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别克招标采购公告(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25)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0月10日10时至2025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沪ENT250别克;品牌型号:别克牌SGM6475DBX2; 车架号:LSGXE83L0KD148749; 发动机号:190946161; 使用性质:非营运; 表显里程:不详; 年检有效期:2025年6月; 启用日期:2019年6月;出厂日期:2019年5月; 不带牌; 不办转籍(外迁); 无车辆登记证、有行驶证、无购置证;无违章; 有查封; 红色;2.0L排量; 车况较差;随车钥匙1把;停车费:无;车辆停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少年村路侯家宅20号。
评估价:111700元
起拍价:78190元;保证金:8000元;增价幅度:1500元及其倍数。
注: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时间内付清抵扣保证金后的剩余款项,因车辆尚未办理退牌手续,买受人应向辅助机构支付办证押金9万元,办证押金将在车辆退牌手续及证照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无息退回。
二、拍卖标的特别告知:沪籍车辆成交后,本院出具相关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应在收到法律文书之日起30天内配合辅助机构办理车辆退牌过户手续。
买受人如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1.逾期未支付成交款;2.不符合车辆办证条件;3.收到法律文书后逾期未办理车辆退牌过户手续。
三、车辆办证条件:成交后,车辆只能办理上沪牌或上沪C牌。买受人如需上沪牌:沪籍人士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车辆额度证明单;非沪籍人士除提供有效身份证、在沪居住证、车辆额度证明单以外,另须提供有效临时居住地所辖的***门开具的纸质居住证明;
买受人如需上沪C牌照,需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住址为外环以外的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
(2)办理沪C牌照,需本人持有效驾驶证到场拍照并签署承诺书;
(3)个人名下只能有两辆沪C车辆;
(4)注册在外环以外的公司,沪C牌照数量不受限制(名下车辆不能有报废、未年检、累计超过5条未处理的违章)。
四、拍卖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时至2025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五、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六、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七、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除车牌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九、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5年10月27日16时前缴入法院账户。(户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闸北支行;账号:6228400037666841266),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的法院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予以处理。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沪籍车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辅助机构协助买受人办理。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违章滞纳金、拖车费、停车费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9月29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5年9月29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五、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京东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办证押金银行帐号:
单位名称: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四平支行
银行帐号:214182520110001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董先生13817602883、021-56686099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009弄200号甲

举报监督电话:021-26120000-83242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025年8月19日

标的列表:

沪ENT250 别克(https://paimai.jd.com/item/936D5744F2A56FFA276748589A1BF37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别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