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揭阳市荣军优抚医院提质升级工程地块
占地面积: 28413.87m2
地理位置: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中心位置坐标:经度116.160043°,纬度23.761920°。
土地使用权人:揭阳市荣军优抚医院、新亨镇基督教堂、揭东区新亨镇坪埔村坪埔经济联合社、揭东区新亨镇下坝村下坝经济联合社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
未来规划:医疗卫生用地A5
调查单位:广东省清山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广州市华测品标检测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广东绿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地块历史为农用地,后续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A5。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工作规定的通知》(粤环发〔2024〕4号)要求,拟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应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
根据调查情况分析,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及历史变化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人变化情况:调查地块范围为28413.87m2。其中8967.87m2历史至今属于揭阳市荣军优抚医院所有;2484m2历史至今权属于新亨镇基督教堂,4361m2历史至今权属于揭东区新亨镇坪埔村坪埔经济联合社,12601m2历史至今权属于揭东区新亨镇下坝村下坝经济联合社,该部分在整体完成前期手续后,再进行土地划拨。目前,本项目用地正进行土地收储的相关工作。待手续完备后划拨给揭阳市荣军优抚医院。
(2)2011年以前,地块主要为林地、鱼塘、居住民宅;2012-2023年,揭阳市揭东区建城石料有限公司对地块外北面的花岗岩矿场进行开采,期间本项目地块中部约11350平方米区域被矿区利用。利用期间,在地块内设置了一套破碎设备用于破碎砂石,至2017年11月拆除地块内破碎设备。在地块内开挖有水池、洗砂池,用于地面洒水以及清洗车轮,抑制粉尘。在地块内搭建了办公室以及临时休息用的活动板房;2024年至今,停止采矿作业以及鱼塘养殖。
通过对地块周边50米范围内环境状况调查发现,调查地块周边主要是山地、采矿场、揭阳市荣军优抚医院、河涌、鱼塘、农田、市政道路。
根据地块内历史至今的污染源和地块周边污染源进行情况分析,项目地块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
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5日,在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5个(不含对照点),钻探深度为4.0~8.0m,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井深为8.0m,共采集土壤样品57组(不含对照点、全程序空白样、运输空白样和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45项(包括7项重金属、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pH、石油烃(C10-C40);
2025年6月16日,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不含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pH值、汞、砷、铅、镉、铜、镍、六价铬、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评价标准:
(1)土壤评价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评价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的地下水第一类用地污染风险筛选值。
样品检测结果:
地块内土壤砷样品结果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赤红壤的土壤背景值要求,其余土壤指标样品结果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地块内地下水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样品检测结果均达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要求,除pH外的其余指标样品检测结果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由于pH值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pH值为地下水常规理化性质监测指标,对人体的危害性较小,且区域均已供应市政自来水,地块内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开发使用,不存在饮用风险,同时,地块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保护区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因此对人体健康风险风险可接受,无需对其进行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在本次调查中,地块土壤、地下水的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风险评估,该地块可以作为医疗卫生用地A5开发利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卫生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