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泉州市晋江市深沪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评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特公开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泉州市晋江市深沪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位于泉州市晋江市深沪镇东部,深沪湾南部,湖漏溪入海口区域,拟建设内容为红树林修复面积约2公顷,海堤生态化提升470m,配套设施1套。项目总投资1407.51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查询方式
电子版详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向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厦门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索取,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92-2184656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5-8828 1064
联系地址:晋江市深沪镇路北1号深沪镇人民政府
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3日
附件下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泉州市晋江市深沪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0813-公示版.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表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泉州市晋江市深沪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本页为公众意见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二、本页为公众信息(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姓 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经常居住地址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填同意或不同意)(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地 址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泉州市晋江市深沪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单位(盖章):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编制日期:2025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内容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七、结论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工程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评价范围图附图4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及位置关系图附图5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6跟踪监测计划布点图I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泉州市晋江市深沪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412-350582-04-01-48401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泉州市晋江市深沪镇东部,深沪湾南部,湖漏溪入海口区域地理坐标118°39'45.960"E,24°37'14.904"N建设项目行业类别4863生态保护工程施工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红树林种植20000m2海堤生态化提升0.47km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晋发改审〔2025〕8号总投资(万元)1407.51环保投资(万元)32环保投资占比(%)2.27施工工期10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项目工程专项设置情况参照表1-1,本项目设置生态影响专项评价内容。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不涉及该项内容否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不涉及该项内容否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位于半封闭海域、自然保护区是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不涉及该项内容否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不涉及该项内容否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不涉及该项内容否注:“涉及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位于、穿(跨)越(无害化通过的除外)环境敏感区,或环境影响范围涵盖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针对该类项目所列的敏感区。规划情况表1-2本项目涉及规划情况一览表序号规划名称规划审批机关审批文号1《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2011~2020年)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2011〕45号2《泉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文〔2024〕119号3《晋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文〔2024〕204号4《福建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闽自然资发〔2023〕61号5《泉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泉资规〔2025〕149号6《福建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印发闽环保海〔2022〕1号7《泉州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文〔2021〕34号8《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1-2030年)》(呈审稿)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泉州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泉州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的函》,闽环保评〔2018〕4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2011~2020年)符合性分析根据《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2011~2020年),本项目位于“FJ088-B-Ⅱ深沪湾二类区”(图1-1),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第二类标准,主导功能为养殖、旅游。相邻功能区“FJ089-A-Ⅰ深沪湾一类区”主导功能为“自然保护”,辅助功能为“旅游、养殖”,“FJ087-D-Ⅲ深沪湾梅林四类区”主导功能为“港口、纳污”。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10月征求意见的《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本项目位于“FJ169-D-Ⅲ深沪湾深沪镇四类区”(图1-2),主要功能为“港口、渔港”,执行三类海水水质标准。表1-3项目所在及周边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标识号功能区名称主导功能辅助功能水质保护目标FJ087-D-Ⅲ深沪湾梅林四类区港口、纳污三FJ088-B-Ⅱ深沪湾二类区养殖、旅游二FJ089-A-Ⅰ深沪湾一类区自然保护旅游、养殖一红树林种植区现状为光滩,无海水养殖分布,生态海堤改造是在现状海堤基础上进行生态化改造,项目区距最近的渔港(深沪中心渔港)约570m,与周边养殖、港口、渔港、旅游开发利用活动可协调,因此本项目与功能区可协调。本项目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通过对现状海堤进行生态化改造和光滩种植红树林,施工期对海水水质影响很小,项目完工后,红树林及生态海堤能够进一步净化海水水质,防止互花米草复萌。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2011~2020年),与《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可协调。图1-1项目所在及周边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图1-2《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市行政边界三类区梅林浯沙县行政边界真FJ164-C-IFJ086-B-I四类区FJ088B-IIFJ087-D-III英林镇FJ090-D-III东垵FJ089-A-I江沪镇河坑项目位置N湾柳山FJ091-C-II湾024千米千米图例图例FJ160-D-II功能区类型领海基线·居民点领海界线一类区石狮市领海外部界限二类区FJ163-D-II省行政边界市级行政界线FJ165-B-IFJ167-B-IIFJ166-D-IIFJ168-A-IFJ169-D-Ⅲ项目位置FJ170-CI2.254.52、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所在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基本情况根据《泉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项目位于渔业用海区,周边的功能区为生态保护区和交通运输用海区(图1-3)。根据《晋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项目位于渔业基础设施区,周边的功能区为生态保护区和港口区(图1-4)。(2)对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的影响分析本项目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红树林修复2公顷,海堤生态化提升470m,鸟类智能监测系统1套。根据《福建省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与本项目最近的新建或改扩建渔港为深沪中心渔港,海上最近距离约570m。红树林种植区位于湖漏溪入海口区域,生态海堤是在现有海堤的基础上进行生态化改造,没有占用规划渔港基础设施区,对渔业基础设施区没有影响。项目施工期尽可能低潮干滩施工,项目施工期短。且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周边海域海水水质及海洋生态环境,不会对周边规划分区造成不利影响。(3)与《泉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渔业用海区是指以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养殖和捕捞生产等渔业利用为主要功能导向的海域和无居民海岛。空间用途准入:渔业用海区以渔业基础设施、增养殖、捕捞生产为主导功能,兼容陆岛交通码头、公务码头、旅游码头、游艇码头、航道、锚地、路桥隧道、固体矿产、油气、可再生能源、海底电缆管道、风景旅游、文体休闲娱乐、科研教学、海岸防护、防灾减灾、污水达标排放、取排水、水下文物保护和生态修复等用海。用海方式控制要求:风景旅游、科研教学、污水达标排放、取排水、水下文物保护和生态修复等用海,严格限制改变海域自然属性。本项目属于生态修复用海,采取开放式用海方式种植,海堤生态化在现有海堤基础上改造,没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因此,项目用海可以满足“渔业用海区”的用海准入要求,符合《泉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4)与《晋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在《晋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位于“渔业用海区”中的“渔业基础设施区”。本项目红树林种植区为光滩,生态海堤改造段位于现有海堤范围内,工程未占用渔业基础设施。且本项目所在晋江海域仅规划深沪中心渔港扩建工程,本项目未占用规划渔港,距离现有深沪中心渔港码头570m,N红树林种植区生态海堤图例本项目生态海堤工程位置本项目红树林种植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渔业用海区交通运输用海区工矿通信用海区游憩用海区特殊用海区海洋预留区00.5千米N红树林种植区生态海堤图例本项口生态海堤工程位置本项目红树林种植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渔业基础设施区增养殖区捕捞区工业用海区盐田用海区固体矿产用海区可再生能源用海区港口区航运区路桥隧道区文体休闲娱乐用海区风景旅游用海区海洋倾倒区其他特殊用海区其他特殊用海区(污水达标排放)海洋预留区--1-~~-4-一00.51千米6与深沪中心渔港确权填海边界最近距离4m(见图1-5)。本项目建设不会影响渔港运营及渔船通航。因此,项目用海符合《晋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图1-3本项目在《泉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位置图1-4本项目在《晋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位置N红树林种植区图例本项目生态海堤工程位置本项目红树林种植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渔业用海区交通运输用海区工矿通信用海区游憩用海区特殊用海区海洋预留区00.5生态海堤千米图1-5本项目与深沪中心渔港位置关系图(5)与福建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符合性分析“三区三线”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3种类型空间所对应的区域,以及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3条控制线。其中“三区”突出主导功能划分,“三线”侧重边界的刚性管控。它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核心框架。根据福建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图1-6),项目建设不占用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距离最近的为“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闽东南沿海水土保持与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基本信息及位置关系见表1-4。表1-4项目周边生态保护红线基本信息及位置关系一览表红线名称红线类型面积(m2)与本项目位置关系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海岸防护物理142715.58位于本项目西侧,与红树林深沪中心渔港码头最近距离约4mnQ最近距离约4m图例本项目红树林修复区本项目海堤生态化改造深沪中心渔港码头、防波堤5000米深沪中心渔港三期确权填海区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防护极重要区修复区最近距离9.5m闽东南沿海水土保持与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水土保持4775.22位于本项目南侧,与红树林修复区最近距离31.5m,与海堤生态改造K13端紧邻红树林具有固岸护堤、防风消浪的作用,能够抵御海浪冲击、保护海堤,成为一道天然绿色屏障,保护海岸线,因此本项目红树林种植有助于增强海岸的防护能力。本工程海堤修复范围为环岛路外侧,即海堤堤顶外侧护坡进行改造。通过增加植被覆盖和微生境多样性,可过滤地表径流、吸收营养盐并去除污染物,进一步改善水质和保持土壤肥力。因此本项目通过恢复植被、优化结构进行海堤生态化改造,能够对周边环境的水土保持产生有利影响。综上,本项目建设不占用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距离“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闽东南沿海水土保持与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较近,但本项目的实施对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是有利的,符合前述生态保护岸线保护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福建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烫林NN010米国好卡红树林修复区多K080米K13海堤生态化改造架好司海堤生态化改造9.5ny红树林修复区31.3mK13闽东南沿海水光保持防风周沙坡底闽东南沿海水土保持与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坡顶生态海堤改造端部与生态红线紧邻N0.5千米图例本项目红树林修复区本项目海堤生态化改造2022年海岸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图1-6本项目在福建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位置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3、与国土空间修复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与《福建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福建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泉州生态修复重点区域为泉州市洛江区、丰泽区、惠安县、台商投资区、晋江市、石狮市,存在滨海湿地退化、防护林受损、海岸侵蚀等生态问题。需结合晋江下游生态修复任务,坚持陆海统筹修复原则,加强红树林营造与修复、海岸生态防护带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巩固互花米草治理效果,增强海洋碳汇能力,构建以滨海湿地—生态海堤—海岸生态防护带为核心的综合性海岸带生态系统。本项目位于深沪湾内,周边存在滨海湿地退化、海岸侵蚀的问题(见图2-1),本项目通过红树林营造巩固互花米草治理效果,对海堤生态化改造,构建以滨海湿地—生态海堤—海岸生态防护带为核心的综合性海岸带生态系统,符合泉州生态修复的主导方向,因此本项目符合《福建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2)与《泉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泉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泉州规划全面融入福建省“两屏一带六江两溪”国土空间保护格局,筑牢戴云山生态安全屏障,保护近海海域和海岸带生态带,推动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保障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建成山水相融、碧海银滩、土净田洁、韧性宜居的美丽泉州。“晋江市深沪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被列入“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区生态修复重点任务和工程”中的“深沪湾岸段综合整治及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工程内容包括:1)海堤生态化改造工程,实现海堤生态化470m;2)红树林营造工程,完成红树林种植2hm2(详见附件5),与本工程内容一致。因此本项目符合《泉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4、与《福建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福建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福建全省共划分35个美丽海湾(湾区)管控单元,展望2035年,提出全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基本建成。规划提出“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导向,整体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海岸带保护修复等工程。”“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系统推进受损退化滨海湿地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深沪湾,深沪湾湾区重点功能包括退养还滩/湿,亲海空间环境综合整治。本项目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在外来物种互花米草清除的光滩上种植红树林,修复湿地环境,对冲刷严重海堤(见图2-1)进行生态化改造,综合提升海岸带防灾减灾功能,符合深沪湾湾区重点任务方向。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福建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表1-5深沪湾湾区重点任务措施海湾污染治理海湾生态保护修复亲海环境品质提升海湾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响应陆海养殖污染防治港口船舶等海源污染防治岸滩和海漂垃圾治理退养还滩/湿亲海空间环境综合整治√√√√√√5、与《泉州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2018年11月,《泉州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规划环评审查小组审查意见,作为《泉州港总体规划(修订)》优化调整的依据。2021年福建省政府正式批复泉州港总体规划,规划名称为《泉州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根据《泉州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本项目附近为深沪作业区,已形成码头岸线长441m,现有5千吨级、万吨级泊位各1个。本次规划期内作业区维持发展现状,未来根据发展需要将作业区陆域纵深加宽,深沪作业区共规划布置2个泊位,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1个,规划码头岸线总长695m,码头后方远期生产辅建区陆域面积约35万平方米。本项目距离规划岸线约1.8km(图1-7),项目所在区域未规划港口码头、航道、锚地功能区,未涉及占用现状港口、航道、锚地(图1-8)。《泉州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未对生态修复类项目的建设及占用岸线提出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不会影响区域港口规划的实施,与《泉州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协调。图1-7《泉州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规划作业区、航道、锚地)图1-8《泉州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航道、锚地现状图)a14ny场15617220.27保基地论服任业05607515.1630:2127205年1月版1:15000G456113:12516,713220s口外锚地a44707101023156,1a113.e6?%101461820回。14618203g55Cg77111221818819g深沪1#锚地14670117.18。19m670117.183303,SSGGgTo81011127317s19e33深沪2#锚地G5f:1A78月12713i518e1818a38g0455f:E1A7812713i518e18a深沪湾锚地规划表25。5g678g1013;16锚地面积(km2)设计水深(m)口外锚地1.1317.4深沪1#锚地0.7915.4深沪2#锚地1.2711.51312;13170深沪湾航道规划表航段规模航道尺度航程(km)航道通航宽度(nA~B~E10万吨级邮轮单线不乘潮5.7270B~C~D5万吨级散货船单线乘潮3.0180基面:当地理论最低潮面79.永宁镇143.本图水、地形航H梅林锚地0。4gc深沪1#锚地1129213e1419。:9630林作业区深沪2#锚地保沪作业区:1本元工进及大持地城水套业主200年的1:5000水围,其余用200年月1:5000水图及L千量:北京标系中5测:1:30000其他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与相关法规符合性分析(1)湿地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四十二条修复重要湿地应当编制湿地修复方案。重要湿地的修复方案应当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批准。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在批准修复方案前,应当征求同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第四十三条修复重要湿地应当按照经批准的湿地修复方案进行修复。重要湿地修复完成后,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依法公开修复情况。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修复湿地后期管理和动态监测,并根据需要开展修复效果后期评估。②《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国家重要湿地的修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省级重要湿地的修复方案,由湿地修复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并报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林业主管部门在批准修复方案前,应当征求同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第二十九条恢复或者建设湿地,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湿地保护的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自然方法或者环保的材料和工艺,维护湿地生态功能。湿地保护相关建设活动,应当按照批准的湿地保护规划、重要湿地修复方案实施,维持湿地区域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完整性,不得建设任何破坏或者影响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破坏自然景观和地质遗址、污染环境的工程设施。③符合性分析A.与湿地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本报告“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中的“与《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的深沪湾列为保护修复重点区域,工程内容种植红树林,海堤生态化改造,恢复滨海湿地植被,营造适宜水生生物和鸟类适宜的生境,提高生物多样性,修复受损的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本工程内容与湿地保护规划内容一致,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B.与修复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晋江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泉州市晋江市深沪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工程方案见本报告“二、建设内容”中的“项目背景及由来”,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图2-2,海堤断面见图2-3。结合本项目工程内容及平面布置图,可知本项目工程位置、工程内容及规模、总平面布置均与实施方案一致。综上,本项目严格按照《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福建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泉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泉州市晋江市深沪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深沪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2)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二条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红树林种植区位于保护区实验区内(位置关系详见图1-9),本项目工程内容无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本项目工程量较小,不涉及砍伐、采石、挖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所禁止的行为。本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改委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2.生态环境修复和资源利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海洋环境保护及科学开发,海洋生态修复”,且本项目已取得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工可批复(见附件4),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工程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见图1-6),红树林修复区距离“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最近9.5m,生态海堤端部紧邻“闽东南沿海水土保持与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但本项目属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完成后可改善区域海洋生态环境,有利于当地的生态保护,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为生态修复工程,主要表现在施工期悬浮泥沙少量人为增量和施工结束后水文动力少量变化对海水水质、海洋生态环境方面的影响,施工期对大气、声环境影响较小,无废水及固废排放入海。施工结束后红树林及生态海堤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周边海域海水水质和海洋生态环境,因此,本项目实施后环境质量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施工期水、电、燃油、通讯拟通过连接当地水网、电网、通讯网予以解决,运营期涉及少量用电,不存在能耗过大的建筑物和设备。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所消耗资源少,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号)、《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泉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泉环保〔2024〕64号),本项目位于“深沪渔港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见表1-6~表1-8。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福建省及泉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福建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查询见附件6。4、与《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的符合性分析《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遵循合理布局、强化功能、分区施策的原则,规划构建“一带八轴多点”的全省湿地保护空间格局。该规划重点是:全面实施滨海自然湿地保护,系统推进滨海湿地的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对互花米草除治区域及生态功能退化滨海湿地进行生态修复,全面提升滨海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加强珍稀水禽、海洋生物迁徙通道及其栖息地保护。进一步完善滨海湿地保护体系,在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功能重要、生态敏感和生态脆弱的适宜区域新划定一批重要湿地,新建、晋升一批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加强湿地保护体系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规划将包括深沪湾在内的重要海湾作为保护修复重点区域,提出在与《福建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衔接基础上,实施红树林营造与修复、退围还海、退养还滩、岸线整治修复、滨海湿地植被恢复、鸟类与水生生物生境修复,修复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以滨海湿地带的重要湿地和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主体实施保护管理、科普宣教、科研监测和基础设施建设,湿地生态修复以及野生动植物生境恢复等建设工程,提升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功能。本项目通过在生境功能低下的光滩上种植红树林,海堤生态化改造,在恢复滨海湿地植被的同时,通过营造适宜水生生物和鸟类适宜的生境,提高生物多样性,修复受损的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且根据本报告前文分析,工程内容符合福建省及泉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表1-6与福建省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摘录)管控单元准入要求本项目情况判断结果空间布局约束1.对环保和生产要素具有较高要求的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印染等重点产业,要符合全省规划布局要求。2.闽江、九龙江、敖江、晋江、龙江、木兰溪及交溪等入海河流沿岸,严格限制环境风险较大的项目。3.优化海水养殖布局、结构和方式,控制养殖规模和密度,整治禁养区违法养殖和限养区不符合规定的养殖设施。不涉及本条款内容符合污染排放管控1.三沙湾、罗源湾、闽江口、兴化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诏安湾8个重点海湾实行主要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对三沙湾、罗源湾等半封闭性的海域,实行湾内新(改、扩)建项目氮、磷污染物排放总量减量置换。2.对交溪、霍童溪、闽江、萩芦溪、木兰溪、晋江、九龙江及漳江8条主要入海河流入海断面强化水质控制,削减氮磷入海总量。重点整治污染较重的入海小流域,全面消除劣V类。3.强化沿海石化、钢铁、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整治,推动企业入园集聚发展,提升工业集聚区废水治理水平。新建、升级工业聚集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利用现有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应具备脱氮除磷工艺,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4.优化养殖结构和品种,控制养殖规模和密度,严控投饵性网箱养殖比例,推广生态养殖,推进池塘养殖标准化改造、近海养殖网箱环保改造,加强养殖尾水综合治理与监管,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实现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回用。不涉及本条款内容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沿海工业区和沿海石化、化工、冶炼、石油及危化品储运等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2.建立港口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港口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水环境的应急能力建设,提升船舶及港口码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3.建立和完善海上溢油及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本项目不使用施工船舶,不涉及本条款内容符合表1-7泉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摘选)适用范围维度准入条件本项目情况判断结果海岸线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自然岸线,项目选址和平面设计应当避让自然岸线。国家重大项目需要新增围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以及线性工程等基础设施,渔港、陆岛交通码头、防灾减灾等民生工程,海洋生态修复等公益项目,需要建设非透水构筑物且无法避让的,可以占用自然岸线。确需占用自然岸线的建设项目,要落实集约节约利用等要求,严格进行论证。按照规定允许建设项目占用自然岸线的,应当通过整治修复等措施补充生态恢复岸线,补充长度不少于占用长度。2.最大限度维持金屿至围头重要自然岸线的属性,限期调整及清退贴岸工厂,加强对受损自然岸线的整治与修复,恢复自然岸线原有功能。3.引导后渚作业区、梅林岸线功能的调整,逐步取消货运功能,调整岸线功能为城市旅游客运。4.逐步取消崇武、祥芝、水头及安海等规模小、效率低、竞争力弱的港点,通用货类运输功能向泉州湾、围头湾港区集中。逐步转移东石港务公司杂货码头和东石良兴码头的货运功能至石井作业区,推进东石石化化工码1、3、4不涉及该条款内容2、本项目改造海堤为人工岸线,项目工程范围不涉及自然岸线。符合适用范围维度准入条件本项目情况判断结果海岸线空间布局约束头整体搬迁;推进通用码头集中建设公用泊位,适度控制新建企业专用码头。1、3、4不涉及该条款内容2、本项目改造海堤为人工岸线,项目工程范围不涉及自然岸线。符合近岸海域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落实国家围填海管控规定,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2.除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外,石湖工业园区禁止新建石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禁止引进漂染、电镀、制革等行业。泉州湾内港区逐步取消危化品装卸作业区和仓储功能,不再兴建煤炭等散货污染性泊位。湄洲湾南岸重点发展炼化一体化产业,北岸重点发展石化下游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适度控制区域人口和用地规模。3.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区的管控,确保邻近的交通运输用海区、工矿通信用海区等功能区开发活动不得影响生态保护红线区的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区内,规范管控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禁止新增填海造地和新增围海;涉及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原则上仅允许按照相关规定对海岛自然岸线、表面积、岛体、植被改变轻微的低影响利用方式。4.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防止超规划养殖反弹回潮,进一步优化海水养殖空间布局。禁养区内和规划范围外的海水养殖予以退出;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严格控制养殖面积、密度、养殖方式和养殖品种,禁止新增养殖,禁止网箱养鱼、滩涂围塘等破坏景观、投饵型的养殖活动。1、2不涉及该条款内容3、本项目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红树林修复区距离“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最近9.5m,生态海堤端部紧邻“闽东南沿海水土保持与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的实施符合生态保护岸线保护要求,不会影响生态保护红线区的功能4、不涉及该条款内容符合海岸线污染物排放管控1.泉州湾实行主要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控制晋江入海断面水质,削减总氮入海总量。2.全面完成各类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和溯源,系统推进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强化晋江及洛阳江河口区、安海湾沿岸超标、非法及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整治。3.科学论证、合理设置排污口,推行离岸深水排放。4.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内县级及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执行一级A及以上排放标准,推进区域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5.推动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提升沿海乡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率。6.提升港口码头污染物、废弃物收集处置能力,推进智能化船舶垃圾分类储存装置建设,湄洲湾泉州段港区完善石化码头污水收集处理装置;港区外排污水应依托周边区域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严禁直接排海。7.控制养殖规模和密度,发展生态养殖,推进传统养殖设施的升级改造,推广环保型全塑胶鱼排和深水抗风浪网箱。实施海水养殖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分类治理及规范化设置,实施规模化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8.提升海上环卫队伍专业化水平,强化海陆环卫无缝衔接,完善海漂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实现海滩海面常态化清理保洁,强化渔业垃圾等管控,强化大港湾、深沪湾等重点旅游岸段及泉州湾、围头湾重点岸段的监视监控,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9.强化陆海污染联防联控,推动“蓝色海湾”整治项目、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重大工程建设,推进沿海1~7不涉及该条款内容;8、本项目建设生态化海堤和营造红树林湿地生境,有利于提升深沪湾海岸线的滨海景观。9、本项目为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有利于推进沿海海岸带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修复。10~12不涉及该条款内容13、本项目属于海洋符合适用范围维度准入条件本项目情况判断结果污染物排放管控岸线自然化和生态保护修复。10.实施湄洲湾、泉州湾、深沪湾、安海湾等重点海湾综合治理,持续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11.加强陆海统筹和区域协同,深化晋江及蔗塘溪、九十九溪、湖漏溪、大盈溪等入海小流域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加强总氮排放控制,实施入海河流总氮削减工程。12.推进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完成污水零直排建设,建设一批“污水零直排”示范园区。加快推进石狮、晋江、南安等地临海工业园区尾水深水排放改造。13.持续推进泉州市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到2025年,大港湾湾区、深沪湾湾区基本建成美丽海湾。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有利于净化海水水质,提升海岸带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深沪湾湾区美丽海湾尽快建成。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健全湄洲湾石化基地(泉港、泉惠、枫亭、石门澳片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石化基地环境风险源排查整治和应急能力建设。泉港、泉惠石化园区落实事故废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建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强化南北岸及各园区间的协调联动,建立完善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不涉及本条款内容符合表1-8泉州市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摘选)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类别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判断结果深沪渔港区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保障渔业基础设施用海,落实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开展美丽渔港建设。根据《福建省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2020-2025年)》,晋江规划扩建深沪中心渔港,新建围头一级渔港、东石白沙二级渔港,距离最近的为570m处深沪中心渔港,本项目建设与深沪中心渔港扩建工程没有冲突。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渔港应建设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做好渔港环境清理整治和水域日常保洁。2.各级渔港、渔船停泊点生产生活污水和渔业垃圾回收处置应规范。3.建立沿海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保洁机制,开展港区废旧渔船、废弃养殖设施、漂浮垃圾、船舶垃圾清理。4.新建渔船配备防止油污装置,配备两个垃圾贮存器,分别存放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5.推行渔排渔港“门前三包”和渔业废弃包装袋(桶)回收制度。本项目不属于渔港建设工程,施工期按照本报告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禁止废水、废弃物排放入海。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5、与《泉州市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修编)》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泉州市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修编)》,本项目所在海域未规划为“养殖区”、“限养区”或“禁养区”(图1-9),因此本项目与《泉州市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修编)》可协调。图1-9《泉州市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修编)》6、与《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2021-2030年)》的符合性分析(1)保护区概况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1992年10月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东南沿海深沪湾,北侧是石狮市永宁镇,西侧是晋江市龙湖镇,南侧是晋江市深沪镇,东侧毗邻台湾海峡。主要保护对象为具有7000多年历史的海底古森林遗迹;距今9000年到25000多年的古牡蛎礁遗迹;湾内的海岸自然地质地貌。海底古森林遗迹:已发现有60余棵以上,主要分布于距海岸100m~200m外,水深约2~3m的潮间带,呈三片分布,原始直立状态保存良好。经鉴定,这些海底古森林遗迹以裸子植物油杉为主,夹有皂荚树、桑树、南亚松等多个属种。据多个品种C14同位素年龄测定,其年龄在距今6761±193年至7620±130年之间。古牡蛎礁遗迹:由大小不同的牡蛎壳胶结而成,分布于古树桩中区南面,两者相距约100m。礁体长约500m、宽约300m、厚约20~40cm。从壳体分析,主要以长牡蛎、僧帽牡蛎和近江牡蛎为主,直接附着于基岩上,呈原生直立双瓣俱存石狮市锦尚镇图例禁止养殖区永宁镇限制养殖区31-241.14浅海贝类养殖区龙湖镇3-1-218"172-1.17浅海藻类养殖区31-1浅海贝藻养殖区1-2-102-1123-浅海鲍鱼养殖区2-1-111-2-10浅海网箱养殖区英林镇1-1-2浅海底播养殖区深水增养殖区深沪镇滩涂贝类养殖区滩涂藻类养殖区项目位置海水池塘养殖区水产苗种场和陆基工厂化养殖场金井镇行政界线图例生态海堤红树林种植区N核心区缓冲区0.501实验区千米完整保存下来。据C14测定,其生长年代为距今25000-9000年的晚更新世。测得的C14年龄为距今9355年-25800年之间,且大部分样品测得在距今20000-15000年范围内,因此,深沪湾大片古牡蛎生长年代可追溯至25000年-9000年前及晚更新世的最末盛冰期。(2)功能分区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共计2580hm2,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其中,核心区面积为281hm2;缓冲区面积为459hm2;实验区面积为1840hm2。本项目位于实验区内,位置图见图1-10。2020年2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在全国范围内对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进行一次优化调整,同时对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2023年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对优化调整情况进行了公示,优化后本项目实施内容均在保护区范围外,不占用保护区范围,位置关系图1-11所示。目前该优化整合方案已经上报,待批准后发布。图1-10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图1-11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优化调整后)(3)管控要求《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2021-2030年)》目前是基于优化调整前的自然保护区范围进行编制,待优化调整方案批准后再相应进行修改完善报批。自然保护区优化调整前,规划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制定各功能分区管理措施,具体如下:核心区:实行绝对保护,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保护区建成后,核心区内需要进行迁移的群众,遵循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的原则进行妥善安排。缓冲区:只能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禁止在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教学科研的目的,需要进入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和活动计划,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实验区:给自然保护区相关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及经营活动留出一定的发展空间,根据区内自然条件的特点、社区居民的社会经济状况和生产生活方式,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开展林事生产、多种经营、公众自然环境教育和生态旅游等活动。该区域主要用于维持周围村镇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以及自然保护区的科研考察活动,培育和改善自然环境。自然保护生态修复主要规划与建设内容包括:防护林修复、堤岸生态化、海漂垃圾处理等。其中堤岸生态化是利用植被、环境友好材料和工法结合,对已建海堤进行改造,在不降低物理防护能力的基础上,提升其生态连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4)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保护区实验区内,优化调整后,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根据工程区周边海洋自然概况布置红树林修复区,并在现有堤岸的基础上,根据海堤破坏现状进行修复,采用孔隙率较高的聚氨酯,满足坡面植被生长,提升海堤的生态性。本项目工程内容无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本项目工程量较小,不涉及砍伐、采石、挖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所禁止的行为。因此,本项目符合《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2021-2030年)》。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7、与《福建晋江深沪湾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6-2030年)》的符合性分析2004年3月,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经国土资源部批准为第三批国家地质公园。2018年,晋江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福建晋江深沪湾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6-2030年)》通过专家评审。地质公园概况:深沪湾地质公园位于晋江市东南部滨海地带,东临台湾海峡,南与金门岛隔海相望,涉及龙湖、深沪、金井等三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8°34′09″~118°40′13″,北纬24°30′29″~24°41′19″。公园是以深沪湾海底古森林、古牡蛎礁古生物地质遗迹景观和典型里亚斯型海岸地貌地质遗迹为核心,兼有中生代大型韧性剪切带典型剖面、古人类活动遗址、第四纪地层典型剖面等重要地质遗迹及特色人文景观于一体,融合“地学科普、滨海景观、休闲度假、渔家体验、战地文化、对台文化、华侨文化、宗教旅游”等丰富内涵的中型地质公园。公园内世界罕见的不同时代、不同生存环境的海底古森林与古牡蛎礁共生,是研究中国大陆东部规模最大、时代最新的长乐—南澳韧性剪切带的典型露头地区。公园集科学性、观赏性、美学性于一体的里亚斯型海岸地貌,是著名的“海上丝绸之路”的东方起点——泉州古港的三大海湾之一。深沪湾地质公园总面积30.56km2,其中陆域面积3.86km2,属中型地质公园,包括深沪湾、围头两个园区。功能分区:园区划分出地质遗迹景观区、自然生态区、人文景观区、综合服务区(含门区、游客服务、科普教育、公园管理功能)、居民点保留区,5个功能区,各功能区及控制要求分述如下:①地质遗迹景观区:面积2.81km2。区内以海底古森林及古牡蛎礁为主体的古生物遗迹景观、海蚀海积地貌、地质(体、层)剖面等地质遗迹景观完整,生态保育良好。该区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性,进一步划分为特级、一、二、三级地质遗迹保护区。区内以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科普游览为主。在所有地质遗迹保护区内不得进行任何与地质遗迹保护功能不相符的工程建设活动。不得进行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活动。不得新设立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培训中心等大型服务设施。不得在地质遗迹保护区内进行挖砂、采石、敲打、挖刻、倾倒堆放垃圾等破坏、污染地质遗迹保护对象的活动。②人文景观区:面积0.12km2。包括深沪人文景观区、围头人文景观区。该区人文景观以古建筑、古寺庙、近代重要史迹为主,优越的地理位置、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使得该区在福建滨海中具有独特的人文底蕴优势,以“战地文化、对台文化、华侨文化、宗教旅游”为主题。③综合服务区:面积0.21km2。包括衙口综合服务区、深沪湾综合服务区、围头综合服务区。其中,深沪湾综合服务区、围头综合服务区位于公园内,衙口综合服务区位于公园外。衙口综合服务区位于公园北入口段,围头综合服务区位于公园南入口段,两综合服务区主要功能为游客接待、宣传展示、导游咨询、售票服务等。深沪湾综合服务区为地质公园的主功能服务区,设有地质公园管理处,维护公园秩序,确保地质公园内各类活动的有序开展、游赏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游客安全。同时是地学推广普及、学术研究交流、举办青少年地学夏令营和地学科普教育基地。④居民点保留区:面积0.14km2。包括土地利用规划规定的城镇村用地。区内居民在工程经济活动过程中,不改变原有的种植范围、类型等,严格按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地质遗迹的要求进行生产生活。⑤自然生态区:除地质遗迹景观区、人文景观区、综合服务区和居民点保留区以外的处于自然环境状态的外围环境发展控制区。可有序地控制与风景环境相协调的各项建设,控制与旅游活动无关的建筑和产业,不允许发展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产业。本项目位于深沪湾园区的自然生态区内(规划图1-12中未显示本项目所在功能区,根据规划文本“自然生态区为除地质遗迹景观区、人文景观区、综合服务区和居民点保留区以外的处于自然环境状态的外围环境发展控制区”推断,本项目位于自然生态区内),工程内容包括红树林种植和海堤生态化改造,有助于提升滨海旅游景观,属于生态修复工程,不属于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产业。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福建晋江深沪湾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6-2030年)》管控要求。图1-12《福建晋江深沪湾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6-2030年)》图例沙滩县界地质遗迹特级保护区泥质滩地质遗迹一级保护区省道地质遗迹二级保护区国盐田高速公路湿地县道地质遗迹三级保护区鑫县道地质遗迹三级保护区水系一般公路自然生态区礁石公园界线河流、水域水坝行政界线红树林修复区医生态海堤狮峰伟X备注:根据规划文本“除地质遗迹景观区、人文1.50景观区、综合服务区和居民点保留区以外的处3:千米于自然环境状态的外围环境发展控制区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泉州市晋江市深沪镇东部,深沪湾南部,湖漏溪入海口区域。项目西起湖漏溪入海口,向东沿现状海堤延伸至深沪港码头区域,主要实施区域为海堤外坡及外侧滩涂区域,涉及人工岸线长度约470m。地理坐标118°39'45.960"E,24°37'14.904"N。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组成及规模1、项目背景及由来在国土空间规划空间性指导下,为统筹谋划和设计近海近岸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我国制定实施《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以提升海岸带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强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为核心,形成“一带两廊、六区多点”的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格局;以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目标,统筹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红树林保护修复、互花米草防控等各项工作,形成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体系,统筹推进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本项目位于泉州市晋江市深沪镇东部湖漏溪入海口,深沪湾南部滨海区域,存在滨海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较弱、海岸带防灾减灾能力较差、海堤生态功能不足的问题。(1)滨海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较弱深沪湾南部现状滨海湿地分布范围主要为湖漏溪入海口区域地势相对较高的区域,现状以光滩为主,仅有小部分湿地环境可满足鸟类觅食。该区域原为互花米草分布区,目前已基本完成互花米草物理清理,现状地表已无明显互花米草植株。但互花米草残留根系易重新发芽生长,存在复发风险;而且,互花米草清理后,生态位空白,滩涂湿地光滩短期内区域生物多样性较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较弱,本土滨海植被短时间内很难占据生态位,无法短时间恢复区域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与消浪缓冲功能。(2)海岸带防灾减灾能力弱互花米草清理后,原有植物消浪缓冲体系消失,岸滩存在一定的侵蚀风险。同时,受湖漏溪上游水流入海冲刷影响,自湖漏溪出水口沿海堤形成一条固定的排水沟。由于排水沟紧贴现状海堤堤脚,长期的水流作用已造成海堤堤脚出现冲刷侵蚀,部分区域堤脚块石已缺失,若进一步冲刷或风暴潮等极端天气情况下,可能会导致现状海堤基底淘蚀垮塌的风险,亟需开展修复提升海岸防护能力。(3)海堤生态功能不足现状海堤建设时期较早,以单一水利功能为主,建筑材料选用以硬质为主,项目组成及规模海堤生态考虑不足,硬质护岸生态服务功能较弱,尤其是临海侧“硬化、白化问题突出。当前海岸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低,海岸生态功能与当前可持续用海主流理念不相符;海岸景观与周边环境不协调,无法满足公众旅游休闲需求。互花米草清理后的光滩海堤堤脚冲刷现状滩地冲刷现状图2-1项目区现状图为了通过开展生态修复,构建多样性、稳定性的海洋生态系统,构建生态与减灾协同增效的综合防护体系,进一步提升深沪湾区海洋环境质量,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防灾减灾功能,根据《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福建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泉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26年)》关于晋江深沪湾生态修复规划,晋江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泉州市晋江市深沪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取得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同意(附件2)。修复项目西起湖漏溪入海口,向东沿现状海堤延伸至深沪港码头区域,主要实施区域为海堤外坡及外侧滩涂区域,涉及岸线长度约470m。项目目标包括:海堤生态化改造工程,实现海堤生态化470m;红树林营造工程,完成红树林种植30亩(即2公顷)。同时配套鸟类智能监测系统1套。海堤采用聚氨酯碎石护坡,坡面种植耐盐草本、藤本植物,构建植物生态系统。红树林种植种类为秋茄、白骨壤。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图2-3,海堤断面见图2-4。图2-2《泉州市晋江市深沪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总平面布置图图2-3《泉州市晋江市深沪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海堤断面图深沪湾图例海堤生态化红树林种植0.23150300堤顶前沿线外侧内侧聚氨酯碎石300袋装碎石300450g/m²无纺土工布二层碎石垫层现状海提设计高水位3.18现状插砌条石护坡1平均高潮位2.37抛石护底现状抛石护底C30素砼镇脚原滩面线素砼垫层100建设单位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附件3)委托编制了《泉州市晋江市深沪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25年3月取得主管部门批复(附件4)。建设单位于2025年7月委托我司开展泉州市晋江市深沪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附件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为“五十四、海洋工程”中“158海洋生态修复工程”,位于深沪湾半封闭海域,涉及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于“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表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五十四、海洋工程158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工程量在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清淤、滩涂垫高等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堤坝拆除、临时围堰等改变水动力的工程工程量在10万立方米一下的清淤、滩涂垫高等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海洋生态修复工程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退围、退养、退堤还海等近岸构筑物拆除工程;种植红树林、海草床、碱蓬等植被;修复移植珊瑚礁、牡蛎礁等2、项目建设规模及项目组成红树林修复面积约2公顷,海堤生态化提升470m,配套设施1套,项目组成见表2-2。表2-2工程组成一览表工程项目工程内容一、主体工程红树林修复红树林修复面积约2hm2,靠海外侧种植白骨壤,面积约11497m2,靠海内侧种植秋茄,面积约8509m2,设立约862m杉木桩围网,保护新造林区。海堤生态化提升海堤修复长度约470m,采用聚氨酯碎石护坡,护面区域进行植被种植。二、配套工程鸟类智能监测系统1套。3、项目用地用海情况工程用海:本项目在现有海堤外侧坡面进行生态化改造,坡面种植植被,并在滨海水域种植红树林约2hm2,路堤堤顶布设2根监控杆,鸟类智能监测系统设置在立杆30m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0号),明确“需要种植植被、互花米草清理、进行沙滩人工补沙等无构筑物、建筑物或设施建设的非排他性用海活动,以及拆除养殖池、构筑物等不足三个月的临时施工行为工程措施,依法依规无需办理海域使用审批手续、临时海域使用手续或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手续。”本项目已取得《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泉州市晋江市深沪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用地规划与选址意见的函》,明确“项目用地规划为渔业用海区,可兼容作为生态修复项目工程建设使用,无需办理用地用海手续。”(选址意见函见附件7,海域主管部门盖章平面布置图见附件8)。临时用地: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住宿及项目部拟租住周边村庄具成熟配套设施的区域,施工机械和车辆通过附近镇区现有的洗车点洗车、保养。施工材料可根据施工进度,少量多次运至施工区附近,临时堆放岸线附近的步道上。总平面及现场布置(1)总平面布置方案本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海堤生态化工程、红树林营造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红树林修复主要为湖漏溪入海口处红树种植区域主要选择现状高程1.0m以上区域,红树林营造面积约2公顷。海堤生态化自湖漏溪入海口南侧开始,沿环岛路外侧海堤至深沪渔港码头,其中与已有用海主体“晋江深沪中心渔港扩建工程”重叠部分不纳入本次实施范围,生态化提升总长度约470m。配套工程为鸟类监测系统,在海堤生态化岸段堤顶区域布置。工程总平面布置见附图2。(2)红树林种植红树林种植区域:红树林生态修复选择最适宜红树生长的范围进行修复,本项目南端,湖漏溪入海口区域地形相对较高,且该区域属于岬湾内侧,两侧掩护条件也相对较好,基本可满足红树植物种植的地形需求,同时结合互花米草治理区,选择互花米草治理后的光滩中适宜的区域进行红树植被种植,因此红树林营造主要在该区域内开展。红树林种植范围、规模:本项目区域平均海平面约0.22m(85高程,下同),平均高潮位约为2.37m,选择现状高程约1.0m以上(中高潮滩)区域开展红树林修复,本次红树林修复区域绝大部分高程在1.5m以上(中高潮滩),小部分区域高程在1.0~1.5m之间,总面积约2公顷。自湖漏溪入海口区域,沿现状海堤向外,覆盖内侧已实施互花米草治理图斑区域,向外延展至现状互花米草根系残留区域。红树林种类及分区:现状区域近河口处属于泥沙质底质,外侧区域砂质含量更高,底质环境、盐度环境满足种植要求。区域地形总体呈现外侧低,内侧高,中间部分区域受上游溪水入海的水流冲刷影响,局部高程稍低。福建泉州地区及周边乡土红树林种类为白骨壤、桐花树以及秋茄。考虑地形条件,底质条件,结总平面及现场布置合近年来种植乡土植物的经验以及该区适生的乡土植物生长特性分析,本项目采用秋茄和白骨壤为种植红树种类,靠海外侧盐度较大沙质含量较高以及高程低于1.5m的区域种植白骨壤,种植面积约11497m2;内侧及高程高于1.5m以上的区域种植秋茄,种植面积约8509m2。图2-4红树林种植种类及种植分区示意图红树林种苗来源及规格:种源要求为福建,如需苗木外调的在运输前应经过产地检疫并附检疫证书。秋茄:宜选择茎干粗壮、木质化程度高、无病虫害、枝叶完整的容器苗,地径大于0.5-0.8cm,苗高30cm~60cm。白骨壤:生长正常,无明显病虫害和机械损伤;苗高30-40cm、地径0.4-0.5cm,苗龄8-14个月。秋茄种植区环岛路种植密度:种植密度根据所选树种的特性确定栽植规格,适当放宽密度以保障生物栖息繁衍区域。苗株行距0.5m×0.5m,造林后密度不小于2668株/亩。红树林区边界防护:在红树林种植区外侧,打设杉木桩围网,防止海漂垃圾入侵破坏,两块红树林区围网总长度约862m,保护新造林区。杉木桩200020002000尼龙网图2-5红树林养护断面图图2-6红树林围网示意图后期管护:红树林种植后加强对造林地抚育和管理,设立围网聘请护林员保护新造林区,定期清理红树林区的海漂垃圾,并防治病虫害、海洋污损生物、草食性螃蟹和外来入侵生物等有害生物,对红树林幼林进行管护。宜在造林后连续2年以上对修复地进行苗木补植,以提高苗木保存率。管护应该包括项目建设期的管护和项目建设后的管护,对种植或修复后的红树林开展至少5年期的管护。1)病虫害防治,根据调查,福建省多处人工红树林已发生病虫害,红树林种植后的病虫害防治工作需及时跟上。2)封滩管护,在红树林控制互花米草措施实施后进行封滩管护。本项目以速生红树植物为主控制互花米草,封滩管护时间为2年以上。3)补植,定期对倒伏、根部暴露等受损红树植物幼苗、幼树进行修补。在成活率低于60%时对缺损的红树植物幼苗或幼树进行补植。4)林地清理,定期清理互花米草控制区域内枯死的米草茎干、垃圾杂物等,以免影响红树植物生长。红树林监测:为了解生态系统的状态及其变化趋势,通过开展系统全面的红树林成活率、病虫害等跟踪监测,开展红树林耐寒驯化、耐寒机制、养护等系统研究,完善红树林保护修复研究基础设施,为分析生态修复目标的实现和产生的综合效益提供数据。(3)海堤生态化改造修复范围:海堤生态化改造综合考虑上游水流和湾区内潮流总体流向特点,在目前冲刷区修复的基础上适当延伸,修复范围主要为湖漏溪入海口环岛路外侧,修复长度约470m。海堤现状:现状海堤堤型为斜坡堤结构,堤顶为混凝土路面,海堤内坡为浆砌块石护坡,部分区域有绿植,生长状况良好;海堤外坡为插砌条石护坡,坡度较陡,约1:1~1:1.5,堤脚采用块石护脚。护坡型式选择:采用聚氨酯碎石护坡。聚氨酯与天然碎石块的整合,可形成三维开放的一体化稳定结构。将碎石以特定的体积比与冷固化双组分聚氨酯混合物在普通的混凝土搅拌机中混合、搅拌均匀后,再铺设到堤坝上即可。由于聚氨酯在整个系统中所占比重很小,天然碎石间的多孔渗水结构得以保留,所以该护坡系统消散与吸收波浪冲击力的能力与传统方法相比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由于聚氨酯护坡结构强度高且表面的孔隙率较高,因此在提升现状海堤防灾减灾能力的基础上,聚氨酯护坡形成的空隙可随时间推移,满足植被自然生长需求,提升海堤生态性,成为海域和陆域之间自然过渡带,有利于增加海陆生态系统的连续性。护底结构选择:考虑现状护底堤石可利用,且天然块石生态友好,因此本次堤脚仍采用抛石进行防护。植物选择:根据现场调查和环境气候条件分析,可选用目前我国南方滨海生态修复及绿化种植种类中长势较好的品种,护坡坡面可选择根系较为发达的,有利于固堤护坡的草本,如狗牙根、结缕草、厚藤、海马齿等。综上,本次海堤生态化典型断面如下图所示。对现状抛石进行整理,护面采用聚氨酯碎石,聚氨酯碎石护岸自素砼镇脚起至海堤顶部路面,厚度30cm,聚氨酯碎石下部为20cm厚碎石垫层+无纺土工布两层。为进一步提升海岸生物多样性,在聚氨酯碎石坡面种植耐盐草本、藤本植物,构建植物生态系统。根据现阶段收集的本项目区域水文资料,本项目区域平均高潮位为2.37m,设计高水位为3.18m,聚氨酯碎石护面在2.5m高程以上区域,适宜种植植被的聚氨酯碎石坡面区域可满足30%以上植被覆盖率。海堤主要结构完成后,拟在护面区域进行植被种植,选用目前我国南方滨海生态修复及绿化种植种类中长势较好的品种,如狗牙根、结缕草、厚藤、海马齿等。护坡铺设聚氨酯碎石护坡表面植被稳定生长后图2-8聚氨酯碎石护坡案例面anm改造内容图2-9海堤生态化典型断面图(3)鸟类智能监测系统本区域常见鸟类以白鹭和海鸥为主,其中白鹭为涉禽,主要捕食浅水中的小鱼、两栖类、爬虫类、哺乳动物和甲壳动物。本区域现状以光滩为主,仅有小部分区域属于湿地环境,可满足白鹭觅食。本项目实施后,会提升湖漏溪入海口区域滨海湿地生态质量,为进一步对生态系统改善后的效果进行评估,需要结合现场调查中鸟类的活动情况。本项目拟配套鸟类智能监测系统,用于对本项目区域的活动鸟类进行监测。在海堤坡顶上布设2个立杆,将监测设备安装在不低于30m的高空位置,确保设备监测能覆盖本项目所调查的区域。具体安装位置见附图2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案1、施工工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海堤生态化、红树林修复等内容,可同步开展海堤生态化、红树林修复等内容。海堤和红树林修复施工流程如下:海堤生态化:根据工可设计资料,本项目设计高水位为3.18m(高潮累计率10%的潮位,85高程),设计低水位为-2.74m(高潮累计率90%的潮位,85高程)。本项目海堤低潮时可露滩。现有海堤坡面改造,施工层面主要位于平均高潮面以上,沿线施工时采用赶潮施工法低潮干滩施工,不涉及新增滩涂占用,不涉及水下开挖回填。施工流程如下:测量放样→块石整理→护面清理→护面结构实施→植被种植→管护,具体施工工艺如下:现场测量放样后,对现状抛石进行整理。二片石回填,平整护面,防止损伤土工布。土工布铺设自下而上进行,坡顶、坡脚固定,以防其滑动。人工级配的碎石垫层应具备良好的透水性,不含有机质、粘土块和其他有害物质,碎石垫层7009000现状海堤海堤顶前沿线域确权边线内侧外侧聚氨酯碎石3007.01碎石垫层200450g/m2无纺土工布二层现状海提设计高水位3.18抛石护60~100kg二片石现状插砌条石护坡平均高潮位2.37V2.5V1.5现状抛石现状抛石护底C30素砼镇脚原滩面线素砼垫层100均匀铺填摇撼捣实。将聚氨酯碎石用摊铺机均匀摊铺在护面上,使用辊压机对摊铺好的聚氨酯材料进行压实,增加其密实度和抗滑性能。聚氨酯碎石护岸自素砼镇脚起至海堤顶部路面,海堤主要结构完成后,在护面区域进行植被种植。红树林修复:滩面清理→测量放样→红树林种植→防护措施→养护,具体施工工艺如下:①滩面整理、清理宜在种植前清理恢复地中可能威胁红树林植物的生物、海漂垃圾或其他废弃物、平整场地,并设立警示标牌。②种植时间及方式本项目主要采用红树幼苗进行种植,秋茄苗高30cm~60cm,白骨壤苗高30cm~60cm,以春季至秋季(3月~10月)种植为宜;避开当月大潮日期,宜在气温高于15℃的情况下种植,雨季海水盐度降低期间最佳。红树植物种植方法采用条带式间种,具体为在滩面拉出与岸线垂直的线,沿线种植红树植物,使新种的红树林整齐划一,有利通风透光和管理。结合潮间带高程,高潮带区域适当深栽,低潮带区域适当浅栽需做到苗正、根舒,必要时可对苗木进行插杆扶植。栽植前先解除苗木的土球包装物,开穴将苗木放入穴中,再用淤泥填满夯实。对成活率不达标的造林地,应及时进行补植。③红树林区边界防护A、杉木插打:本项目所需的杉木桩在当地市场购买。杉木桩施工工艺流程:测量放线→桩位放样→打桩。本项目地基为软基,打桩相对容易,采用挖掘机进行桩基施工即可。用液压挖掘机打桩时需两人扶桩就位,将挖斗倒过来扣压木杆,将木杆压入一定深度自稳,然后让扶桩人走开,由挖掘机将杉木桩压下去,一般每2~4m即可打一根桩,工效较高。B、修复区域围网保护。红树林种植后在修复区四周,设立约862m围网,保护新造林区。围网材料以耐腐蚀、孔径为5cm×5cm的尼龙网为宜;固定围网材料选择杉木桩或竹竿的材料;固定桩间隔2m,围网高度要高于当地最高潮位线。2、主要工程量及土石方平衡表2-2主要工程量表序号项目单位工程量1海堤生态化提升m4701.1二片石m351041.2碎石垫层m39461.3聚氨酯碎石m314191.4C30素砼镇脚m32961.5素砼垫层m3421.6抛石护脚60~100kg(30%利用现状抛石)m318791.7无纺土工布m294591.8地被植物种植m247292红树种植m2200072.1秋茄m285092.2白骨壤m2114982.3防护围网m8622.4整理地形m335003配套设施3.1鸟类智能监测系统项1本项目所需石方为7929m2,其中7365m3外购,564m3利用现状堤石。表2-3主要工程内容土石方平衡表挖方填方项目方量(m3)去向方量(万m3)来源外购生态海堤二片石————5104碎石垫层————946外购块石————1879其中1315m3外购,564m3利用现状堤石7365m3外购,564m3利用现状堤石本工程工程量较小,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施工期间需要配置以下几种施表2-4施工期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合计————7929序号名称规格/数量1水陆两栖式挖掘机1-2台2吊机1-2台3装载汽车1-2台4摊铺机1-2台5辊轮机1-2台4、施工时序及建设周期项目技术施工期为10个月,施工进度见下表。表2-5施工进度计划表其他无序号项目名称进度计划1234-56789101海堤生态化施工2红树林种植3配套工程4竣工验收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现状本报告表中海洋水文动力环境概况、海域水质环境现状、海洋沉积物环境现状、海洋生物质量现状、海洋生态环境现状的调查与评价详见《泉州市晋江市深沪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环境影响专项报告》,本报告表仅摘其概要。1、海域水文动力环境概况深沪湾属正规半日潮,多年平均高潮位为5.43m,平均低潮位为1.08m,平均潮差4.35m,平均海平面3.241m。深沪湾内外基本为往复流,落潮时,湾内海水沿东向和东北向流出海湾,湾外基本为东北流;涨潮时,湾外涨潮流流向西南,而湾口断面大部分为西向涨潮流,南侧靠近深沪港区万吨码头处为东向流。1~10月平均浪高1.lm,在秋冬季,东北大风盛行,风速大,风区长度长,风浪、涌浪大。波浪以风浪为主的混合浪占39.24%,以涌波为主的混合浪占35.07%,风浪以NNE、N、NEN向最多,其次是SSW向,涌浪以SE向为主。2、海洋生态环境现状涉及商业机密2.1海水水质现状2.2海域沉积物环境现状2.3海域生物质量现状2.4海洋生态环境现状3、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24年度泉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晋江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9.2%,因此S02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NO2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PM10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PM2.5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CO的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及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均达标。晋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如下表:表3-1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统计表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情况污染物SO2年平均质量浓度4μg/m360μg/m36.67%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根据表3-1,SO2、NO2、PM10、PM2.5年平均值均符合二级标准。综上判定,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未收集到声环境现状监测数据资料。由于项目用海区域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NO2年平均质量浓度16μg/m340μg/m340.00%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36μg/m370μg/m351.43%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19μg/m335μg/m354.29%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0.8mg/m34mg/m320.00%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124μg/m3160μg/m377.50%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海洋生态评价等级判定: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种植红树林2hm2、海堤生态化改造470m,海堤施工不涉及水下开挖回填。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海洋生态环境》(HJ1409-2025),涉及多种影响类型的建设项目,应分别判定评价等级,取其中最高等级作为建设项目评价等级。根据表3-2等级判定结果,确定本项目的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表3-2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定评价等级影响类型23本项目概况1工程内容单项等级判定用海面积S(hm2)围海S≥100S<100/不涉及/填海S≥50S<50/不涉及/其他用海S≥200100≤L<200S<100红树林种植2hm23本项目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三级海洋生态评价范围:根据工程特点、生态敏感区以及项目区水动力条件,本项目评价范围为本项目在潮流主流向扩展距离为2.2km,与深沪中心渔港码头延伸线及2022年海岸线所围范围。评价范围见附图3。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目标有省级重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生态保护红线,以及一般敏感区深沪湾,详见表3-3。2、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粉尘、车辆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气,没有集中式大气固定排放源,废气排放量较小;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3.2-2018),本工程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不设置大气评价范围。本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距离工程最近的港阜社区、深沪镇第二中心幼儿园,位置见附图4。3、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晋江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晋政办〔2025〕5号)“未列入本区划的区域可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乡村声环境功能区管理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功能区要求”“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功能区要求”。项目所在区未列入晋政办〔2025〕5号晋江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东侧为G228国道、港阜社区、深沪镇第二中心幼儿园。G228国道交通干线边界线两侧35m范围内执行4a声环境标准,以外的区域执行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港阜社区周边有G228国道、深沪中心渔港,交通干线经过,且渔港相关活动较多,因此按2类声功能区考虑)。工程附近的港阜社区、深沪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分别位于G228国道交通干线边界线(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外79m、66m,因此执行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生态海堤改造范围位于G228国道交通干线边界线22m以内,执行4a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红树林修复区距离交通干线边界线45m以上,执行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确定为距项目边界200m的范围,评价范围见附图3。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位置见附图4。泉州市晋江市深沪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海堤改造段66m港阜社区深沪镇第中心幼儿园红树林修复区红树林修复区图例G228国道交通干线边界线红树林修复区海堤生态化改造图3-1本项目与G228国道交通干线边界线、港阜社区、深沪镇第二中心幼儿园位置关系图表3-3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类别环境保护目标名称相对方向与项目相对距离保护目标自然保护区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本项目红树林修复区位于实验区内海底古森林遗迹、古牡蛎礁遗迹、湾内的海岸自然地质地貌地质公园福建晋江深沪湾国家地质公园位于地质公园自然生态区内地质遗迹省级重要湿地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程区位于重要湿地范围内湿地环境生态保护红线区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侧最近9.5m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海岸防护、水土保持41闽东南沿海水土保持与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南侧与红树林修复区最近距离31.5m,与海堤生态改造K13端紧邻水土保持海洋生态环境满足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一般敏感区深沪湾工程区位于深沪湾内大气、声环境港阜社区东侧123m深沪镇第二中心幼儿园东侧97m评价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1)海洋环境根据《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2011~2020年)(见图1-1),本项目位于“FJ088-B-Ⅱ深沪湾二类区”,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第二类标准。同时,根据《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征求意见稿),本项目位于“FJ169-D-Ⅲ深沪湾深沪镇四类区”,执行三类海水水质标准。本项目从严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相邻功能区为“FJ089-A-Ⅰ深沪湾一类区”执行一类海水水质,“FJ087-D-Ⅲ深沪湾梅林四类区”执行三类海水水质。根据《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本项目位于“深沪港口开发监督区”(图3-1),海洋沉积物质量、海洋生物质量分别执行《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8-2002)第二类标准和《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第二类标准。相邻功能区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重点保护区”“梅林港口开发监督区”,前者海洋沉积物质量、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一类标准,后者海洋沉积物质量、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二类标准。表3-4海水水质标准(摘录)单位:mg/L(pH除外)项目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水温人为造成水温上升夏季不超过当时人为造成水温上升不超过当时当当地1℃,其他季节不超过2℃地4℃pH8.8~9.5,同时不超过海域正常变7.8~9.8,同时不超过海域正常变动范围0.2pH单位动范围0.5pH单位悬浮物质人为造成增加人为造成增加量量≤100≤150溶解氧>543化学需氧量≤345生化需氧量≤345无机氮≤(以N计)0.200.300.400.500.0150.0300.045石油类≤0.050.300.50铜≤0.0050.0100.050锌≤0.0200.0500.100.50总铬≤0.050.100.200.50铅≤0.0010.0050.0100.050镉≤0.0010.0050.010第一类人为造成增加量≤10621活性磷酸盐≤(以P计)砷≤0.0200.0300.050汞≤0.000050.00020.0005表3-5海洋沉积物质量(摘录)项目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石油类(×10-6)≤500.01000.01500.0硫化物(×10-6)≤300.0500.0600.0有机碳(×10-2)≤3.04.05.0铜(×10-6)≤36.0100.0200.0铅(×10-6)≤60.0130.0250.0锌(×10-6)≤150.0350.0600.0镉(×10-6)≤0.501.506.00汞(×10-6)≤0.200.501.00铬(×10-6)≤80.0150270砷(×10-6)≤20.066.094.0表3-6海洋生物质量(摘录)项目第一类(mg/kg)第二类(mg/kg)第三类(mg/kg)石油烃≤155080镉≤0.23.06.0铜≤102550(牡蛎100)铅≤0.13.07.0铬≤0.53.07.0汞≤0.050.100.30砷≤1.06.09.0锌≤2050100(牡蛎500)图3-1项目所在《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中位置(2)大气环境蚶江利用区西滨镇2.3-7泉州湾生态廊道保护利用区山镇3.1-40石湖港口与祥芝镇工业开发监督区3.2-9泉州湾海洋倾废监督区态石狮市鸿山镇区3.1-41石狮东部海域湖滨镇锦尚铺埠工业与城镇开发监督区图例N和镇人市驻地底古森林2.2-10石狮东部海域旅游A县驻地护区环境保护利用区龙湖镇乡镇驻地省级行政区界3.1-42梅林港口开发监督区英林镇领海基线深镇头湾港口领海边界2.3-8深沪湾湾口项目位置发监督区生态廊道保护利用区县级行政区界21地市行政区界金开滇3.1-43深沪港口开发监督区水系塘东溜江1.1自然保护区等法定保护区1.2重要生境与生态功能区2.2-11晋江南部海域2.1渔业环境保护利用区旅游环境保护利用区2.2旅游环境保护利用区2.3生态廊道保护利用区3.2-10围头湾海洋倾废监督区3.1港口与工业开发监督区4.59千米3.2海洋倾废监督区3.1-44围头港口与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二类功能区,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表3-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二级标准浓度限值SO2年平均60µg/m324小时平均150µg/m31小时平均500µg/m3NO2年平均40µg/m3日平均80µg/m31小时平均200µg/m3PM10年平均70µg/m3日平均150µg/m3PM2.5年平均35µg/m3日平均75µg/m3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µg/m31小时平均200µg/m3(3)声环境本项目执行2类声功能区的要求,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环境标准。表3-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摘录)时段昼间dB(A)夜间dB(A)2类60502、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运营期不涉及废水排放。施工期,施工人员住宿及项目部拟租住周边村庄具成熟配套设施的区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村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施工过程不在海域进行清洗、保养车辆,施工机械和车辆均在现有的洗车点洗车、保养,项目在洗车点洗车所产生的废水污水均由洗车点负责处理。(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运营期不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浓度限值。表3-9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一览表(摘录)项目名称监控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SO20.4氮氧化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12颗粒物1.0本项目运营期不涉及噪声排放。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表3-10项目施工期执行的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摘录)夜间55dB(A)本项目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村庄,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村庄垃圾收集清运系统。施工期不合格苗木、断损苗木、死亡苗木、定植时去除的薄膜袋及清理的杂草、海漂垃圾等固废均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处理。不可利用的施工废料运送至固废处理场进行处理。运营期幼林管护、抚育过程会产生少量固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废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版)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昼间70dB(A)其他无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分析本项目主要包括红树林种植和海堤生态化改造两方面的工程内容,工艺过程见施工方案。产污环节分述如下:(1)红树林种植产污环节滩面整理过程可能产生杂草、垃圾等固体废物;种苗筛选、种植、杉木桩插打、围网过程可能产生不合格苗木、废杉木桩、废网及包装袋等固废;开穴、杉木桩插打过程可能引起水体底土扰动,产生人为悬浮泥沙增量入海。(2)海堤生态化改产污环节海堤坡面整理过程石料表面携带尘土及整理过程可能引起水下底土扰动,导致人为悬浮泥沙增量入海;海堤地被植物种植、筛选、修剪过程会产生枝叶、不合格苗木等固废;聚氨酯碎石、块石整理、护面清理过程可能会产生废料。除此以外,本项目施工过程施工、运输车辆作业过程会产生噪声、废气,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施工机械清洗、保养产生含油污水。2、海洋影响分析本项目按照指南要求,已开展生态专项评价工作。生态专项报告包含对海水水质、海洋生态、海洋沉积物环境影响分析,本报告仅按指南要求引用专项报告的影响分析结果概要。2.1海水水质影响分析(1)悬浮泥沙入海对海水水质的影响本项目人为扰动悬浮泥沙源强很小,作业时间短,项目区水深浅,大部分时间可实现干滩施工,悬浮泥沙增量扩散包络范围将局限在作业点周边海域,随着工程结束,海水水质中悬浮泥沙含量将逐步恢复至施工前水平。(2)废水对海水水质的影响分析本项目不采用施工船舶,项目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均根据需要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洗车场进行清洗,清洗废水由洗车点负责处理,含油废水禁止排放入海。施工人员住宿及项目部拟租住周边村庄具成熟配套设施的区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村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废水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排放入海。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2海洋沉积物影响预测分析本项目海堤生态建设可选择低潮干滩时段施工,且红树林修复区水深浅,人为扰动悬浮泥沙源强很小,红树林修复区内进行简单的地形整理,不会明显改变工程海域沉积物的质量,海域沉积物环境基本可维持现有水平。施工期废水、固废等严格执行本报告环保措施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直接排海,不会对海洋沉积物造成影响。2.3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悬浮泥沙人为增量很小,由此引起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很少。红树林种植区域滩涂整理、开穴、杉木桩施打会破坏部分底栖生物生境,造成底栖生物资源损失,但该影响是暂时的。红树林成林后,其产生的环境效益将为水生生物提供更适宜的栖息环境和饵料来源,改善红树林种植区域生物多样性低,生态位空白的问题,因此项目的建设对生物资源环境具有积极的影响。2.5水文动力、冲淤环境变化对海洋生态的影响海堤生态化改造使迎水面更流畅顺直,由于生态海堤位于湾顶高滩区域,对海堤附近水文动力、冲淤环境的影响极小。红树林修复区,幼株时期红树植物比较稀疏、低矮,对水文动力、冲淤环境的影响很小。随着红树林成林变得高大,根系枝条繁茂,对水流阻挡,对波浪能量耗散的能力越强,对水文动力环境的改变越大,水体流速降低,降低对海堤的冲蚀,同时提高了局部环境的淤积速率。2.6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本项目建设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红树林修复区距离“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的“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最近9.5m,生态海堤改造西侧端(K13)与“闽东南沿海水土保持与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中的“水土保持”类型区紧邻。本项目种植红树林能够抵御海浪冲击、保护海堤,有助于增强海岸的防护能力。通过恢复植被、优化结构进行海堤生态化改造,能够对周边环境的水土保持产生有利影响。项目实施有利于上述生态保护红线的功能发挥,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结束后施工期产生的短期影响可得到缓慢恢复。2.7对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影响本项目红树林修复区位于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自然保护区范围优化调整方案正在报批阶段,调整后本项目不占用自然保护区。本项目建设内容不涉及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无生产设施,满足保护区实验区管理要求。施工期对周边海水水质影响较小,且影响时期短暂,对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影响较小。2.8对省级重要湿地“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影响本项目占用省级重要湿地“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本项目施工期在短期内对重要湿地海水水质、生态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影响程度是轻微的。施工后,经过人工抚育,红树林成林将为滨海湿地带来更多的环境效益,有助于构筑稳固的省级重要湿地的生态结构。本工程严格按照《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福建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泉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泉州市晋江市深沪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修复要求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对省级重要湿地保护修复是有利的。2.9对福建晋江深沪湾国家地质公园的影响本项目位于福建晋江深沪湾国家地质公园的自然生态区,该区域内可有序地控制与风景环境相协调的各项建设,控制与旅游活动无关的建筑和产业,不允许发展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产业。本项目工程内容有助于提升滨海旅游景观,属于生态修复工程,不属于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产业。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福建晋江深沪湾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6-2030年)》管控要求,不会对福建晋江深沪湾国家地质公园造成不利影响。3、施工噪声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运输车辆装卸噪声和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其声级为80~90dB。表4-1典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单位:dB(A)机械类型噪声预测值5m20m50m100m200m水陆两栖式挖掘机8471.9664.0057.9851.96装载汽车9481.9674.0067.9861.96吊机9077.9670.0063.9857.96摊铺机9077.9670.0063.9857.96辊压机9077.9670.0063.985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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