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招标采购公告(2025)
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定于2025年8月4日至8月28日对伊犁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督察进驻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99-8028599,10:00--22:00)和专门邮政信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A047信箱,邮编835000)。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督察进驻期间主要公开受理伊犁州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并接受群众对督察工作的监督。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伊犁州及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5年8月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