁公众、上铁文旅传媒微信公众号9.监督电话:021-51223530招商编号:SL-2025-8-8第二章竞商人须知竞商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合肥南商旅中心(HFN-BF-SLZX-01)项目(第二次)2招商编号SL-2025-8-83招商单位名称: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9号3楼联系人:许女士电话:021-51237696Email:386095855@qq.com4招商方式公开招商5招商文件的获取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9号311室6下载招商文件日期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21日期间7合作期限3年8竞商有效期120日历天,从竞商截止之日算起9竞商保证金单个包件竞商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以转账汇款或第三方担保形式支付。(以下两种形式任选一种,不接受银行保函、现钞交纳及支票等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A第三方担保:竞商人以保险形式办理办理地址: https://shtl.jinhanwang.cn/服务热线:座机:021-52998892 手机:17891939996B.银行转账。从竞商人基本账户汇至招商单位指定的如下账户及账号。帐户名: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帐 号: 1001215509096784647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下午17:0010竞商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五份副本,电子文件U盘一份11竞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12竞商文件递交地点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13评审会评审会时间:2025年8月21日上午10:00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14评审方法及标准见招商文件第四章竞商人须知一、总则项目说明项目名称:合肥南商旅中心(HFN-BF-SLZX-01)项目(第二次)1.适用范围本招商文件仅适用于合肥南商旅中心(HFN-BF-SLZX-01)项目(第二次)(招商编号SL-2025-8-8)。定义2.“招商人”系指提出本次招商项目、进行招商的法人,本项目中特指“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3.“竞商人”系指向招商单位提交竞商文件的实体。合格竞商人合格竞商人须满足招商公告中对合格竞商人的资格要求及下列要求。(1)接受招商人提供的招商文件和合同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须接受招商人按规定开出的相应票据(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接受招商人制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细则。(2)须接受现有的水电、弱电、暖通等物业条件(以现场实际为准)。(3)商铺规划位置、面积、物业条件等商铺自然情况根据站房实际和铁路客运组织等要求,招商人会作相应调整,本招商说明书中列出的规划面积、位置等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最终依据。具体以实地勘量后双方签认的合同文本信息为准。(4)由中商人负责商铺装修及资金投资,并按招商人要求统一进行设计施工及开业。商铺装修设计应与站房建筑风格相协调,且须符合消防、环保等要求,装修设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门面、店招及LOGO标志等)须经招商人审核后实施。(5)须遵守铁路方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上铁文旅传媒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相关规定。(6)商业服务费含税。商业服务费标准按招商说明书要求执行。(7)商铺必须自营,不得转租、转包、分包或擅自改变用途、调整业态及增加营业范围。(8)竞商人可竞商多个包件,每份竞商文件只针对一个包件。(9)如遇铁路方重大方案调整,本招商项目中商商家需无条件进行配合。(10)如在招商人后续资质复核过程中发现竞商人不符合招商准入标准,则取消其竞商资格或中商资格。(11)参与招商的竞商人股东、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运营团队人员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同一竞商人:①在其他竞商人的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运营团队任职的;②持有其他竞商人或经商人股东股份的;③与其他竞商人的股东、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运营团队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包括三代以内直旁系亲属)。以上情况一经招商人确定,即取消同一竞商人竞商资格或中商资格。对经认定的同一竞商人竞商同一商铺(包件)的,则取消其竞商资格或中商资格(经营期间若被发现的,直接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在后续招商活动中给予一定期限限制和考核。招商文件的获取竞商人在获取招商文件时应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并直接从招商人处获得招商文件。任何以其他方式或途径获得招商文件的竞商人所递交的竞商文件均不予接受。竞商费用竞商人应自行承担与参加竞商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竞商的结果如何,招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费用。二、招商文件说明招商文件的构成4.招商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1)招商公告;2)竞商人须知;3)项目情况介绍;4)评审细则;5)铁路经营场所租赁和服务合同(格式);6)竞商文件格式;5.竞商人应认真阅读招商文件中所有的章节、条款、格式、附表和附件。如果竞商人没有按照招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商文件没有对招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属于竞商人的风险。没有实质性响应招商文件要求的竞商文件将被否决。6.不论是否递交竞商文件,获得招商文件的竞商人或潜在竞商人都应承担对招商文件的保密义务。招商文件的澄清7.竞商人如对招商文件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下同)要求澄清。招商单位对招商文件澄清提问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于三(3)天内以书面形式(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作出答复,答复中将包括对问题的描述和解答,但不说明问题来源。书面答复将发给所有领取招商文件的潜在竞商人。8.书面答复将作为本招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招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商文件的修改9.竞商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商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竞商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商文件进行修改,并在国铁招商、爱上铁公众号上发布。10.根据招商文件修改的内容及性质,为了使竞商人有足够时间对招商文件修改部分的内容进行研究并作出响应,招商单位可酌情相应推迟竞商截止时间,并在国铁招商、爱上铁公众号上发布。11.对招商文件的修改应视为招商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竞商人具有与招商文件相同的约束力。12.当后发的招商文件修改通知与原招商文件或此前发出的招商文件修改通知之间存有不一致时,应以后发的招商文件修改通知为准。三、竞商文件的编制竞商语言及计量单位13.竞商文件及竞商人和招商人就竞商交换的文件和往来函件均应用中文编写和提交。14.竞商文件中所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中国国家标准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竞商文件的组成15.竞商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竞商申请函(格式见第六章竞商文件格式1);2)竞商报价函(格式见第六章竞商文件格式2);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竞商文件格式3);4)竞商保证金(格式见第六章竞商文件格式4,须提供支付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5)竞商人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竞商文件格式5);6)营业执照(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7)经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2023、2024年财务报告(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8)履约证明(格式见第六章竞商文件格式6)或合同;9)项目经营方案(格式见第六章竞商文件格式7);10)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竞商文件格式8);1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12)证明竞商人符合资格要求及竞商人认为有利于提高其竞商力的其他材料。注:除以上第1)项、第2)项、第10)项及第11)项外,其余文件的编制应提供相关证明。未提供证明文件的,将可能被评审小组作出不利的评估。16.竞商文件应编排有序、装订成册,并附有索引目录。17.凡是在招商文件中附有格式的文件,竞商人均应按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18.竞商人应提供载有全部竞商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U盘一份,文字内容应以WORD格式、图片以JPEG格式提供,该U盘的密封、标记和发送应符合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竞商报价竞商报价为选定运营商后承担本项目客站商业经营的价格主体。竞商人应根据本招商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竞商报价,报价的任何缺漏项或单位错误都是竞商人自身的风险,招商人不会因此调整合同价。无论竞商报价函中是否存在错漏,一旦签订合同,竞商人须履行合同义务。固定综合单价报价不低于招商公布的底价,否则视为废标。固定综合单价年递增比例为2%、3%、4%、5%(由竞商人竞商人根据竞商实际自行决定),未按招商人商务条款的将不予接受。竞商有效期19.竞商人的竞商文件应从竞商截止时间起的120天内保持有效。竞商人在竞商函中承诺的竞商有效期比规定的竞商有效期短的,将视为非响应性竞商而予以否决。20.在特殊情况下,在竞商有效期届满之前,招商人可要求竞商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竞商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竞商保证金仍将予以退还。对于同意该要求的竞商方,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竞商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竞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竞商保证金的规定在竞商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竞商保证金21.竞商人在递交竞商文件的同时应随附规定的竞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并作为其竞商文件的一部分。竞商保证金金额按招商公告中所列金额,于2025年8月18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竞商人账户支付至招商人账户。22.根据本须知第12.2条的规定,竞商人如果同意延长其竞商有效期,则应对其竞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作同步延长。23.如竞商文件未附可接受的竞商保证金,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竞商而予以否决。24.招商人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并完成支付履约保证金后,向中商人退还竞商保证金。未被选定的竞商人竞商保证金在中商公告发出后20个工作日退还。25.如出现下列任一情况,竞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竞商人在竞商截止时间后至竞商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竞商。2)中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本须知第28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中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本须知第29条的规定与招商人签订合同。4)中商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单位提出附加条件5)招商公示阶段发现,被限制竞商人被举报并查实,变相参与竞商。26.竞商保证金的形式、收取和退还规定参见本章。竞商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7.竞商人应准备和递交竞商文件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及电子文件U盘一份,在每套竞商文件的封面均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将以正本为准。28.竞商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打印机打印或用不能轻易擦去且不易褪色的档案墨水书写,竞商文件的副本也可用复印机复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29.竞商文件的正本应由竞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竞商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时,须在竞商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须在竞商文件中加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格式应符合招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件(如公司样本等)外,正本竞商文件需加盖公司骑缝章。30.除竞商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竞商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要手工修改或补充,则必须由竞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或盖章。31.竞商文件副本的上述签名及盖章之处既可由竞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笔签署,也可以通过复印将上述签名及盖章复制到副本上。四、竞商文件的递交竞商文件的密封、标记和发送32.竞商人应按将所有竞商文件、电子文件U盘(包括一份正本,五份副本,一份U盘)一起密封在一个大封袋(下称“竞商文件封袋”)内。15.2竞商文件封袋应符合下列要求:1)标明项目名称、招商编号,并注明“在__年__月__日__:__(北京时间)(填入“招商公告”中规定的竞商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标明“竞商文件”或“竞商报价函”字样。3)按“招商公告”中说明的竞商文件送达地址发往或送往指定地点。4)密封后的封面不得出现招商点位、场地编号、包件号,15.3竞商文件封袋应标明竞商人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在竞商文件未按时送到指定地点时,能原封退回。15.4如果竞商文件封袋未按第15.1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招商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竞商文件,招商单位将予以否决,并退回竞商人。对未按规定密封的竞商文件,招商人将不予受理。竞商截止时间33.所有竞商文件递交都必须按招商人在“招商公告”中规定的竞商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34.招商人可以按本须知第12.2条的规定,通过修改招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竞商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商人与竞商人之间受竞商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迟交的竞商文件按照本须知第3)条和第0条的规定,招商人将拒收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竞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竞商文件。竞商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35.竞商人修改或撤回其竞商文件必须在规定的竞商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商单位,并得到招商人的有效确认。36.竞商人对竞商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4条和第15条规定进行签署、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修改竞商文件”或“撤回竞商”字样。37.在竞商截止时间至竞商人承诺的竞商有效期(或按本须知第12.2条在竞商人已同意延长的竞商有效期)届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竞商人不得对其竞商文件作任何修改。38.根据本须知第13.5条的规定,在竞商截止时间至竞商人承诺的竞商有效期(或按本须知第12.2条在竞商人已同意延长的竞商有效期)届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竞商人不得撤销其竞商,否则其竞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竞商报名竞商人于2025年8月21日9:00-11:00在国铁招商平台完成报名,线上报名方式:打开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注册→登录→成功登录系统后,在首页找到本招商公告信息并点击“参与报名”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登录注册流程》、《竞商人操作手册》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忘记登录账户或密码信息的,可咨询客服电话)。网站注册信息核对需1个工作日,请尽早办理,以免影响招商报名,若未在按要求在规定期间内完成报名,则无竞商资格。六、报价和评审报价竞商底价包件号所属站招商点位 (场地编号)经营业态面积首年综合服务费单价招商底价(元/㎡/天)合同到期时间1合肥南站(HFN-BF-SLZX-01)商旅中心3511.372025.8.31本招商文件中列出的规划面积、位置等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最终依据。具体以实地勘量后双方签认的合同文本信息为准。合同价款支付:(1)综合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单价*面积*365)先付后用。(2)中商人应向招商人支付履约保证金,计算方式为:年度最高合同金额的25%。具体合同价款支付、计费标准等详见(铁路经营场所租赁和服务合同)。(3)综合服务费单价年递增比例为2%、3%、4%、5%(由竞商人根据竞商实际自行决定)。39.招商人将按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评审。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参加评审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参加报价的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每家竞商人至多派一名代表参加会议。40.提交了符合要求的“撤回”通知的竞商文件将不予启封。评审采用均值计分法来计算排名,统计时按所有评委对某一竞商人评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者推选为中商候选人。招商评审中出现同分的情况,以商务条件报价、企业资质财务状况、品牌规模、经营情况、运营方案、形象方案、安全管理体系的分数依序由高到低排序,直至决定该项目竟商人排名顺序。若都相同则由评审小组举手表决,来决定该项目的候选中商人的排名顺序。41.招商人根据竞商人的竞商报价、年度递增率、付款周期、修改或撤回竞商文件的书面通知、是否提交了竞商保证金,以及招商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进行评审。招商人做好相应记录。若本次招商经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合格,实际参与竞商人仅为1家时转为商务洽谈,实际参与竞商人仅为2家时,采用“三轮竞价法”进行竞价评审。第一轮竞价在竞商文件中提交,第二轮竞价由竞商人现场竞价,在提交的第一轮其他商务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对综合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单价×面积×365)进行第二轮报价,加价幅度为5000元的整数倍,当场唱标后,在第二轮报价基础上,进行第三轮竞价,综合计算三年合同期价高者(根据综合服务费、递增比例、装修免租期因素)推荐为候选中商人,每轮竞价时长为10分钟。42.评审小组19.4.1评审小组将参照依法必须进行竞商项目的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方式进行组建,其中招商人指派代表1名,其他4名从专家库抽取,评审小组主任由评委选举产生。19.4.2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招商人根据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决定中商人。竞商文件响应性的确定。20.1评审小组将针对本项目进行评审。20.2评审小组将确定每一竞商文件是否对招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性响应的竞商是指竞商文件符合招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20.3评审小组将否决非实质性响应的竞商文件,竞商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竞商文件。20.4竞商人简单地复印或照搬招商文件中的经营要求作为其竞商文件的一部分,其竞商文件将有可能被否决。20.5评审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竞商人对竞商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竞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竞商文件的澄清43.为有助于对竞商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小组可要求竞商人对其竞商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除直接商务洽谈方式进行招商的项目之外,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竞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44.竞商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所有竞商澄清回复内容均视为竞商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竞商人具有约束力。初步评审45.评审小组将对竞商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竞商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1)竞商人未按招商文件的要求结清欠款及递交竞商保证金;2)竞商文件无竞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提供授权书)签字和加盖公章;3)竞商有效期短于招商文件的要求;4)竞商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5)针对同一包件,同一竞商人提交两个(含)以上不同的竞商文件或者针对任一报价项提供了两个以上可选择的报价,或合作期内的报价年度递增率不相同的,或竞商报价低于公布的招商底价,或未按招商文件规定报价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商报价函,或提交后要求撤销或修改的;6)竞商文件存在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7)竞商人名称与资格审查或资质证明上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8)竞商过程中存在串通报价、欺诈、行贿、威胁或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9)竞商文件附有招商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10)不符合招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之处。46.评审小组将对确定为符合要求的竞商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报价是否有计算上或表述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竞商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各分项报价的计算总价与竞商报价总价不符时,将以各分项报价的计算总价为准修正竞商报价总价;47.评审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竞商文件中的竞商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竞商人具有约束力。如果竞商人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则其竞商文件将被否决。详细评审48.详细评审仅对初步评审合格的竞商人进行,具体评审办法详见第四章。1.1.1(1)单个包件实际竞商人三家及以上参与竞商:采用综合评审法。①初步评审。招商评审小组首先对竞商人递交的竞商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确认各竞商文件是否完全符合招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判定竞商文件的有效性。只有完全通过这项检查,才可进入下阶段详细评审。②详细评审。所有招商评审成员分别对竞商文件进行评分,针对竞商文件中的企业资质财务状况、商务条件报价、品牌规模、经营情况、运营方案、形象方案、安全管理体系以及其他加减分进行打分。具体评审细则详见附件2。③按包件采用均值计分法来计算排名,统计时按所有评审小组成员对某一竞商人评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作为该竞商人的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为拟中商人。④同一包件如两家或以上竞商人综合评分出现并列,则评审小组依次按竞商人以商务条件报价、企业资质财务状况、品牌规模、经营情况、运营方案、形象方案、安全管理体系的分数依序由高到低排序,直至决定该项目竟商人排名顺序。若都相同则由评审小组举手表决,来决定该项目的候选中商人的排名顺序。1.2.2(2)单个包件实际两家竞商人参与竞商:经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合格,采用“三轮竞价法”进行竞价评审。第一轮竞价在竞商文件中提交,第二轮竞价由竞商人现场竞价,在提交的第一轮其他商务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对综合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单价×面积×365)进行第二轮报价,加价幅度为5000元的整数倍,当场唱标后,在第二轮报价基础上,进行第三轮竞价,综合计算三年合同期价高者(根据综合服务费、递增比例、装修免租期因素)推荐为候选中商人,同一包件如两家竞商人第三轮竞价相同,则评审小组依次按竞商人以商务条件报价、企业资质财务状况、品牌规模、经营情况、运营方案、形象方案、安全管理体系分数依序由高到低排序,直至决定该项目竟商人排名顺序。若都相同则由评审小组举手表决,来决定该项目的候选中商人的排名顺序。每轮竞价时长为10分钟。1.3.3(3)单个包件实际一家竞商人参与竞商:经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合格,开展商务洽谈。49.竞商人在参与招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由招商主体单位列入黑名单,取消其竞商(中商)资格,并履行相应程序,列入黑名单的竞商人2年内不得参与上海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同类招商活动: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不遵守招商评审会纪律要求,扰乱招商评审秩序;恶意散布不实信息,影响正常招商工作;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评审过程的保密性50.竞商截止后,直至向中商人发出中商通知书为止,对竞商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竞商人及其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在评审过程中,如果竞商人试图在竞商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商人施加任何影响,其竞商文件将被否决。七、选定中商人和签署合同选定中商人按照评审小组评审结果,推荐1家候选中商人和1家第二候选中商人(如有)。招商单位在国铁招商(网址:https://zs.95306.cn)和爱上铁公众号平台公示候选中商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52.候选中商人放弃中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商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选定条件的,招商人重新组织招商或经招商人相应程序后由第二候选中商人(如有)递补,从而确定本次招商的中商人。53.候选中商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商单位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商通知书前由原评审小组按照招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并在确认之后取消其中商资格。招商人否决所有竞商的权利54.在发布中商通知书之前,为了公共利益,招商人可以在任何时候宣布招商程序无效或否决所有竞商文件的权利,对受影响的竞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竞商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选定通知55.在评审结束后,招商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商通知书。发出该通知书的时间不晚于竞商有效期届满之日。56.招商人在向中商人发出中商通知书,不向未选定的竞商人发出未选定通知或说明,招商人对未中商人,不作任何未中商解释。履约保证金的提交57.中商人应按铁路经营场所租赁和服务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招商单位指定账户提交一笔履约保证金。58.如果中商人不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商人有权取消其中商资格。签订合同59.中商人应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1个月内,委派授权代表在招商单位指定的时间内与招商人或招商人指定的下属单位按照其竞商报价金额等商务条件签署合同。既有到期商旅点位由原经营商家中商继续经营的合同起始日为原合同到期次日,空置及既有到期商旅点位由新商户中商经营的合同起始日原则上为原合同到期1个月内。合同条款见第五章。编号:SL-2025-8-8第3章项目情况介绍第三章项目情况介绍1.项目概况本次招商项目涉及1个客站,1个商旅中心,面积35平米(以实际测量为准)。2.招商项目包件所属站招商点位 (场地编号)经营业态面积合同到期时间1合肥南站HFN-BF-SLZX-01商旅中心352025.8.313.经营业态:商旅中心:业态范围包括旅游咨询接待、酒店服务、租车出行、游客集散、信息服务、会员推广、实体(商品、形象)展示,各类票务代理,经营活动仅限于商旅中心经营场所内,可销售展示上铁文旅传媒集团指定文创产品。4.装修免租期:30天(由竞商人根据竞商实际自行决定)。5.履约保证金:年度合同最高金额的25%。6.合同期:3年7.年递增率(综合服务费单价):2%、3%、4%、5%(由竞商人根据竞商实际自行决定)招商编号:SL-2025-8-8第四章评审细则第四章评审细则1评审小组由招商人代表1名以及相关行业专家4名,共计5名组成评审小组,对本项目进行评审,并在评审过程中行使评委的职权。评审小组设一名主任评委,整个评审工作由主任评委主持。全体评委应严格按照招商文件第四章评审细则所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本项目的竞商文件进行评分和提出评审意见,对本项目的竞商人进行排序,递交招商人。2评审方法21.1总则竞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9时。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审结论将只依据竞商人递交的竞商文件及有关的澄清答复做出。评审、评分仅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竞商文件进行。评审有打分环节的,根据单一评委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竞商人综合评分后,采用均值计分法来计算排名,统计时按所有评委对某一竞商人评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者推选为第一中商候选人,依次排序。1.经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合格,参与报价的竞商人3家及以上,按本评审细则中规定的综合评审法进行评审;根据竞商文件竞商人须知的有关规定,评审将按以下步骤进行:1)初步评审。以招商文件竞商人须知第22.1条的规定为依据,首先对竞商人递交的竞商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确认各竞商文件是否完全符合招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判定竞商文件的有效性。只有完全通过这项检查,才可进入下阶段详细评审。2)详细评审。所有评委分别对竞商文件进行评分:针对竞商文件中的企业资质财务状况、商务条件报价、品牌规模、经营情况、经营方案、安全管理体系及其他加减分进行。(详见评审分值构成表)。如两家或以上竞商人综合评分出现并列,则评审小组依次按竞商人以商务条件报价、企业资质财务状况、品牌规模、经营情况、运营方案、形象方案、安全管理体系的分数依序由高到低排序,直至决定该项目竟商人排名顺序。若都相同则由评审小组举手表决,来决定该项目的候选中商人的排名顺序。3)编制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在汇总所有评委的讨论意见和评分结果基础上编制评审报告,对各竞商人提出评审意见,推荐候选中商人。评审报告由全体评委签字确认。2.经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合格,实际参与竞商人2家时,采用“三轮竞价法”进行竞价评审。第一轮竞价在竞商文件中提交,第二轮竞价由竞商人现场竞价,在提交的第一轮其他商务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对综合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单价×面积×365)进行第二轮报价,加价幅度为5000元的整数倍,当场唱标后,在第二轮报价基础上,进行第三轮竞价,综合计算三年合同期价高者(根据综合服务费、递增比例、装修免租期因素)推荐为候选中商人,同一包件如两家竞商人第三轮竞价相同,则评审小组依次按竞商人以商务条件报价、企业资质财务状况、品牌规模、经营情况、运营方案、形象方案、安全管理体系分数依序由高到低排序,直至决定该项目竟商人排名顺序。若都相同则由评审小组举手表决,来决定该项目的候选中商人的排名顺序。每轮竞价时长为10分钟。3.实际参与竞商人仅为1家时转为商务洽谈。1)经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合格,参与竞商人仅为1家时,评审组与竞商人进行商务洽谈,根据洽谈结果,由竞商人再填报一次竞价表((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与招商人发布的商务条件不符视为无效,时长为10分钟,报价低于底价为无效。2)编制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在汇总所有评委的讨论意见和结果基础上编制评审报告,对竞商人提出评审意见,推荐候选中商人。评审报告由全体评委签字确认。评委负责对竞商文件进行审核和分析后进行评分,分值构成表如下:序号评分 项目总分分值比例评分细则得分区间1企业资质、财务状况、资信评价等1122024年实收资本或最新实收资本:小于300万元的不得分,3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得1分,500万元及以上的得2分;实收资本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审计报告,或由会计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近五年出具的验资报告为准,否则不得分。0-22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单,不提供的不得分;所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单必须明确体现缴费人数,未明确体现缴费人数的不计算人数;社会缴费人数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截至2025年4月社保缴纳人数超过30人(不包括30人)得2分,10-30得1分,10人以下不得分,社保缴纳人数包括竞商人下属分公司,不包括子公司。0-22企业所得税:2024年企业所得纳税金额小于10万(不包括10万)不得分,10-50万(不包括50万)得1分,50万及以上2分。(需提供完税证明,不提供证明者不得分)。0-22支付能力:截至2025年4月末银行对账单期末余额高于支付周期固定综合费报价的2倍及以上得2分,余额高于支付周期固定综合费报价且不足2倍得1分,余额低于支付周期固定综合费报价的不得分。(未提供2025年4月月末银行对账单期末余额的不得分)0-232024年度文旅传媒公司资信评价等级评为3A级的优秀合作企业,加1分;4A级的优秀合作企业,加2分;5A级的优秀合作企业,加3分。0-32商务条件报价7970固定综合费单价报价低于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视为废标;报价达到底价的,得55分;报价每超过底价5%(含5%)加1.5分,最多加15分(不足5%部分不加分)。0-704年递增比例低于2%视为无效报价,2%不得分,3%得1分,4%得2.5分,5%得4分。0-43固定综合费单价报价排名第一(含并列)的得3分。0-32参与本招商项目承诺无装修免租期的,该项目额外加2分。0-23品牌规模22竞商人持有授权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颁发的商标注册证用于该项目经营得2分,授权使用品牌用于该商旅项目经营得1分。无品牌不得分。0-24经营情况22提供自2023年4月1日至今有过与铁路单位或其他单位有过合作的商旅项目,每提供一份合同得0.5分,最高2分;同一采购单位的按照一份业绩计算,未提供合同不得分。0-25运营方案22运营方案:包括项目机构设立方案、内部组织结构、市场分析、运营管理规划、经营策略、营销策略、人力资源培训计划、服务标准、风险规避措施等内容。运营方案结合竞商点位进行具体分析且内容详尽的得2分;运营方案未结合点位要求不完备的得1分,无方案的不得分。0-26形象方案22装修设计效果合理性、美观性:装修设计方案主题突出、设计专业,整体形象美观,与站房风格协调,布局合理,具有较强视觉感观的得2分,装修设计方案未与站房风格一致,得1分,无装修设计方案的此项不得分。0-27安全管理体系22安全管理体系:方案围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施工安全、舆情处置安全等方面。评委依据方案详尽情况打分。安全管理体系方案结合竞商点位进行具体分析且内容详尽的得2分;安全管理体系方案未结合点位要求不完备的得1分,无方案的不得分。0-2其他加减分规则上期合作商参与该点位竞商,合作商在合作期间该点位按合同支付费用良好额外加2分,未按合同履约额外减1-2分(上一期合同履约费用支付迟交1次减1分最多减2分),该证明由合同签订方出具。上期合作商参与该点位竞商,根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站商业消防安全负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在积分周期内(自2024年1月1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0合计 注:上述相关评审要素应由竞商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招商编号:SL-2025-8-8第五章铁路经营场所租赁和服务合同(格式)铁路经营场所服务合同(模板)编号:甲方(甲方):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1322799984地址及联系电话: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8号开户行及账号:工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1001215509096784647纳税人类型:一般纳税人乙方(乙方):纳税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及联系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纳税人类型: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依法享有铁路的管理、使用权。甲方经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享有经营场所的使用和管理权。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有关经营场所服务管理等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经营场所位置(一)经营场所编号:(二)楼层位置:(三)面积:第二条经营期限(一)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个月。(二)双方约定,本场所自年月日起交由乙方经营,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供乙方装修使用,装修期间免收经营场所服务管理费。第三条费用及支付(一)综合服务费首年含税单价为元/平方米,并按每年%的幅度递增,合计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00),不含税金额为¥.00;(综合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单价*面积*天数),其中:1.第一个经营年度(年月日至年月日)综合服务费为¥.00;2.第二个经营年度(年月日至年月日)综合服务费为¥.00;3.第三个经营年度(年月日至年月日)综合服务费为¥.00。(二)按照先付后使用原则,乙方按每个月付款一次向甲方支付综合服务费。具体支付方式为:1.乙方须在本合同经营期限起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第一期综合服务费,金额¥.00;2.乙方应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将后续综合服务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第二期:年月25日前支付¥.00;第三期:年月25日前支付¥.00;第四期:年月25日前支付¥.00;第五期:年月25日前支付¥.00;第六期:年月25日前支付¥.00。……(三)上述款项为预收款,甲方根据合同收益期自然(月/季)度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到乙方(其中,按季开票的各自然年度的第四季度须调整为按月开票),开票税目为“现代服务”,税率为6%(如遇政策变更,以国家税务总局最新要求为准,含税价格不变)。各自然年度开票总额预计分别为以下金额,实际开票金额以当年度实际收益结算额为准:年,开票总额为¥.00;年,开票总额为¥.00;年,开票总额为¥.00。……本合同涉及的综合服务费均为含税金额,税率为6%,如遇国家税率调整,结算税率按国家政策执行,含税总价不做调整。(四)本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综合服务费最后一经营年度的25%收取,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乙方应在收到本合同项目中商/中选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全额支付,并遵守如下约定:1.若因乙方欠付款项或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乙方欠付款项、违约金或损失赔偿款;若履约保证金金额无法覆盖乙方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2.若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在合同解除时直接抵扣履约保证金并追索相关欠款。若因乙方违约,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在解约时直接抵扣履约保证金;若甲方不选择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补足履约保证金。3.本合同期满终止,在扣除乙方违约金或损失赔偿款后(如有),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余额(如有)。(五)其他费用乙方的经营场所须单独安装水、电表进行计量支付。乙方经营过程产生的水电费、电话和网络费、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费、防疫消杀费、安全视频监控等一切营运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及时缴清。乙方向车站等铁路部门缴纳的水电费应向甲方备案核查,如车站铁路部门实际未收取的,暂由甲方代为收取。(六)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1322799984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银行账号:1001215509096784647单位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8号电话:021-51236163乙方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单位地址:电话: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信息,应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书面确认,否则视为未通知。如一方未按约定通知而遭受的损失均自行承担,若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按对方损失金额予以全额赔偿。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对上述经营场所享有合法使用和管理的权利。(二)保证该经营场所移交时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的诉讼和仲裁。(三)保证经营场所处于满足经营的状态,并承担经营场所的管理工作,定期或应乙方要求检查、修缮经营场所相关的公用设施。若有损坏,甲方应及时予以修复,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修复费用由乙方负担。(四)保证经营场所预设的供电等管网畅通。(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非因本合同约定或法定的原因,不得收回经营场所。(六)为乙方在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进出站证件。(七)协调乙方进场物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安全检查。(八)在乙方正常缴付应缴款项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的条件下,甲方保证其正常经营不受干扰,帮助乙方协调解决经营相关事项。(九)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信息、数据和文档泄露给第三方(除依照相关法规需要对外公布的信息之外)。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一)乙方在正式营业前须取得各类经营证照,并亮照经营。乙方经营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应交甲方备案。(二)乙方应依法经营,从事专利、特许经营项目的应提供相应授权材料。(三)乙方在经营场所内经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须符合相关证照法定要求,符合铁路文件规范要求,符合项目招商文件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经营业态和品类范围。(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用途,不得调整经营业态和品牌品类。否则,乙方属严重违约。(五)甲乙双方应当办理场地交接(经营场所的交接确认书具体见附件4),面积以场地交接时测量为准。自交接之日起场所安全义务交接给乙方。(六)乙方的经营活动应接受甲方统一管理,遵守甲方及铁路部门制定的相关制度办法,配合甲方的巡检和网格化管理工作。(七)甲乙双方应签订《客站经营场所安全协议》(附件1),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乙方须接受并配合甲方及相关安全主管部门的消防、治安、反恐、食品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八)乙方须遵守《商家公约》(附件2),接受监督检查,并根据网格化管理要求限期完成问题整改。甲方有权按照《商家公约》规定,对乙方违约事项进行对标考核。(九)甲乙双方应共同建立商业服务定期协调、定期信息沟通、客户投诉处理、应急联动处置等工作机制,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培训,共同提升商业服务水平。第六条经营场所装修及开业(一)装修设计1.乙方对经营场所装修应符合甲方的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并经甲方审批同意。2.甲方负责对客站商业形象进行报批审核,乙方应按商业形象设计要求完成经营场所装修效果图和施工图的设计,包含门楣的设计。3.乙方应以纸质版形式向甲方提报装修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装修材质、装修总价及明细等,经甲方及相关铁路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4.装修审批。乙方对经营场所的装修,必须先通过消防管理部门的设计审查。(二)装修施工1.乙方装修施工进场必须报经甲方同意。甲方对乙方装修施工实行统一管理、检查、督促。乙方在装修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车站等铁路部门及消防、公安、交警、卫生检疫等相关部门的管理,并遵守相关规定。2.乙方装修不得损害经营场所的房屋建筑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及承重部分)及配套设备。装修不得影响防火系统、消防、安全通道。施工过程需使用电焊时,必须事先告知甲方,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在保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施工。3.装修期间,乙方需派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施工及相关协调工作,并对站房设备、设施及已完工工程采取有效保护,且不干扰甲方或第三方在附近区域的经营活动,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失的,因乙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竣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三)装修竣工验收1.乙方负责装修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参加验收。2.竣工验收完毕,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包括隐蔽工程、电线路等全套装修施工图纸。3.进入经营场所的用电设备必须是全新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产品合格证书及输入功率等相关电气参数的复印件,经甲方核备后方可使用。电线路应满足夜间断电要求,否则不得开业。4.装修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装修施工费用、装修施工配合费、装修施工建筑垃圾清运费等费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到期终止,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对装修进行补偿。(四)经营场所的归还1.合同根据上述约定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撤除自有物品和自行投资部分,将经营场所交还甲方。乙方不得拆除、不得破坏铁路方和甲方投资的设施设备。乙方将经营场所返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2.乙方逾期未撤除的物品,甲方无保管义务,视为乙方委托甲方全权处理乙方遗留的物品及拆除经营场所的装修,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补偿或赔偿。甲方代为清理后,有权追索乙方应支付的费用。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综合服务费用核减1.因车站施工、重大活动等铁路方原因导致客站经营场所被全封闭或因停水停电无法营业,且连续停业超过5天的,对客站经营场所厅超过5天的实际停业天数免收综合服务费;2.因以上情形,导致客站经营场所停业5天及以内的,不减免合同各项费用。合作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客站经营场所停业或被公司责令停业的,不减免合同各项费用。(二)合同的解除1.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合同解约诉求,提前3个月以上书面提出合同解约诉求的,收取1个月(30天)综合服务费作为补偿;提前2个月书面提出合同解约诉求的,收取2个月(60天)综合服务费作为补偿;提前1个月书面提出合同解约诉求的,收取3个月(90天)综合服务费作为补偿,解约诉求以甲方收到书面函件时间(邮政或快递公司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并签订终止协议。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1)因铁路发展规划和铁路车站改扩建、客运服务和商业布局调整等,需收回经营场所的。(2)经营场所因社会公益事业或国家建设,被国家或地**府依法征收、征用的。(3)因地震、台风、水灾等不可抗力造成经营场所房屋损毁,且无法修复或者经过修复仍不能达到正常使用功能的,或因流行疾病、法律法规调整或国家、政府、铁路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车站布局变更,导致经营场所不能正常经营,本合同不能全部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并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后,可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占用经营场所的天数结算综合服务费,并退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经营场所归还甲方。(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1.乙方出现严重违约情形和其他条款中约定的严重违约情形;2.乙方因商业形象、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差而受到国家政府部门查处,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严重损害甲方形象、声誉的;3.乙方利用经营场所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众利益的。4.因上述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同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追加违约金的额度。(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1.因甲方原因未按时交付经营场所及附属其设施设备,经乙方催告后,在10日内仍未交付的;2.甲方交付的经营场所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3.合同有效期间,甲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严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4.因甲方出现上述情形,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后,甲方除将乙方预付的综合服务费扣除实际占用期应当支付的综合服务费后退还给乙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合同解除当月场综合服务费的一倍。(五)其他约定1.合作期满,乙方无违约的,甲方2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补充协议约定处理。2.因乙方原因无法办理经营证照时,经甲方同意,可解除本合同且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经营场所装修装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还应按实际占用天数向甲方支付经营场所的综合服务费。3.本合同终止,乙方有义务将证照中的本经营场所地址进行变更或注销;变更或注销后,方可与甲方进行履约保证金的结算。第八条违约责任(一)乙方一般违约及责任承担除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1《客站经营场所安全协议》、附件2《商家公约》中属于严重违约情形之外的,其他均属于一般性违约,违约责任按约定承担。若因乙方的违约,乙方在收到甲方扣款通知后需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齐。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二)乙方严重违约责任1.严重违约的情形。除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1《客站经营场所安全协议》、附件2《商家公约》中已明确乙方严重违约情形之外,乙方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亦属于乙方严重违约:2.乙方的一般性违约行为,在甲方发出整改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予以整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的;3.由于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开业时间,或甲方书面通知开业时间,要求按期开业,但乙方延迟10日以上的;4.乙方未按本合同项下条款进行装修,擅自装修,或因装修造成安全事故的;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经营场所转让、部分转让、转借、转包他人,或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负担的,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交换使用、委托经营、托管经营或改变经营场所用途的;6.在经营场所内出售过期、变质以及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的;7.发生顾客投诉并造成投诉升级或有不良影响并经查证属实的;8.乙方擅自改变经营场所房屋基本结构,造成房屋基本结构损坏且不能恢复原状的;9.乙方拖欠综合服务费30日以上的,且经甲方催告后15日内未仍补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0.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名誉和利益的活动;在车站区域内从事非法活动;妨碍甲方和第三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在经营场所外进行揽客、产品(含卡券)销售等行为。(三)严重违约的处理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乙方有严重违约行为,且乙方在收到甲方严重违约通知单10日内未予纠正的,乙方应停业整改。2.对于严重违约行为,乙方在甲方发出严重违约通知单20日内仍未纠正,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经营场所,按乙方实际占用经营场所的天数结算综合服务费,并由乙方按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条款项下的相应款项。因乙方原因或乙方硬件设置不合理所导致的食品卫生事故、人身伤亡事故、消防火灾等各种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3.乙方拖欠综合服务费30天以上的,从第31天起甲方采取停水、停电、停业等措施,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所拖欠天数综合服务费,直至乙方支付完本期拖欠全部,扣除部分的履约保证金,乙方经催告后15日内仍未支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乙方在2年内不得参与上海局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同类招商活动。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乙方违约情形,乙方未能自动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在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过程中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审计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5.合同经营期限届满自然终止。合同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各项费用,乙方应完好无损地将经营场所归还甲方。第九条保密条款(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1.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2.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3.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第十条通知(一)通知方式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条款发往对方的任何通知、请求、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执行等)或其他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第十条第(三)款(通讯地址)约定的联系地址并注明联系人后发送。双方指定的联系地址、传真、电话以及联系人在本合同第十条第(三)款(通讯地址)中列明,双方确认该等联系方式作为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同意用于送达与本合同纠纷相关的法律文书、诉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相关的各类文件和文书。(二)通知送达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条款进行的任何通讯应当在满足下列条件后视为该方已收到:1.如通过人员递送,在实际交付联系人时视为收到。2.如以传真传送,在向指定通讯地址传送完成时视为收到。3.如以信函方式邮寄,在按约定地址以挂号信或EMS寄出后第3个工作日视为收到。一方拒收、退件等不影响送达效力。(三)通讯地址:为通知之目的,完成本合同相关文件送达,各方确定通讯地址如下:甲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乙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四)地址变更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变更上述联系地址、电话号、联系人或邮箱前,应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提前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向原地址送达。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三)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成立。第十三条其他事项本合同成立生效后,若因甲方或铁路主管部门的要求,本经营场所需参与到铁路电子商务工作中,则乙方需无条件的接受,具体条款双方可本着公平、双赢的原则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双方终止本服务合同,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且甲方不承担乙方的装修装饰损失。附件1:客站经营场所安全协议1-1客站商业消防安全负面积分扣分标准及考核办法1-2网络安全协议附件2:商家公约附件3:廉政协议附件4:经营场所交接确认书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日期:附件1:客站经营场所安全协议甲方:地址:乙方:地址:为明确双方在客站经营场所经营管理中应承担的安全责任,确保商旅中心、商业VIP厅(以下简称经营场所)等客站经营场所的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双方签订《经营场所综合服务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经营场所所处位置、用途和期限1.经营场所所处位置(车站、楼层、经营场所编号):2.经营场所用途(经营业态):3.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二、经营场所安全设施设备乙方按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治安安全、网络安全等管理规定,配置了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如乙方未按规定要求配置设施设备,则必须立即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2.甲方对经营场所享有管理权。3.甲方应当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4.甲方有权对经营场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限期进行整改。5.甲方根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站商业消防安全负面积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将铁路方各级管理部门检查结果纳入客站商业消防安全负面积分管理。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消防法、网络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2.乙方应对经营场所的安全负责,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对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四懂四会”(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懂得逃生的办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指定安全负责人负责日常的安全工作,并报甲方备案。3.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阻挠和妨碍安全检查进行。乙方应接受甲方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实施的专业检测维保(电气设施、烟道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按时保证质量加以落实。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经营场所转让或改变经营场所的使用性质,不得擅自对经营场所进行改建、装修,不得任意改变经营场所内的电气线路和随意增加用电设备。乙方严禁擅自生产、存放、经营易燃、易爆、易腐及放射性等危害品;严禁擅自使用火炉取暖及明火(包括明火类蚊香等)。乙方应将经营场所内所使用的电器设备清单提供给甲方,由甲方对电器设备用电容量进行核准同意。乙方不得在经营场所存放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和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物品。5.经营场所内的消防设施自《铁路经营场所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管理,严禁遮挡埋压及挪做它用,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6.乙方对经营场所确需进行改造或装修时,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经铁路消防部门审核或备案后方可施工。改造或装修应由专业设计部门、专业施工或装修公司进行,工程竣工后,经铁路消防部门和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7.经营场所的电气线路,应定期或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检测,对存在问题的电气线路乙方应进行改造更新。8.乙方进货必须严格按照车站的相关规定,经规定通道安检后进站。9.乙方在经营场所使用期间因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10.乙方在经营场所使用期间因管理不当,在积分周期内负面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负面积分扣分标准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五、违约责任1.由于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引发火灾、网络安全等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对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责任方应当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2.违反本协议约定,进行经营场所改造或装修造成经营场所损毁的,由责任方负完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若一方不执行上述1、2条约定,构成违约责任的事项,对方有权终止《铁路经营场所服务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4.若乙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按甲方要求执行,造成安全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应按照安全管理内容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罚。六、其他:1.一旦发生火情,乙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事故现场,保存有关证据。同时,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查找问题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2.甲方或其上级专业部门有权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本协议落实情况。对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责任方及时整改,对未整改而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3.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和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4.本协议期限同《铁路经营场所服务合同》的合同期限。附:(1)客站商业消防安全负面积分扣分标准及考核办法(2)网络安全协议附1-1:客站商业消防安全负面积分扣分标准及考核办法一、对商户负面积分标准如下:1.在经营场所设计阶段委托的设计单位不具备资质的;装修结束后未经经营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即营业的;对竣工验收提出的问题未整改落实的,一次积2分。2.未履行报批程序,擅自进行装修改造的,一次积2分。3.装修使用的龙骨、石膏板、电缆、防火门等材料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一次积2分。4.二次消防设备设施和配电箱未落实专业维保的,一次积1分。5.未按规定配备配足消防灭火器材的,消防设备功能状态不良、影响正常使用的,一次积1分。6.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或营业区域内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或失效未及时修复的,一次积1分。7.未能保证三相负载电流基本平衡,最大负载电流超过开关额定电流80%的,一次积1分。8.擅自增加用电设备和超负荷用电的;大功率电器未执行使用寿命管理的,未按要求申报登记即私自使用设备的,涂改经营单位审核台账记录的,一次积2分。9.未按要求定期开展排烟罩和自建烟道清洗的,一次积2分。10.未按要求开展消防巡检巡查的,一次积1分。11.当班人员不掌握消防应知应会、客运车站消防安全禁止性行为和应急处置要求的,一次积1分。12.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次积2分;整改后问题再次发生的,一次积3分;检查问题无故拖延不整改的,一次积5分。13.被录入上海局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信息平台的其他消防安全问题,积分标准为:安全事苗,一次积10分;安全监察指令书,一次积5分;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一次积3分;A类问题,一次积2分;B类问题,一次积1分。其中,属集团公司业务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的,加扣1分。14.上级通报涉及商户的消防安全问题,积分标准为:国铁集团通报的问题,一次积5分;集团公司通报的问题,一次积3分。二、考核处理1.客站商业经营合同期内,由于商户责任引发火灾、火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其他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依据经营合同,依法追究商户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2.积分周期内负面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对乙方进行考核,标准如下:(1)累计达5分,由甲方给予商户下发安全预警书。(2)累计达10分或触碰集团公司客运车站消防安全禁止性行为的,由甲方给予该商户下发经营场所停业整改通知书。(3)累计达15分,由甲方给予该商户下发经营场所停业整改通知书,且该商户不得参加累计满15分之日起一年内集团公司客站商业招商活动或参与集成商承接的经营场所经营。(4)累计达20分,由甲方给予该商户下发经营场所停业整改通知书,且该商户不得参加累计满20分之日起两年内集团公司客站商业招商活动或参与集成商承接的经营场所经营。(5)累计达25分,甲方与该商户解除合同,并将该商户列入黑名单,该商户不得参加累计满25分之日起两年内集团公司客站商业招商活动或参与集成商承接的经营场所经营。3.负面积分按单经营场所累积。4.负面积分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满后,原积分自动归零,重新进行累积。三、客运车站消防安全禁止性行为1.在供用电线路上私自接线用电、乱接乱拉电源线,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并网。2.违规使用无证(生产许可证)、“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者名称)电气产品和质量不合格电气产品。3.从业人员在工作场所违规安装或使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电器设备,违规为电动车、清扫机等移动设施充电。4.未办理用电手续增加用电设备容量,擅自扩大空气开关、熔断器(熔丝)容量或用其他金属替代。5.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备设施,随意触动、使用消防设备设施,消防设备设施、用电线路及设施失管失修。6.擅自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7.禁烟区内违规吸烟。8.商业餐饮油炸食品违反油量、油温规定,灶台、烟道油垢清洗不达标。9.高层站房内违规使用罐装液化气。10.施工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未落实安全防护、监护措施。11.站区内未按规定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12.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长期未落实整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日期:日期:附1-2:网络安全协议甲方: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商业合作中的网络安全责任,保障网络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铁路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一、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附加协议,协议期限与原协议一致。二、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铁集团、上海局集团公司和上铁文旅传媒集团公司有关网络安全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铁路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配合完善网络安全防范方案,提高网络安全防控能力。三、甲方应对乙方提报的广告上刊内容(含图片、视频、声音等)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广告法》相关要求。四、甲方提供的网线、光纤等,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接头、线体等外露。五、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商业合作协议要求制作广告内容,所有发布的广告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后才能发布。所有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与审核通过内容一致。六、广告内容含有“二维码”的,乙方须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二维码”链接内容依法合规。在此基础上,提供“二维码”验证审核单,经甲方审批通过后方可上刊。如“二维码”图形及链接内容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履行重新验证审核手续,不得擅自变更。七、乙方对电子显示屏及相关的服务器、传输通道、终端设备等须构建防入侵、防篡改、防“黑客”、防木马植入、防近源攻击等防护措施,定期查杀计算机病毒,相关应用软件应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有关网络安全的等级评审,设备及软件符合信创管理要求。八、乙方应关闭电子屏的无线、蓝牙、投屏等功能,无人值守场所对网络、USB、HDMI等端口采取封锁措施;未经批准不得设置无线WIFI,经批准的无线WIFI必须按照规定使用。九、乙方须遵守铁路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接入或协助其他无关人员接入铁路信息网络使用网络资源;不从事非法获取、出售、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和铁路内部重要信息的活动;不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提供和使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正常运行、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十、如乙方提供的设备或软件存在网络安全隐患,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暂停或取消合作项目,直至整改符合要求,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乙方应予赔偿。十一、遇到重点时期或任务,乙方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十二、甲、乙双方应配备相应的巡查人员开展日常巡查,组织应急处置演练,及时处置网络安全隐患或事件,并配合铁路有关部门做好网络安全事件调查。十三、发生各类网络安全问题或事件,由违约方或责任方承担所有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十四、其他事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商家公约为加强铁路客站商业运营管理,特制订商家公约,并作为《铁路经营场所服务合同》的附件,乙方应严格执行公约的各项规定,违反公约规定的将进行违约考核。一、违约条款1.一般违约类。开具一般违约考核单,每项考核视情节严重违约金200-500元。1.1经营场所违反属地或铁路有关卫生、环保、税务、劳动保障、市场监管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或被上述主管部门处罚的。1.2经营场所被消费者通过12306、12345等进行商品和服务质量投诉,查证后问题属实的。1.3经营场所未经铁路方批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的。1.4经营场所擅自增加经营品项,出售的商品未经甲方审核,超范围销售商品或销售铁路方确定的禁销商品的。1.5擅自在经营场所内、门头增加广告宣传位、灯箱、非本企业广告牌的;擅自举办促销活动,播放促销或背景音乐;擅自改变经营场所门头形象及配套设施的。1.6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销售发票。1.7禁烟管理。商家从业人员在车站商业网点内、配电室、储藏室、工具室等禁烟、禁火部位、场所吸烟。1.8乙方待客粗暴,用语不规范,或与顾客发生争吵,产生不良后果。1.9乙方未按属地要求执行垃圾分类管理不到位的。1.10电器产品安装、使用或者电线路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擅自乱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1.11施工人员未统一着装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登高作业未佩戴安全带。在施工区域内喝酒、吸烟。1.12其他涉及违反合同经营相关条款的事宜。2.责令整改类。开具违约整改考核单,每项考核视情节严重违约金700-1000元。2.1经营场所违反属地或铁路有关卫生、环保、税务、劳动保障、市场监管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2.2经营场所违反属地或铁路有关消防、电气、反恐等安全层面法律法规或被上述主管部门处罚的。2.3经营场所未按铁路方要求进行装修设计,未按审定的施工图和设计方案实施,存在设计荷载超限值、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等问题。2.4经营场所装修时设备、用材、施工现场管理等不符合铁路方规定,未做到文明施工,发生违规进材料、施工点抽烟、动火作业、无安全措施登高作业等现象。2.5经营场所无证经营、无照经营、违反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和超特许经营范围的。2.6经营场所违规经营,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电气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执行消防管理不到位或被上述主管部门处罚的。2.7乙方不按规定按时缴纳综合费用和相关费用的。2.8乙方未对消防设备做好检查、保养、检测、更换,不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的。2.9施工人员擅自进入站台等行车区域。2.10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造成旅客人身伤害。2.11其他违反合同相关条款事宜,存在严重安全隐患。3.停业整顿类。开具停业整顿考核单,每项考核视情节严重违约金2000-5000元。3.1经营场所违反属地或铁路有关卫生、环保、税务、劳动保障、市场监管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产生严重不良舆情事件,或者旅客食物中毒事件。3.2经营场所违反属地或铁路有关消防、电气、反恐等法律法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3.3经营场所未经批准擅自装修或改动站房结构。3.4经营场所装修后存在漏水、管道堵塞等隐患缺陷的。3.5经营场所擅自调整经营品牌和经营业态的。3.6乙方未按时缴纳综合服务费,逾期1个月以上。3.7经营场所装修施工完毕,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经营场所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3.8其他违反合同相关条款事宜,对铁路安全造成影响的,或较大经营损失的。3.9擅自超出经营区域,存在至车站其他区域内拉客、销售、推销及其他影响客运服务、违反站内治安管理要求等行为的。4.终止合同类。开具终止经营通知书,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4.1经营期间发生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造成旅客食物中毒,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4.2经营期间发生严重用电、消防安全事故。4.3乙方未按时缴纳综合服务费,逾期3个月以上。4.4其他严重违反合同条款,产生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4.5三次及以上违反违约条款,经考核仍不整改的。二、违约认定和追究程序1.检查人员发现问题并指正。2.检查人员对现场违规现象当场取证(拍照等)。3.店铺负责人或现场管理人员在检查记录单上签字确认,收取违约告知单或整改通知单。4.违约认定和追究。“一般违约”、“责令整改”可由营业部及以上部门确认执行;“停业整顿”由子分公司及以上确认执行;“终止合同”上铁文旅传媒集团公司确认。五、有关规定1.本公约适用于对乙方的违约进行认定和追究。2.本公约中的违约责任约定,如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约定的按本公约约定执行。3.违约金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由违约方主动认缴,收缴的违约金按财务规定办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日期:日期:附件3:廉政协议书甲方:乙方:为加强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双方的行为,防止发生违反廉洁规定及违法违纪的行为,双方同意在签订《铁路经营场所综合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廉政协议: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⒈严格遵守国家、所在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⒉严格执行《合同》相关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⒊《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机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⒋建立健全廉政机制,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⒌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二、甲方义务⒈不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在《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含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⒉不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合同的宴请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⒊不要求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的亲友提供其经营活动的各种便利条件。⒋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准在双方合作经营过程中发生推诿扯皮、借故刁难的行为。三、乙方义务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不支付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合同》约定以外的各种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⒉不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人员公正履行合同。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⒊不为甲方工作人员的亲友提供其经营活动的各种便利条件。⒋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准为获得《合同》以外的利益采取不正当的手段。⒌甲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甲方提供征集、作证的义务。⒍未经甲方单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建设方面的评价、信息。四、违约追究⒈双方应自觉履行各自义务并互相监督。若一方违反义务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乙方举报甲方违反义务的,甲方保证乙方不会在正常业务中受不公平待遇。⒉甲方违反义务获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除向乙方退还所得利益外,甲方按所得利益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法义务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除甲方将所得利益作为经营收入入账外,乙方按所得利益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严重违反廉政义务,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直至永久取消乙方合作对象的资格。⒊任何一方不履行上述各自义务,构成违法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有关执纪部门按管辖权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⒋由于双方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双方单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⒌违约方应在有关部门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做出处理或结论后15天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五、甲方公布廉政问题举报电话:021-23530。六、双方有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影响正确履行《合同》的,按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和铁路部门的规章制度,对相关方予以责任追究。七、本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主《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主《合同》的变更、解除均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日期:日期:附件4:经营场所交接确认书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经营场所面积为平方米,甲方于年月日已将该等面积的经营场所移交给乙方使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日期:日期:招商编号:SL-2025-8-8第六章竞商文件格式竞商文件招商编号:SL-2025-8-8竞商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格式1竞商申请函致:(招商单位)根据贵方发出的项目(招商编号:),现获得正式授权的下列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竞商人(竞商人的名称),提交下述竞商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件U盘1份:1)竞商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竞商保证金;4)竞商人资格证明文件;5)我方认为有利于提高竞商力的其他内容。我方特此申明,我方递交的上述竞商文件的内容均是真实、可信的。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a)我方确认本项目的竞商,我方同意按招商文件的规定提供服务的竞商报价,具体见竞商报价函。b)我方将按招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c)我方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商文件,包括对招商文件的补遗或修改(若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上述文件中所有条款提出存有含糊不清或不理解之问题的权利。d)我方同意在“竞商人须知”第16.1条所述的竞商截止时间起遵循本竞商书的规定,并在竞商截止时间后的120天内(见“竞商人须知”第12条规定的竞商有效期)均对我方具有约束力。e)如果在竞商截止时间后我方承诺的竞商有效期内撤销竞商,我方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f)进一步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竞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g)如果中商,我方完全接受招商人所提供的合同。(此页无正文)与本竞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信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竞商报价函项目名称:招商编号:包件竞商报价表包件号商铺编号竞商业态入驻品牌首年综合服务费单价报价(元/㎡/天)年递增比例(%)支付周期(个月)是否需要装修免租期填写说明:1.本表为一个商铺(包件)的竞商竞投表,每一份投标文件只能竞投一个商铺(包件)。2.入驻品牌为竞商人自有品牌或已获得授权的品牌。竞商人只能持一个品牌竞商一个商铺。3.首年综合服务费单价报价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报价。4.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先付后用,支付周期只可填3个月,6个月,12个月。若竞商人未填写视为无效报价。5.年递增比例为2%、3%、4%、5%(由竞商人竞商人根据竞商实际自行决定),空白视为无效报价。6.本次商务报价指标为重要指标但非唯一指标。上述商务条件由竞商者结合实际自行竞价竞商商铺出租中涉及其他费用等,按招商人相关规定执行。7.装修免租期为30天,各竞商户根据实际自行竞投,如需要的填“是”,不需要的填“否”,不填视为竞投表无效。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格式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姓名)现担任职务,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竞商人(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点)的(竞商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的招商活动,代理人在招商活动中以我方名义竞商报价、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竞商文件,参与合同谈判和签约等事宜、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为代表本公司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代理人的一切及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为120天。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竞商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日期:年月日格式4竞商保证金致:(招商单位名称)我方将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包件号)的竞商报价,我方已按照本项目招商文件的规定提交了金额为5万元的竞商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或第三方担保保单附后),我方承诺出现以下情形时,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提交的竞商保证金:1.在规定的竞商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2.相互串通,或者向招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以他人名义竞商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3.在收到中商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未按招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竞商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竞商人单位、银行账户信息一览表(用于退还保证金)致:招商单位招商项目名称招商编号交纳保证金金额大写交纳保证金方式请求退还保证金信息: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单位名称银行账户账号银行账户开户行纳税人识别号(税号):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年月日注:此表不作为报价文件组成部分,仅用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将此表单独提交(无需密封)格式5竞商人资格声明竞商人名称:2企业基本情况及财务情况1)竞商人名称:2)地址:3)注册日期:4)注册资本:3相关经营经验34.4商业VIP厅、商旅中心合作经验序号经营场地名称经营业态合作期限…4企业财务状况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实收资本为万元,详见竞商文件页审计报告。2024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万元,202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万元,详见竞商文件页审计报告。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的流动资产为万元,流动负债为万元,详见竞商文件页审计报告。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货币资金为万元,流动负债为万元,详见竞商文件页审计报告。5授权声明:我(们)在此保证本竞商文件所列资料及所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授权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们)公司。陈述和解释一切有关技术和财务以及法律事宜。授权人:被授权人:签字:签字:职务:职务: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随本声明附上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日期:年月日竞商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人职务: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信箱:格式6履约证明我司,【证明单位】为包件X【经营场地名称】的授权经营人。【竞商人名称】在年月至年月与我司合作期间,无重大违约情形。特此证明。证明单位(盖章):年月日备注:包件中原经营商户继续竞争该包件的可提供,其它竞商人不需提供。证明单位系与竞商人签订该包件合作协议的招商人所属单位。格式7本项目经营方案各竞商人的经营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竞商人的运营理念2)竞商人的经营策略3)竞商人的实质性承诺等格式8声明函致:(招商单位名称)我们(竞商人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一家公司,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竞商人地址)。我们在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证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特此声明。竞商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9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竞商人企业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体年份要求详见招商公告。格式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致:(招商单位名称)经查询,查询结果为:竞商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11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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