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招标采购公告(2025)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五)项问题整改公示

恒山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五)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违法违规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鸡西市露天采石企业中有86家没有办理林地审批手续,占用林地共计1345.5亩。2021年以来,虎林市恒顺石材场、农垦宏达采石场,鸡东县恒盛采石场、恒昌采石场,密山市知一镇企林北山石料场、知一镇崇实石料场、富源乡民政南山石料场、连珠山镇鹏辉石场、新治北山石料场、黑台镇庆仙石料场10家企业共计毁林13次,损毁林地27.5亩。
二、整改目标: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企业,为其办理占用林地审批手续。2025年12月底前违法案件整改率达到60%,2026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三、整改措施:
1.2025年5月底前,对采石企业违法占林毁林案件逐一核实,加快查处进度,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做好行刑衔接和刑事案件办理,确保查处到位、追责到位。
2.按照行政案件查处“三到位”原则,依法完成案件查处、植被恢复、罚金收缴。对于仍未进行植被恢复的采石企业,责令其按照相关标准规程完成植被恢复;对于罚金到期后仍未执行的,及时移送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优化审批服务,针对占用林地且符合审批条件的采石企业提前介入,积极与省林草局沟通,协助企业尽快完成占用林地审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对核查发现的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严格依法立案查处,采取刑事移送或行政处罚措施,确保违法行为处置到位,形成有效震慑,经调查,2021年以来5家采石场中除兴发、民发采石场,其余采石场无占用林地情况。其中恒山区兴发采石场占用林地案已于2021年6月16日立案,立案号:恒公(治)立字〔2021〕119号;鸡西市民发采石场占用林地案已于2022年6月6日立案,立案号:恒公(治)立字〔2022〕63号,目前被占林地已全部修复完毕,受损区域得到初步治理。
五、下步工作安排
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企业,依法补办占用林地手续,明确用地红线;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执行关停取缔措施。强化已实施修复区域的管护监督,建立长效跟踪机制,确保植被恢复质量,严防问题反弹。加强自然资源、林草、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畅通案件移送渠道,形成“查处-整改-监管”全链条闭环管理。
五、公示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恒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7-2465133
八、受理地址:鸡西市恒山区中心路65号恒山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恒山区林业和草原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