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建筑材料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8月12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宁夏百睿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新型建筑材料项目
永宁工业园区创业谷中小企业产业新城科技创新示范区 26-1、26-3 号生产厂房
宁夏百睿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5.8.12

联系人:项目服务区
联系电话:0951-8021320
邮 箱:spjhbk2022@163.com
通讯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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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稿—宁夏百睿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新型建筑材料项目.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送审稿)项目名称:宁夏百睿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新型建筑材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宁夏百睿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建设项目名称宁夏百睿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新型建筑材料项目建设项目类别27-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宁夏百睿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21MADWCWD991法定代表人(签章)曹春媛主要负责人(签字)曹春媛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常洪梅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MA772KYP23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杨文举2015035640350000003510640023BH023039据所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杨文举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结论BH02303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MA772KYP23)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宁夏百睿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新型建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为杨文举(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2015035640350000003510640023BH0230399),主要编制人员包括杨文举(信用编号BH023039)(依次全部列出)等1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瑞技承诺单位(公章)1-2025年07月29日1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宁夏百睿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新型建筑材料项目项目代码2503-640905-04-05-557748建设单位联系人常洪梅联系方式13895109469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永宁工业园区创业谷中小企业产业新城科技创新示范区26-1、26-3号生产厂房地理坐标东经106度12分49.361秒,北纬38度19分57.57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200环保投资(万元)32.5环保投资占比(%)2.7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本项目于2024年购买了本项目购买宁夏创业谷中小企业产业新城科技创新示范区26-1、26-3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于2025年5月1条环氧砂浆生产线及2条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所有生产设备已进场安装完毕。固废暂存场所、危废贮存点等部分环保设施未建设。用地(用海)面积(m2)1122.3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宁夏永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审批机关:永宁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规划情况规划(2019-2035年)>的批复》(永政发〔2020〕11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宁夏永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审查意见的函》(宁环函〔2021〕55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宁夏永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其中望远片区与其南部农业高新工业园对接,主要发展农业高新产业、建筑及装饰、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及其设备,以及潜力产业金属制品、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橡胶及塑料制品、通用设备制造、生物药品等产业。望远片区依据规模集聚、近地分布、尊重现实基础、考虑长远发展等产业发展原则,规划区构筑“三大产业集群,三大功能配套”的产业布局框架,即高端装备制造业集群、建材装饰材料产业集群、商贸物流产业集群,以及生活配套产业服务、现代商贸服务产业共服务、印刷包装三大功能配套,共同完善形成宁夏永宁工业园区望远片区九大功能分区相辅相成的发展脉络,构筑产城一体的空间分布模式。本项目位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望远片区创业谷,本项目租赁26-1、26-3号厂房作为企业发展空间,属于孵化项目,园区主导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建材装饰材料产业、商贸物流产业。本项目是以水泥、砂子、粉煤灰等为原料生产环氧砂浆及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本项目属于其他建筑材料制造,本项目附近的宁夏迈克龙力工贸有限公司、宁夏鑫洋门窗有限公司、宁夏三禾森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均属于建筑材料行业,形成产业集群发展,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园区总体规划。项目与园区位置关系见附图8。2、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根据《宁夏永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具体清单及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管控管控类型单元子、粉煤灰等为原料生产环氧砂浆管理璃符合《日用玻璃行业规范条件(2017及渗透结晶型防符合要求水材料,为其他建璃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玻筑材料制造不属于水泥、石灰和石建材业规范条件》。膏制品制造。装饰材料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产业类、淘汰类、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止不涉及,本项目不入区目录(2014年本)》、列入《外商投属于禁止入园的符合清单行业,不在禁止入(2020年版)》、列入《建材行业淘区清单范围内汰落后产能指导目录(2019版)》中产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应符合环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准入理规定》,新能源电池生产应符合《锂管控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清单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及管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不涉及,本项目位要求新能源废旧动力蓄电池应符合《新能于智能设备装备符合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制造产业片区高端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装备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制造行办法》,光伏设备生产应符合《光产业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禁止不涉及,本项目位入区业目录(2014年本)》的,列入《外于智能设备装备符合清单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制造产业片区(2020年版)》、列入《高耗水工艺、新能管理符合石墨行业应符合《石墨行业准入条件》不涉及,本项目不属于石墨行业。名称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现有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陶瓷制品制造、钢压延加工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原则上不再扩建、新建。日用玻年本)》,平板玻璃应符合《平板玻璃纤维行业生产应符合《玻璃纤维行本项目以水泥、砂列入《发改委令2019年第29号产业结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限制和淘汰产业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产能、工艺,列入《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第一批)》。列入《发改委令2019年第29号产业结类、淘汰类的、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限制和淘汰产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第一批)》要求—3—源新材料产业禁止入区清单列入《发改委令2019年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淘汰类的、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限制和淘汰产业目录(2014年本)》的、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列入《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第一批)》不涉及,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的项目。符合园区限制发展产业煤炭、电力、化工、冶金、有色、生物发酵。不属于,本项目为其他建筑材料制造。符合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名录《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环办政法函〔2018〕67号)名录共包含两部分:一是“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简称“双高”产品)名录,包括885项“双高”产品;二是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包括72项设备。其中,“双高”产品包含50余种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产品,40多种产生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的产品,200余种涉重金属污染的产品,570余种高环境风险产品。对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生产项目应禁止引入。不涉及,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根据《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文,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不涉及,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总体要求不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不符合行业规范条件(或准入条件)项目、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如煤炭、电力、化工、冶金、有色、生物发酵等。废水经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能满足国家二级清洁生产标准要求的建设项目,项目限制引入,同时禁止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损害人体健康,公众反对意愿强烈的项目。后续还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标准调整进行动态调整。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行业、园区准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符合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废气达标后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要求。(2)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4—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2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和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高效集约发展,进一步优化《规划》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等,加强与银川市、永宁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协调和衔接,做好《规划》与其它规划的一致性。积极推进园区循环化、集约化、低碳绿色发展,开展园区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研究,制定碳排放管控措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本项目位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符合园区总体规划,项目污染物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进一步统筹解决园区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在严守生态红线的基础上逐步增加生态空间。制定落实永宁工业园区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园区主要企业污染防治措施改进建议;制定区域污染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颗粒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在各产污环节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能源消耗较小,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严格入园项目的生态环境准入管理。落实资源利用上限要求,按照“以水定产”的原则优化园区产业定位、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加快推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技术研发型、创新型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平和园区的循环化水平,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及自治区先进水平。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根据园区产业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情况,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时限等。做好园区内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并结合环境影响、区域污染物削减措施实施的进度和效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企业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符合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加强对园区企业环境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快推进污水管网、中水管网的建设,确保污水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保障中水回用率,加快推进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固体废物应集中处理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加强园区内重要风险源管控,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健全园区环境风险管控体系。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符合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银川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银政办规发〔2024〕6号),项目所在区域不在银川市生态管控空间中的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项目与银川市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位置关系见附图。(2)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①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银川市“三线一单”编制文本》中“表3-1银川市水质监测断面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建议值”,永清沟(入滨河湿地水系前)监测断面2025年和2035年水质目标均为Ⅳ类。永清沟位于本项目东侧约2km处。根据《2023年宁夏生态环境质量状况》,2023年永清沟(入滨河湿地水系前)断面水质为Ⅲ类,与去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满足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水环境分区管控: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文件《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银政发〔2021〕60号),银川市划分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对照银川市水环境分区管控图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见附图)。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黄河干流、支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严禁在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临岸1公里范围内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及相关产业园区,推动沿黄1公里范围内高耗水、高污染企业迁入合规园区。自治区及以上级产业园区(化工园区)所在控制单元,结合产业园区(化工园区)已有规划环评、所在地区环境准入要求,提出具体的管控要求。新建、升级工业园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设施。加强城乡污水管控,在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加快推进污水处置设施提标改造,实现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集中全处理、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确实不能实行间接排放的企业,必须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并经地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排放,确保水环境安全。全面取缔工业直排口、非法入黄排污口,综合整治入黄排水沟,确保重点入黄排水沟入黄口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Ⅳ类以上。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是以水泥、砂子、粉煤灰等为原料生产环氧砂浆及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不属于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项目属于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不属于石油加工、化学原料等项目,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无直排口。因此,项目符合银川市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要求。②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银川市“三线一单”编制文本》中“银川市分区域分阶段PM2.5底线目标建议值”,永宁县2025年和2035年PM2.5底线目标建议值均为29μg/m3。根据《2023年宁夏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永宁县2023年PM2.5现状值为28μg/m3,满足底线目标建议值。大气环境分区管控: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文件《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银政发〔2021〕60号),基于大气环境脆弱性、敏感性、重要性评价结果,考虑大气污染传输规律和城市用地特征,识别网格单元主导属性,将银川市划分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和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对照银川市水环境分区管控图可知,本项目位于高排放重点管控区(见附图)。高排放重点管控区:该区域为区域大气环境存量污染源重点治理和新增污染源严格管控区域,根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严格控制区域内、石化、化工、冶金、钢铁、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产能规模;严格执行《关于银川都市圈范围内火电钢铁等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要稳定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落实《自治区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方案》。全市所有火电机组(含自备电厂)持续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推动工业绿色改造,全面落实工业“四大改造”(结构改造、智能改造、技术改造、绿色改造),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对水泥制造等传统化工行业加强技术升级和改造,实施燃煤锅炉环保升级改造。开展煤炭、火电、水泥等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降低工业园区单位GDP能耗及煤耗、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未完成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的,禁止涉相应废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总量指标由建设单位通过排污权确权核算后交易获得,项目在建设过程必须严格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并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项目属于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不涉及煤炭、火电钢铁、及锅炉使用。因此,项目符合银川市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要求。③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底线:根据《银川市“三线一单”编制文本》,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依据“土十条”及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设定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目标。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管理实际,预期到2025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高于95%;到203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自治区考核标准。区域2025年2035年银川市无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8%95%以上//—8—本项目生产车间将全部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危废贮存点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防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会对土壤产生污染。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区:根据土壤环境现状和相关管理文件,将银川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区分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和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区。本项目位于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区(见附图)。一般管控区要求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焦化企业,项目不涉及排放重点污染物,项目车间地面将全部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危废贮存点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防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会对土壤产生污染。因此,项目符合银川市土壤环境污染风险底线及分区管控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项目资源能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项目的资源利用情况符合银川市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④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银政办规发〔2024〕6号),本项目属于银川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中重点管控单元(见附图),项目与“银川市区县级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永宁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3本项目与“银川市区县级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永宁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1.单元内鼓励主导产业包括新能源车辆制造、装配式建筑类产业,并发展相配套的服务类产业。2.严格限制危害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严重的本项目为其他建筑饰类产业等限制发展产业名录中的产业类材料制造,不属于型。危害安全生产和环间3.园区重点发展产业符合产业定位的现代化境污染严重的产业局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自治区区产业规划,不属符合约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核心区类的产业。于效益低、能耗高、束4.现有不符合产业规划、效益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较低的产业附加值较低的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逐步产业,不涉及煤工退出或关停。业炉窑建设。5.区域内原则上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项目,原则禁止新、改、扩建、焦化、石化、建材等高污染行业项目。6.严格控制涉煤工业炉窑建设。1.现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减排。2.园区内高耗水企业应采用措施实施废水深度处理回用。3.对新增源实行严格管控,改、扩建工业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大气污染物二倍量削减。目,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用量为染物排放减量置换。225m3/a,不涉及生5.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产废水产生及排放;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宁夏永染6.新、改、扩建排放VOCs的项目,应使用宁工业园区,本项物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目环保型环氧树脂排等原辅材料,配套安装高效收集治理设施。属于低VOCs的粉符合放7.新建涉VOCs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应进入末涂料,使用过程管园区,且新建化工项目应进入符合区域规划中只涉及在常温下控和规划环评要求的化工园区。物理添加及搅拌,8.实施区域内最严格的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不涉及VOCs的产标准。生及排放,符合永9.化工企业不得新设排污口,推进生态园区宁工业园区重点管建设和循环化改造,完善工业集聚区污水集控单元污染物排放中处理设施,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并确保稳管控要求。10.原则禁止无证排污、暗管排污、“双超”(超标、超总量)排污。对区域内污水排放口进行全面整治,实施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污水杜绝直排。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情况空布产业,如生物药品制造业、能源化工业、服项目,项目符合园污4.区域涉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建项目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倍量削减替代。定运行。—10—11.持续降低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12.严格控制化学制品制造业、印刷等产业使用高挥发性有机溶剂;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环境风险防控1.建设永宁工业园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全面建立区域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专业化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反应智能化水平。2.区域内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泄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本项目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不会污染地下水、土壤。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严控高耗水项目建设,已有高耗水行业应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和采用先进节水设备,须达到国家先进定额标准。2.原则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优先实施清洁能源替代。3.严格控制区域内火电、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产能规模。4.持续降低工业园区单位GDP能耗及煤耗。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项目,本项目不新建锅炉,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行业,本项目不涉煤。符合2、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中提出:推进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常态化开展纳管企业废水排放情况检查,严禁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或未有效处理直接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系统,严查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开展企业排水特征污染物和新污染物调查,探索纳入监督性监测。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到2025年,工业园区废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GB8978-1996)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相关要求。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他建筑材料制造,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11—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4、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望远片区,项目四周均为空地,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主要生产环氧砂浆及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项目生产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且生产规模较小,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少,环保措施合理可行,污染程度及范围均十分有限,因此,项目生产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对周边食品制造企业不会造成影响。项目选址不在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且评价区域内无国家和省级保护野生动植物。项目所在地临近公路,项目区域内交通便利,利于物料转输,因此项目选址可行。—12—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122.36㎡,本项目租赁宁夏创业谷中小企业产业新城科技创新示范区26-1、26-3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主要建设1条年产5000吨环氧砂浆生产线及2条年产15000吨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生产线。根据现场勘探,本项目于2025年5月3条生产线均已建成,所有生产设备已安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危废贮存点等部分环保设施还未建设。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见下表:表4项目工程内容一览表序号工程类别名称规模及内容备注1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F,建筑面积约为1000m2,生产车间为密闭厂房,划分为原料区、生产区、成品区,用于生产新型建筑材料,主要建设1条年产5000吨环氧砂浆生产线及2条年产15000吨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生产线。主要设备有计量称重输送机、计量仓、计量下平输送机、双轴无重力混合机、搅拌料仓、超声波阀口袋包装机、码垛机等。已建2储运工程原料罐区共配备筒仓(设置在室外西侧)9个,筒仓内径均为3m,高度均为12m,有效容积均为50m3,分别储存水泥(2个)、砂子(2个)、重钙(1个)、白水泥(1个)、粉煤灰(1个)、脱硫石膏(1个)、天然石膏(1个)已建3辅助工程办公室2F,面积为589m2,租赁租赁4公用工程供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用水量为225m3/a,主要为生活用水供电由园区供电电网提供,用电量为12万kW·h/a5环保工程运营期废气防治筒仓粉尘:筒仓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9个)(处理效率99%)已建投加粉尘、混合搅拌粉尘:投加粉尘设置集气罩(3个,收集效率90%)收集后与混合搅拌粉尘一同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3个)(处理效率99%)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局部遮挡:对环氧砂浆生产线添加剂(引气剂)添加时采用皮帘进行局部遮挡;引气剂在地坑式料仓口添加,添加时所用时间极短,生产过程中密闭已建废水防治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60m3)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防治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已建固废防治生活垃圾:设置分类生活垃圾箱未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15m2)未建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5m2)暂存,暂存本项目未建—13—产生的废机油其他防渗车间地面进行地面硬化措施已建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防渗要求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未建主要产品及产能如下:表5本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产能单位储存地点包装规格1环氧砂浆5000t/a车间(成品区)25kg/袋;粉状2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15000t/a车间(成品区)25kg/袋;粉状2、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表6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一览表序号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备注1筒仓50m39共用2计量称重输送机带7.5KW电机、专用减速机沙蛟龙11KW10/3计量仓容积为4立方,2T传感器,带破功、震动装置41条环氧砂浆生产线配备2个计量仓(1#、2#),2条渗透结晶型生产线分别配备1个4计量下平输送机带7.5KW电机荣成品牌、φ219mm;D=3mm套每条生产线配备1套5双轴无重力混合机主机容积5立方每条生产线配备1台6搅拌料仓3口下料、7.5KW硬齿面减速机每条生产线配备1个7超声波阀口袋包装机总成,电机OKW:叶轮电机4KW9每条生产线配备3台超声波阀口包装机8码垛机/每条生产线配备1个9袋式除尘器/12每个筒仓自带1台除尘器外加每条生产线配1台除尘器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表7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序号名称用量单位规格备注环氧砂浆1水泥1200t/a粉状;300目左右外购,罐车运输2重钙174t/a粉状;300目左右3白水泥174t/a粉状;300目左右4粉煤灰174t/a粉状;300目左右5脱硫石膏174t/a粉状;300目左右6天然石膏174t/a粉状;300目左右—14—7砂子2061t/a粉状;300目左右8环保型环氧树脂600.14t/a粉状;25kg/袋;300目左右外购9添加剂固化剂(碳酸钠)200t/a粉状;50kg/桶;300目左右外购10可分散乳胶粉40t/a粉状;25kg/袋;300目左右外购11郝达纤维素8t/a粉状;25kg/袋;300目左右外购12聚草酸减水剂4t/a粉状;25kg/袋;300目左右外购13膨胀剂12t/a粉状;25kg/袋;300目左右外购14引气剂8t/a粉状;25kg/袋;300目左右外购15合计5003.14t/a//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1水泥3500t/a粉状;300目左右外购,罐车运输2重钙1093t/a粉状;300目左右3白水泥1093t/a粉状;300目左右4粉煤灰1093t/a粉状;300目左右5脱硫石膏1093t/a粉状;300目左右6天然石膏1093t/a粉状;300目左右7砂子1093t/a粉状;300目左右8石英砂4221t/a颗粒状;60-80目外购9环保渗透母料500.15t/a粉状;50kg/桶;300目左右外购10添加剂憎水剂50t/a粉状;25kg/袋;300目左右外购11乳胶粉100t/a粉状;25kg/袋;300目左右外购12淀粉醚50t/a粉状;25kg/袋;300目左右外购13聚乙烯醇20t/a粉状;25kg/袋;300目左右外购14消泡剂10t/a粉状;25kg/袋;300目左右外购15合计15009.15t/a//本项目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如下:表8本项目原辅料理化性质一览表序号名称理化性质1重钙即重质碳酸钙(HeavyCalciumCarbonate),简称重钙,是由天然碳酸盐矿物如方解石、大理石、石灰石等经过机械磨碎而成的粉末状无机填料。其主要成分是碳酸钙(CaCO3),化学式为CaCO3,相对分子量为100.09,重钙通常为白色粉末,无色、无味、无臭,在空气中稳定,重钙不溶于水及乙醇,具有白度高、纯度好、色相柔和及化学成分稳定等特点。2白水泥白色硅酸盐水泥是白色水泥中最主要的品种,是以氧化铁和其他有色金属氧化物含量低的石灰石、粘土、硅石为主要原料,经高温煅烧、淬冷成水泥熟料,加入适量石膏(也可加入少量白色石灰石代替部分熟料),在装有石质(或耐磨金属)衬板和研磨体的磨机内磨细而成的一种硅酸盐水泥。3脱硫石膏脱硫石膏的主要成分是二水硫酸钙(CaSO4·2H2O),其化学性质稳定,不易溶于水,因此通常以固体形式存在。脱硫石膏是烧结烟气脱硫的副产品,主要成分为CaSO4·2H2O,含量约为90%。由于其含水量较大,约为10%-17%,并且含有较多的杂质如Fe2O3、SiO2和氯元素等。4天然石膏天然石膏是一种以二水硫酸钙(CaSO4·2H2O)为主要成分的矿物,常含有少量杂质如碳酸钙、二氧化硅、氧化铁等。其化学式为Ca[SO4]·2H2O,又称为二水石膏或生石膏。天然石膏在纯净状态下呈白色,但由于含有4天然石膏杂质,可能呈现黄色、红色、棕色等颜色。5环保型环氧树脂环保型环氧树脂是一种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环氧树脂。它通常由双酚A型环氧树脂、线性酚醛树脂改性环氧树脂和脂肪族环氧树脂等为主体,通过一定的温度下混炼、冷却后粉碎而形成。6固化剂(碳酸钠)化学式为Na2CO3,俗名苏打、纯碱、碱灰、碳酸二钠盐、苏打灰,通常情况下为白色粉末,为强电解质,密度为2.532g/cm3,熔点为851°C,易溶于水和甘油,微溶于无水乙醇,难溶于丙醇,具有盐的通性,属于无机盐。7郝达纤维素郝达纤维素是从天然棉花、木质素、纸浆等植物材料中提取的一种高分子物质,化学式为(C6H10O5)n。它是由β-葡萄糖单元组成的线性聚合物,是一种天然的纤维素素化合物,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乳胶粉:为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化学式C6H10O2,熔点99℃,沸点170.6℃at760mmHg,闪点68.2℃,蒸汽压0.714mmHg。8聚草酸减水剂聚羧酸减水剂(PolycarboxylateSuperplasticizer,简称PCE)是一种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属于第三代减水剂。它通过显著减少混凝土拌合用水量,同时大幅提高流动性和强度,广泛应用于现代建筑工程中。聚羧酸减水剂的分子结构为“梳状”或“树枝状”,主链通常为聚羧酸(如丙烯酸、甲基丙烯酸),侧链含聚醚(如聚乙二醇单甲醚)。这种结构使得聚羧酸减水剂具有优异的分散性能。9憎水剂通常基于有机硅化合物制成,具体来说,憎水剂的主要成分是聚二甲基硅氧烷(Polydimethylsiloxane,简称PDMS),这是一种高分子聚合物,化学式为(C2H6OSi,憎水剂是一种具有疏水(拒水)特性的化学添加剂或处理剂,其主要作用是赋予建筑材料或物体表面防水、防潮、防渗的能力。10淀粉醚化学成分主要包括羟烷基淀粉、羧甲基淀粉、阳离子淀粉等。这些成分是通过淀粉分子中的羟基与反应活性物质反应生成的淀粉取代基醚,淀粉醚分子溶于水后呈网状结构,且带负电荷,能够吸附带正电荷的水泥颗粒,形成“桥接”效应。这种吸附作用促使水泥颗粒相互联结,形成絮凝结构,从而提高砂浆体系的屈服值和黏度。11聚乙烯醇聚乙烯醇(PolyvinylAlcohol,简称PVA)是一种重要的人工合成水溶性高分子化合物,化学式为C2H4O,外观为白色片状、絮状或粉末状固体,无味无毒,密度约1.19–1.31g/cm³,熔点212–267℃。12消泡剂消泡剂是一种用于消除泡沫的化学药剂。消泡剂成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类:1.硅油类消泡剂:主要成分为聚硅氧烷(也就是聚二甲基硅氧烷),是一种低表面张力的液体,可以有效降低液体表面张力,使泡沫破裂。2.矿物油类消泡剂:包括石油烃、白油等,主要作用是改变液体的流动性质,增加液体粘度和表面张力,阻碍泡沫的形成和稳定。3.聚醚类消泡剂:主要成分为聚乙二醇、聚丙二醇等,和水有良好的相容性,能够在液体表面形成薄膜,降低表面张力和粘度,分散和抑制泡沫形成。4.脂肪酸盐类消泡剂:成分包括碘盐、乳化脂质等,作用是通过改变物质的表面活性,抑制泡沫形成和稳定。5.其他成分:消泡剂中还可能包括了其他物质,如氧化剂、金属离子、抗氧化剂、杀菌剂等,根据不同的应用场合和需求加以调节。13环保渗透母料环保渗透母料是一种高科技产品,主要用于生产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它是由天然的火山灰矿石经过高科技微粉末技术提炼而成,不含任何化学添加剂,具有环保、安全、无毒的特点。—16—表9本项目燃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用量单位备注1水225m3/a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2电12万kW·h/a由园区供电管网提供4、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工作制度:本项目年工作280天,两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劳动定员:本项目定员9人。5、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2.5万元,占总投资的2.7%,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等。具体环保投资见下表:表10环保投资一览表序号类别治理措施及设施投资费用(万元)比例(%)废气防治筒仓粉尘:筒仓仓顶自带除尘器除尘器(9个)(处理效率为99%)1546.2投加粉尘、混合搅拌粉尘:投加粉尘设置集气罩(3个,收集效率90%)收集后与混合搅拌粉尘一同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3个)(处理效率99%)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局部遮挡:对环氧砂浆生产线添加剂(引气剂)添加时采用皮帘进行局部遮挡;引气剂在地坑式料仓口添加,添加时所用时间极短,生产过程中密闭515.4废水防治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60m3)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26.1噪声防治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39.2固废防治生活垃圾:设置分类生活垃圾箱0.51.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15m2)13.1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5m2)暂存,暂存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26.1其他防渗车间地面进行地面硬化措施13.1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防渗要求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39.2合计32.51006、公共工程(1)给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生活用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17—定额(修订)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0〕20号),项目生活用水量参照“机关、企事业管理机构和社会团体用水,25m3/人·a”,项目定员9人,则生活用水量为225m3/a(0.8m3/d)。(2)排水项目生活污水按照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m3/d(18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7、项目平面布置本项目租赁宁夏创业谷中小企业产业新城科技创新示范区26-1、26-3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主要建设1条环氧砂浆生产线及2条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生产线,生产设备根据生产工艺从南向北依次布置,车间之间为厂区道路方便车辆进出,缩短物料的输送线路,项目总图布置力求工艺线路流畅、布局紧凑合理。将生产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振等措施。生产设备运行的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经过厂房墙体的遮挡及距离衰减,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本项目租赁宁夏创业谷中小企业产业新城科技创新示范区26-1、26-3厂房作为生产车间,项目厂房已建设完成,环保设施还未建设,项目施工持续时间较短。施工期工程建设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下图:噪声固废环保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图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二、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1、环氧砂浆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图2环氧砂浆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工艺流程简述:环氧砂浆具有高粘结力和高抗压强度,能够有效地修补混凝土结构中的破损部位,如梁、板、柱、楼梯等,恢复或提升结构的承载能力。根据客户需求不同,产品使用的原辅料及配比不同。具体工艺如下:(1)原料准备、输送、计量:散装的水泥、砂子、粉煤灰、天然石膏、脱硫石膏、重钙、白水泥等原料通过罐车运输到厂区打入筒仓内备用,环保型环氧树脂和添加剂以袋装和桶装的形式入场,存入原料区备用,之后将筒仓内的原料经过计量称重输送机输送至计量仓。再将外购袋装、桶装的添加剂和环保环氧树脂人工拆包后,在1#计量仓上方投料口添加,进行自动计量。引气剂重量较轻,通过添加至地坑式料仓经过密闭管道输送至2#计量仓。输送过程密闭,引气剂投料口通过皮帘进行局部遮挡。本项目每条生产线各配置了一套自动计量系统,自动配料系统包括电动阀门、计量称重输送机、计量仓、PLC自控系统组成,输送过程完全密闭。此过程主要产生噪声、投加废气、固废。(2)混合搅拌:计量好的原料通过计量下平输送机输送至混合机充分混合后进入搅拌料仓进行搅拌。混合机、搅拌机全密闭。此过程主要产生混合搅拌废气、噪声。水泥仓砂子仓重钙仓白水泥仓粉煤灰仓脱硫石膏仓天然石膏仓添加剂(固化剂(碳酸钠)、可分散乳胶粉郝达纤维素、聚草酸、诚水剂、膨胀剂)计量仓计量仓混合搅拌废气、噪声成品包装—19—(3)成品包装环氧砂浆生产线配置3台超声波阀口包装机,包装机具有自动定量,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经混合均匀的物料从搅拌料仓中自动卸入包装机,包装时包装袋口和包装机的出料口封闭连接,包装成25kg/袋成品,由包装输送带输送到码垛机处,由码垛机进行成品码垛。包装过程密闭。此过程主要产生噪声。2、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3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工艺流程简述:环氧砂浆与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生产工艺相同,只是原辅料及比例不同,根据客户需求不同,产品使用的原辅料及配比不同。(1)原料准备、输送、计量:散装的水泥、砂子、粉煤灰、天然石膏、脱硫石膏、重钙、白水泥等原料通过罐车运输到厂区打入筒仓内备用,石英砂、环保型环氧树脂和添加剂以袋装和桶装的形式入场,存入原料区备用,将筒仓内的原料经过计量称重输送机输送至计量仓,再将吨袋装的石英砂通过铲车送至料斗内,外购袋装添加剂和环保渗透母料人工拆包后,在计量仓上方投料口添加,进行自动计量。本项目每条生产线各配置了一套自动计量系统,自动配料系统包括电动阀门、计量称重输送机、计水泥仓砂子仓重钙仓白水泥仓粉煤灰仓脱硫石膏仓天然石膏仓添加剂计量仓石英砂投料废气、噪声、固废环保渗透母料混合搅拌废气、噪声成品包装—20—量仓、PLC自控系统组成,输送过程完全密闭。此过程主要产生噪声、投加废气、固废。(2)混合搅拌计量好的原料通过计量下平输送机输送至混合机充分混合后进入搅拌料仓进行搅拌。混合机、搅拌机全密闭。此过程主要产生混合搅拌废气、噪声。(3)成品包装2条生产线各配置3台阀口包装机,包装机具有自动定量,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经混合均匀的物料从搅拌机中自动卸入包装机,包装时包装袋口和包装机的出料口封闭连接,包装成25kg/袋成品,由包装输送带输送到码垛机处,由码垛机进行成品码垛。包装过程密闭。此过程主要产生噪声。本项目营运期污染物产生环节见下表。表11本项目营运期产污环节汇总表污染因素产污环节排放特性/性质污染因子筒仓粉尘无组织颗粒物废气透结晶型防投加粉尘有组织颗粒物水材料混合搅拌有组织颗粒物废水职工办公间接排放pH、COD、BOD5、悬浮物、氨氮原辅料包装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设施收集尘固废设备维修维护废机油日常办公生活垃圾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产污来源环氧砂浆、渗生活污水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问题—2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1)基本污染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常规污染物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3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质量数据等。”。项目位于银川市永宁县,本次评价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常规污染物SO2、NO2、PM10、PM2.5、O3、CO数据采用《2023年宁夏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中永宁县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和结论作为本次评价依据,具体监测结果统计见下表。表12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一览表单位:μg/m3(CO:mg/m3)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达标情况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6570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835达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1860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540达标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1.34达标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156160达标备注:为剔除沙尘天气后数据。由上表可知,剔除沙尘天气后,2023年银川市永宁县大气环境中PM10、PM2.5、SO2、NO2年平均浓度和CO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及O3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2)特征污染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本次评价特征污染物为TSP,现状评价数据引用《宁夏鑫龙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23—30000吨钢结构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19日,该监测点位位于本项目厂区东北侧约1.65公里处,位于项目厂址5km范围内,属于近三年的环境空气现状调查数据,项目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引用可行。具体引用监测结果如下:表13引用监测数据结果一览表监测项目采样天数监测值标准值达标情况TSP(mg/m3)713日0.2010.3达标14日0.21215日0.22416日0.20917日0.23118日0.22819日0.215由上表可知,监测点监测因子TSP的监测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图4本项目与特征污染物监测点位位置关系示意图2、地表水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地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3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所在流域控制单元内国家、地方控制断面监测数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水环境质量数据或地表水达标情况的结论。”。大延南监测点1659米本项目哈5米滩5米17,081—24—本项目所在区域常年纳污水体为永清沟,位于本项目东侧约2km处,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2023年宁夏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中永清沟(入滨河湿地水系前)监测断面水质为Ⅲ类,较2022年水质无明显变化。3、声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各点位应监测昼夜间噪声,监测时间不少于1天,项目夜间不生产则仅监测昼间噪声。”。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未对厂界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4、生态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时,应进行生态现状调查。”。本项目位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且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可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5、地下水、土壤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项目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位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望远片区,项目周边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本项目生产车间地面采取硬化措施,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不再进行地下水和土壤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本项目位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存在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表14本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保护目标名坐标相对厂相对厂界距称保护内容址方位离(m)经度纬度杨显移民安置点38.33583°居民,约400人西3342、声环境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106.20827°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运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995-2024)表1和表2中标准限值。表15《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995-2024)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生产过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监控点限值散装水泥中转站及厂界水泥制品0.5生产2、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的A级标准),具体如下:表16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标准pHCODBOD5氨氮SS备注无量纲mg/Lmg/Lmg/L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6-9500300/400(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6.5-9.550035045400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6.5-950030045400最终执行限值生产设备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10—26—3、噪声排放标准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具体详见下表:表17《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夜间单位55dB(A)表1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别昼间夜间单位3类6555dB(A)4、固体废物标准(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防风、防雨、防渗的要求;(2)项目生产中所涉及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过程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执行。(3)生活垃圾按照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70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四五”期间,对NOX、VOCs、COD和NH3-N四项主要污染物实施排放总量控制。同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确权等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发〔2021〕41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污的先期对NOX、SO2、COD和NH3-N四项指标开展核定,并逐步将挥发性有机物以及影响全区环境质量改善的其他特征污染物纳入核定范围。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交易规则》(宁环规发〔2023〕10号),把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作为排污许可证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项目环评中需核算挥发性有机物的总量指标,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在办理排污许可证前,应当取得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办公厅办公室于2022年3月18日发布《关于优化排污权交易与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制度衔接流程的通知》(宁环办函(2022)23号)。新(改、扩)建项目,明确建设项目须在建设期内由全区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通过市场交易方式购得新增排污权指标(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并作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总量控制指标制指标的来源和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前置条件。结合本项目特点,本项目只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网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废水中的CODCr和NH3-N无需申请总量。因此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颗粒物(有组织0.127t/a,无组织0.0013t/a)。—2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于2024年租赁宁夏创业谷中小企业产业新城科技创新示范区26-1、26-3厂房作为生产车间,项目厂房已建设完成,所有生产设备已进厂安装完毕,固废暂存场所、危废贮存点等部分环保设施未建设,环保设施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固废、噪声。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进行处理。环保设施建设所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施工活动产生噪声,本项目施工均位于室内,采取关闭门窗,建筑隔声等措施可减少周围声环境影响。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1)污染源情况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环氧砂浆生产过程和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生产过程,主要包括筒仓粉尘、投加粉尘、混合搅拌粉尘。①筒仓粉尘本项目设共设置9个原料筒仓,分别储存水泥、砂子、重钙、白水泥、粉煤灰、脱硫石膏、天然石膏、砂子、水泥,原料入仓产生的粉尘经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风机风量5000m3/h,处理效率99%)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筒仓粉尘产生量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混凝土中贮仓排气的源强(0.12kg/t物料),本项目原料总用量为14189t/a,则粉尘产生量约为1.7t/a,产生速率为0.38kg/h,产生浓度为8.43mg/m3,则粉尘排放量为0.017t/a,排放速率为0.0038kg/h。②投加粉尘本项目石英砂为颗粒状,投料时将袋口对准料斗口,此过程产生的粉尘极少,本次评价不在进行定量分析。环保型环氧树脂、环保渗透母料和添加剂采用人工投加方式投入计量仓内进行计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后,引入脉冲袋式除尘器(风机量均为10000m3/h,处理效率为99%)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投加物料用量1602.29t/a,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相关产生系数(投料工序污染物排放因子为0.08kg/t·原料)。则粉尘产生量为0.13t/a。③混合搅拌粉尘本项目混合搅拌过程会产生粉尘,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21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物料搅拌的源强(0.523千克/吨-产品),本项目环氧砂浆生产线及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生产线产量为20000t/a,则物料混合搅拌工序粉尘产生量约10.46t/a。本项目每条生产线分别配备一套布袋除尘器(3台),本项目投加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混合搅拌粉尘一同引入布袋除尘器(3台)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以90%计,除尘效率以99%计,每台除尘器风机量为3000m3/h,则有组织粉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尘产生量为10.577t/a,产生速率为2.36kg/h,产生浓度为262.33mg/m3,则粉尘排放量为0.11t/a,排放速率为0.02kg/h,排放浓度为2.62mg/m3。无组织产生量为0.013t/a,全封闭车间内自然沉降,沉降率为90%,则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0013t/a。(2)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治理设施、排放形式等情况表19项目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排放源污染排放形式排放时间h风机风量m3/h产生情况治理措施否为可行技术排放情况产生量t/a产生浓度mg/m3产生速率kg/h浓度mg/m³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筒仓粉颗粒无组/50001.78.43/布袋除尘器//0.017投加粉尘、混合搅拌粉颗粒有组4480300010.577262.332.36布袋除尘器2.620.020.11投加粉颗粒无组4480/0.013//全封闭车间//0.0013(3)废气治理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HJ847-2017)中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具体如下:表20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可行技术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情况是否可行筒仓粉尘颗粒物袋式除尘法布袋除尘器可行投加粉尘颗粒物袋式除尘法布袋除尘器可行混合搅拌粉尘颗粒物袋式除尘法布袋除尘器可行综上所述,结合污染源强分析,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为可行技术。(4)监测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本项目废气监测要求如下:表21项目废气监测要求及执行标准序号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执行标准1DAOO1颗粒物1次/两年《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995-2024)表12厂界颗粒物1次/季度《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995-2024)表2(5)废气达标分析本项目筒仓粉尘、投加粉尘、混合搅拌粉尘均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根据源强分析项目废气在采取相应可行的废气治理措施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995-2024)表1和表2标准要求限值,可达标排放。(6)非正常情况:非正常工况排放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生产设备开停(机),另一类是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而使污染物经过不完全处理而可能导致的超标排放。本项目非正常情况主要考虑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而使污染物经过不完全处理而可能导致的超标排放。根据经验,非正常情况的发生频次为1次/年,持续时间最大1h。非正常情况下的废气排放情况见下表。表22项目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一览表排放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年发生频次/次排放浓度(mg/m3)单次持续时间/h单次排放量/kg筒仓粉尘处理设施故障(效率降至50%)颗粒物14.2210.19DA001处理设施故障(效率降至50%)颗粒物1131.1711.18为了避免开、停(机)及设备故障等非正常排放发生,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防范措施:⑴加强环保设备设施监督和管理,对可能出现的非正常排放情况制定预案,出现非正常排放时及时、妥善处理;⑵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使其保持正常运转;⑶生产过程中,应先运行环保装置,再进行作业,停止作业时,顺序相反,以确保产生的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⑷环保设备设施故障或检修时,应停止生产,避免非正常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影响。(7)结论根据《2023年宁夏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中永宁县环境空气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项目厂界500m范围内存在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风向为西北风,环境保护目标在本项目的上风向,影响较小。根据源强分析项—32—目采取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6m3/d(18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表23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污水类别污染物产生情况治理措施排放情况排放方式是否达标排放去向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处理能力治理工艺治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生活污水180m3/aCOD4000.0720.0410.040.005/化粪池15是3400.061间接排放是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BOD5230102070.037SS220201760.032氨氮300300.005表24项目废水排放口情况排污口基本情况名称生活污水排放口编号DW001类型一般排放口地理坐标E:106.21302°;N:38.32915°排放方式间接排放排放规律间断不连续排放去向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监测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本项目废水监测要求如下:表25项目废水监测要求及执行标准序号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1总排口DW001pH、COD、BOD5、SS、氨氮1次/半年废水依托可行性分析: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位于望远镇东北、永二干沟南侧,京藏高速公路东侧,主要负责对园区工业废水和望远镇、闽宁镇产业城、永宁县二沙源产业城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设计日处理规模4万吨,项目对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废水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水解酸化+混凝沉淀+A2/0+二沉池+臭氧池+曝气生物池+高密度沉淀及出—33—水接触消毒深度处理”工艺,尚有1万吨/d的处理余量,设计进水指标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A级标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A等级排放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6m3/d,占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余量的0.006%,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余量可以容纳处理本项目的生活污水,且水质满足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从项目水质、水量角度分析依托,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3、噪声(1)主要噪声源源强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室外声源主要为筒仓,室内声源主要为混合机、搅拌料仓、包装机、码垛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设备噪声声级值见下表:表26项目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序号声源名称型号空间相对位置/m声功率级/dB(A)声源控制措施运行时段/hXYZ1筒仓1#(水泥)212.580选用低噪声设备44802筒仓2#(砂子)412.5803筒仓3#(重钙)612.5804筒仓4#(白水泥)812.5805筒仓5#(粉煤灰)1012.5806筒仓6#(脱硫石膏)1212.5807筒仓7#(天然石膏)1412.5808筒仓8#(砂子)1612.5809筒仓9#(水泥)1812.580—34—表27项目噪声产排情况一览表单位:dB(A)(室内声源)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建筑物外噪声XYZ声压级建筑物外距离/m生产车间(1号生线)计量仓801066昼间、夜间1551双轴无重力混合机80103.5661551搅拌料仓80102.5661551超声波阀口袋包装机#18010661551超声波阀口袋包装机#270105.5561541超声波阀口袋包装机#370106561541码垛机7015561541袋式除尘器8510711556生产车间(2号生线)计量仓#180101010601545计量仓#2801010510601545双轴无重力混合机8010103.510601545搅拌料仓8010102.510601545超声波阀口袋包装机#170101010501535超声波阀口袋包装机#2701010.10501535超声波阀口袋包装机#370101110501535码垛机70151010501535袋式除尘器85101010601545生产车间(3号生线)计量仓8010154.515561541双轴无重力混合机8010153.515561541搅拌料仓8010152.515561541超声波阀口袋包装机#170101515461531超声波阀口袋包装机#2701015.15461531超声波阀口袋包装机#370101615461531码垛机70151515461531袋式除尘器85101515611546备注:以厂区西南角为原点。—35—(2)噪声达标分析本次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模式进行预测,具体模式如下:a声级计算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g)计算公式: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A);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b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c户外声传播衰减计算户外声传播衰减包括几何发散(Adiv)、大气吸收(Aatm)、地面效应(Agr)、屏障屏蔽(Abar)、其他多方面效应(Amisc)引起的衰减。距声源点r处的A声级按下式计算:在预测中考虑反射引起的修正、屏障引起的衰减、双绕射、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等影响和计算方法。d预测结果运营期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见下表。表28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编号贡献值标准限值达标情况预测点位—36—昼间夜间1#东厂界外1米处4545昼间:65夜间:55达标2#南厂界外1米处5050达标3#西厂界外1米处5252达标4#北厂界外1米处4747达标根据上表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厂址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厂界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监测要求: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HJ1301—2023),项目噪声监测要求如下表。表29噪声监测要求项目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执行标准厂界噪声厂界外1m等效连续A声级1次/季度,1次1天,昼夜各一次《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废包装材料:本项目废包装材料年产生量大约为5.035t。产生后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具体见下表:表30本项目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一览表序号原辅材料年用量规格单个桶/袋重个数重量1废包装袋902t25kg0.1kg360803.6t废包装袋(石英砂)4221t1.5吨/袋0.5kg28141.4t2废包装桶700t50kg2.5kg140.035t(2)收集尘:主要为颗粒物处理设施收集的粉尘,产生量约10.47t/a,集中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3)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9人,年工作280d,生活垃圾产生量0.5kg/人•d,计1.26t/a,生活垃圾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桶,统一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危险废物: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中“6.1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37—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但要求建设需要加强管理。本项目废机油桶返回原厂继续利用,因此不纳入本次危废管理。(1)废机油:主要为设备维修维护过程中更换的废机油等,平均每2年一次,产生量约为0.2t/2a,产生后采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下表:表31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去向一览表名称属性形态产生量(t/a)处置方式及去向废物类别、废物代码危险特性废包装材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固态5.035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331-001-07收集尘固态10.47全部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331-001-66废机油危险废物液态0.2t/2a收集至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HW08900-214-08T,I生活垃圾固态1.26设置生活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固废环境管理要求:(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做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日期、生产量、处理日期、处理去向等相关台账。(2)危险废物根据HJ1259-2022,本项目符合“同一生产经营场所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t以下且未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的单位”,属于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本项目设置贮存点贮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用于暂时贮存,最后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贮存点要做到以下环境管理要求:①贮存点必须具有固定的区域边界,并应采取与其他区域进行隔离的措施。②贮存点必须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并设置—38—给排水系统。③贮存点贮存的危险废物必须置于容器或包装物中,禁止直接散堆。④贮存点必须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等,采取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或采用具有相应功能的装置。⑤贮存点必须及时清运贮存的危险废物,实时贮存量不应超过3吨。⑥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⑦各临时贮存场应采取防雨、防渗措施,应在贮存场所地表建设建筑物,将贮存场所建成室内贮存区域,同时采用防渗、防腐蚀(耐碱)的材料作地面。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可行的。此外,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对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管理。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②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③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④建设单位对危险废物转移过程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执行,应当对承运人或接收人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要求及相关责任;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明确拟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和流向等信息;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对转移的危险废物进行计量称重,如实记录、妥善保管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和接收人等相关信息;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移出人、承运人、接收人信息,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危险特性等信息,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等;及时核实接收人贮存、利用或者处置相关危险废物情况。⑤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⑥危险废物托运人应当按照国家危险货物相关标准确定危险废物对应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编号等,并委托具备相应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危险废物,依法签订运输合同。采用包装方式运输危险废物的,应当妥善包装,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的识别标志。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5、环境风险(1)物质风险识别及分布情况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为废机油。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详见下表:表32项目涉及风险物质最大使用量及储存方式序号名称CAS号厂区最大存储量t临界量tQ值储存方式储存位置1废机油/0.125000.00004封闭容器危废贮存点(2)影响途径本项目废机油在储运过程可能会发生泄漏、火灾等事故,发生事故过程中燃烧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进入到大气中,对局部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泄漏物料可能会经雨水管道进入外环境,将污染周边地表水体。泄漏液体如控制不当渗入地下,有可能污染地下水和土壤。(3)防范措施针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为减少风险事故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建议在采取预防措施基础上加强以下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40—⑴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培训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⑵对要求企业加强厂内安全管理,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严格按照《危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57-2023)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营运。⑶加强对风险物质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储存场所必须保持干燥,并有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计划。⑸在厂区设置移动式消防器材(灭火器等)及固定式消防设施(消防栓、消防水枪等),以备火灾事故发生后可及时灭火。6、地下水、土壤(1)污染源、污染物类别及污染途径识别表33项目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源、污染物及污染途径识别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污染途径危险废物贮存点废机油下渗(2)污染防控措施本项目参照HJ610-2016中表7提出的防渗技术要求进行划分及确定,具体见下表。表34项目厂区分区污染防控措施一览表序号单元名称防渗区域及部位类别防渗技术要求1危险废物贮存点地面及裙脚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2生产车间地面、厂区道路地面简单防渗区一般地面硬化备注:生产车间地面、厂区道路已硬化(3)跟踪监测要求根据以上分析,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各项途径进行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落实的情况下,同时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要求下,项目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途径,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无需开展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工作。—4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筒仓粉尘颗粒物筒仓自带除尘器(9个)《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995-2024)表2DA001颗粒物投加粉尘、混合搅拌粉尘:投加粉尘设置集气罩(3个)收集后(收集效率90%)与混合搅拌粉尘一同引入布袋除尘器(3个)(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995-2024)表1环氧砂浆生产线引气剂添加粉尘颗粒物对环氧砂浆生产线添加剂(引气剂)添加时采用皮帘进行局部遮挡;引气剂在地坑式料仓口添加,添加时所用时间极短,生产过程中密闭厂界颗粒物全封闭车间《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995-2024)表2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pH、COD、BOD5、SS、氨氮化粪池(60m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声环境生产设备等效A声级选择高效低噪设备、安装减振底座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收集尘集中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机油采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生产车间地面、厂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已硬化)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⑴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培训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⑵对要求企业加强厂内安全管理,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严格按照《危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57-2023)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营运。⑶加强对风险物质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储存场所必须保持干燥,并有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计划。⑸在厂区设置移动式消防器材(灭火器等)及固定式消防设施(消防栓、消防水枪等),以备火灾事故发生后可及时灭火。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增强职工环保意识,制定并落实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境管理纳入到企业管理全过程,确保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贯彻落实,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降低对环境的污染;(2)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使其正常运转,避免非正常情况下的环境污染;(3)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分类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按照平台“业务办理流程”填报排污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尽快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未办理之前不得进行生产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4)本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43—六、结论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环境影响可行。—44—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t/a)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t/a)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t/a)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t/a)变化量⑦(t/a)废气颗粒物0.1280.128+0.128废水废水量180m3/a180m3/a+180m3/aCOD0.0610.061+0.061BOD50.0370.037+0.037SS0.0320.032+0.032氨氮0.0050.005+0.00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5.0355.035+5.035收集尘10.4710.47+10.47危险废物废机油0.2t/2a0.2t/2a+0.2t/2a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45—银川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图集行政区划示意图平县N51020ka比例尺:1:420.000兰县西银川市金凤区兴庆区青峡市吴忠市利通区图例.地级市行政中心县级行政中心4一省省(自治区)界--地(市、州)界县(区、市)界乡(镇、街道)界-主要铁路主要公路主要河流本项目附图1本项目地理位置图银川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图集生态保护红线图平罗县N51020ka比例尺:1:420.000兰县夏区银山市金凤区兴庆区青峡市吴忠市利通区图例·地级市行政中心县级行政中心省(自治区)界地(市、州)界县(区、市)界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附图2本项目与银川市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示意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型建筑材料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