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房招标采购公告(泰兴市古溪镇畜牧兽医站2025)
挂牌价
6,000
元
保证金
600元
租赁期限
5年
租赁面积
58.00m2
承租押金
无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项目名称
泰兴市古溪镇古溪西路29号东1-2间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N0117FCZZ252316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8-21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9-0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结。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泰兴市古溪镇古溪西路29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1层
租赁面积约(㎡)
58.00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租金递增方式
前3年租金均不变,第4年和第5年在前一年年租金基础上每年递增1%
装修期限
无
承租押金
无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在租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是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
本次招租房屋租赁期至2025年9月10日止,如原承租方未能继续承租该房屋,将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搬离,实际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自实际交付之日起算租金缴纳。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租金底价
6000.00元/年(含税价)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泰兴市古溪镇畜牧兽医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1283469118241B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泰兴市财政局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并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关于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的相关政策;成交后,不能以出租标的现状影响其办理上述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方及江苏产权不负责办理上述手续;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www.ejy365.com)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联系人:周军梅联系电话:13914421528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8-21 17:00:00 至 2025-09-04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E交易)(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承租承诺函;4、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二)意向承租方(自然人)须报送材料:1、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2、承租承诺函;3、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三、交易方式: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600.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三、保证内容: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四、处置方式: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向交易所书面申请后,由交易所向出租方划转。承租方所缴纳的保证金(扣除江苏产权交易服务费)不足以支付的,出租方有权向该承租方追偿;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4、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09房屋租赁合同范本.pdf
承租承诺函-无工程规划或产权证(请下载后填写加盖公章或签名后上传PDF版本).pdf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交易所: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方式:18606109892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其 他
传真:025-83163352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江苏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座落地点、面积及装修、设施情况1、出租房屋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上述房屋属甲方所有(或甲方依法使用,有权出租),甲方将其出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2、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口房屋所有权证/口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口房屋买卖合同口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6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所有房门钥匙及相关手续后视为交付完成。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第二条租赁期限3o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整)。1、该房屋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年(大写:2、前3年租金不变,第4、5在前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1%。3、租金按年结算。第一次于签订本合同后3日内,交付为期壹年的租金;余下租金每年交付一次。先付租金后用房屋(土地),每个缴费周期提前15天,即于每年8月25日前交付租金。4、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除应如数补缴外,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按天支付相当于日租金五倍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拖欠租金超过半个月或甲方不能根据乙方提供之联系方式催促乙方缴租,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时间交纳租金并负担违约责任。第四条押金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做为押金。第五条租赁条件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权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违约责任;3、租赁期间,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应注意水、电、气的安全使用,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租赁期内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4、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电话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实际使用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甲方承担租金产生的税费。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5、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因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安全因素,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由甲方负责维修。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6、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乙方对甲方原先的装修也无须补偿。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待租赁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结清费用并验房后,乙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与甲方,同时甲方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2、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3、在租赁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不能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3)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4)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5)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6)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4、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第七条甲方的责任(义务)1、该房屋应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提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5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仍不履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应据实赔偿;2、租赁期内若非乙方过失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3、乙方退租,甲方须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租金(如有)和押金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4、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5、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煤气、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第八条乙方的责任(义务)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2、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及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3、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未能将设施完好的房屋及时交给甲方,乙方应依照五倍原日租金按实际天数向甲方支付租金;4、租赁期内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第九条转租的约定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第十条免责条款1、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2、由于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3、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两个月说明情况,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均不算违约。双方应及时结清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及时退还乙方所余租金及押金。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书或与履行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事宜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二条法律效力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管部门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三条补充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理人:代理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日期:年月日民承租承诺函意向承租方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法人基本情况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承租用途意向承租方承诺我方决定承租本项目公告所示出租方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产权”)公开出租的(标的房屋名称)。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1、以不低于公开招租信息公告中年租金底价之价格承租标的;2、已仔细阅读并遵守公开招租信息公告和《房屋租赁合同》(如有)等公告附件;3、符合并接受公开招租信息公告中所列的条件;4、决定本次承租是基于对该资产出租有关资料、信息、资产现状充分了解,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后作出的,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示;了解并认可出租标的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等各类瑕疵,在发生质疑、投诉、纠纷、争议、诉讼、仲裁等影响项目正常推进的情形时,同意江苏产权视情况中止或终结项目,且自行承担相关损失(如有),不向出租方、江苏产权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益或赔偿,如我方所填报的本《承租承诺函》所表述的承租意向标的与我方实际意向承租标的不意向承租方承诺符,由我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提供的全部资料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所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均为我方接受一切项目资料的有效地址和方式,如江苏产权通过本承诺函中我方所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所快递、邮寄、发送的任何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材料、电子邮件)未能被我方接收,由我方承担一切后果;6、不存在妨碍我方承租上述标的的任何障碍;7、承租资金来源合法,且能合法用于本次承租;8、遵守江苏产权的交易规则;我方自行通过江苏产权市场网(www.jscq.com.cn)以及e交易电子平台(www.ejy365.com)了解交易过程中的意向报名审核状态、保证金交纳状态、竞价时间安排、成交公告发布等交易环节情况,因我方未及时查看相关交易环节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9、对于参与本次承租过程中获取的所有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及信息,不会用于本次承租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也不会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0、一旦被确认为承租方,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告附件),在江苏产权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本项目公告中“服务费”条款中列示的收费标准向江苏产权支付交易服务费,且不以任何理由要求江苏产权减免或退还我方上述费用;江苏产权可采取通知我方另付或直接从我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等方式向我方收取交易服务费;11、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如果由于我方自身原因导致我方未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告附件)的,我方知晓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回,江苏产权有权按相关法律法规、江苏产权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以及本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处置我方缴纳的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视作我方放弃与该标的有关的全部权利,并重新按规定处置该标的;12、我方交纳的保证金是全面履行本次承租各项承诺的保证,一旦交纳该保证金,则表示该等承诺不可撤销。签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用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