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储运中心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北惠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惠友煤炭储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河北惠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惠友煤炭储运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河北惠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井陉县小作镇小作村北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国环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11-82025651
电子邮箱:st2022yj@163.com
地址:井陉县城虹园路1号
邮编:05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井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5年08月20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新建惠友煤炭储运中心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河北惠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54271749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q73b13建设项目名称新建惠友煤炭储运中心项目建设项目类别04--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河北惠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1MA085Y6X2N法定代表人(签章)张雪英主要负责人(签字)刘玉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刘玉所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国环科技(河北)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4MA0F32176K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王浩2017035130352016130105000031BH014390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张伟松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BH058876王浩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六、结论BH01439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国环科技(河北)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4MA0F32176K)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新建惠友煤炭储运中心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为王浩(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7035130352016130105000031,,信用编号BH014390),主要编制人员包括王浩(信用编号BH014390)、张伟松(信用编号BH058876)(依次全部列出)等2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承诺单位(公章):年月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国环科技(河北)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4MA0F32176K)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新建惠友煤炭储运中心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为王浩(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7035130352016130105000031,,信用编号BH014390),主要编制人员包括王浩(信用编号BH014390)、张伟松(信用编号BH058876)(依次全部列出)等2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承诺单位(公章):年月日48001220SCJDGLIDGL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91130124MA0F32176K了解更多登记,OGL(副本)S备案、许可、监JDGL副本编号:1-1管信息,名称国环科技(河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类成立日期2020年06月09日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巾场监CJDGL法定代表人李雪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苑街道和平西路598号中国机电3层经营范围国环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环境检测;环保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运营维护(属单一项目的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除外):环保产品研发、销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运营维护: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服务:SCJDGLJDGL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监测设备、仪器仪表、试验室设备的销售与维修服务: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SCJDGL2023年7月20日SCJDGL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Engineer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呆护部批准颁发,S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织的考试,王浩姓名王浩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职证件号码:******************1能力。性别:男出生年月:1990年04月72017年05月21日管理号:03513035201613010500003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口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式社会保险人员参保证明n13014020250715015607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代码:130140兹证明参保人姓名:王浩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保编号:1300101237387经办机构名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中心个人身份:企业职工参保单位名称:国环科技河北有限公司首次参保日期:2012年07月01日本地登记日期:2012年07月01日个人参保状态:参保缴费累计缴费年限:10年9个月参保人缴费明细参保险种起止年月缴费基数应缴月数实缴月数参保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208-2012121808.3055河北利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301-2013061808.3066河北利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307-2013072989.9011河北利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308-2013121977.1055河北利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401-2014041977.1044河北利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606-2016122620.4577河北星之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701-2017122849.3512|12河北星之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801-2018123263.301212河北星之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901-2019013263.3011河北星之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902-2019033263.3022河北陆航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904-2019043581.6511河北海陆达生态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905-2019123000.0088河北海陆达生态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01-2020122836.201212河北海陆达生态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证明机构签章:证明日期:2025年07月15日1.证明开具后6个月内有效。本证明加盖印章为电子签章,黑色签章与红色签章效力相同。2.对上述信息有疑义的,可向查询地经办机构咨询,服务电话:12333。验证码:0-1899407292556288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101-2021123245.401212河北海陆达生态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201-2022083245.408|8河北海陆达生态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210-2022123473.253|3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301-2023043473.2544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305-2023126000.0088国环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401-2024066000.0066|国环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407-2024123920.5566|国环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501-2025063920.5566国环科技河北有限公司证明机构签章:证明日期:2025年07月15日1.证明开具后6个月内有效。本证明加盖印章为电子签章,黑色签章与红色签章效力相同。2.对上述信息有疑义的,可向查询地经办机构咨询,服务电话:12333。验证码:0-18994072925562881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式社会保险人员参保证明E13014020250715011407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代码:130140兹证明参保人姓名:张伟松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保编号:1300110704476经办机构名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中心个人身份:企业职工参保单位名称:国环科技河北有限公司首次参保日期:2019年01月01日本地登记日期:2019年01月01日个人参保状态:参保缴费累计缴费年限:5年5个月参保人缴费明细参保险种起止年月缴费基数应缴月数实缴月数参保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907-2019082836.2022快乐沃克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909-2019122836.2044石家庄鼎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01-2020012836.2011石家庄鼎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05-2020122836.2088河北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101-2021022836.2022河北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107-2021123245.4066国环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201-2022123473.251212国环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301-2023123726.651212国环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401-2024123920.5512|12国环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501-2025063920.5566国环科技河北有限公司证明机构签章:证明日期:2025年07月15日1.证明开具后6个月内有效。本证明加盖印章为电子签章,黑色签章与红色签章效力相同。2.对上述信息有疑义的,可向查询地经办机构咨询,服务电话:12333。验证码:0-1899407612851200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周边关系图附图3项目四至图附图4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5分区防渗图附图6环境现状检测点位图附图7与生态保护红线关系图附图8石家庄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区图附图9本项目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附件:附件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附件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附件3租赁合同附件4项目的实施意见附件5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6承诺书附件7委托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建惠友煤炭储运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507-130121-89-01-497585建设单位联系人刘玉所联系方式13582171840建设地点石家庄井陉县小作镇小作村北地理坐标东经:114度00分55.439秒,北纬:38度07分40.00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B0690其他煤炭采选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其他煤炭采选069-煤炭洗选、配煤;煤炭储存、集运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井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井数政投资备〔2025〕313号总投资(万元)8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12.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96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煤炭储运中心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建设项目;同时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此外,井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为本项目出具了企业投资项目其他符合性分析备案信息,备案编号:井数政投资备〔2025〕313号,详见附件。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可行性(1)项目位于石家庄井陉县小作镇小作村北,厂区北侧隔路为空地,东北侧为闲置建筑物,东侧为闲置厂房,东南侧为闲置建筑物,南侧和西侧为空地。根据《井陉县小作镇人民政府关于河北惠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惠友煤炭储运中心的建设意见》:本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未利用基本农田土地,符合小作镇总体规划,同意该项目在井陉县小作镇小作村北建设。(2)项目所在区域附近无国家、省、市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存在明显环境制约因素,与周边环境相容。距离项目最近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南侧450m的小作村。(3)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距离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约5400m,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设置洗车平台及沉淀池,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项目废水均不外排,不属于对水体有污染严重的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石家庄市岗南、黄壁庄水库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可行。3、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内“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本项目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且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表1-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项目内容本项目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位于石家庄井陉县小作镇小作村北,租赁现有场地进行建设,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国家、省、市重点保护文物、自然保护区、濒危珍稀动植物和风景旅游区等重点保护目标。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物均采取了严格的治理和处理、处置措施,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供水由区域供水管网提供,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管网提供,租赁现有场地进行建设,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电力资源、水资源和土地资源消耗量较小,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符合环境准入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禁止建设项目,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4、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石政函〔2021〕40号),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3—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中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要求:严格产业准入,完善园区设施建设,推动设施提标改造;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资源利用效率和地下水开采管控。本项目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分析见下表。表1-2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意见内容本项目相关内容符合性总体管控要求突出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要求,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空间分区管控,严格西部太行山生态涵养区用途管控,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力度,推动钢铁、焦化、化工等产业升级,强化以控煤为重点的能源清洁化战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协同控制。强化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系统化统筹管控,加强城镇生活源和面源治理。滹沱河、**沟和洨河等污染严重河流逐步增加性态补水,恢复河流生态。加强岗南—黄壁庄水库、南水北调、引黄入冀补淀等饮水通道水质安全与风险防控。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控区管控。本项目属于煤炭储运中心建设项目,选址位于石家庄井陉县小作镇小作村北,不在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根据《井陉县小作镇人民政府关于河北惠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惠友煤炭储运中心的建设意见》:本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未利用基本农田土地,符合小作镇总体规划,同意该项目在井陉县小作镇小作村北建设;本项目租赁现有场地进行建设,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进行煤炭储运,采取相应措施后,不会降低区域生态功能。本项目为煤炭储运项目,不涉及煤炭使用及产业结构调整。本项目位于岗南黄壁庄水库地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职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运输车辆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设置排污口;不会对岗南—黄壁庄水库水质造成影响。本项目用水由周边自来水管网提供,不涉及地下水开采。符合分类管控要求1、优先保护单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除有限人为活动外,依法依规禁止其它城建设活动。一般生态空间突出生态保护,严禁不本项目位于岗南黄壁庄水库地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职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设符合—4—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南水北调工程、石津总干渠等重大引水工程两侧范围严格执行引调水工程相关法律规定。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运输车辆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设置排污口;项目无废水外排,不与水体直接发生联系,不属于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相关要求。2、重点管控单元—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严格产业准入,完善园区设施建设,推动设施提标改造,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资源利用效率和地下水开采管控。不涉及。符合3、一般管控单元。严格执行国家、河北省、石家庄市关于产业准入、总量控制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管控要求。不涉及。符合5、与《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环环评函〔2023〕656号)及《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2024年4月动态更新)符合性分析(1)与“石家庄生态环境环境准入总体要求”符合性分析①与“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综合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石家庄井陉县小作镇小作村北,与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综合管控要求见下表。表1-3本项目与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综合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重点区域管控策略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全市域1、优化产业结构。落实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落实区域削减要求,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2、强化产业入园。优化园区布局,提升园区规划、环评实效性,提升园区资源利用效率和绿色低碳水平,加强新建项目入园,严格现有分散企业污染管控。1、本项目为煤炭储运中心建设项目,无产能管控要求;2、本项目选址位于石家庄井陉县小作镇小作村北,不在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内,本项目为煤炭储运项目,采取相应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符合西部山区、滹沱河流域、1、针对子牙河和大清河流域,加强城镇生活源和面源治理,完善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治理水平,推动中心城区和县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工业污水治理,完善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践行绿色生态农业,强化畜禽粪污处理1、本项目不涉及;2、本项目不涉及;3、本项目位于岗南黄壁庄水库地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职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符合—5—南水北调和石津干渠和综合利用,推动农村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针对洨河,提出生态补水要求,恢复河流生态。3、针对岗南、黄壁庄等水库、南水北调等饮水通道,实行分区分类管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管理。厂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运输车辆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设置废水排污口;项目无废水外排,不与水体直接发生联系,不属于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相关要求。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综合管控要求”中的各项要求。②与“生态空间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石家庄井陉县小作镇小作村北,租赁现有场地进行建设。经查阅《河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平台》,项目占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亦不涉及一般生态空间。③与“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石家庄井陉县小作镇小作村北,位于岗南黄壁庄水库地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属于水环境优先保护区,与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4本项目与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空间布局约束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1、本项目不涉及;2、本项目不涉及;3、本项目不涉及;4、本项目位于岗南黄壁庄水库地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职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运输车辆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设置废水排污口;项目无废水外排,不与水体直接发生联系,不属于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5、本项目不涉及。符合—6—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准保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④与“大气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大气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5本项目与大气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加大钢铁、焦化等行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化工、石化企业治理改造,优先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2、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充足、扩散条件较好区域布局。3、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产能。4、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中重点涉气行业企业,除必须依托城市或直接服务于城市的企业外,均应规划退城搬迁。5、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内严格控制新建、扩建燃煤火电、钢铁,以及除国家、省、市规划外的石化等高污染高排放项目。6、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布局分散、规模小、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7、全市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要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城市主城区和县城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和燃油(醇基燃料)锅炉,3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油和生物质锅炉要达到超低排放标准。8、禁燃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未改用清洁能源替代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配套建设先进工艺的脱硫、脱硝、除尘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排放;仍未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停止使用。禁燃区内禁止原煤散烧。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1、本项目不涉及;2、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3、本项目不属于上述行业;4、本项目不涉及;5、本项目不涉及;6、本项目不涉及;7、本项目不涉及;8、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1、严格区域削减要求。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相关要求。2、对保留的工业炉窑开展环保提标改造,配1、本项目不属于环办环评〔2020)36号中所述行业;2、本项目不涉及;3、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管控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河北省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执行。3、按照《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推广替代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单位定点印刷企业率先使用水性油墨、大豆油墨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油墨和胶粘剂。4、加强无组织排放治理,开展钢铁、水泥、燃煤电厂、焦化平板玻璃、陶瓷等行业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检查工作,物料存储运输等全部采用密闭或封闭形式。5、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大宗货物及产品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企业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达不到的采用清洁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汽车代替。6、深化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围挡设置和扬尘管理标准》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全市工业企业料堆场全部实现规范管理;对环境敏感区的煤场、料场、渣场实现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全覆盖。7、严禁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实施农村地区的散煤替代及清洁开发利用工程。8、巩固钢铁、焦化、煤电、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行业超低排放成效,实施工艺全流程深度治理,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9、对以煤、石油焦、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全市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4、本项目为煤炭储运项目,建设全封闭煤炭环保大棚进行存储;5、本项目年货运量为120万吨,全部采用清洁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汽车进行运输;6、项目施工期严格执行《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围挡设置和扬尘管理标准》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治理措施,本项目严格按照河北省《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进行规范管理;7、本项目不涉及;8、本项目不涉及;9、本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管控强化源头准入,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措施。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石油化工、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化工、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行业。符合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大气环境总体管控要求”中的各项要求。⑤与“土壤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石家庄井陉县小作镇小作村北,租赁现有场地进行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内不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市政基础设施用地,企业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尾矿库、涉重金属行业企业。—8—⑥与“全市自然资源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表1-6本项目与全市自然资源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要素管控类型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水资源一般管控区1、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定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加强水资源取水论证,严格水资源总量考核管理,同时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用水效率。2、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控区外的地下水超采区按照《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范围的通知》及《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意见》进行管控。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用水由区域供水管网提供,不涉及地下水开采。符合能源一般管控区1、强化能源消费约束,严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从工艺技术、主要用能设备、节能措施等方面切实加强项目单耗先进性审查,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2、以工业、建筑和交通运输领域为重点,深入推进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推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强化商用和民用节能,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完善节能措施引导,完善峰谷电价、阶梯气价等价格政策等。3、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产业结构向高新高端产业转变,推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去产能。大力实施散煤替代。4、深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扩大清洁能源利用。加强煤炭质量监管,严格落实省、市燃煤质量标准,全市禁止生产、销售灰分劣质煤。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燃煤发电企业使用的煤炭要符合河北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标准。项目生产不用热,职工冬季采暖、夏季制冷由单体空调提供,不涉及煤炭使用。符合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全市自然资源总体管控要求”中的各项要求。⑦与“全市产业布局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9—表1-7本项目与全市产业布局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分类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产业总体布局要求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2、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3、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及《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中准入要求。4、严格控制《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加工项目,城市工业企业退城般迁改造及产能置换项目除外。5、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河库管理范围。6、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无组织排放和末端深度治理等提升改造工程。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要求按照河北省地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执行。8、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焦化、化工、电镀、制革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9、在地下水超采区控制高耗水产业发展。10、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十四五”期间依法依规至少开展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5年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基本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11、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石家庄城市建成区和重点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12、实施制造业绿色改造重点专项,开展制造业绿色发展示范工程,推进生物医药、化工、钢铁等行业工艺技术装备绿色化改造。鼓励企业实施绿色战略、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推行\"互联网+绿色制造”模式,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产业。在钢铁、火电、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推广低碳节能技术改造,探索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验示范,控制工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一批绿色公路、绿色机场等示范工程。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进钢铁、石化、建材、纺织、食品等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1、本项目符合石家庄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2、本项目为煤炭储运项目,不用煤;3、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要求;4、本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加工项目;5、本项目不涉及占用河库管理范围;6、本项目不涉及;7、本项目不涉及锅炉使用;8、本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距最近的小作村450m,不涉及前述要求;9、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地下水超采区,项目为煤炭储运,不属于高耗水产业;10、本项目不属于涉重金属重点企业;11、本项目不涉及;12、本项目不涉及;13、本项目不涉及;14、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0—13、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两高”项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承要求》,提出有效区域削减方案,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规范削减措施来源,强化建设单位、出让减排量排污单位和地**府责任,确保落实区域削减措施。14、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等产业园区及市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产业园区,在编制开发建设有关规划时,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及“一区多园”的产业园区,应整体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跟踪评价)工作,实现规划环评“一本制”。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全市产业布局总体管控要求”中的各项要求。(2)与“井陉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中井陉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所在单元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8与井陉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县(市、区)维度管控措施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井陉县优先保护单元8(水环境优先保护区)空间布局约束1、水环境优先保护单元按照全市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区)执行。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相关要求。1、本项目位于岗南黄壁庄水库地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满足全市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区),详见表1-4。2、本项目位于岗南黄壁庄水库地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职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运输车辆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设置废水排污口;项目无废水外排,不与水体直接发生联系,不属于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满足《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符合—11—(HJ773-2015)》相关要求,详见表1-9。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率///6、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政策符合性分析表1-9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政策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名称相关内容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项目生产过程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通过采取本评价要求的治理措施后,废气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平台配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职工生活盥洗废水全部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沉淀池采取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不会对水体造成污染;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外排。符合《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七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修改)三、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符合《“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严控“两高”产业规模。以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煤电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产能置换除外),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持续巩固去产能成果,严格落实产业准入条件,坚决防止反弹。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产能减量置换调控机制,完成年度产能产量本项目为煤炭储运项目,不属于“两高”产业,不属于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符合—12—压减目标任务。《关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1、积极支持符合主体功能区位的产业发展。石家庄市是现代化省会城市,京津冀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进一步做好与石家庄市有关规划的衔接,以环境承载力引导产业布局。2、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廊坊、唐山、定州、辛集划定为大气传输通道一级红线区。在此行政辖区内(除退城搬迁产能外),禁止新建和扩建(等量置换除外)钢铁、火电(热电联产除外)、炼焦、水泥、石灰、石膏、氮肥、普通黑色金属铸造、铁合金冶炼、碳素、以煤为燃料的其他工业项目。3、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管理名录:限制行业类型:建筑陶瓷制品制造、农药制造、石灰石石膏开采、木材加工禁止行业类型:热电联产之外的燃煤发电、钢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石化、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皮革鞣制加工(省级工业园区之外)、毛皮鞣制加工(省级工业园区之外)、露天采矿(此前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除外)、超贫磁铁矿、采石砂、水泥用灰岩和生产辅料等项目以及燃煤锅炉(35吨以下)。本项目属于煤炭储运项目,不属于限制行业和禁止行业。符合《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24〕4号)(一)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被置换产能项目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不属于前述的禁止新建、扩建的行业。符合《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推动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巩固钢铁、焦化、煤电、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行业超低排放成效,实施工艺全流程深度治理,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推进砖瓦、石灰、铸造、铁合金、耐火材料等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采取了严格的治理措施,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涂装、医药、符合—13—理。以工业炉窑污染综合治理为重点,深化工业氮氧化物减排。开展生活垃圾焚烧烟气深度治理,探索研发二噁英治理和控制技术,到2025年,所有焚烧炉烟气达到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石家庄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二)着力优化功能布局,加快产业绿色升级。严格环境准入门槛,全市禁止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铸造(高端或精密铸造项目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一类鼓励类项目除外)、有色、碳素、钙镁、煤化工、陶瓷、砖瓦等行业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和产能置换项目除外)的项目和企业。对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规划环评要求,对本地过剩产能重点行业搬迁、技改项目,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严格控制新增燃煤项目(产能置换项目除外)建设。项目为煤炭储运项目,不属于限制新增产能的项目;不涉及燃煤使用。符合(四)措施严密监管到位,有效减少PM10面源污染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拆迁工程的扬尘管控措施监督,加强拆迁后裸漏场地的监管,建立健全绿色施工标准体系和扬尘管控体系,对扬尘重点污染源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新建和在建建筑、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等各类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档升级,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拆除工程实施湿法作业,完善施工单位环保监督员制度,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全面加强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到2025年,搅拌站全部完成绿色转型提升工作,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完成清洁生产改造。严查扬尘排放超标工地,建立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长效监管机制,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加强堆场及裸露地面扬尘治理。加大各工业企业料场堆场监督检项目要求施工工地执行“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等要求,项目施工期间设置围挡,定时洒水,且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扬尘影响也将结束;本项目为煤炭储运项目,物料存储均在煤炭环保大棚内,棚内设有干雾抑尘装置,并在物料装卸时采用雾炮进行洒水降尘,减少粉尘排放。符合—14—查力度,对工业企业厂区内贮存的各类易扬尘的物料密闭管理,加强厂区内物料运送、倒运、装卸扬尘管理。加强矿山粉尘防治,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采、运输和加工过程防尘、除尘措施,实施矿山生产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按照“生态优先、减点控量、总量压缩”的要求,加强矿山开采总量控制,加快矿山修复绿化。实施城市土地硬化和复绿,对建筑工地未及时清运的渣土实行遮盖,对城乡结合部裸露地面实行复绿控尘治理,推进农村裸露土地治理,对不适宜种植农作物的贫瘠裸露土地,加强管理,保护现有植被,严禁各类违法取土、采石行为,防止产生新的扬尘污染源。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中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应当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名录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不涉及重点大气污染物SO2和NOx的排放。符合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中的大气重污染工业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前述产业。符合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应当采取有效抑尘措施。贮存煤炭、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具备密闭贮存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围挡并有效覆盖,不得产生扬尘污染。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运输到指定场所进行处置;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有效覆盖。项目要求施工工地执行“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等要求,项目施工期间设置围挡,定时洒水,且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扬尘影响也将结束;本项目为煤炭储运中心建设项目,物料存储、转运均在煤炭环保大棚内进行,棚内设有干雾抑尘装置,并在物料装卸时采用雾炮进行洒水降尘,减少粉尘排符合—15—放。储煤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一)依法取得环保手续,制定环保工作制度,配备固定环保工作人员;(二)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扬尘等措施,设置符合要求的挡风抑尘墙(网),并采取喷淋、苫盖等抑尘措施;位于环境敏感区的重点行业应当实现封闭仓储;(三)实现地面硬化,建有雨水收集池,保持场地清洁;(四)出入口设置固定的车辆冲洗设施,建有冲洗水沉淀池;(五)筛分、破碎设备应当安装高效除尘器。1、本项目正在办理环保手续,运营期按要求制定环保工作制度,配备固定环保工作人员;2、本项目设置煤炭环保大棚,物料存储、转运均在煤炭环保大棚内进行,棚内设有干雾抑尘装置,并在物料装卸时采用雾炮进行洒水降尘;3、厂区全部进行地面硬化,并配套建有初期雨水池,配备有洒水车,制定了清扫制度;4、厂区各出入口设置固定的车辆冲洗设施,建有冲洗水沉淀池;5、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①粉状物料(如铁精粉、生石灰粉等干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或罐车。②块状物料(如烧结矿、球团矿、焦炭等物料)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cm,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横帮上缘10cm。车斗应用布覆盖,苦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③应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运输车辆在煤场、料场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煤场、料场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①本项目不涉及。②本项目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cm,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横帮上缘10cm。车斗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③厂区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前,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洗车平台四周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以符合—16—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①粉状物料储存可采用入棚、入仓储存,棚内设有喷淋装置,在物料装卸时洒水降尘,棚内应设置横向防雨天窗,也可采用防风抑尘网+喷淋装置进行储存。②块状物料储存可采用入棚、入仓方式储存,也可采用防风抑尘网+喷淋装置储存本项目物料储存采用入棚储存,棚内设有干雾抑尘装置,并在物料装卸时采用雾炮进行洒水降尘。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6.3.1准保护区内无新建、扩建制药、化工、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保护区划定前已有的上述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并逐步搬出。本项目为新建煤炭储运中心新建项目,涉及到的货品为煤炭,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重金属及危险化学品;本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平台配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职工生活盥洗废水全部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不会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符合《石家庄市岗南黄壁庄水库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修正版)第十四条、在两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建设其它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主管部门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的,不得兴建。本项目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符合第十五条、对两库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已经建成投产的有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计划,限期治理。到期达不到标准的,依法采取关闭、停业、转产、迁移的措施本项目为煤炭全部进行封闭存储,物料存储、转运均在煤炭环保大棚内进行,棚内设有干雾抑尘装置,并在物料装卸时采用雾炮进行洒水降尘,颗粒物可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固废全部妥善处置,不会符合—17—造成严重污染。第十六条、两库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污水排放应当按照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二)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用、闲置或者拆除。未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三)因事故排放或者突发性事件造成水体污染时,排污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扩大污染,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本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平台配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职工生活盥洗废水全部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沉淀池采取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不会对水体造成污染。符合《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9月28日修订,2022年12月1日施行)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且采取分区防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符合《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1月1日)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受到污染。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且采取分区防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得通知》(冀环办字函〔2023〕326号)沙区范围主要涉及地域石家庄:藁城区、行唐县、晋州市、灵寿县、深泽县、无极县、新乐市、赵县、正定县等。在沙化土地范围内从事开发建设活动的,必须事先就该项目可能对当地及相关地区生态产生的影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应当包括有关防沙治沙的内容。本项目位于井陉县,不涉及沙化土地占用。符合—18—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河北惠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致力于煤炭及制品销售。为满足公司煤炭储存需要,河北惠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新建惠友煤炭储运中心项目。项目选址石家庄井陉县小作镇小作村北。项目建成后,达到年总静态储煤能力5.0万吨的规模、年仓储周转煤炭60万吨的规模,项目新建3座环保大棚及其相关基础配套工程。本项目已取得井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井数政投资备〔2025〕3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061;褐煤开采洗选062;其他煤炭采选069-煤炭储存、集运)”,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井陉县呈驰商贸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编制主持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1、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39600m2,建设煤炭环保大棚3座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可实现年仓储周转煤炭60万吨。(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表2-1本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一览表工程分类建设内容工程组成内容备注主体工程1#煤炭环保大棚全封闭轻钢结构(拱形顶),占地面积22000m2,1层,建筑高度12m,建筑面积22000m2,地面全部硬化,顶部设置可覆盖全场的干雾抑尘装置,并配备5台移动式雾炮机,内部设煤炭储存区、环形运输通道(兼做装载区)、办公区,采用装载机进行装卸作业现有大棚面积约8800m2,对其北侧和西侧进行扩建,并进行密闭改造2#煤炭环保大棚全封闭轻钢结构(拱形顶),占地面积6600m2,1层,建筑高度12m,建筑面积6600m2,地面全部硬化,顶部设置可覆盖全场的干雾抑尘装置,并配备2台移动式雾炮机,内部设煤炭储存区和环形运输通道(兼做装载区),采用装载机进行装卸作业现有大棚,对其进行密闭改造3#煤炭全封闭轻钢结构(拱形顶),占地面积3000m²,1层,建现有大棚,对—19—环保大棚筑高度12m,建筑面积3000m2,地面全部硬化,顶部设置可覆盖全场的干雾抑尘装置,并配备2台移动式雾炮机,内部设煤炭储存区和环形运输通道(兼做装载区),采用装载机进行装卸作业其进行密闭改造辅助工程洗车平台厂区共设置2个出入口,各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配套建设收集池、沉淀池及清水池,尺寸分别为2m×3m×1.5m、2m×2m×1.5m、2m×2m×1.5m,洗车用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新建公用工程供电由附近变电站接入新建供水由附近自来水管接入新建供热项目生产过程不用热,冬季办公采暖为空调提供新建环保工程废气a.储煤库内煤炭储存、装卸粉尘:①储煤库进行密闭;②储煤库内设置干雾抑尘装置,可覆盖整个储煤库;③煤炭装卸时,尽量降低卸料高度,减少物料下落、碰撞产生扬尘,同时使用雾炮机进行喷雾抑尘新建b.汽车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①全部采用清洁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汽车进行运输,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cm,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横帮上缘10cm。车斗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②厂区各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前,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③厂区道路全部硬化,配备移动式洒水车,并安排专人清扫路面、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新建废水厂区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地势最低处建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职工生活盥洗废水全部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新建噪声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新建装载机及时保养,在全封闭库房内作业新建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洗车平台沉淀池、雨水收集池煤泥定期清掏后送至储煤库内自然干化后外售;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新建(2)厂区内主要建(构)筑物厂区内主要建(构)筑物见下表。表2-2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序号建(构)筑物结构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备注11#煤炭环保大棚轻钢结构2200022000利用现有大棚进行进行改扩建22#煤炭环保大棚轻钢结构66006600利用现有大棚进行改造33#煤炭环保大棚轻钢结构30003000利用现有大棚进行改造4洗车平台砖混+防渗水泥//新建,2套5初期雨水收集池砖混+防渗水泥150m3/100m3/新建,2套2、产品方案—20—(1)煤炭周转能力计算本项目设计全厂年仓储周转煤炭60万吨,项目购买符合要求的煤炭,化验合格的煤炭进厂后,进入储煤棚进行储存。其静态储煤容量计算方法为:储煤库容按建筑占地面积×80%×2.5m×煤密度(0.8g/cm3)计。本项目各煤种堆体均以长方体堆存计算,各堆体储存情况见下表。表2-3原料堆体情况一览表储煤棚名称储存区设计占地面积(m2)堆体体积(m³)密度g/cm³最大静态储煤量(t)1#煤炭环保大棚22000438900.8352002#煤炭环保大棚6600132000.8105603#煤炭环保大棚300061100.84800合计///50560根据以上计算可知,本项目最大静态储煤量5.0万吨,根据设计,本项目周转周期为1个月,故年周转量为60万吨,可以满足设计需求。(2)煤质特征企业购入煤炭前,必须对煤质进行化验(由供煤厂家提供,厂区内不进行化验),不得收储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高硫煤、劣质煤等。企业所购煤炭需满足相应用途标准要求,才能进入厂区进行储存及销售。项目来煤煤质要求信息见下表:表2-4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品种质量指标来源低位热值(kcal/kg)灰分%水分%硫份粒径(mm)1发电用煤≥7000≤20.00≤10≤0.80≤2.5煤炭来源主要为山西、陕西、内蒙古等地,煤炭配送区域主要为石家庄周边火电厂、钢厂,本项目所购煤炭经储存后采用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或清洁能源运输车辆外售,不得作为民用煤出售给散煤用户。2非发电工业用煤≥7000≤12.50≤10≤0.40≤2.53、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设备详见下表。—21—表2-5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1装载机5t22干雾抑尘装置/33地磅/24移动式雾炮机最大静风射程:60m;额定总功率:22kw;设备耗水量:40~60L/min95洒水车/2合计184、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本项目主要试剂消耗见下表。表2-6本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明细表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单位用量备注1原料煤炭万吨/a60项目年吞吐量2辅料PAC、PAMt/a3.63沉淀用,使用量为1.5g/L3能源电kWh/a4.5/4水m3/a26445.6/5、公用工程(1)给水本项目用水包括干雾系统用水、雾炮用水、洒水车用水、车辆清洗用水及职工生活用水。本项目用水量为78.44m3/d,其中新鲜水量为73.64m3/d,循环水量为4.8m3/d。1)生活用水本项目不设食堂和宿舍,总劳动定员30人,职工生活用水参考《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第1部分:居民生活》(DB13/T5450.1-2021),用水定额取22m3/人·年、折合60L/人·d,则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8m3/d。2)生产用水①干雾系统用水:本项目设置固定喷雾洒水降尘装置对煤场内喷雾降尘,参考《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中道路浇洒用水,用水定额为2.0~3.0L/(m2·d),本项目干雾系统用水量以2.0L/m²·d计,本项目煤炭环保大棚共计31600m2,则本项目干雾系统用水量为63.2m3/d。环评要求:干雾抑尘装置需覆盖全场,具有自动补水和缺水停机保护功能;干雾抑尘装置主机带有吹扫功能,可将管道中的余水清出,防止冬季结—22—冰,可以满足冬季使用。②雾炮用水:在煤炭环保大棚内设置雾炮,装卸物料采用雾炮喷淋降尘,雾炮最大水量为60L/min,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物料进出总量为120万t,本项目汽车载重按30t计,则运输车辆的车次为112辆/d,卸车及铲车调整高度约需2min,因此装卸时间为112min/d,则雾炮用水量为6.72m3/d。③洒水车用水:厂区内运输道路设置洒水车洒水,洒水车通常流量为40m3/h,厂区洒水车运行速度一般为12km/h,厂区内运输道路长度约120m,洒水车每天洒一次,则本项目洒水车用水量为0.40m3/a。④车辆清洗用水:依据《洗车场所节水技术规范》(GB/T30681-2014),汽车自动洗车用水为40L/(辆•次)。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物料进出总量为120万t,本项目汽车载重按30t计,则厂区运输车辆的车次为112辆/d,则厂区日洗车用水量为6.72m3/d,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过滤后回用,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水的损耗约20%左右,则洗车平台日补水量为1.34m3/d。环评要求:车辆冲洗采用自动清洗装置,喷头覆盖整个车身和轮胎,有效将车轮及车身全部冲洗干净,确保车身整洁、车轮干净,不得带灰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池、沉淀池等为地埋式,池顶封闭,内设电加热设施,水池温度可保持在40度左右,管道外贴电加热条,采取以上措施,能够有效保证冬季洗车水不结冰,可以满足冬季使用。(2)排水1)生活废水生活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废水日产生量约为1.44m3/d,年废水产生量为432m³/a。职工生活盥洗废水全部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2)生产废水本项目干雾系统用水、雾炮用水及洒水车用水全部蒸发。洗车平台配套设置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给排水平衡表见下表和下图。表2-7本项目给排水情况一览表单位m3/d序号用水类型总用水量新鲜水量循环水量损耗量废水产生量1生活用水1.81.80.361.442喷雾系统用水63.263.263.203洒水车用水0.40.40.404车辆清洗用水8.061.346.721.3405雾炮用水6.726.726.720合计80.2173.466.7272.051.440.46.72雾炮用水63.2用水1.19沉淀池0.15进入煤泥6.720.36防渗旱厕,定期1.44清掏用作农肥图2-1本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单位:m3/d项目用电由附近变电站接入,可满足项目用电需求。本项目年用电量4.5项目生产过程不用热,冬季办公采暖为空调提供。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生产360天,项目采取三班工作制,每班8小项目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的前提下,考虑运输、安全等要求,按各种设施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和组合。厂区西部建设1#煤炭环保大棚,东北部为2#煤0.46.72喷雾系统63.273.461.34车辆冲洗新鲜水用水1.8生活用水(2)供电万kWh。(3)供热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时,每天工作24小时。8、平面布置—24—炭环保大棚,东南部为3#煤炭环保大棚,共设置2个出入口,分别位于厂区中部和东北部,出入口内部均布置地磅、洗车平台。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施工期工艺流程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场地平整、地面硬化、建筑施工、设备调试及建成运行,其中1#煤炭环保大棚在现有大棚的基础上进行扩建,2#煤炭环保大棚和3#煤炭环保大棚在现有大棚基础上进行密闭改造。方案设计、工程设计场地平整扬尘、噪声场地硬化扬尘、废水、噪声、建筑垃圾建筑施工扬尘、废水、建筑垃圾设备安装调试噪声试运行扬尘、废水、噪声、建筑垃圾竣工验收图2-2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2、运营期工艺流程(1)储运煤工艺流程简述1)原料运输本项目煤炭来自山西、陕西、内蒙古等地,运输车辆经过地磅称重后按序运至全封闭储煤棚卸煤。在储购煤炭前,必须对煤质进行化验(由供煤厂家提供,厂区内不进行化验),不得收储不符合要求的高硫煤、劣质煤等。运输期间会产生道路扬尘和噪声。2)卸煤项目采用后卸式卸煤,在全封闭储煤棚内进行卸煤。卸煤期间会产生装卸扬尘和噪声。3)储存本项目采用全封闭储煤棚储存,不同煤种分区堆存;采用装载机堆煤,堆存高度约为2.5m,采用条形煤堆形式。—25—煤炭储存过程中会产生无组织扬尘。4)产品装车、运出当客户需要煤炭时运输车辆空车经地磅过秤进入储煤棚,由装载机将煤炭装载至运输车辆,装完车后,经过地磅称重后按序运出厂外。煤炭装车会产生装卸扬尘和噪声。煤源汽车运输废气、噪声过磅卸车废气、噪声全储煤棚废气、噪声封闭储煤储存废气、噪声棚装车废气、噪声过磅外售图2-3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1)进出车辆清洗过程会产生车辆冲洗废水;(2)员工生活会产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综上,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见下表。其他:—26—表2-8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一览表类别序号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产生特征治理措施、去向废气G1汽车运输扬尘颗粒物间断a.储煤库内煤炭储存、装卸粉尘:①储煤库进行密闭;②储煤库内设置干雾抑尘装置,可覆盖整个储煤库;③煤炭装卸时,尽量降低卸料高度,减少物料下落、碰撞产生扬尘,同时使用雾炮机进行喷雾抑尘G2煤炭堆存、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颗粒物连续b.汽车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①全部采用清洁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汽车进行运输,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cm,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横帮上缘10cm。车斗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②厂区各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前,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③厂区道路全部硬化,配备移动式洒水车,并安排专人清扫路面、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废水W1车辆冲洗废水COD、SS间断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W2职工生活污水COD、BOD5、氨氮、SS间断职工生活盥洗废水全部用于厂区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W3初期雨水COD、SS间断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噪声N干雾抑尘装置、洗车平台等效连续A声级间断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装载机间断及时保养,在全封闭库房内作业固废S1沉淀池煤泥间断洗车平台沉淀池、雨水收集池煤泥定期清掏后送至储煤库内自然干化后外售S2职工生活生活垃圾间断由环卫部门清运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位于石家庄井陉县小作镇小作村北,为新建项目,租赁现有场地进行建设,经现场调查,该现有场地已建有大棚,目前为空置。目前场地为闲置,因此,该项目不涉及原有污染及环境污染问题。—2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1)基本污染物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数据采用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的《2024年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石家庄市空气质量数据,具体情况见下表。表3-1区域(石家庄市)空气质量统计结果表现状浓度标准值达标情μg/m3μg/m3况SO25608.33NO2年平均质量浓度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不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不达标CO1200400030O3182160113.75由上表可知,SO2、NO2的年平均质量浓度达标,CO的24小时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达标,PM2.5、PM10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及O3的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属于不达标区。(2)其他污染物本项目特征污染物为TSP,为调查区域TSP环境质量现状,委托河北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检测时间2025年7月21日-7月24日,并出具了《检测报告》(HZJC-2025-07153号)。表3-2其他污染物监测点位基本信息表监测点名称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相对厂址相对厂址方位距离/m赵西岭村TSP24h平均值N510污染物年评价指标占标率%年平均质量浓度达标2740607870111.434535128.5724小时平均第95位百分位数达标8小时平均第90位百分位数不达标—28—表3-3环境空气监测分析方法最低检出限物的测定重量法》(HJ7μg/m3(HZJC-S062)表3-4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监测点名平均时间评价标准检测浓度范围最大浓度占超标达标情ug/m3ug/m324小时均值300166~17257.30由上表可知,现状监测点赵西岭村TSP24小时平均浓度变化范围为166~172ug/m3,最大浓度占标率为57.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2、地表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为冶河,根据《石家庄市2025年3月跨市、县界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冶河水质(山西省晋中昔阳县—石家庄市井陉县断面)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3、声环境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监测声环境质量现状。4、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进行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5、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石家庄井陉县小作镇小作村北,租赁现有场地,项目实施不会使该地块的土地利用功能发生改变,占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不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6、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无需进行现状监测。监测项目分析方法仪器名称总悬浮颗粒物《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1263-2022)ZR-3920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HZJC-X042)AUW220D电子天平(HZJC-S058)CHF3W恒温恒湿间称污染物标率%率%况赵西岭村TSP达标—29—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经调查,本项目500m范围内存在居民区,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对象。表3-5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表保护目标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方位距厂界距离/m经度纬度小作村114°1′3.861″38°7′16.264″人群3599人二类区S450小作小学114°0′58.647″38°7′18.571″师生540人二类区S480马头山村114°0′31.610″38°7′50.810″人群512人二类区NW4902、声环境经调查,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经调查,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目标。4、生态环境位于石家庄井陉县小作镇小作村北,租赁现有场地进行建设,经调查,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浓度排放限值。表3-6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控制项目标准值执行标准扬尘PM10监测点浓度限值:80µg/m3达标判定依据(次/天):≤2《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浓度排放限值备注指监测点PM10小时平均浓度实测值与同时段所属县(市、区)PM10小时平均浓度的差值。当县(市、区)PM10小时平均浓度值大于150μg/m3时,以150μg/m3计。运营期:颗粒物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值详见下表。表3-7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时段污染物标准值执行标准运营期企业边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1.0mg/m3(监控点与参考点浓度差值)《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30—2、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表3-8项目噪声排放标准项目阶段噪声限值dB(A)执行标准施工期昼间70《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夜间55运营期昼间6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夜间503、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盥洗废水全部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4、固体废物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生活垃圾处置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章有关要求。总量控制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中第四十四条及环保部印发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要求,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废水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NH3-N;废气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NOX。1、废水本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职工生活盥洗废水全部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因此,本项目废水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2、废气本项目不涉及含SO2、NOx、废气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t/a、NOx0t/a。综上所述,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NH3-N0t/a、SO20t/a、NOX0t/a。—3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期废气影响分析本项目租赁现有场地,对现有大棚进行扩建,并进行密闭改造;厂区内路面已硬化,车辆经过时不会产生二次扬尘影响周围环境空气,项目施工扬尘主要产生于设备基础施工和钢结构焊接、设备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运输和堆存等过程中。为了控制建设期施工扬尘污染,本项目施工期将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4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1)建筑物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建筑垃圾必须采用装袋清运,日产日清;(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定时洒水清扫制度,配备足够的洒水清扫设备,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频次;(3)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4)厂区内堆放水泥、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建筑材料的,应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装卸、搬运时应当采取防尘措施;(5)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6)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7)施工过程中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裸露土地和细颗粒建筑材料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道路百分之百硬化和土方作业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通过以上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施工期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浓度限值,使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随之消失。2、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施工现场噪声主要是设备安装噪声和汽车运输产生的噪声,声级值在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80-95dB(A)之间。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技术;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及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远离居住区布置,确保施工噪声场界达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严禁在12:00-14:00、22:00-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建立“公众参与”的监督制度;尽量缩短工期,加快建设进度,避免噪声影响时间过长;合理规划车辆运输路线,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期的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3、施工期废水影响分析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1)车辆清洗废水:由于清洗车辆产生的废水量较小,且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施工过程中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BOD5,泼洒厂区地面抑尘不外排,厂区内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由附近农民运走用作农肥。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4、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材料废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属一般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建筑材料废料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且在外运过程中用苫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并按环卫部门指定路线行驶。综上所述,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妥善处置,可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以上施工影响均为短期影响,将会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落实上述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一、废气1、治理措施情况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见下表。表4-1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一览表①全部采用清洁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汽车进行运输,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cm,两侧边缘应当低于①储煤库进行密闭;②储煤库内横帮上缘10cm。车斗用苫布覆设置干雾抑尘装置,可覆盖整个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储煤库;③煤炭装卸时,尽量降低卸料高度,减少物料下落、碰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前,在撞产生扬尘,同时使用雾炮机进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③厂行喷雾抑尘。区道路全部硬化,配备移动式洒水车,并安排专人清扫路面、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污染物排年运行时间(h/a)年排放量(t/a)2、污染物源强分析表4-2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一览表污染物产生污染物排放序产排污环节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速率排放量运行时间执行标准种类t/akg/ht/ah/amg/m3无汽车运输颗粒物0.5020.0580.502组煤炭堆86401.0织存、装卸颗粒物5.4080.6265.408(1)废气产生量核算①汽车运输扬尘运输道路扬尘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5项技术指南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92号)中《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中的道路扬尘量等运输道路扬尘源排放量计算方法进行计算。道路扬尘量等于调查区域所有铺装道路与非铺装道路扬尘量的总和,本项目道路均进行了硬化,不涉及非铺装道路。污染源名称汽车运输煤炭堆存、装卸污染物种类颗粒物颗粒物排放形式无组织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治理设施沿以下15cm;②厂区各出入口放情况核算方法排污系数法排污系数法864086400.5025.408号1—34—对于铺装道路,扬尘排放系数计算公式如下:Ep=kXsL091XW.02X(1-n)式中:Ep一为铺装道路扬尘中PM排放系数,gkm;k一为产生的扬尘中PM的粒度乘数,参照《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中表5,铺装道路TSP粒度乘数为3.23g/km,PMo粒度乘数为0.62g/km,PM2.s粒度乘数为0.15g/km;SL—为道路积尘负荷,g/m²,参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中的附录C道路积尘负荷限定标准参考值中支路参考值,取4.5g/m。W—为平均车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选用载重30t运输车辆,空载时车辆重10t,满载时车辆重40t。一为污染控制技术对扬尘的去除效率,%,参照《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中表6,采取洒水抑尘措施,TSP控制效率取66%,PMo控制效率取55%,PM2.5控制效率取46%。根据上述公式及参数,计算可得项目铺装道路扬尘产生系数结果见下表。表4-3铺装道路扬尘排放系数计算参数及结果项目颗粒物粒径K(g/km)sLW1(%)Epi(g/km)空载TSP3.234.5106645.20满载40185.87空载PM100.624.5105511.48满载4047.22空载PM2.s0.154.510463.33满载4013.71运输道路粉尘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Wm=Em×LR×N×(.\"365×106式中:Wp—道路扬尘源中颗粒物的总排放量,ta;EP—道路扬尘源中颗粒物平均排放系数,g(km辆);LR道路长度,km;根据测量厂区进场道路120m;NR一定时期内车辆在该段道路上的平均车流量,辆/a;nr—不起尘天数,根据井陉县近20年气象统计资料,不起尘—3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煤炭储运中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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