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房产招标采购公告(广东省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2025)
拍卖公告
广东省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南侧深汕绿地商务中心一期一号楼1417房产的公告
(第一次)
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9月8日10时00分至2025年9月9日10时00分止(延时除外)在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
标的物名称、坐落位置
深汕特别合作区南侧深汕绿地商务中心一期一号楼1417号
案号
(2025)粤0392执恢68号
承办法官
江法官
法官助理
钟助理
权属证号
详见不动产登记结果表
权利人
详见不动产登记结果表
用途
详见不动产登记结果表
性质
详见不动产登记结果表
建筑面积
详见不动产登记结果表
所在楼层
14层
占有使用或租赁情况
1、截至房产调查时,该房产有物业管理、水电费未核算;2、本院张贴产权异议公告后,无收到租约材料。4、按房屋现状拍卖,毛坯(不包含屋内家具等活动物品及其他设施)5、上述及其他具体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相关法律风险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户型、朝向等情况
拍卖物的户型、朝向等相关信息以实际情况为准
欠费情况
现场调查未能核实物业,该标的物暂欠费用(包括物业费、电费、水费等,具体以实际欠费项目、金额为准),以实际情况为准,由买受人成交后自行查明和承担。
委托评估
人民币201641元
税费负担方式
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备注
如参与拍卖,上述相关瑕疵情况视为竞买人已充分知悉,如有任何疑问,请自行向深圳市相关机关主管机关核实;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包括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所有法律后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物按现状拍卖,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
二、本次拍卖上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南侧深汕绿地商务中心一期一号楼1417房产拍卖后起拍价为人民币161312.8元,保证金:25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数倍。
注:按照现状拍卖,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核实;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拍卖辅助机构:深圳市一拍法服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276996。如需看样,请在本场拍卖前5个工作日编辑看样申请至辅拍机构(联系方式:13530927432)【短信内容: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案号(案号在拍卖裁定标题右下方)】,作为登记看样凭据。预约看样的,请按照拍辅机构通知要求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如未有一人报名的,则不安排集中看样(无钥匙房产需经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同意方能看样)。本院不承诺一定安排集中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在竞买时应当符合国家及拍卖标的物所在城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所在城市有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送达的《提交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房产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逾期未提交或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本院将不予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因买受人不符合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无购房资格的,本院将撤销本次拍卖并重新拍卖,该买受人不得参与本拍卖标的物后续竞拍。竞买人因无购房资格导致本次拍卖被撤销,如存在悔拍、恶意竞拍等情形的,本院将依法采取不予退还保证金、罚款等处理措施。
八、对于在司法网络拍卖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标的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
十、有关税费的具体金额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主管部门核实。
竞买成功后,办理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于收到成交的执行裁定书后自行到不动产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办理垫付税费业务,并在垫付后凭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税通知、完税证明、收款账户确认书(需提供买受人本人收款账户)、银行卡复印件等到本院办理垫付税费退还事宜。
买受人应自收到成交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完上述垫付税费、向本院申请退税事宜,逾期未申请的,本院将依法分配拍卖款,买受人可另循其他法律途径解决上述代被执行人、原产权人垫付的税费问题。
十一、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二、与本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四、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五、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账号:30208603176616),逾期未足额缴纳余款的将被视为悔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院将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有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上述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则悔拍的买受人还应补缴剩余差价。限期不缴纳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55-22092831。
法院咨询电话:0755-2209280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广东省 汕尾市 海丰县
图片展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