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租招标采购公告(睢宁县新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经济开发区金泉电子商务城10号厂房南侧3-5层房产招租

交易机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经济开发区金泉电子商务城10号厂房南侧3-5层房产招租
项目编号
HHCQ2025ZL1751A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8-18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8-2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经济开发区金泉电子商务城10号厂房南侧3-5层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其他
所在层数
/

租赁面积约(㎡)
6004.52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先付费后使用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40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其他情况
/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2025-07-11

评估机构
宿迁中实远大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租金底价
390294.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睢宁县新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出租方证件号码:91320324MA1X88N27Q

出租方承诺
1、承诺所委托租赁标的除上述说明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否则委托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2、标的租赁委托权限已经由有权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有关部门已经核准或备案,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出租方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睢宁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该处标的如只产生一名意向承租方,则按照租金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确定承租方。该处标的如产生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本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2、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租赁标的完成现场踏勘,参与租赁报名即视为对计租面积和标的现状的认可。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照系统提示付清第一期应交纳的租金,超期不付款,视为自动放弃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承租方原因未能完成租赁合同签订,视为违约,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办理。首期租金由承租方通过交易机构交付给出租单位,由出租单位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往后每期租金均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交易保证金转作部分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承租方须完全接受本公告所附租赁合同,成交后,如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须按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标的交割
1、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期租金后,由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2、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梯、物管、卫生、电话通讯等设施的使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内无以上设施的,承租方自行解决。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经营范围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3、标的装修改造、水电及物业等费用:承租方自理; 4、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各类证照、消防改造并承担租赁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和检查,所有改造费用及相关部门的处罚由承租方承担; 5、意向承租方已对租赁标的现状进行充分勘察,租赁标的届时为现状交付,如因租赁标的自身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满足消防报审报验等要求的,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对租赁标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及风险。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交易机构将协调出租方带领意向承租方勘察现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8-18 09:00:00 至 2025-08-29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进行会员注册,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按份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对应“相关附件”中,交易机构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意向承租方在e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意向承租方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意向承租方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4)《意向承租申请书》(加盖公章); (5)经意向承租方确认的租赁合同(加盖公章); (6)其他材料。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加按指纹); (2)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签名加按指纹); (3)《意向承租申请书》(签名加按指纹); (4)经意向承租方确认的租赁合同(签名加按指纹); (5)其他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433294.00元,截止时间2025-08-2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受让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押金或部分租金,竞价不成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3、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原则上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竞买人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4、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出租方或标的产权单位的申请,交易机构可以冻结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出租方或标的产权单位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 (1)意向承租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 (2)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或者其他意向承租方合法权益的; (3)进入竞价交易程序,所有意向承租方均不出价的; (4)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5)租赁合同签订后,无故不履行合同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5、租赁成交后承租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承租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出租方有权向该违约的承租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服务费
1、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成交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以首年成交租金为计费依据,按照不高于《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https://www.xzhhcq.com.cn/xuzhou/2025-01/07/article_2025010711162685774.shtml)收费标准交纳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 2、确认成交后的任何时点,承租方不得以租赁双方解除租赁合同、租赁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约等任何理由,向交易机构主张申请退回已交纳的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意向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意向承租申请书(个人).doc

租赁合同(模板).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邱先生

咨询电话
0516-85609776

咨询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徐州市金融集聚区H座9层910室

其 他
更多项目信息请关注“淮海产权”微信公众号

意向承租申请书年月日标的名称 意向承租方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本意向承租方同意如未成交,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本方以下账户户 名开户行银行账号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本意向承租方现就 (以下简称“出租方”)通过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租的 (标的名称)提出承租申请,请予以审核。本意向承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申请承租本标的,并接受本标的公告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经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机构);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行政违规记录、司法执行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规定。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标的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所提交的资信证明文件符合本标的公告的要求。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我方承诺以交易保证金作为贵公司、出租方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贵公司、出租方损失的,我方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6、我方承诺,所交保证金24小时内不撤回,否则自动放弃交易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 7、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不存在误解和歧义。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意向承租方保证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能按照上述所填住所地址将相关法律文书寄达我方,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保证不会追究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承租方(签章):意向承租申请书年月日标的名称意向承租方姓 名意向承租方身份证号码意向承租方联系地址意向承租方联系电话意向承租方本意向承租方同意如未成交,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本方以下账户意向承租方户 名开户行意向承租方银行账号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本意向承租方现就 (以下简称“出租方”)通过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租的 (标的名称)提出承租申请,请予以审核。本意向承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申请承租本标的,并接受本标的公告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原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支付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规定。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标的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所提交的资信证明文件符合本标的公告的要求。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我方承诺以交易保证金作为贵公司、出租方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贵公司、出租方损失的,我方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6、我方承诺,所交保证金24小时内不撤回,否则自动放弃交易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 7、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不存在误解和歧义。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意向承租方保证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能按照上述所填住所地址将相关法律文书寄达我方,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保证不会追究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承租方(签章):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睢宁县新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联联系电话:********经产权所有人授权,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就甲方将门面房租赁给乙方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租赁物基本情况本合同所称租赁物,具体包括:(一)坐落于睢宁经济开发区*****,建筑面积合计***平方米。(二)上述房屋的附属设施、场地(属于公共区域的,由乙方与其他承租人共同使用)。(三)上述房屋现状出租,因乙方使用所产生的消防、改造、罚款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二条租赁物用途乙方承租租赁物的用途:从事乙方经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生产经营活动。如乙方确需改变用途,除需办理生产经营范围变1pi更、行政审批等法定手续外,还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第三条租赁期限及优先承租权(一)***年**月**日为租赁起始日,租赁期限**年。(二)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请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未按上述期限提出续租请求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第四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一)本合同门面租金支付标准为:**元/m²/年,第一、二年-1-年度租金为***元,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的基础上上调5%。(租金不含物业费、水电费等租金之外的费用)(二)本着“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第一年租金在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往后每一年租金均在该租赁年度开始前一个月支付。(三)甲方收款账户名称为睢宁县新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睢宁县支行,账号为32050171743600001257。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租赁物交付乙方,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2、乙方未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暂停使用租赁物,并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维修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3、甲方另行委托物业公司对房屋所在地公共部分进行管理和维护,并代表甲方对乙方是否合理使用租赁物情况进行监督。由乙方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并缴纳物业费。4、租赁期届满时,甲方应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撤场并返还租赁物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保证金。(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住所地应位于睢宁经济开发区境内,乙方住所地不在睢宁经济开发区境内的,应迁移至睢宁经济开发区境内或者在睢宁经济开发区境内注册设立公司实际经营并使用租赁的门面房,并保证依法经营,依法缴纳税费。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3、乙方应按照约定用途合理使用租赁物。乙方未按约定用途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按市价赔偿甲方损失。-2-4、乙方在不改变租赁物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可对租赁物进行装饰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装饰装修方案应事先报请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甲方备案后方可实施,并在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监管。5、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他人。因乙方私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导致的租赁物的损坏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因乙方私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导致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6、乙方在租赁物上悬挂、张贴、制作招牌或者户外广告等,应当遵守睢宁经济开发区有关规定,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且不得破坏甲方建筑物的完整性。7、乙方生产经营应达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有关消防、安全、排烟、排气、排污、噪音等方面的要求。8、乙方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租赁物期间,应对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场地等进行正常维护、保养、维修、年审、年检,并承担相关费用。维护、保养、维修时,方应当指定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依规操作。因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9、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0、乙方不得在租赁的租赁物内生产易燃、易爆、易泄漏等危险品。如生产环节确需使用易燃、易爆、易泄漏等危险品,应严格遵守危险品使用管理规定,并应购买相关保险。11、乙方在依法生产经营前,应自行完善租赁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并达到消防验收标准,租赁物的消防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12、乙方应自行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支持、配合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用。-3-13、乙方承租期间产生的水、电、暖气、燃气、网络通讯、物业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4、乙方应当遵守园区管理制度,维护管理秩序。15、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5日内向甲方支付租赁物使用保证金****元。(免息)16、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应当及时撤场,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合理适租状态。并按本协议约定保留装修等,不得破坏。17、乙方撤场前,应结清房租、物业费、工人工资、水、电、暖气、燃气、网络通讯等费用,缴清各种税费。18、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同时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第六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一)租赁期间,如因政府产业布局调整等法定事由,或者所在地块拆迁改造,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此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无条件退出,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互不补偿,甲方将未到期部分租金退还乙方。(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1、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保证金等费用,经甲方催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但乙方逾期仍不支付的。2、乙方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的。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租赁物转租、转借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不予恢复原状的。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的。6、乙方生产经营未达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排烟、排气、排污、噪音等要求,造成严重污染事故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物无法使用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4-1、他人对租赁物的权属提出权利主张的且成立的。2、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并实际影响乙方使用的。3、经相关权威机关鉴定后,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严重危及乙方财产安全或者其工作人员安全或者健康的。第七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退还保证金的,应以尚未退还的保证金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金。(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装饰装修的,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应当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三)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支付租金等费用的,应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超过30日没交租金的,甲方有权通知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保证金不予退还。(四)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出续租请求,或者虽提出续租请求但未能与甲方达成续租协议的,应在租赁期间届满次日按照约定撤场并返还租赁物。否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双倍支付延期使用期间的租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如有不足,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相应价值的财产,直至乙方付清违约金、赔偿金为止,留置期间合理的保管、占地费用由乙方承担。(五)因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约定的情形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六)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提前支付的剩余租期的租金。乙方提前退租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应不退还乙方保证金。-5-(七)乙方对租赁物的装饰装修事先经过甲方同意,后因甲方单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当按剩余租期占合同约定的总租赁期限的比例合理赔偿乙方装饰装修残值。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甲、乙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相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评估鉴定费、拍卖费、律师费、执行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第九条其他约定(一)本合同解除或租赁期满,甲方不再出租或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在门面房的装修、改造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但乙方投资的设施设备等动产由乙方自行处理。(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招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