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
挂牌价
10,800
元/年
保证金
3,500元
租赁期限
3年
租赁面积
65.80m2
承租押金
成交年租金的1/12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项目名称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新村55幢204室房产招租
项目编号
N0101FCZZ250606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8-13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8-1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延长3个周期。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新村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住宅
所在层数
第2层/共8层
租赁面积约(㎡)
建筑面积65.80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
无
装修期限
无
承租押金
成交年租金的1/12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5年11月30日)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是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标的位于常州市天宁区红梅新村,临近红梅公园,区域位置较好,交通便捷度较高。周边有银行、超市、药店、幼儿园、小学、中学等,公共配套设施齐全。
其他情况
1.本次招租标的租金底价为年租金底价,租赁期限为3年(36个月),无免租金装修期。2.本次招租标的不得用于经营高污染、高噪音、废品回收、理财私募财富公司、保健类产品推销、无证照幼儿园、无证照养老机构、危险品经营等项目,且不得用于进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3.本次招租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均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标的交付后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4.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且不能影响主体结构,费用由承租方自理。5.其他承租要求详见《租赁合同》样稿,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完全接受《租赁合同》并按上述合同签订。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租金底价(元)
10800.00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1.出租方名称: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12433D3.开办资金:73613万元4.住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滆湖中路33号
出租方承诺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本次招租标的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标的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产交所已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4. 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招租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招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招租公告内容及招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出租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6.招租标的租金为含增值税价。 7.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不得转租房屋,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违约或被视为违约,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可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招租标的尚未申领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该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营业执照、消防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标的为由,要求解除、变更《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及各项费用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按照公告内容及《租赁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视为恶意竞价并自动放弃此房屋,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标的交割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租赁合同》、提交以下资料并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①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②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产交所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产交所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产交所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产交所退还保证金(不计息)。4.本次招租产交所系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诺在《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无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联系后组织察看。联系人:吉老师13815070056 余老师18936131303)2.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8-13 08:30:00 至 2025-08-19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3500.00元,截止时间2025-08-1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3.退还:承租方缴纳首期房租、承租押金并签署《租赁合同》后,保证金将转为交易服务费,如有剩余部分将无息退还,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应缴部分需承租方另行补足;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08-13 08:30:00-2025-08-20 09:3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357元+竞价溢价部分的0.6%(实际支付服务费不得少于500元),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附件下载
租赁合同(样稿).pdf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杨女士 沈女士
咨询电话
13775080006 18112880095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其 他
无
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场地租货合同书合同编号:出租方(甲方):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承租方(乙方):甲方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承租方,并确定乙方为承租方,双方就下列租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供场地:场地坐落用途场地情况建筑面积(m)备注红梅新村55幢204室住宅完好,出租中65.80公有住房租赁(使用)证乙方对承租标的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并同意按照现状予以承租。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1.租赁期限叁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收取的租金按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暂行办法执行。2.年租金元/年,叁年租金总额整(小写:¥)。第三条付款方式1.租金按年结算。甲乙双方同意采取先付后用的方式,每租赁年度租金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由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土日内一次性交付给甲方,甲方办理房屋交验及移交手续;以后每年租金在上第1页,共9页一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由乙方向甲方交清下一租赁年度租金,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2.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除应如数补缴外,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照LPR的四倍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若逾期支付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拖欠租金超过15日或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催促乙方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时间交纳租金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同时自实际返还房屋之日起承担不少于六个月租金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水、电、天然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结算:结算金额根据甲方房屋内已有的计量设备据实进行结算。收费标准按照水、电、天然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定价标准执行,费用由乙方自行缴纳(部分费用需乙方以甲方名义缴纳)。乙方如拖欠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费用并由此产生滞纳金、罚金的,甲方有权直接从押金中扣除。4.房屋租金付至以下账户户名:[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甲方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延陵路支行]账号:[32001628536051300076]第四条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配套设施,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押金给甲方,押金数额为年租金的1/12,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待甲方验房并结清相关费用后,乙方将钥匙交还甲方,甲方将剩余押金退还乙方(无息)。第五条乙方不得转租租赁房屋。第2页,共9页第六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晰。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用途符合甲方公开招租有关要求。第七条在租赁期内,双方维修责任:1.甲方负责对上述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维修业技2.房屋交接后房屋内外由乙方实际使用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服务于乙方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物品等的维修皆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3.乙方负责自行装修部分的维修。4.租赁期间,乙方在使用期内造成房屋及其附着物受损的,应由乙方负责维修:由此造成出租房屋及其附着物损坏的,或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第八条乙方于退租前,必须缴清房租及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押金1.乙方将承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入股、承包、与他人调剂交换的;2.乙方不交付或者不足额交付租金达壹个月以上;3.乙方所欠各项费用(指能源、通讯和物业等费用)达(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或贰个月以上;4.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或使用性质的;5.乙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第3页,共9页6.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7.乙方有从事餐饮生产、销售、运输经营活动的;8.乙方有从事销售、运输香烟(电子烟)经营活动的;9.乙方有从事销售、运输含酒精成分的饮料和酒制品经营活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壹个月以上;2.甲方违反本合同维修约定,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第十条有关装修设施、设备的约定1.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2.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收购或补偿乙方自置的装修或任何设备设施。3.双方合同到期或解除,乙方应在合同到期或解除之日将房屋恢复原状交还给甲方,否则其装修部分甲方有权进行处置,甲方不对乙方给予任何补偿。甲方需要恢复原状的而乙方拒不履行该义务的,甲方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整修至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4.双方合同到期或解除后,如房屋内有遗留物件均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乙方同意甲方可自行处理,并承诺不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之外,每逾期一日,乙方按照LPR的四倍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若逾期支付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第4页,共9页27.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及设施、设备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应按年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若甲方的实际损失超过所约定的违约金的,乙万应据实赔偿。37方逾期支付租赁期内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物业业管理费用达一个月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甲方以7方押金用干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需在甲方以押金支付之日起十日内补足押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租赁期内若乙方擅自退租,所付租金及押金甲方可不予退还。5.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第十二条特别告知:17方必须在终止之日将房屋交还甲方,乙方向甲方交还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止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经催告后有权进行处置,且不对7方承担任何补偿责任。如逾期不予交还房屋,乙万应当按照原租金标准双倍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直至将房屋实际交还为止。27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房屋的安全状况,如发现房屋结构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由甲方派遣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乙方需积极配A用方做好维修工作,如经鉴定房屋为危房或甲方不能在知时期内修复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上述房屋,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撤出该房屋,停止使用期间不再收取租金,甲方也不承担其他费用。如第5页,共9页乙方不按甲方通知要求停止使用或拒绝修缮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屋修复后,双方仍按本合同履行,租赁期限顺应延长。如经鉴定为危房且不能修复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租金据实结算。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认可上述房屋及其周边现状,同时应当到相关管理部门认真咨询、了解,知悉其经营手续和相关情况,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因乙方经营原因需对水、电、气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增容扩量的,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签订合同后,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使用承租房屋进行经营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4.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负责房屋的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5.乙方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6.乙方租赁甲方房屋,有物业管理的,应与物业管理公司按规定签订物业管理协议,遵守相关协议内容,承担相关费用,并向甲方提交所签物业管理协议进行备案。第十三条有关拆迁事项的特殊约定:1.如遇拆迁,且拆迁公告公布后,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应尽快搬迁,否则应按实际使用时间支付房屋使用费(按租赁合同的租金标准计算)。2.乙方除有权依据拆迁时的本市拆迁规定享受其自行装修部分的补偿外,乙方不享受针对该房屋的其他任何拆迁补偿和安置。3.当甲方与动迁部门签订涉及上述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该房屋的处分权即转移至动迁部门,乙方可根据拆迁时的本市拆迁规定与动迁部门具体协商相关补偿,乙方应将上述房屋直接交付给动迁部门,否则,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第6页,共9页第十四条免责条款:1.房屋及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由于政策法规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或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3.租赁期内,室内禁止电动车、电池充电,否则后果自负。如果承租人利用此房进行不正当的经营或违法活动,出租方有权无条件地立刻收回房屋,租金和押金不退,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乙方必须導守居规民约,并按当地街道、派出所等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证件,否则后果自负。4.租赁期间内,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人需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人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气使用不当等,在房屋内摔倒等给承租人及同住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出租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五条为双方便于联系工作、方便配合,乙方告知甲方的通讯地址为,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若需变更,须于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否则甲方仍按原地址向乙方寄送相关文件,不论是否送达或者退还均视为已经送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7页,共9页第十七条本合同经租赁双方签章后生效。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租赁双方、产权交易机构、主管部门、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各一份。第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在租赁期间,如学校因上级巡视、审计等相关检查提出整改要求需终止本项目,对方需无条件接受并按学校要求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当年度管理费/租赁费按实际发生时间结算,学校不承担任何费用。第二十条特别约定1、双方已经知晓房屋(土地)存在的各类具体瑕疵并自愿签署本合同。2、本合同生效后,任一方以出租标的存在证件不全或其他瑕疵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解除合同或提出其他不利于合同履行的声明,应当承担因此涉及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仲裁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3、本合同生效后,无论是否发生合同被确认无效、被解除等情形,双方均不得要求退还已经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的服务费。4、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生合同被确认无效、被解除等情形,乙方仍须按照成交租金标准向出租方支付房屋(土地)占用费用,费用金额以成交日租金乘以乙方实际占用天数计算。5、本条内容独立生效,不受本合同及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即使本合同最终被确认无效,双方仍应遵守本条内容的约定。(以下无正文)第8页,共9页(本页无正文,为《场地租赁合同》签署页T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账号:开户行账号:联系电话:年月日联系电话:年月日第9页,共9页服全S--谷R您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