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房地产招标采购公告(2025)
霍城县11区霍城县朝阳大道以东,一中路以南(幸福惠宁城)8号楼、9号楼共29套商业房地产
网络司法拍卖的公告
霍城县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9月20日上午12时至2025年9月21日上午12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霍城县11区霍城县朝阳大道以东,一中路以南(幸福惠宁城)9-206商业房地产;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不可移除设施)、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建筑物总层数为5层,所在层数为2层、4层、5层,结构为混合结构。标的物建成时间为2023年;用途为商业用地。装修情况:毛坯(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
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9号楼可供执行房源
序号
房号
建筑面积
协议单价
协议总价
一拍起拍价
保证金
1
9-201
198.21
3650
723466.5
578773.2
50000
2
9-202
66.42
3650
242433
193946.4
20000
3
9-203
62.69
3650
228818.5
183054.8
20000
4
9-204
62.69
3650
228818.5
183054.8
20000
5
9-205
62.69
3650
228818.5
183054.8
20000
6
9-206
65.02
3650
237323
189858.4
20000
7
9-207
65.43
3650
238819.5
191055.6
20000
8
9-208
62.69
3650
228818.5
183054.8
20000
9
9-209
62.69
3650
228818.5
183054.8
20000
10
9-210
66.42
3650
242433
193946.4
20000
11
9-401
198.21
2900
574809
459847.2
50000
12
9-402
66.42
2900
192618
154094.4
20000
13
9-403
62.69
2900
181801
145440.8
20000
14
9-404
62.69
2900
181801
145440.8
20000
15
9-405
62.69
2900
181801
145440.8
20000
16
9-406
65.02
2900
188558
150846.4
20000
17
9-407
65.43
2900
189747
151797.6
20000
18
9-408
62.69
2900
181801
145440.8
20000
19
9-409
62.69
2900
181801
145440.8
20000
20
9-410
66.42
2900
192618
154094.4
20000
21
9-411
90.00
2900
261000
208800
20000
22
9-412
62.69
2900
181801
145440.8
20000
23
9-413
64.94
2900
188326
150660.8
20000
24
9-501
161.73
2070
334781.1
267824.88
30000
25
9-502
231.76
2070
479743.2
383794.56
40000
8号楼可供执行财产
房号
建筑面积
协议单价
协议总价
一拍起拍价
保证金
26
8-207
63.57
3650
232030.5
185624.4
20000
27
8-502
89.13
2070
184499.1
147599.28
20000
28
8-503
89.91
2070
186113.7
148890.96
20000
29
8-504
110.64
2070
229024.8
183219.84
20000
8号楼、9号楼协议总价7353241.9元
降价20%一拍起拍总价5882593.52
特别说明: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并交付,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人民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请有现场看样意向的竞买人提前预约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应于2025年8月27日前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本次拍卖标的不支持多人联合竞买。
4.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2025年8月27日前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5.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五、报名及尾款缴纳
1.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2.注册、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缴纳保证金后(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买。
3.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4.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5.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余额竞得者(买受人)在2025年10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至法院账户(账号名称:霍城县人民法院;开户行:新疆霍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91401005828823925006473;银行行号:402899400014)。
6.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或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7、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8、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六、税费缴纳
1.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按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各付各税。如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
2.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被执行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由各自主体自行承担。
七、过户及交付
1.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包含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八、悔拍及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应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8月27日前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人民法院联系。超期视为弃权。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重要提示: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或《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十二、拍卖完成后,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辅机构咨询、预约看样电话:1559999009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人民法院
2025年8月20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霍城县
图片展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房地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