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宁波杭州湾新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
项目基本信息
交易标的名称
前湾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31号厂房一楼3个月租赁权(400平方米)
租赁底价
10万元
项目编号
NB2025ZL001221
保证金
2000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挂牌时间
2025-08-20 至 2025-08-28
租期
业主
宁波杭州湾新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
浙江省-宁波市 330290
类型
公房出租
特色
出租面积(平方米)
出租用途
租期开始时间
租期结束时间
租期
免租期
目前状态
其他情况说明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8-20
挂牌截止时间
2025-08-28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0)个,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承租方需向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公示的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3、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1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4、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7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原路退回。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竞价结束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委托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6、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5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 7、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8、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9、网络注册报名时间:挂牌截止日下午3时止; 10、看样时间:意向方自行前往踏勘或提前预约 11、承租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将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竞价请登陆宁波产权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nbcqjy.org。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按不低于挂牌价出租。网络竞价时间:挂牌截止日后第三个工作日上午10点。
1、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承租方需向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租赁合同租金总额1.0%支付交易服务费。 3、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1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4、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7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原路退回。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6、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5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7、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8、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9、网络注册报名时间:挂牌截止日下午3时止; 10、看样时间:挂牌截止日前,意向方自行前往踏勘。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1588520220 11、承租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将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竞价请登陆宁波产权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nbcqjy.org。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按不低于挂牌价出租。网络竞价时间:挂牌截止日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点。 12、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出租方案
1、厂房仅用于物资设备堆放,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政府规定的危险违禁物品,不得用于生产加工用途。 2、厂房以现状出租,租赁期间不得对厂房进行任何形式的装修改造,合同到期后应原状交还厂房。 3、租赁期间如厂房有招商需要或另有用途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退还厂房或服从腾换安排。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竞价开始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
保证金交纳规则
申购保证金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0元。
履约保证金
0.5万元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3114730057490001774
资产信息
资产名称
前湾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31号厂房1层
所在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
详细地址
前湾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
所属单位
管理单位
权属证明
面积平方米)
400
资产概述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仇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18957868812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0574-87195400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交易机构网址
http://www.nbcqjy.org/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