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福建洁洁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福建洁洁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取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福清市阳下街道漈头村岁金工业园10号楼,取水口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福建洁洁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东侧,漈头溪漈头村河段左岸,距离漈头溪河口约265m,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9°25′59.8″,北纬25°46′19.9″。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服务业用水。项目年取水量为20万m3,年退水量为18万m3。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你公司应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并加强计量设施的校核和管护,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准确计量。严格落实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禁止采用淘汰类用水技术和设备。
  三、你公司应按照水(环境)功能区管理的要求,加强水源监测,建立水质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及备用水源方案,保障项目用水安全;制定相应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发现水质异常应及时向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报告。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五、本项目取用水设施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应向我局报送取水、节水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申请取水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由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依法向税务局缴纳水资源税。
  六、本项目若出现取水规模、取水地点、取水用途或取水标的等发生变化,应按相关规定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需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业主单位发生变更或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应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七、本项目正式运行后,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用水计划建议,并严格执行批准的年度取用水计划,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等工作。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福清市水利局

2025
年8
月18


(此件主动公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