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机械零部件 自动打磨机 电焊机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8月15日,我局受理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6日(7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0572-6023835电子邮箱:cxhbxkk@163.com
联系人:张 云、潘潇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基本情况
环评单位
报告书(表)环评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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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力镁达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镁合金制品300万件、通用机械零部件200套建设项目
长兴力镁达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工业园区
企业总投资500万元,租用浙江尚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约1500平方米作为项目生产用房。购置自动打磨机、智能加工中心、检测线、钻床、电焊机、切割机、刨床、抛光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镁合金制品300万件、通用机械零部件200套的生产规模。
杭州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袁以能)
公示稿-长兴力镁达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镁合金制品300万件、通用机械零部件200套建设项目.zip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科技有项目名称:长兴力镁达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镁合金制品300万件、LL通用机械零部件200套建设项目T33052210项目名称:长兴力镁达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镁合金制品300万件、通用机械零部件200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长兴力镁达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50148094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18mdy企业基本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2H1K946P企业名称杭州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二维码登录“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家企业信用信息公91330105MA2H1K946P(1/1)记备案,许可,监管信(副本)BGLCG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名称杭州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0日监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申花路33号汉之昀商业法定代表人郁建锋中心1幢1201室经营范围国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登记机关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年0月30日202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颁发。它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职业资格。ThisistocertifythatthebeareroftheCertificatehaspassednationalexaminationorganizedbythe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7-六、结论.....................................................................................-49-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500米范围内敏感点分布情况图附图3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附图4项目周边环境照片附图5项目厂区总平面及环保设施分布图附图6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内的位置示意图附图7长兴县空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图附图8长兴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9长兴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中位置示意图附图10长兴县林城镇三区三线图附图11林城镇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图附件:附件1项目备案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租房协议及不动产权证附件5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附件6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申报事项)附件7危废处置承诺书附件8涉密说明附件9环评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10关于要求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书附件11授权委托书附件12函审意见及修改清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长兴力镁达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镁合金制品300万件、通用机械零部件200套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5-330522-04-01-55748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工业园区地理坐标E119度46分48.552秒,N30度57分20.38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C339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C3489)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中第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中第69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505-330522-04-01-557483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17环保投资占比(%)3.4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1其他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三区三线中“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分别对应在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园区,位于工业集聚区范围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在“三区三线”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在生态空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且周边无自然生态红线区,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大气环境:长兴县2024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判定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根据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湖发改规划〔2021〕219号)所述,实现到2025年,湖州市PM2.5浓度稳定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内,力争达到2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力争达到92%,基本消除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区县空气质量全部达标,全面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水环境:本项目所在水环境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质标准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土壤环境:本项目实施后做好生产场地防渗漏措施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各类污染物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使环境质量出现降级情况。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所用水、电用量均较小,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长兴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所在地块位于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09),属重点管控单元,具体符合性分析见表1-1。表1-1《长兴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空间布局约束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和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通用零部件制造,属于二类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方案》中附件1工业项目分提升改造。区域内的人口聚集类表“120.金属制品、机械区内禁止新建二类、三类工和设备修理业43(除属于一业,禁止扩建三类工业。加强类、三类工业项目外的)、“两高”项目源头防控。综合103.通用设备制造业34(除条件较好的重点行业率先开属于一类工业项目外的)”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合理规为二类工业项目判断);本1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项目属于林城镇工业平台符合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开发边界图范围内,与居住块、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区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土壤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生活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入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公司处理处理后达标排放,管控标准。重点行业按照规范不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本项目周围主要为工业企价。业,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项目(根据《长兴县生-3-序号污染物排放管控本项目情况1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调整和优化工业产业结构,逐步提高产业准入条件,对区内纺织装备制造行业和纺织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项目属于新建二类工业项目,项目污染物排放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纳管,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纳入雨水管网。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风险较小,但企业仍须按要求做好土壤和地下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序号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情况1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企业根据自身环境风险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送相关单位备案并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序号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本项目情况1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标杆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推进生态化改造,强化清洁生产,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09)准入清单,符合《长兴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1.3《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合性分析-4-由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内容较多,本次环评仅选取与本项目相关的条款进行分析,具体见表1-2。表1-2本项目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本项目选址不在太湖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第区内设置排污口、有毒有害物品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八仓库以及垃圾场;已经设置的,池预处理后纳管,经长符合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为。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业和通用零部件制造,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采取先进的设备和技二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术工艺进行生产,符合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清洁生产要求。外排废符合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条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经长兴林盛水质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达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业和通用零部件制造,二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经长兴林符合九(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条生产项目;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目不在第二十九条所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列禁止行为中。(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业和通用零部件制造,三线周边米范围内,太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处理后纳管,经长兴林符合条1000米范围内,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条款要求本项目情况条或者关闭。不涉及第八条所列行八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标后排放。为:2000岸线两侧各-5-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行为目不在第三十条所列禁止行为。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准入条件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和通用零部件制造。不属于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经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不涉及沿江港口码头等内容,不属于不符合-6-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予以环境准入项目范围内,符合要求。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十五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和通用零部件制造,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也不属于本条所列高污染项目。符合第十七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生产工艺装备、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符合第十八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和通用零部件制造,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符合第十九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和通用零部件制造,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相关要求。1.6《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7-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对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于2022年6月23日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中的内容,符合相关要求,具体如表1-5所示:表1-5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是否严禁落地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与项目,依法推动污染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和企业退出。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通用零部件制造,为二类工业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太湖生态环境敏感区内不符合产业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发展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中的符合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迁至合规工业园。推进太湖流域等品;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300米范围内重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点排污企业逐步退出。除战略性新纳管,经长兴林盛水质净化兴产业项目外,太湖流域原则上不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的工业类建设项目。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有关要求。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1-6。表1-6“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符合性分析是否条例符合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工业园区,选址可行。本项目符合《关于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符合性行性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满足总量控制原则和环境质量等要求。内容项目情况符合造纸、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推动环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依法关闭或搬再审批其他生产性新增氮磷污染物-8-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项目采用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推荐模式和方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使用技术和方法均较为成熟,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可靠。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产生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实现零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并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不大,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达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本项目生产工艺具有行业先进性,采取的治理措施先进可靠。企业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小。(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本环评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生态产生破坏。(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根据以上对照分析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四性五不批”的审批原则和要求。1.8《关于印发的通知》(湖攻坚发[2023]1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印发的通知》(湖攻坚发[2023]1号)中有关条款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7。表1-7本项目与《关于印发的通知》(湖攻坚发[2023]1号)符合性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结论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强化VOCs源头控制,严格执行行业准入要求和VOCs、氮氧化总量实行行业内替代。在漆包线、木质家具、钢本项目属于金结构、印染涂层等VOC重点行业试点开展综合绩属制品业和通不涉及溶剂型符合开展整治提升,无法达到整治要求的6月底前淘涂料、粘胶剂、汰到位。持续开展VOCs源头替代,6月底前木质以及涉及使用溶剂型胶粘剂的软包装复合、纺织要求。品复合、家具胶粘等重点行业VOCS替代到位,高效治理设施。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湖攻坚发[2023]1号)中的相关要求。1.9《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符合性分析对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中加强环保设施源头管理的要求,本项目符合性见表1-8。表1-8项目与《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符合性分析序加强环保设施源头管理要求项目情况结论号物总量替代制度,化工、漆包线等行业新增排放效评估,探索建立溶剂型涂料、粘胶剂、助剂等涉VOCs原料使用量和企业税收挂钩的评价制度,4月底前完成评价,对绩效评价排名后30%的企业家具、钢结构等重点行业全部完成替代,8月底前涉及使用溶剂型油墨的吸收性承印物凹版印刷,无法替代的由各区县逐一做出说明并配套RTO等用零部件制造,生产工序助剂等涉VOCs原料,符合源头控制的-10-1立项阶段。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对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在环评技术审查等环节,必要时可邀请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专家参与科学论证。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2设计阶段。企业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建设部门核发的综合、行业专项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含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自行开展或组织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专家参与设计审查,出具审查报告,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企业将委托有相应资质(建设部门核发的综合、行业专项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含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将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3建设和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确保环保设施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并形成书面报告。企业将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确保环保设施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并形成书面报告。4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危险作业等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要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连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吊装、动火、登高、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配齐应急处置装备,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企业将在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中的相关要求。1.10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2021年2月10日第三次修正并施行),-1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如下:(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和通用零部件制造。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要求以及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09)要求。(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结合总量控制要求及工程分析可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按照当地区域替代削减办法获得指标后,符合总量控制要求。(3)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园区,位于工业集聚区范围内,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及开发利用的要求,位于林城镇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内,详见附图10。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和通用零部件制造,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项目符合《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中的鼓励发展类。本项目符合《长兴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印发的通知》、《〈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和《关于落实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相关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12-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建设内容2.1.1项目由来长兴力镁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04月11日,选址为长兴县林城镇工业园区,主要从事金属材料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因市场发展需求,企业总投资500万元,租用浙江尚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约1500平方米作为项目生产用房。购置自动打磨机、智能加工中心、检测线、钻床、电焊机、切割机、刨床、抛光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镁合金制品300万件、通用机械零部件200套的生产规模,同时实现年销售收入3800万元,利润总额可达475万元。本项目已于2025年5月12日通过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505-330522-04-01-557483;详见附件1)。2.2类别判定(1)环评类别判定说明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环评类别判别见表2-1。表2-1环评类别判别表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69.通用零部件制造348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金属制品业33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黑色金属铸造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有色金属铸造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和通用零部件制造,涉及切割、焊接、抛光、打磨、机加工等工序,因此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定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可知,本项目排污-13-许可类别判别见表2-2。表2-2排污许可类别判别表序号行业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二十九、通用设备制造业3483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341,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2,物料搬运设备制造343,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6,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347,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其他二十八、金属制品业3382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黑色金属铸造3391(使用冲天炉的),有色金属铸造3392(生产铅基及铅青铜铸件的)除重点管理以外的黑色金属铸造3391、有色金属铸造3392/本项目不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也不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因此该项目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应归为“登记管理”类别。2.3工程内容表2-3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具体内容、规模主体工程生产厂房生产车间从北到南布置:原辅料区、焊接区、成品区、机械加工区、打磨、抛光区、组装、检验区辅助工程办公区位于厂房北侧储运工程仓储区位于生产车间北侧运输工程厂区道路适合大型运输车辆进出厂区道路为水泥路面,满足运输要求公用工程给水系统依托租赁企业现有供水设施,当地供水系统。排水系统设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管道系统;雨水通过雨水管网集中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打磨用水采用循环使用模式,定期捞渣,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供电系统由园区电网提供,用电量约85.32万kwh/a环保工程废气打磨、抛光工序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工艺,经洗涤除尘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环保工程废气下料废气在车间重力沉降,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浙江尚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废固废暂存区:固废暂存区面积约25m2,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危废暂存间:设置在厂房南侧(建筑面积约8m2)作为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废仓库暂存,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噪声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垫;安装隔声门窗。风险防范措施生产车间、危废仓库、一般仓库等地面采取防渗措施依托工程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生活污水依托浙江尚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处理后达标排放。2.4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规模见表2-4。表2-4a本项目主要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单位产能备注1镁合金制品万件/年300产品主要为无人机外壳、手机外壳、自行车支架等2通用机械零部件套/年200产品主要为轴承、法兰等表2-4b本项目主要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单位产能规格重量123镁合金制品无人机外壳万件/年50长258mm×宽326mm×高105mm0.8kg手机外壳万件/年220长160mm×宽75mm×高9mm0.3kg自行车支架万件/年30直径50cm×高50cm2kg45通用机械零部件轴承套/年100内径50mm×外径100mm×厚度25mm80kg法兰套/年100直径200mm×厚度20mm100kg2.5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情况,具体见表2-5。表2-5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汇总序号名称年用量最大贮存量单位其他信息1镁合金毛坯件175080t/a外购,用于镁合金制品生产2不锈钢134t/at/a外购,通用机械零部件生产3碳钢93-15-416锰钢20.8t/a5无铅焊丝0.50.1t/a外购,5kg/卷6其他配件(螺丝刀、垫片、轴承等)0.20.05t/a外购7切削液0.20.1t/a外购,100kg/桶,使用时与水1:10进行配比8乳化液0.20.1t/a外购,100kg/桶,使用时与水1:10进行配比9润滑油0.050.01t/a外购,5kg/桶,塑料桶10包材20.5t/a用于包装材料11抹布0.010.001t/a设备保养维修12水337/m3/a/13电85.32/万kwh/a/本项目部分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表2-6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序号名称理化性质/介绍说明1切削液是一种用在金属切削、磨加工过程中,用来冷却和润滑刀具和加工件的工业用液体,切削液由多种超强功能助剂经科学复配而成,同时具备良好的冷却性能、润滑性能、防锈性能、除油清洗功能、防腐功能、易稀释特点。克服了传统皂基乳化液夏天易臭、冬天难稀释、防锈效果差的毛病,对车床漆也无不良影响,适用于黑色金属的切削及磨加工,属当前最领先的磨削产品。切削液各项指标均优于皂化油,它具有良好的冷却、清洗、防锈等特点,并且具备无毒、无味、对人体无侵蚀、对设备不腐蚀、对环境不污染等特点。2乳化液浅黄色透明液体;相对密度(水=1)0.889,是一种高性能的半合成金属加工液2.6主要生产设备项目生产设备具体见表2-7a。表2-7a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序号生产设施设施型号数量(台/套)1自动打磨机/202智能加工中心/103车床CW611044钻床/25电焊机ZX7-31536直流焊NBC350GF37切割机/18刨床B69019铣床/110锯床GB4230111抛光机/2-16-12砂轮机/113检测线/114叉车/215废水处理设施化粪池:1t/d1注:每台自动打磨机的工作台下方配备一个水箱,其规格为2.5m×0.6m×1m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根据设备清单分析,项目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详见表2-7b。表2-7a项目产品产能匹配性分析产品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单台设备产能年生产时间最大产量设计产量是否匹配镁合金制品自动打磨机2065件/h2400312万件/年300万件/年是通用机械零部件机械加工设备11套/h20002000套/年200套/年是注:1套通用机械零部件产品需要经车床、铣床、钻床等一系列的机械加工,本项目按1套/h进行核实;2.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员工20人,年工作日300天,一班制生产(8:00~17:00),厂区内不设置食堂和宿舍。2.9水平衡损耗45300255长兴林盛水生活污水化粪池质净化有限公司损耗2自来水4337切削液配置用水损耗24乳化液配置用水损耗529打磨用水图2-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17-2.10周边概况及平面布局(1)周边概况长兴力镁达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镁合金制品300万件、通用机械零部件200套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工业园区,不新增用地,租用浙江尚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约1500平方米作为项目生产用房,平面布置图见附图5,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根据现场踏勘,企业周边情况如下:东侧为长兴鸿达炉业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艾特利科技;西侧为其他工业厂房;北侧隔厂区绿化带为铁路。企业周边环境示意图见附图3,具体周边情况照片详见附图4。(2)项目平面布局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工业园区,不新增用地,租用浙江尚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约1500平方米作为项目生产用房,车间平面布置如下:生产车间从北到南布置:原辅料区、焊接区、成品区、机械加工区、打磨、抛光区、组装、检验区。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11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11.1工艺流程(一)镁合金制品生产工艺镁合金毛坯心G、SGGS包装成品镁合金制品工艺图及污染物产生示意图加工中心:镁合金毛坯件经过智能加工中心加工打孔等(智能加工中心为密闭的设备),该工序会产生少量的粉尘和边角料。打磨:根据工件表面平整度,对不平整的工件进行去毛刺处理,以确保工件表面光滑。通过工作台下方配备的引风机,采用负压收集工艺,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引入水箱,实现颗粒物的有效捕集与处理。打磨用水采用循环使用模式,定期捞渣,确保水质稳定,并通过定期补充新鲜水维持系统运行。抛光:将工件通过抛光机进行抛光,去除工件表面氧化物,增加光泽,该工序可打磨在工作台进行(其中60%根据需要进行抛光处理)。检验、包装:工件通过自动化检测线,将合格的产品进行包装,进行出售。加工中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打磨抛光检验包材图2-2工艺流程简述:-19-(二)通用机械零部件生产工艺不锈钢、碳钢、16锰钢下车床、铣床、钻床等机械加工抛光检验成品图2-3通用机械零部件工艺图及污染物产生示意图工艺流程简述:下料:将外购的各类钢材根据不同的需要来利用切割机进行切割下料;锯床加工:切割下料后的原材料经锯床机械加工,上述设备使用过程中需要使用切削液;车床、铣床、钻床等机械加工:将切割下料后的原材料经车床、铣床、钻床等一系列的机械加工,上述设备使用过程中需要使用乳化液;焊接:再利用焊接设备将外购的无铅焊条跟处理好的工件进行焊接成型。抛光:对焊接部位进行抛光,去除工件表面氧化物,增加光泽(采用砂轮机,工序仅是根据需要进行,具有随机性和偶发性,颗粒物产生量极小)。-20-组装、检验:将成品产品与其他配件进行人工组装、检验合格即为成品。2.11.2污染工序及污染因子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具体见表2-10。表2-10营运期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类别编号产污环节主要污染因子废气G1加工中心颗粒物G2打磨颗粒物G3抛光颗粒物G4下料颗粒物G5焊接颗粒物废水W1职工生活CODCr、NH3-NW2打磨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固废S1加工中心、下料废边角料S2锯床加工废切削液S3锯床加工含切削液金属屑S4车床、铣床、钻床等机械加工废乳化液S5车床、铣床、钻床等机械加工含乳化液金属屑S6焊接废焊材和焊渣S7焊接废气治理集尘灰S8抛光、打磨废气治理金属渣S9原料使用一般包装固废S10原料使用危险废包装物S11设备检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S12设备检修废油抹布S13检验次品S14职工生活生活垃圾噪声噪声设备运行等效连续A声级-21-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工业园区,企业租用浙江尚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约1500平方米作为项目生产用房。根据调查,该厂房为闲置厂房,不涉及有毒物料,不产生持久性危害土壤及水环境的污染物,不涉及重金属,因此本项目拟建地不存在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要求企业在本项目投产后,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并在日后的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环保“三同时”规定,在正式投产前进行环保竣工自主验收。-2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1.1环境功能区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湖政发[2017]63号),原《湖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现根据《湖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湖环发[2020]24号)关于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要求:到2025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30.0µg/m3,PM10、SO2、NO2、CO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O3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且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故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3.1.2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采用长兴县2024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判定所在县区域达标情况,详见表3-1。表3-1长兴县2024年全年常规大气环境监测结果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66010.0达标百分位数(98%)日平均质量浓度10.71507.1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1.54053.8达标百分位数(98%)日平均质量浓度528065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41.97059.9达标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108.115072.1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8.93582.6达标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80.975107.9不达标CO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1000400025.0达标O3百分位数(90%)8h平均质量浓度15416096.3达标从上表可知,2024年长兴县SO2、NO2、PM10、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SO2、NO2、PM10、CO、O3日平均或8h相应百分位数质量浓度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而PM2.5的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超标,环境空气质量一般。评定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23-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湖发改规划〔2021〕219号),为持续改善“十四五”时期湖州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聚焦PM2.5和O3协同控制,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调整优化,继续加强工业污染、机动车船污染和城乡面源污染治理,注重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打好“美丽提标争先战”,推动湖州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向示范地迈进,推进现代化滨湖花园城市的高水平建设,以实现到2025年,湖州市PM2.5浓度稳定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内,力争达到2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力争达到92%;O3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浓度达到省下达要求;基本消除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区县空气质量全部达标,全面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3.1.3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其他污染物质量现状,本评价引用湖州捷信检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HC2308W401501)中TSP的监测数据,监测点位:G1项目所在地西南侧(位于本项目西南侧1390m处),监测时间为2023年9月5日-9月7日。监测及评价结果见表3-2。表3-2其它污染物监测点位基本信息监测点名称监测点坐标监测因子平均时段评价标准/(mg/m3)监测浓度范围/(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达标情况监测时段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XYG1764523.823427054.29TSP日均值0.30.068~0.09832.7达标2023.9.5~2023.9.7SW1390*注:本项目采用UTM投影。根据表3-2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的TSP监测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3.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2.1长兴县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园区,项目附近水体为泗安塘林城断面。根据《浙-24-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年)》(浙政函[2015]71号),目标水质为Ⅲ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根据《2024年长兴县环境质量监测公报》,2024年长兴县15个县控以上考核断面中水质Ⅱ类水比例为86.7%,Ⅲ类水比例为13.3%,功能区达标率为100%。3.2.2项目附近地表水水质现状项目附近水体为泗安塘林城断面,根据《2024年长兴县环境质量监测公报》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具体结果见下表3-3。表3-3长兴水系地表水断面水质状况统计表(部分)水系序号断面名称年份级别功能要求水质类别水质状况长兴水系(部分)1新塘2024国控ⅢII优2023国控ⅢII优2合溪2024国控ⅢII优2023国控ⅢII优3林城2024市控ⅢⅢ良好2023市控ⅢⅢ良好由表3-3可知,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3.3声环境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园区,根据《长兴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长政函[2025]7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执行3类标准。经现场勘查,本项目厂界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环评无需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4生态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规定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时,应进行生态现状调查。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园区,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所在区域处于人类活动频繁区,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稀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项目的实施不会对生态环境现状造成影响。3.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因此,无需进行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25-3.6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生产过程未产生持久性污染物和重金属等难降解污染物,不存在明显的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可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3.7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声环境(厂界外50m范围内)、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3-4,分布详见附图2,本项目周边无新增规划敏感点。表3-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坐标/m*环境相对相对保护目标名保护对象保护功能厂址厂界称XY(居民)内容区方位距离/m蒋家村3427954.72约26户/91环境E105人保护空气大气环长兴县林城师生人体二级中学3427714.04SW362健康功能大云寺村约15户/53区3427602.91人SW398声环境地表水用地周围内河水体水质,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地下水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生态环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注:本项目采用UTM投影。类别境765804.79765221.91765309.84厂界50m范围内无敏感点环境环境境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8废气排放标准本项目营运期具体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表3-5。表3-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污染物项目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3.9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打磨用水采用循环使用模式,定期捞渣,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标准);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4项排放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具体见表3-6~3-7。表3-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单位:除pH外为mg/L项目级别pHSSBOD5COD氨氮总磷动植物油三级6-940030050035*8*100*注: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表3-7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污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为无量纲序号污染物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污染物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1pH6~9-SS10-2BOD510-石油类1-3COD-40总磷-0.34氨氮-2(4)[1]总氮-12(15)[1]5动植物油1----注:[1]括号内数值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3)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限值要求,其他厂界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具体见表3-8。表3-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级别昼间dB(A)适用范围3类标准65其他厂界4类标准70北侧厂界(4)固体废物控制标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罐、桶、包装袋等包装工具,贮存在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条款要求执行,其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不得形成二次污染。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27-通则》(GB5085.7-2019)来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等标准要求,并符合《浙江省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双达标”创建工作方案》(浙环发(2012)19号)要求;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应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总量控制指标3.10总量控制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21)323号),明确“十四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对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实行总量控制,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重点行业颗粒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总量控制建议值:建设项目实施后,全厂总量控制建议值见表3-9。表3-17总量控制建议值单位建议值(环境排放量)废水量t/a255t/a0.01t/a0.001颗粒物t/a0747注: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不进行总量调剂,本次环评仅给出总量控制建议值指标废水CODCrNH3-N废气-2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4.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实施地址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园区,企业租用浙江尚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约1500平方米作为项目生产用房。只需简单安装设备,无废气废水产生,安装时关闭门窗,减少噪声排放,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废气4.2.1项目废气产排污情况项目智能加工中心为密闭的设备,对镁合金毛坯进行打孔,颗粒物产生量极小,故报告仅进行定性说明,未进行定量分析;项目废气产排污情况见表4-1。表4-1废气产排污情况一览表产排污环节排放形式污染物种类产生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情况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产生浓度(mg/m3)设施名称处理能力(m3/h)收集效率去除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打磨废气无组织物3.451.43/洗涤除尘/90%90%/0.3450.14/0.3830.16/重力沉降//70%/0.1150.05/抛光废气无组织物2.070.86/洗涤除尘/90%90%/0.2070.08/0.230.1/重力沉降//70%/0.0690.03/下料废气无组织物0.0260.01/重力沉降//70%/0.0080.004/焊接无组织物0.0030.002/移动式焊烟净化器/60%80%可行0.0010.00030.0020.001//////0.0020.001注:1、镁合金制品产品的打磨、抛光工序废气通过工作台下方配备的引风机,采用负压收集工艺,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引入水箱,实现颗粒物的有效捕集与处理;2、通用机械零部件产品的抛光采用砂轮机,工序仅是根据需要进行,具有随机性和偶发性,颗粒物产生量极小;3、项目将外购的各类钢材根据不同的需要来利用切割机进行切割下料,切割工序产生的金属颗粒物,不会形成可逸散粉尘,在车间无组织排放;4、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对焊接烟尘捕集效率以60%计,除尘效率以80%计,加强车间通风;-29-4.2.2废气源强核算过程表4-3污染源核算表序号产排污环节污染物核算方式产污核算数量选取系数来源1打磨颗粒物产污系数法污染物产生量=原料用量×产污系数1750吨2.19千克/吨-原料《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的“预处理核算环节-抛丸、喷砂、打磨、滚筒工艺”排放系数2抛光颗粒物产污系数法污染物产生量=原料用量×产污系数1050吨2.19千克/吨-原料3下料颗粒物产污系数法污染物产生量=原料用量×产污系数24吨1.1千克/吨-原料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的“下料环节-等离子切割”排放系数4焊接颗粒物产污系数法污染物产生量=原料用量×产污系数0.5吨9.19千克/吨-原料《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的“焊接环节-二氧化碳保护焊、埋弧焊、氩弧焊工艺”排放系数4.2.2污染源非正常排放情况本项目生产环节废气仅涉及焊接、打磨、抛光、下料;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大部分又沉降在车间内;打磨、抛光打磨、抛光工序废气通过工作台下方配备的引风机,采用负压收集工艺,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引入水箱,实现颗粒物的有效捕集与处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下料废气通过重力沉降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因此本项目不存在非正常废气排放工况。4.2.4达标排放及影响分析项目焊接工序废气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和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为推荐的可行技术。根据分析,当企业在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后,企业厂界废气排放限值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厂界标准要求。4.2.5监测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30-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本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见表4-1。表4-1废气监测计划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厂界颗粒物1次/半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监控限值4.3废水4.3.1废水源强核算汇总表4-10废水产排污情况一览表产排污环节类别污染物种类产生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情况产生量(t/a)产生浓度(mg/L)治理工艺处理能力(t/d)去除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去向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L)日常生活生活污水废水量255/化粪池1//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废水量255/CODCr0.089350CODCr0.0140NH3-N0.008935NH3-N0.0012注:①项目劳动定员约20人,生活用水量按每人每天0.05m3计,年工作日为300天,即生活用水量为300t/a,污水产生系数按0.85计,生活污水量为255t/a;②项目每台自动打磨机的工作台下方配备一个水箱,其规格为2.5m×0.6m×1m,有效容积以槽规格的80%计,则年用水量为24t;打磨用水采用循环使用模式,定期捞渣,确保水质稳定,并通过定期补充新鲜水维持系统运行。4.3.3治理措施及排放口基本情况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见表4-11。表4-11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序号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类型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1生活污水CODCr、NH3-N长兴林盛间断排放,排放/化粪池/DW001是否企业总排雨水排放1生活污水CODCr、NH3-N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化粪池/DW001是否清净下水排放温排水排放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见表4-12。表4-12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m废水排放量/(t/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间歇排放时段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XY名称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DW001765608.833427903.62255纳管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CODCr40NH3-N2(4)4.3.4达标排放及依托处理的可行性分析根据现场调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经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后外排。项目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另外,项目所在地纳管的污水处理厂尚有较多余量,能够满足项目的纳管需求,污水处理处理及排放情况稳定,能够保证最终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环境。综上,项目外排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1)依托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占地13亩,“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1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于2007年11月通过原长兴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长环管[2007]681号)。“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于2018年12月18日通过原长兴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长环管[2018]366号),于2018年7月10日完成自主验收并于2019年3月20日通过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固废验收,验收文号:长环许验[2019]63号。“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日处理1万吨污水提标改造工程”于2020年12月通过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湖长环建[2020]292号)。-32-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现状设计规模为1万吨/日,主要处理林城镇镇区生活污水和林城工业集中区内工业废水。目前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设计执行出水水质中化学需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等4项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其余污染物控制项目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废水处理工艺见图4-2。图4-2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2)日常监测数据为了解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目前运行状况,本环评引用浙江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监测数据,该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达标排放情况,具体监测数据如下,具体见表4-13。表4-132025年浙江省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数据(污水厂监测数据)中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出水水质数据监测时间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无量纲mg/Lmg/Lmg/Lmg/L格栅/提升井初沉池缺氧池硝化液回流好氧池空气污泥二沉池回流活性炭活性炭吸附三沉池污泥浓缩池板框压滤机干泥泵无阀滤池外运处理紫外线+次氯酸钠消毒池达标排放-33-2025.6.96.5511.370.11880.06451.8052025.6.86.481.260.010.04533.0992025.6.76.5311.480.010.05353.3832025.6.66.611.060.01470.05012.942025.6.56.611.070.0140.04443.8182025.6.46.5610.430.010.04144.6132025.6.36.579.460.010.04033.07排放标准6~9≤40≤2≤0.3≤12是否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4.3.5监测计划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且生活污水纳管排向城市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无监测要求。4.4噪声4.4.1源强核算全厂设备噪声见表4-15。-34-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4-15全厂项目主要设备噪声见表建筑物外噪声建建筑声源运行建筑物筑序号物距声控制时段插入损物名称源距措施XYZ东南西北东南西北失/外/hdB(A)东南西北称距离/m自动打磨9552160.520165281697161240020614951411机智能加工8835140.537143571576557240020513745371中心8223180.549182372485755200020522837351钻床8023150.549152364465653200020442636331电焊机8214170.558141470475959180020502739391直流合理焊8014160.558141466455757180020462537371厂布局、切割基础房机8326140.546262666505555200020463035351减振刨床8325160.547252569505555200020493035351铣床8233170.53933337050525220002050303232110锯床8033160.539333366485050200020462830301抛光11机7760180.512606067554141240020473521211砂轮12机7536190.53636366944444480020492424241检测13线65640.514646442472929150020222799114叉车70290.51543292946374141100020261721211注:①项目以厂房(765558.80,3428027.43)为中心,西侧为X轴、北侧为Y轴、垂直方向为Z轴建立空间三维坐标系;②工业设备噪声产生源强数据参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汽车制造》(HJ1097-2020)中噪声源声压级数据;③吸声系数取0.03;厂房隔声量取20dB(A);声源名声源源强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声压级/dB(A)离/m声压级/dB(A)11#152173车床1341651461571781591415131217816-35-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4.2噪声防治措施为进一步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环评对建设单位提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企业需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②高噪声设备基础加固,以减振降噪;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以避免不正常的设备噪声。③生产厂房内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减隔基础,做好隔振垫。④合理安排运输和装卸,规范操作,减少撞击和其它人为噪声。⑤生产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区域,再独立加装高效消声器等综合降噪措施,在管架的支承部位设置防振垫片,如橡胶垫及棉织物,并设置隔离墙,地脚配置减振器,在电机周围设置隔声罩。4.4.3噪声预测本次评价噪声预测采用声场BREEZENOISE软件,BREEZENOISE软件是BREEZE软件开发团队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的相关模式要求编制,具有与导则严格一致性的特点,适用于噪声领域的各个级别的评价。经预测,项目对各厂界噪声预测值见表4-16。表4-16噪声预测结果点位位置时段贡献值GB12348达标情况标准值东厂界1m63.365达标南厂界1m49.765达标昼间西厂界1m52.765达标北厂界1m46.470达标据预测计算,项目北侧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他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因此,项目生产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或程度内。4.4.4噪声监测计划-36-表4-17声环境监测计划1次/季度,每次监测1天,4.4.5振动防治措施本项目在设备运行的时候会产生振动,为尽量降低振动对周围敏感点环境的影响,本环评要求采用以下振动防治措施:①选用性能好的减振材料和隔振器,如橡胶制品、钢弹簧、乳胶海绵、空气弹簧、软木等。将减振材料置于设备基础之下,能起到很好的防振效果。②在高频率振动设备周围挖一定宽度与深度的沟槽,防振沟的效果主要取决于沟深与振动表面波的波长之比。通过防振沟可有效地达到减振目的。但应注意防振沟对高频振动隔离效果好,对低频振动效果不明显,而且当防振沟内积聚很多的油污、水及杂物等,就失去防振作用。③设备均应采取相应的防振措施,同时合理布局。本项目在严格落实上述措施后,企业车间设备产生的噪声及振动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5固废4.5.1固废产生量核算本项目各固废核算情况见表4-18,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见表4-19。表4-18项目副产物核算序废弃物名产生环节产生量核算依据号称(t/a)废边角料加工中心、下料82废切削液锯床加工0.44金属屑锯床加工2估算车床、铣床、废乳化液钻床等机械加0.44工车床、铣床、金属屑钻床等机械加2估算工金属渣废气治理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进行废气分析计算,含5.85水率按15%计焊接工序焊接过程会有废焊材、焊渣产生,产生量焊渣0.01约原料的2%原料使用2项目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项目噪声各侧厂界LAeq昼间进行等效连续A声级1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进行估算2以调配后切削液的20%计3含切削液根据同类型企业及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4以调配后乳化液的20%计5含乳化液根据同类型企业及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67废焊材和8一般包装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进行估算-37-固废9废润滑油桶原料使用0.005项目年用量约10桶,每个桶重约0.5kg10废润滑油设备维护0.05项目设备使用液压油,年用量预计11废油抹布设备保养维修0.01根据同类型企业及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估算12危险废包装物原料使用0.02项目使用产生废切削液桶、废乳化液桶,每个桶重约5kg,共计0.02t13次品检验8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进行估算14集尘灰焊接废气治理0.002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进行废气分析计算15生活垃圾员工日常生活6每人每天1kg,20人工作300天序号废物名称生产工序属性废物代码预测产生量(t/a)利用处置方式是否符合环保要求1废边角料加工中心、下料一般固废SW17/900-001-S1782经收集后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或回收、处置符合2一般包装固废原料使用一般固废SW59/900-099-S592符合3废焊材和焊渣焊接工序一般固废SW59/900-099-S590.01符合4次品检验一般固废SW59/900-099-S598符合5集尘灰焊接废气治理一般固废SW59/900-099-S590.002符合6金属渣废气治理一般固废SW17/900-009-S175.85符合7废切削液锯床加工危险废物HW09/900-006-090.44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符合8含切削液金属屑锯床加工危险废物HW09/900-006-092符合9废乳化液机械加工危险废物HW09/900-006-090.44符合10含乳化液金属屑机械加工危险废物HW09/900-006-092符合11废润滑油桶原料使用危险废物HW08900-249-080.005符合12废润滑油设备维护危险废物HW08900-249-080.05符合13危险废包装物原料使用危险废物HW49/900-041-490.02符合14废油抹布设备保养维修危险废物HW49/900-041-490.01符合15生活垃圾员工生活一般固废SW64/900-099-S646环保部门定期清运符合-38-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项目危废情况单独汇总见表4-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环节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具体见表4-21。表4-20项目危险废物分析情况汇总表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t/a)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有害成分产废周期危险特性1废切削液HW09900-006-090.44锯床加工液态切削液切削液每天T2含切削液金属屑HW09900-006-092锯床加工液态、固态切削液切削液每天T3废乳化液HW09900-006-090.44机械加工液态乳化液乳化液每天T4含乳化液金属屑HW09900-006-092机械加工液态、固态乳化液乳化液每天T5废润滑油桶HW08900-249-080.005原料使用液态矿物油等矿物油等每天T,I6废润滑油HW08900-249-080.05设备维护液态矿物油等矿物油等每月T,I7危险废包装物HW49900-041-490.02原料使用固态、液态乳化液、切削液乳化液、切削液一年T/In8废油抹布HW49900-041-490.01设备保养维修固态、液态矿物油矿物油一年T/In污染防治措施:废润滑油桶加盖叠放采用防渗容器盛装;危险废物贮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并分类、分区堆放,做好防渗漏、防晒、防风措施;最终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表4-21项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环节污染防治措施序号危废名称危废代码污染防治措施贮存周期贮存能力收集贮存运输处置1废切削液900-006-09一年8t/a制定收集计划,做好台账和安全防护设置危废暂存库,分类贮存,并做好“四防”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安全运输、利用、处置2含切削液金属屑900-006-093废乳化液900-006-094含乳化液金属屑900-006-095废润滑油桶900-249-086废润滑油900-249-087危险废包装物900-041-498废油抹布900-041-49注:项目危废收集、暂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要求。注:项目危废收集、暂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要求。4.5.2固废管理要求(1)一般固废管理要求本项目一般固废产生量约98t/a,固废暂存区面积约25m2,储存能力约25t,暂存周期为3个月,最大暂存量约24.5t/a,在厂房南侧设置一个一般固废仓库,满足本项目储存需求。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资料档案。同时企业应在生产过程中实行减少固废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固废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规范转移。(2)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约4.965t/a,危废暂存间面积约8m2,储存能力约8t,平均周转周期为一年,建设单位在厂房南侧拟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能满足本项目储存需求。本项目液态危险废物产生后须立即采用包装容器盛装,其他固态危险废物可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进行盛装,另外本项目废手套抹布应采用袋装密闭转运、贮存,避免废气挥发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各包装容器/包装袋必须完好无损,且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包装容器/包装袋必须及时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必须包含以下说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主要化学成分、危险类别、安全措施、入库时间等)。危废暂存间分区要求:1、贮存设施或场所、容器和包装物应按HJ1276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场所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2、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3、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4、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5、一个贮存设施内划分的分类存放危险废物的区域;6、项目各贮存分区能满足本项目产生量的暂存。①收集、暂存:若产生的危险废物不能立即运往处置,则必须暂存于厂区内专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本项目各危废产生点至危废仓库之间的转运均在厂区内完成,转运路线上不涉及环境敏感点。危废仓库应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场所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废仓库只可供危险废物存放,不可混入一般非危险废物。化学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隔堆放,其间隔须为完整的不渗透墙体,同时各自渗滤液收集渠与收集池也必须独立设置。危险废物分类堆放区域的醒目位置须设置该类废物的标志牌,含危险废物名称、危废代码等信息。危险废物厂区内暂存时应加强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控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②转移、处置:企业须与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接收处理协议,各类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时严格履行国家与地**府关于危险废物转移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追踪制度,严防二次污染,杜绝随意交易和私自随意处置,危废厂外运输须由有资质的运输机构负责,采用封闭车辆运输,降低对运输沿线环境影响。(3)固废贮存场所要求①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地面、墙裙用环氧树脂防腐,设渗滤液导流沟,渗滤液收集后按危废处置。要求企业后续建设过程中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做到防渗、防风、防雨、防晒要求。②一般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工业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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