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农路灾毁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招标采购公告(2025)
梅州市梅县区梅南镇人民政府:
《关于报审梅县区梅南镇水利农路灾毁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为保障更多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切实发挥以工代赈“赈济”作用,激发群众依靠自身劳动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同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共同富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梅县区梅南镇水利农路灾毁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7-441403-19-01-446516。
三、建设地点:梅县区梅南镇荷泗水河段(轩外村、轩中村)、罗田河段(新塘村、罗田上村、罗田下村)、龙岗河段(龙岗村、蓝田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清淤河道20130立方米,清障河道6000平方米;土方工程(土方开挖15996立方米,土方回填10284立方米);修建机耕路4020平方米,修建挡土墙5700立方米,修建陂头2座,修复漫水桥3座。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15.84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758.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4.15万元,预备费用43.61万元。资金来源:项目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74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80.80%;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资金配套解决。
六、项目招标:对使用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建设的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同意该以工代赈项目依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建设方式:项目采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赈济模式,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领办的建设公司+当地群众”形式实施,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鼓励群众全程参与项目建设与管理。
九、项目业主:梅州市梅县区梅南镇人民政府。
十、责任单位:梅州市梅县区梅南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统筹协调、进度监管、质量安全把控及政策落实。
十一、监管单位: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财政、农业农村、水务、交通运输、民政及人社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劳务报酬发放、劳动技能培训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
十二、劳务报酬:项目要严格按照“发放的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的比例应在50%以上,并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要求贯彻落实,做到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劳务报酬一律采用“一卡通”或银行卡的方式及时按月发放,发放情况在项目所在地镇、村(组)公示公开(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预计发放劳务报酬371.57万元,占该项目中央资金50.21%。
十三、务工组织:梅州市梅县区梅南镇人民政府、乡镇政府领办的建设公司应优先组织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与务工群众签订规范的务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标准、发放时间及双方权利义务),并为其购买团体意外险,保障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参与务工人员数量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不少于200人执行,确保更多群众受益。
十四、请及时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十五、其他: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及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带动群众持续增收中的“赈济”作用。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尽快开工并加强管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确需变更的,须按规定程序报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
附件:梅县区梅南镇水利农路灾毁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利农路灾毁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