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厂房及 生产厂房及配套废气治理设施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废气治理设施招标采购公告(2025)
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废气治理设施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8-20
项目名称
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废气治理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凤凰镇魏庄村33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1410
建设单位
张家港市锦锋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建明
联系人
谢丽萍
联系电话
138****5789
项目投资(万元)
2800
环保投资(万元)
2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08-20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为提高生产产品的质量,在原生产车间北面空地,新建一座高度为23m的生产厂房(简称“北面生产车间”),共四层(包含车间1~车间4),用于再生PE、PP、EPS塑料粒子生产线的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造粒废气分别经4套废气治理设施(水喷淋 油烟净化 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24米高的排气筒P2(DA002)排放。原生产车间(简称“南面生产车间”),现阶段用于再生PVC、PS塑料粒子生产线,废纸、废金属材料打包生产线、园林绿化垃圾打包线、大件垃圾拆解线的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造粒废气分别通过2套废气治理设施(水喷淋 油烟净化 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DA001)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承诺:张家港市锦锋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张建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张家港市锦锋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张建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53205820000029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产厂房及 生产厂房及配套废气治理设施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废气治理设施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