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 入河排口整治工程 生态修复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呈报《连城县政府投资市政(房建)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附件收悉。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龙岩市连城县旧县河流域(新泉段)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岩市连城县旧县河流域(新泉段)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项目编码:2508-350825-04-01-254439)
  二、建设地点:连城县新泉镇,具体以有权部门出具的“一书两证”为准。
  三、建设单位: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1.入河排口整治工程:截污井9座、污水管道11500米(其中压力管道10000米)、提升泵站2座;
  2.生态缓冲带工程:主要在官庄村村庄两岸构建生态缓冲带,截流岸边径流污染,提升河流自净能力,面积约6330平方米,在畲部村村庄两岸构建生态缓冲带,面积约980平方米;
  3.联溪村沟渠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在联溪村入旧县河沟渠改造成表流湿地,提升支流入河水质,面积约3820平方米;
  4.水环境预警监测工程:主要包括水质预警监测全光谱站2台、水环境遥感大数据监测分析系统1套、流域水污染应急溯源管控系统1套,便携式水质监测溯源仪1台。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49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09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建设不得违规举债,不能新增地**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十八个月。
  七、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23年第2号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根据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连城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连发改综〔2018〕111号)的通知,对建设内容简单且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影响周边环境的县级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和城建项目取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节。请项目业主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作出客观预测、综合评判,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风险的应对预案。
  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报建手续。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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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 入河排口整治工程 生态修复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