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招标采购公告(2025)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网络变卖通知书
(
2025)桂0103执
3453
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分行、
魏连青、黄名学
及相关权利人
:
申请执行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分行
与被执行人
魏连青、黄名学
金融借款合同
纠纷
一案
,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对被执行人
魏连青、黄名学
名下共有的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
18号绿地西城国际花都A10号楼十七层1701号不动产
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平台上进行了二次公开拍卖,均流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
五
条第二款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的规定,本院将于
20
25
年
9
月
8
日
10时至20
25
年
11
月
7
日
10时依法将上述不动产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1/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59.lKKNP9),户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上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为人民币
794412
元
进行变卖。具体变卖时间、变卖方式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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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v.cn
)及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平台(
https://sf.taobao.com/0771/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59.lKKNP9)公告为准,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对涉案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若要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执行局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〇
二五
年
八
月
十一
日
(院印)
联
系
人:黄法官 联系方式:
0771-5770256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19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