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房屋拆除及处置权 整治提升企业房屋拆除及处置权招标采购公告(浙江省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受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于2025年8月18日9时30分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江山市荣鑫钢结构有限公司房屋拆除及处置权交易项目交易竞价会。(报名前请首先详细查看标的的特别约定)
一、标的基本情况
江贺经济走廊整治提升企业房屋拆除及处置权交易项目(江山市荣鑫钢结构有限公司),此次处置的企业位于江山市虎山街道江贺路11号,拆除建筑面积为18469.97㎡,企业合计竞拍起始价为429030.00元,竞拍保证金100000元。
 二、竞价方式
标的采用有底价的增价竞价方式,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设有保留价的,最高价必须高于保留价,无保留价,应不低于起始价。竞价规则由主持人现场宣布,起始价在5万元以上的,竞价增幅1000元次或其倍数;起始价在5万元以下的,竞价增幅100元次或其倍数,具体倍数视现场情况有主持人把控。
三、报名及展示时间
自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17时3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踏勘由竞价人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行支付。
四、报名条件及提供资料
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明确有“拆除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
2.投标人3年内(自2022年5月1日起)承接过政府投资类的拆除业绩且拆除业绩在20000平方米以上。注: 政府投资类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含国企)所进行的拆除工程项目。
3.报名另还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登记资料的电子邮箱:jsscqjy@163.com,相关纸质资料(原件)也应于开标前交报名处存挡。
五、保证金缴纳方式
凡有意参加竞价者,以电汇(网银转账)或到银行柜台交现金的方式,务必于 2025年8月15日17时30分前将保证金交至指定保证金账户。
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933009010072836796。 竞价保证金非现金交纳建议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不接受汇票、本票、转账支票等其他方式。咨询电话:0570-4020565。竞价保证金(退还不计息)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24时00分,其他要求详见交易资料。
温馨提醒:汇入专户的款项不是竞价者缴纳的,将不作为本项目的竞价保证金,其竞价将被拒绝。
六.报名地点和竞价时间.地点
1.报名地点: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102办公室(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
2.竞价时间:2025年8月18日9时30分。
3.竞价地点: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请取得竞价资格的法人携本人(经营者或其委托人)身份证和公章准时参加竞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及电话:交易公司王女士 0570-4020565
温馨提示及告知
产权交易依据国家法律进行,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产权交易,严禁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存在串标现象,严禁借标敲诈威胁,如有上述情况,查实无误,我们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1日 
 

交易资料CQJY-2025-45.doc

交易资料项目编号:CQJY-2025-045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2025年8月11日交易规则一.依据有关法规,参照通行惯例,制定本规则。二.参加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并接受本规则和每场竞价会特别约定的制约。三.竞价信息披露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多次报价等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价格及受让方的交易方式。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四.委托人委托的竞价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具备法律法规及发布的公告所注明的条件,并在竞价会前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竞价保证金,取得竞价资格,领取号牌,方可参加竞价。六.竞价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价,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价,若委托代理人竞价,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七.竞价人在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有权了解相关竞价标的情况,一旦进入竞价现场,即表明竞价人已完全了解标的情况,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竞价会由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主持。竞价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最高应价的竞价人即成为竞得人。九.竞价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价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十.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在竞价笔录上签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预定将竞价价款和竞价佣金全额交清,并签署成交确认书。十一.竞得人未按约定支付竞价价款和竞价佣金的,竞价(竞租.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列入黑名单,并承担违约责任。十二.委托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竞价标的交付给竞得人,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逾期未办理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十三.本竞价规则由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江山市荣鑫钢结构有限公司房屋拆除及处置权交易公告受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于2025年8月18日9时30分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江山市荣鑫钢结构有限公司房屋拆除及处置权交易项目交易竞价会。(报名前请首先详细查看标的的特别约定)一、标的基本情况江贺经济走廊整治提升企业房屋拆除及处置权交易项目(江山市荣鑫钢结构有限公司),此次处置的企业位于江山市虎山街道江贺路11号,拆除建筑面积为18469.97㎡,企业合计竞拍起始价为429030.00元,竞拍保证金100000元。二、竞价方式标的采用有底价的增价竞价方式,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设有保留价的,最高价必须高于保留价,无保留价,应不低于起始价。竞价规则由主持人现场宣布,起始价在5万元以上的,竞价增幅1000元次或其倍数;起始价在5万元以下的,竞价增幅100元次或其倍数,具体倍数视现场情况有主持人把控。三、报名及展示时间自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17时3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踏勘由竞价人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行支付。四、报名条件及提供资料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明确有“拆除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2.投标人3年内(自2022年5月1日起)承接过政府投资类的拆除业绩且拆除业绩在20000平方米以上。注:政府投资类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含国企)所进行的拆除工程项目。3.报名另还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4.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登记资料的电子邮箱:jsscqjy@163.com,相关纸质资料(原件)也应于开标前交报名处存挡。五、保证金缴纳方式凡有意参加竞价者,以电汇(网银转账)或到银行柜台交现金的方式,务必于2025年8月15日17时30分前将保证金交至指定保证金账户。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933009010072836796。竞价保证金非现金交纳建议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不接受汇票、本票、转账支票等其他方式。咨询电话:0570-4020565。竞价保证金(退还不计息)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24时00分,其他要求详见交易资料。温馨提醒:汇入专户的款项不是竞价者缴纳的,将不作为本项目的竞价保证金,其竞价将被拒绝。六.报名地点和竞价时间.地点1.报名地点: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102办公室(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2.竞价时间:2025年8月18日9时30分。3.竞价地点: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请取得竞价资格的法人携本人(经营者或其委托人)身份证和公章准时参加竞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及电话:交易公司王女士0570-4020565温馨提示及告知产权交易依据国家法律进行,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产权交易,严禁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存在串标现象,严禁借标敲诈威胁,如有上述情况,查实无误,我们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2025年8月11日1.1.特别约定根据有关法规和委托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标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特别约定,出让人、竞价人、中标人均受本特别约定的制约。竞价人在标的展示期间应进行咨询、实地勘察,并仔细阅读本次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特别规定。竞价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价人对标的实际情况和本特别规定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1、特别注意:根据开发区和环保局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降尘设备处理尘埃,并将相关除尘照片发开发区,开发区与相关部门将随时进行抽查,每发现一起违规将扣除保证金3000元。2、特别注意:根据开发区要求,施工完成后必须清理平整建筑垃圾,围墙不得拆除,开发区现场验收完成后,如有违规将扣除保证金5000元。3、根据要求,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企业内的变压器、电缆等配套设备。4、根据要求,本次拆除施工必须在中标公示后20天内完成,如有违规或超期将扣除一定的保证金,每推迟一天扣除5000元,推迟十天以上扣除全部保证金,开发区将自动接管施工场地。5、标的物数量、面积及现状以开发区实际交付为准,如有瑕疵,开发区概不负责。6、本次集中看标的物时间为2025年8月17日早上9点,其余时间由投标人自行前往观看,交通工具自备。7、公示及成交款收取方式:本项目公示日期为1日,公示期满后,中标人应在1个工作日内缴清成交款(成交款缴纳的账户名称为“江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备注里标注开发区,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江山中山中路支行”,账号为“33001686137050000971”,缴款票据请到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5楼资财局开具)及到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缴清佣金,开发区只提供收据,不提供税票,中标方需以公司名义向开发区转账,不接受私人转账,之后凭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在1个工作日内与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须缴纳履约保证金。8、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出让方的要求进行拆除及处置,标的物的搬运、拆除处置费等其他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因非中标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拆除处置的,双方另行协商。9、中标方拆除处置标的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自负,与出让方无关。出让方应对中标方处置工作予以协助。如遇民事纠纷,应予以协调。10、佣金按中标价的10%计算,由出让方和中标方各承担50%,出让方的佣金由中标人从中标价中扣除,交给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11、联系人及方式:周敏15068919030(619030)二.本公司已将知道的竞价标的瑕疵向竞价人说明,特本公司声明:对本次竞价的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三.标的需公示3日,公示期满后,中标人应在约定时间内缴清成交款及佣金,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竞价保证金均不予退还:1.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的;2.约定时间内未缴清成交款及佣金的;3.经相关部门查实,在交易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4.符合《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江监管办【2010】6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拆除及处置权 整治提升企业房屋拆除及处置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