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润滑油 乳化液招标采购公告(2025)
湖北中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润滑油、5千吨/年乳化液、6万吨/年废酸、5千吨/年废碱综合利用项目(5千吨/年乳化液、6万吨/年废酸、5千吨/年废碱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湖北中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润滑油、5千吨/年乳化液、6万吨/年废酸、5千吨/年废碱综合利用项目(5千吨/年乳化液、6万吨/年废酸、5千吨/年废碱生产线)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年8月8日,湖北中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专家组成验收组,对该公司“5万吨/年废润滑油、5千吨/年乳化液、6万吨/年废酸、5千吨/年废碱综合利用项目(5千吨/年乳化液、6万吨/年废酸、5千吨/年废碱生产线)”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现场实地检查了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验收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概况
项目名称:5万吨/年废润滑油、5千吨/年乳化液、6万吨/年废酸、5千吨/年废碱综合利用项目(5千吨/年乳化液、6万吨/年废酸、5千吨/年废碱生产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湖北中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0万元;
建设地点:湖北省赤壁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1月,湖北中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北慧智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5万吨/年废润滑油、5千吨/年乳化液、6万吨/年废酸、5千吨/年废碱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 年 5月 9 日咸宁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5万吨/年废润滑油、5千吨/年乳化液、6万吨/年废酸、5千吨/年废碱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保审〔2017〕8 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三)验收范围
该项目的验收范围为废酸废碱车间、乳化液储罐仓房及办公楼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和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与环境影响报告表设计的部分内容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物化处理+生化处理厌氧/缺氧/好氧工艺 ”处理;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一并进入项目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二)废气
本次项目废气主要为废酸废碱、乳化液废气。
废酸废碱、乳化液废气:废气洗涤塔一套+活性炭吸附箱+15m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执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6.1-1996)表 2 二级标准;VOCs 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表2标准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要求。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绿化隔离带,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处理处置外收危险废物,其中部分危险废物经处理后转化为产品外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过程会产生工业固体废弃物。日常运营期间,还产生一定量生活办公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乳化液处理生产线产生的机械杂质、滤饼;废酸废碱处理线产生的机械杂质、滤饼、杂盐、厂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其他废物在厂区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湖北丽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经以上处理后,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
、
废
水
验收监测期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
★
1
的
pH
值在
6.9~7.0
之间;化学需氧量在
11~19mg/L
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在
2.7~4.3mg/L
之间、氨氮在
5.86~10.5mg/L
之间、总磷在
0.05~0.12mg/L
之间、总氮在
7.98~11.7mg/L
之间、石油类在
1.28~1.90mg/L
之间、氟化物在
0.30~0.98mg/L
之间,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表
4
三级限值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DA004排口主要污染因子氨的排放浓度在0.32~2.85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0777~0.00498kg/h之间,硫化氢的排放浓度在0.031~0.061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5.40×10-6~0.000109kg/h之间之间,氯化氢的排放浓度在5.97~6.25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101~0.0108kg/h之间,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在0.98~1.30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175~0.00245kg/h之间,臭气的排放浓度在741~851之间,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浓度在0.956~3.19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165~0.00557kg/h之间,氟化物的排放浓度在0.43~0.59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0720~0.00103kg/h之间,硫酸雾的排放浓度在ND~0.29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0519kg/h之间,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在未检出。“ND(检出限)”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表1限值要求,其余检测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浓度≤100mg/m3、排放速率≤0.26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1.8kg/h、氟化物排放浓度≤9.0mg/m3、排放速率≤0.10kg/h、硫酸雾排放浓度≤45mg/m3、排放速率≤1.5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40mg/m3、排放速率≤0.77kg/h)。
3.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为 0.0047~0.143mg/m3 之间,氯化氢排放浓度为 0.05~0.013mg/m3 之间,氟化物排放浓度为 2.4~4.3mg/m3 之间,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 0.007~0.015mg/m3 之间,硫酸雾排放浓度为 ND~0.006mg/m3 之间,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033~0.057mg/m3 之间,氨排放浓度为 0.04~0.016mg/m3 之间,硫化氢排放浓度为0.003~0.006mg/m3 之间,臭气排放浓度为11~19无量纲之间。车间外1m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0.48~0.54mg/m3 之间,厂界上风向〇WQ1、厂界下风向〇WQ2、厂界下风向〇WQ3中挥发性有机物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表2非甲烷总烃限值要求,其余检测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2mg/m3 、氯化氢0.20mg/m3 、氟化物20mg/m3 、氮氧化物0.12mg/m3 、硫酸雾1.2mg/m3 、非甲烷总烃4.0mg/m3 )。
4. 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来自生产线生产设备,治理措施为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等。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在60.5dB-62.8dB 之间, 夜间噪声测量值在 50.5dB-53.4dB 之间 ,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声功能区限值要求
5. 固废
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酸废碱处理后滤饼、杂盐、乳化液处理后的机械杂质、滤饼)。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采取各种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建成后各废气、废水污染物、厂界噪声经处理后均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有合理的处置途径,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存在问题及建议
1、优化生产车间的储存区、生产区等功能分区,完善处理车间的地面防渗漏措施以及废酸废碱、废乳化液等原料的分类分区存放和围堰措施;
2、定期梳理排查车间管阀、泵等设施使用情况,最大程度减少跑冒滴漏情况;
3、核实明确本次验收范围,进一步调查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依托原有项目情况,储罐区的储罐数量、规格及最大存储量,梳理项目变更内容;
4、核实项目水平衡。完善项目污水处理工艺,依托内容调查;
5、完善调查废气处理工艺,风机规格等参数,补充废气收集管示意图,说明VOCS废气处理工艺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6、补充蒸馏盐分的收集、暂存和处置情况调查及处置协议;
7、补充雨污水管网,事故应急管网分布示意图、平面布局图等附图。
七、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本工程在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该工程在落实上述整改要求的前提下,验收组原则上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按验收管理程序予以公示。
5万吨/年废润滑油、5千吨/年乳化液、6万吨/年废酸、5千吨/年废碱综合利用项目(5千吨/年乳化液、6万吨/年废酸、5千吨/年废碱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
2025年8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润滑油 乳化液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