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采购公告(2025)
蓝田县61292201-1701号宗地(地块编码:6101223010039)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 蓝田县61292201-1701号宗地(地块编码:6101223010039)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陕西仁禾裕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二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5-08-11 09:28 至 2025-08-26 09:28 行政区划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 地块面积(m
2) 13065.00 地块规划用途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中的体育用地(0805)、交通运输用地(12)中的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中的公园绿地(1401) 地块详细地址 蓝田县蓝关街办南关村二组 经度 109.317780 纬度 34.142170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5-07-25 至 2025-08-08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陕西仁禾裕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 刘涛 单位联系电话 18909202014 土壤是否超标 否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无 地下水是否超标 否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无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杨雪姣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5209236770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王成刚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9990239494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西安市蓝田县蓝关街道蓝新路7号 报告主要结论
蓝田县61292201-1701号宗地(地块编码:6101223010039)(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蓝田县蓝关街办南关村二组。根据该地块勘测定界技术报告,调查地块由六个地块组成,互相嵌合成为一个整体,因此合并调查:其中地块一面积为1007m2、地块二面积为7818m2、地块三面积为2045m2,地块四面积为2190m2,地块五面积为4m2,地块六面积为1m2,合计为13065m2(合19.598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9.31778°,北纬34.14217°。该调查地块东侧为无名道路,南侧为天鹅湖小区西区,西侧为蓝田县天鹅湖广场,北侧为滨河南路。调查地块用途变更前为蓝田县蓝关街办南关村二组农用地,水浇地(0102)面积10039m2,其他林地(0304)面积1007m2,坑塘水面(1704)面积2019m2。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中的体育用地(0805)、交通运输用地(12)中的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中的公园绿地(1401)。根据实际调查结果该地块已于2019年10月被蓝田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未经批准非法占地用于蓝田县天鹅湖全民健身园区项目,建设为篮球场、乒乓球、羽毛球及配套设施,并于2021年3月建设完成后对外开放使用;2024年12月12日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要求,调查地块正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现处于拟报批阶段。依据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确定蓝田县61292201-1701宗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规划用地性质的意见》,调查地块规划为体育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和公园绿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调查地块用途涉及由农用地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因此本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分析,调查地块用途变更前为蓝田县蓝关街办南关村二组农用地,水浇地(0102)面积10039m2,其他林地(0304)面积1007m2,坑塘水面(1704)面积2019m2。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中的体育用地(0805)、交通运输用地(12)中的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中的公园绿地(1401)。调查期间,地块处于拟报批阶段,蓝田县天鹅湖全民健身园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地块当前和历史未开展过工业活动,未开展过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未开展过规模化养殖活动;未建设过各类槽罐,未发生过槽罐内物质泄漏的事件;未堆存及处理过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未建设过工业管线、沟渠等设施,未发生过管线、沟渠泄漏的事件;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现污染痕迹。相邻地块主要为道路、蓝田县天鹅湖广场、天鹅湖小区西区;当前和历史未开展过工矿活动,未开展过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未建设过各类有毒有害物质槽罐;未堆存及处理过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未建设过工业管线、沟渠等设施;不存在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现污染痕迹。周围区域地块西南侧存在昆仑石油蓝田大寨加油站,经营过程中逸散少量的无组织废气,对地块影响较小,经营过程不产生工业废水,危废产生量较小且得到合理处置,无实际迁移途径可使其对本地块土壤环境造成影响。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地块内、相邻地块及周围区域均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地块现状不存在来自周围污染源的风险。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相邻地块及周围区域历史及当前活动不存在污染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作为体育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和公园绿地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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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