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0008838东莞慧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20250008838
项目名称
东莞慧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李屋金湖路一街62号
建设单位
东莞慧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莞市华东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莞慧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李屋金湖路一街62号。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006m2,建筑面积1006m2。项目主要从事耳机塑胶配件和塑胶支撑杆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耳机塑胶配件、塑胶支撑杆共约134 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混料、破碎工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降低其影响;项目拟将注塑工序设于密闭空间内进行,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2、项目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厂区内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别独立布置排水管道系统。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给新鲜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塑胶边角料次品塑胶件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4、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无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2025-08-13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桥头分局
联系电话
0769-83433755
通讯地址
东莞市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C座8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