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机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8月12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新吴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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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义盛年产塑料制品1000吨及配套研发项目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锡义路88号
无锡弘义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无锡市科泓环境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弘义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2月,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锡义路88号,租用无锡市太平洋包装厂标房925.5平方米进行生产研发,主要从事洗衣机中塑料制品的生产、制造、销售,金属模具的研发、试制。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采购注塑机、粉碎机等主要生产设备,进行塑料制品生产及配套研发,主要研发产品为金属模具,该项目建成后,达到年研发金属模具50批次、年产塑料制品1000吨的能力。
(1)废水环保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冷却废水一并接管进入梅村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废水接管量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3合成树脂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2)废气环保措施:有组织排放注塑成型、试模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1,3-丁二烯经二级活性炭处理,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FQ-01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标准;注塑成型、试模产生的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对应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苯、颗粒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苯乙烯、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丙烯腈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3)固废环保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施转移前必须向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申报转移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4)噪声环保措施分析: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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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能源电池及刹车系统核心零部件建设项目
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13号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橙志(上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10月27日,公司目前分为七个事业部:机械系统事业部(锡协路139号);柴油系统事业部(华山路8号);汽车零部件事业部(新华路13号,也即锡兴路30号);后处理零部件事业部(新华路13号);英特迈增压系统事业部(新华路13号);技术中心一部(华山路5号);技术中心二部(新华路13号)。本项目评价范围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事业部,该技术中心位于新华路13号,厂区总占地面积182370.5平方米,本项目由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事业部独立运营。现有汽车零部件事业部已有十期项目,均已建成投产且环保手续均完善,目前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喷油器体100万件、柴油机高压共轨关键零部件950万件、电机轴180万套、水套80万套、喷油器座500万件、汽油轨18万件。 由于新能源汽车相关行业市场前景较好,现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事业部拟投资2亿元,通过购置车削中心、高精密数控磨床、齿轮检查机等机器,利用已建成的现有空置厂房(经建设后一直未使用)约14017平方米,新增氢燃料电池相关部件、PTU电机壳、驱动法兰、密封帽这几类产品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106车间,新增年产新能源电池及刹车系统核心零部件1300万件(包括新能源电池相关部件100万件、PTU电机壳50万件、驱动法兰350万件、密封帽800万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产品新能源电池相关部件、PTU电机壳、驱动法兰、密封帽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驱动系统,属于新能源汽车动力驱动的关键零部件。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新能源电池及刹车系统核心零部件1300万件、喷油器体100万件、柴油机高压共轨关键零部件950万件、电机轴180万套、水套80万套、喷油器座500万件、汽油轨18万件的生产能力。
(1)废水环保措施:(1)制纯接管进入新城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本项目依托现有1个污水接管口。(2)废气:有组织排放成型加工、拉齿、清洗、防锈、外观百检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表2标准限值。本项目共设1根15米高排气筒。(3)固废环保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4)噪声环保措施分析: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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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万件机械零部件搬迁项目
无锡市新吴区锡协路182号
无锡市宇新机械有限公司
无锡市科泓环境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现因公司拓展业务,拟投资1000万元,搬迁至新吴区锡协路182号,租用无锡东申智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新吴区锡协路182号的空余厂房及办公楼建筑面积7415m2进行生产。购置剪板机、切割锯、普通车床、摇臂钻床、抛丸机、超声波清洗机、弧焊机等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机械零部件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万件机械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1)废水环保措施:雨污分流,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接入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磁力抛光、去毛刺、清洗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相关标准后回用。(2)废气环保措施:项目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湿式机加工1#,铰孔,喷防锈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雾净化器”预处理后,尾气经15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一楼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与二楼焊接、激光切割、打磨台产生的颗粒物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一起经15米高排气筒FQ-02排放。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的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3)固废环保措施: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由相关单位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4)噪声环保措施分析: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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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基材料的研发及生产项目
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35-102
无锡特殊食品与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
无锡市科泓环境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特殊食品与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14日,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35-102,租用无锡生命科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无锡高新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厂房2908.59平方米进行研发生产,主要从事益生菌固(液)体饮料及动植物营养液的生产研发及销售。企业拟投资2000万元,通过依托现有项目生产研发设备设施、同时降低现有项目益生菌固体饮料、动植物营养液产能,扩建生物基材料研发生产线。建设内容为:1)扩建研发生产线,通过调整、验证关键工艺参数,实现“研发-验证-量产”,新增生物基材料研发能力50批次/年、生产能力100吨/年;2)根据市场需求,减少现有产品生产能力,益生菌固体饮料产能减少至10万盒/年、动植物营养液产能减少至100吨/年。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规模可达到:年产益生菌固体饮料10万盒、液体饮料5万瓶、动植物营养液100吨(包含研发产能)、生物基材料100吨、生物基材料研发50批次。
(1)废水环保措施:项目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回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2)废气环保措施:项目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项目发酵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称重配料废气经有 效收集,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2排放。发酵工序产生的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有组织)和表1(厂界)的相关标准;称重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有组织)和表3(厂界)相关标准。(3)固废环保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冻存管、不合格菌株、废培养基、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残渣、滤渣、废过滤材料、废包装盒、废瓶盖等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4)噪声环保措施分析: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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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洗衣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