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300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
现将“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300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300万件项目
建设单位: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经济开发区顺亿路18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0日起,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徐增芹13954963821

 

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验收报告8.9.pdf

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300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项目名称: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300万件项目建设单位: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法人:徐增芹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经济开发区顺亿路18号电话:13954963821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300万件项目验收报告目录1验收项目概况2验收依据2.1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2.2技术规范2.3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3工程建设情况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3.2建设内容3.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3.4水源及水平衡3.5生产工艺3.6项目变动情况4环境保护设施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4.2其他环保设施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5.3环评批复落实情况6验收执行标准6.1废气执行标准6.2噪声执行标准6.3废水执行标准6.4固体废物执行标准7验收监测方案7.1废气监测7.2噪声监测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300万件项目验收报告8.1监测分析方法8.2监测仪器8.3质量保证体系9验收监测结果9.1生产工况9.2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10环境管理检查10.1环保管理机构10.2施工期环境管理10.3运行期环境管理10.4社会环境影响情况调查10.5环境管理情况分析11验收监测结论与结果11.1检测结果11.2结论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3厂区周边敏感目标分布图附图4环保治理设施照片附图5厂区照片附件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附件2环评批复附件3验收检测委托书及验收单位资质附件4委托检测报告附件5法人信息附件6营业执照附件7排污许可登记附件8危废协议及处置单位附件9验收意见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300万件项目验收报告1验收项目概况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23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经济开发区顺亿路18号,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为了适应经济形势发展,项目租赁郯城县兴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厂区,该厂区总占地21307.514m²,厂区隔断后分别租赁给临沂市旺哥食品有限公司及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该项目租赁总占地8125m²,工程场地呈不规则形状,工程场地地形平坦,东西最宽71m、南北最长120.89m。项目主要建筑包括生产车间2座、危废间1座、值班宿舍1座、门卫1座、1座污水处理站、1座事故水池。该项目已在临沂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018-371322-41-03-068351。受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接受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单位在收集和分析资料的基础上,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要求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2020年7月27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以徐新环项表[2025]11号《关于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3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本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塑料颗粒生产线5条,注塑生产线1条(生产线条数以挤出机、注塑机数量进行核算),以及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等。工程将于2020年3月建成投产,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塑料颗粒5000吨、塑料制品300万件的生产规模。截止至验收时,本次验收以“已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的项目”作为验收范围进行验收监测。2025年05月,受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委托,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发布,根据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和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及竣工验收监测的有关要求,山东助企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05月27日-2025年05月28日组织人员对该项目工艺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测。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根据现场检测及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本验收报告。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300万件项目验收报告2验收依据2.1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订版);(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版);(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版);(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10)《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1.1);(11)《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月23日第二次修正);(12)《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0.1.1)(13)《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1月30日修正)(14)《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1月27日修正)(15)《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字〔2005〕188号);(16)《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60号);(17)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18)《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300万件项目验收报告(19)《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2.2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9号);(2)《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4)《排污单位自行检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2017-12-22实施)。2.3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3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0年1月);(2)《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3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郯环审[2020]11号)。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300万件项目验收报告3工程建设情况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3.1.1地理位置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经济开发区顺亿路18号。郯城县位于山东省最南部,南半部插入江苏省,临近陇海铁路,为苏北邳州、新沂、东海三县所环绕。北半部溯出沂、沭河接壤沂蒙山区,与鲁南临沂、临沭、苍山三市县濒邻。郯城境内京沪高速公路、205国道、301国道、微连公路、胶新铁路在此交汇;北距临沂机场40公里,东到连云港机场38公里、港口80公里,日照港100公里,青岛港250公里。因此,工程厂址具有明显的交通优势。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3.1.2厂区平面布置项目租赁郯城县兴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厂区,该厂区总占地21307.514m²,厂区隔断后分别租赁给临沂市旺哥食品有限公司及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该项目租赁总占地8125m²,工程场地呈不规则形状,工程场地地形平坦,东西最宽71m、南北最长120.89m。项目主要建筑包括生产车间2座、危废间1座、值班宿舍1座、门卫1座、1座污水处理站、1座事故水池。项目根据项目的地理位置特点和地形地势以及气象条件等情况对厂区建筑物进行了较为合理的分布。厂区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3.1.3环境敏感目标根据环评该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在卫生防护距离内建设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具体见附图,项目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本项目环境敏感目标图见附件3。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300万件项目验收报告3.2建设内容3.2.1项目工程概况1、项目产品:塑料颗粒、塑料制品2、实际产能:5000t/a、300万件/年3、工程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为塑料颗粒生产线5条,注塑生产线1条(生产线条数以挤出机、注塑机数量进行核算),以及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等。工程将于2020年3月建成投产,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塑料颗粒5000吨、塑料制品300万件的生产规模。4、实际投资: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5、年工作天数:300天(每班工作8h,全年运行2400小时)。6、生产能力:聚乙烯、聚丙烯再生颗粒产能0.6(t/h.台)、塑料制品1250件/h.台3.2.2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环评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见下表。表3.2-1环评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类别项目名称环评建设内容实际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21座,1层,建筑面积1279.12m²,钢结构,内设5条塑料颗粒生产线、1台注塑机,主要用于塑料颗粒、塑料制品的生产,主要位于生产车间东侧;车间西侧通过围墙隔档后用于成品贮存。同环评生产车间1生产区、原料区1座,1层,建筑面积1279.12m²,钢结构,内设2台粉碎机、2台纸塑分离机、2条清洗线,主要用于废塑料粉碎、纸塑分离、清洗的生产,主要位于生产车间西侧;车间东侧通过围墙隔档后用于原料暂存。同环评配套工程办公区位于生产车间1内西侧,主要用于职工办公。同环评公用工程供水生活及生产用水使用地下水提供。同环评排水雨污分流制,分别建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同环评供电用电由郯城经济开发区供电所负责提供,经1台260kVA变压器降压至380/220V后供本项目生产、生活使用。同环评供热项目塑料熔融基础、注塑工序用热使用电加热,办公区采用空调供暖。同环评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300万件项目验收报告类别项目名称环评建设内容实际建设内容备注环保工程废气有组织废气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入套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1#)。熔融挤出机、注塑机(共6台)设集气罩(收集效率90%),采用风机将有机废气引出,废气经1套水喷淋(油烟颗粒去除效率50%)+1套电捕除油装置(油烟颗粒去除效率90%)+1套光催化氧化(VOCs处理效率50%)+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VOCs处理效率80%)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同环评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理单元全部密封(因池体全部密封,收集效率按100%)然后由微生物降解除臭装置进行除味后(除臭效率80%)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3#)排放。同环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收集的粉碎粉尘,集气罩未收集的油烟颗粒、有机废气,采取车间阻隔、绿化等措施。同环评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A²/0生化池+二沉池处理后约51.2%通过城市污水管网进入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东干渠;剩余48.8%废水再经MBR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的要求后回用。生活污水直接由管网排入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东干渠。同环评噪声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同环评固废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注塑下脚料收集回用。同环评浆渣收集后外卖造纸厂同环评废过滤网烧网后回用。同环评分拣杂质、废熔块、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同环评废机油,废机油桶,电捕焦油器收集的废油,隔油池废油,光催化氧化装置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光触媒棉(纳米级TiO2),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实际安装主要设备与环评及批复主要设备一览表见下表。表3.2-2本项目生产设备与环评、批复清单一览表序号名称环评中数量实际建设数量备注1塑料颗粒粉碎机2台2台纸塑分离机2台2台水泵5m³h1台1台滚浆机1台1台清洗槽(15m×1.2m×1m)2个2个脱水机2台2台挤出机5台(4用1备)5台(4用1备)冷却槽(5m×0.4m×0.35m)5个5个切粒机5台5台料仓(0.3t/个)5个5个污水处理设施1套1套2塑料制品1台1台3.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本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下表。表3.3-1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环评中年用量(t/a)项目实际年用量(t/a)备注1卫生用品边角料1113.41113.42废塑料包装袋及废外包装膜4010.84010.83再生颗粒500050004塑料制品300万件300万件3.4水源及水平衡3.4.1水源(1)给排水①给水项目用水来自郯城县水务公司提供的自来水供应。用水主要为纸塑分离用水、清洗用水、循环冷却用水、设备冷却用水、烟气处理系统用水、微生物除臭用水、绿化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一次水用量为5595.4m³/a。1)生产用水(1)纸塑分离用水项目纸塑分离用水为连续进水和连续出水,两台纸塑分离机共用1台5m³h水泵,运行时间2h、300d计。清洗后物料带水10%,其余水均变成纸浆。根据物料平衡知,物料带水量为111.2m³/a,浆液为3000.14m³/a(纸类111.34t/a、水2888.8m³/a),浆液经过滚浆处理后的废浆水为2471.14m³/a(含5%木纤维),浆渣带水(含水率80%)约为423.2m³/a。废浆水其中5%(123.3m³/a)在生产过程中挥发损耗,95%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则废水量2347.86m³a(内含5.54t/a的木纤维)。项目类比《江门市明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纸厂废旧塑料分选清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深港联测(EY1812A482))中的造纸废渣分离生产再生塑料工艺中纸塑及漂洗分离废水的监测数据,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cr、SS、氨氮、总磷,COD监测浓度为3030mg/L~3590mg/L,SS监测浓度为86mg/L~92mg/L,氨氮监测浓度为25.1mg/L~32.8mg/L,总磷监测浓度为2.84mg/L~4.55mg/L,综合保守考虑本次环评CODcr、SS、氨氮、总磷原始浓度分别取3600mg/L、300mg/L、35mg/L、5mg/L;产生量分别为8.45t/a、0.7t/a、0.082t/a、0.012t/a。该排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2)清洗用水项目清洗用水为间歇排水,清洗工序水池大小为15m×1.2m×1m(共两个),每个水池容积14.4m³,约一个星期更换一次,每天补水量为1m³/个。则用水量为1838.4m³/a,其中444.8m³/a被物料带走、蒸发量155.2m³/a、废水量为1238.4m³/a。类比《临沂金嘉塑业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塑料清洗项目监测报告》(元通(监)字[2018]年第A0011号)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石油类,其原始浓度分别为800mg/L、1000mg/L、80mg/L、50mg/L。产生量分别为0.99t/a、1.24t/a、0.099t/a、0.062t/a,该排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3)循环冷却用水项目在挤出物料时让物料通过一水槽,冷却物料,水槽尺寸5m×0.4m×0.35m(共5个),此部分水循环利用,循环水量约为5m³/h,此部分水由于外排和蒸发等原因需要定期补充,补充量取循环水量的2%,循环水排放量为1%,则物料冷却补充用水量为240m³/a,循环冷却排污水量为120m³/a,该排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由于是物料直接与此水接触,还存在部分有机废气溶于水中的可能,类比《临沂再生塑料生态产业园项目环境现状检测》(君环(检)字2015第110703号)中的数据,废水中CODcr、SS和氨氮、石油类、全盐量的原始浓度分别为1000mg/L、300mg/L、10mg/L、10mg/L、2000mg/L,产生量分别为0.12t/a、0.036t/a、0.0012t/a、0.0012t/a、0.24t/a。(4)烟气处理系统用水项目在塑料挤出工序会产生大量的烟尘,通过水洗的方式对烟尘进行处理,由于此水与物料直接接触,需定期排放,项目新上1个循环水塔,水洗用水循环使用,水泵循环均为5m³h,补水量按循环量的5%计,其中约2%外排,3%损耗,则烟气处理系统补水量为600m³/a,排放废水量为200m³a,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由于是废气直接与此水接触,还存在部分有机废气溶于水中的可能,类比《临沂再生塑料生态产业园项目环境现状检测》(君环(检)字2015第110703号)中的数据及当量折算得,废水中CODcr、SS和氨氮、石油类、全盐量的原始浓度分别为1000mg/L、300mg/L、10mg/L、900mg/L、2000mg/L,产生量分别约为0.2t/a、0.06t/a、0.002t/a、0.18t/a、0.4t/a。(5)设备冷却用水项目塑料挤出机在工作时,需要采用冷却水对设备进行冷却处理,在塑料挤出机的第二段和第三段在机械的夹套内充水冷却,此水循环利用,定期外排,总的循环水量为5m³/h,由于外排和蒸发等原因,需要定期补充,补充水量取循环量的2%,则补充水量为240m³/a,排污量取循环水量的1%,循环冷却排污水量为120m³/a,该排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中CODcr、全盐量的原始浓度分别为50mg/L和2000mg/L,产生量分别为0.0063t/a和0.24t/a。(6)微生物除臭用水该项目微生物除臭需用水进行喷淋,循环水泵为5m³h,运行时间为24小时、365d,蒸发风等损失量按照总循环水量的1.5%计算,排污按照0.5%计算,排污水产生量为219m³/a,蒸发风吹损失量为657m³/a,则除臭补充水量为876m³/a。2)生活用水拟建工程劳动定员15人,均不在厂区住宿,用水定额按40L/人·d计,产污系数0.8,经推算,项目生活用水总量约180m³/a,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44m³/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SS、氨氮的产生浓度为400mg/L、300mg/L、35mg/L,其产生量分别为0.058t/a、0.043t/a、0.005t/a。3)绿化用水项目绿化面积200m²,绿化用水指标按2.5L/(m²·d)计算,年绿化浇灌天数按210d计算,年绿化用水量为105m³/a,绿化用水一部分下渗到土壤中去,另一部分蒸发,不产生废水。②排水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分别建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纸塑分离产生的废浆水、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烟气处理系统废水、设备冷却排污水、微生物除臭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1)废浆水:废水量为2347.84m³/a(内含5.54t/a的纸纤维),CODer、SS、氨氮、总磷、总氮原始浓度分别取3600mg/L、300mg/L、35mg/L、5mg/L、25mg/L;产生量分别为8.45t/a、0.7t/a、0.082t/a、0.012t/a、0.059t/a。该排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2)清洗废水:清洗废水量为1238.4m³/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石油类,其原始浓度分别为800mg/L、1000mg/L、80mg/L、50mg/L。产生量分别为0.99t/a、1.24t/a、0.099t/a、0.062t/a,该排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3)循环冷却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量为120m³/a,废水中CODcr、SS和全盐量的原始浓度分别为400mg/L、200mg/L和2000mg/L,产生量分别为0.048t/a、0.024t/a和0.24t/a。该排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4)烟气处理系统废水:排放废水量为200m³/a,经隔油池(隔油效率90%)隔油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石油类,产生浓度分别为260mg/L、300mg/L、900mg/L,产生量分别约为0.052t/a、0.06t/a、0.18t/a。隔油后COD、SS、石油类,产生浓度分别为260mg/L、300mg/L、90mg/L,产生量分别约为0.052t/a、0.06t/a、0.018t/a。该排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5)设备冷却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量为120m³/a,该排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中CODcr、全盐量的原始浓度分别为50mg/L和2000mg/L,产生量分别为0.0063t/a和0.24t/a。该排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6)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44m³/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SS、氨氮的产生浓度为400mg/L、300mg/L、35mg/L,其产生量分别为0.058t/a、0.043t/a、0.005t/a。由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7)微生物除臭废水:产生量约219m³/a,主要污染物为COD、SS和氨氮,其浓度120物料环冷知系统-1205m分别为200mg/L、100mg/L、35mg/L,产生量分别为0.044t/a、0.022t/a、0.0077t/a,该排1379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123.9162纸塑分高用水-2342.3-534.4-5mh物料带走120设备循环冷却240120系统657新鲜水0—5595.4-徽生物除臭用876-219水A-5m/h155.21838.清洗用水1238.4105绿化用水444.8物料带走4DO1484烟气处理系统4239.7-厂内污水处理站362755.7生活用水144部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899.7东干集图3.4-1项目水平衡表(2)供电项目用电由郯城经济开发区供电公司负责提供,设置1台260KVA变压器,由10KV供电支线引入厂区变压器变压至380V/220V后供各用电单元使用,项目工程平均运行负荷约108.3kW,年用电量约为26万kW·h,供电设施能力能够确保项目用电需求。(3)供热项目塑料熔融挤出、注塑工序用热使用电加热,办公区采用空调供暖。废塑料包装袋、废外包装膜3.5生产工艺卫生用品分拣边角料粉碎滚浆清洗S2、W、N纸浆废水、熔融挤出II1G2、W3、S、N冷却水切粒Ns包装入库图3.5-1生产工艺流程图3.5.1塑料颗粒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项目塑料颗粒以外购废塑料包装袋、废外包装膜以及粉碎好的卫生用品边角料,通过粉碎、纸塑分离、清洗、脱水、熔融挤出、冷却、切粒、包装后即成成品。其中废塑料包装袋(占原料的40%)以及废外包装膜(占原料的40%)需要粉碎后进入清洗工序;而外购的粉碎好的卫生用品边角料(占原料的20%)通过纸塑分离后进入清洗工序。2、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1)分拣外购的粉碎好的卫生用品边角料无需进行分拣,但废塑料包装袋(PP)及废外包装膜(PE)均来自于卫生用品原料包装产生(原料不能包括医疗废弃物、盛装农药、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塑料),打包过程中可能混装,故项目在生产前需要人工进行分拣。产污环节:分拣过程中产生废铁丝、废纸等S₁。(2)粉碎将分拣后的废塑料包装袋、废外包装膜人工投入粉碎机进行粉碎,粉碎后的物料尺寸约为10cm左右的碎片,粉碎后的碎塑料装袋转移到下一工序。产污环节:主要污染源为设备噪声N1、粉碎粉尘G1。(2)纸塑分离外购的粉碎好的卫生用品边角料人工投入纸塑分离机后将纸与塑料分离开来,纸塑分离机运转过程中通过一直通入清水软化纸张达到纸塑分离的效果。纸塑分离机工作原理:在工作中,由传动轴带动底盘和搓磨型转子强力旋转,浆料沿转子面由上向下运动,然后从转子下部抛向槽壁,沿槽壁向上再次经受刀盘的强力运动过程中所产生的高强涡流揉搓循环作用,使各种纸塑在机内上下翻动,周向旋转,全方位高强度不断受到冲击,并以刀盘飞刀剪切和筛板之间连续摩擦,把纸浆充分疏解为纤维,并润涨避免切断、损伤纤维,从筛板底下的出浆口流出。塑料片、塑膜等杂质破碎较小(不会形成碎屑),从槽体旁边出渣口排出,使膜塑与纤维完全分离。产污环节:主要污染源为设备噪声N2、废纸浆水W1(废纸浆水还需经100目筛网滚浆机处理,处理后会产生纸浆废水及浆渣)。(3)清洗纸塑分离后的碎塑料及粉碎后的碎塑料经清洗槽进行清洗,清洗过程属于机械清洗,清洗过程中通过齿轮机输送物料,清洗(清洗槽2个,大小均为15m×1.2m×1m)后的碎塑料通过蛟龙传送到池体上方的脱水机进行脱水,沥下的水流入清洗槽继续使用,脱水后的物料(含水率10%)直接掉进料池(料池大小3m×2m)。产污环节:主要污染源为设备噪声N3、废水W2、沉淀污泥S2。(4)熔融挤出聚乙烯及聚丙烯塑料粉碎料利用抓机送入塑料挤出机前料台,然后人工推入挤出机将合格粉碎料挤出为线状,利于下一步的切粒,塑料挤出机是塑料成型加工最主要的设备之一,塑料挤出机分为双螺杆、多螺杆,甚至无螺杆等多种机型,塑料挤出机的主机是挤塑机,它由挤压系统、传动系统和加热冷却系统组成。挤压系统包括螺杆、机筒、料斗、机头、和模具,塑料通过挤压系统而塑化成均匀的熔体,并在这一过程中所建立压力下,被螺杆连续的挤出机头。针对加热冷却装置1)现在挤塑机通常用的是电加热,分为电阻加热和感应加热,加热片装于机身、机脖、机头各部分。加热装置由外部加热筒内的塑料,使之升温,以达到工艺操作所需要的温度。2)冷却装置是为了保证塑料处于工艺要求的温度范围而设置的。具体说是为了排除螺杆旋转的剪切摩擦产生的多余热量,以避免温度过高使塑料分解、焦烧或定型困难。机筒冷却分为水冷与风冷两种,一般中小型挤塑机采用风冷比较合适,大型则多采用水冷或两种形式结合冷却;螺杆冷却主要采用中心水冷,目的是增加物料固体输送率,稳定出胶量,同时提高产品质量;但在料斗处的冷却,一是为了加强对固体物料的输送作用,防止因升温使塑料粒发粘堵塞料口,二是保证传动部分正常工作。项目属于中小型挤塑机采用的风冷降温。项目采用的塑料挤出机分为三段,第一段靠近喂料机,是加料段,它的功能是让物料以一个相对平稳的速率进入挤出机,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物料通道的堵塞,第一段加热温度较低,第二段为压缩段,在这段形成熔体并且压力增加,这段需要较高的温度,是物料熔融,加热温度约为220℃左右,采用电磁加热,由于项目加热熔融温度较高,可以保证不同的塑料相容在一起,不需要添加相容剂;项目在塑料挤出机第二段出口设置微孔过滤机,进一步去除熔体中的杂质,微孔过滤机内设置自动清除杂质系统,即当滤网表面的杂质到达一定量堵塞过滤网时,过滤机内的转子会自动清除杂质,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可知,微孔过滤机内的滤网需要更换,会产生废过滤网;第三段为计量段,紧靠挤出机出口,主要功能是使流出挤出机的物质是均匀一致的,在这部分为确保组成成分和温度的均匀性,物料有足够的停留时间,在塑料挤出机的尾部,塑料熔体通过一个机头离开挤出机,在第三段尾部设置水槽,让挤出线状物料进入水槽内进行冷却,水槽尺寸为5m×0.4m×0.35m(共5个),循环使用,定期外排;挤出后的物料直接进入切粒机进行切粒。产污环节:挤出熔融工序产生的废气G2、循环冷却排污水(W3)、废过滤网及废过滤熔块S3、设备运转噪声N4。切粒机是一种能够把一定宽度和厚度的线材切成粒状的专用设备,项目螺杆挤出机挤出的线状塑料物料从切粒机的两圆辊刀间的间隙进入先被圆辊刀切成纵向连续不断的条形,然后由压辊夹紧条状料,牵引送入高速旋转刀处,切成有固定长度的粒料(1.5cm×0.5cm×0.2cm)。项目严格控制好切粒机内部的刀片,在正常生产的状况下不会出现连体粒或未切断的长条,故项目无需筛选工序,可直接包装即为成品。产污环节:主要设备运转噪声N₅。(6)包装切粒后的物料直接掉入储料仓(0.3t/个),人工进行装袋,大约25kg/袋,装好的物料暂存在半成品区待用。3.5.1塑料制品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1)注塑人工将自产的再生颗粒投入注塑机进行注塑成型,其中注塑温度控制在220℃左右。注塑过程中温度较高,需要通过风冷间接对设备进行冷却降温。产污环节:注塑产生的废气(G1),下脚料(S1),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S2),设备运行产生噪声(N1)。(2)包装待售注塑后的产品自然冷却后人工打包,入库待售。G、SN、S(5)切粒包装成品入库再生颗粒注塑图3.5-2生产工艺流程图3.6项目变动情况根据表3.2-1、3.2-2、3.3-1等,将本项目环评及批复阶段与实际建设情况对比时,发现企业发生了变动,变动原因主要是企业的经营、行业的发展、环保形势的要求以及市场波动。变动情况见下表:表3.6-1本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表2-6重大变动界定表类别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实际变动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性质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一致规模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一致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一致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一致地点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总平面布置发生变动,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未新增敏感点生产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一致工艺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一致环境保护措施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一致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一致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一致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一致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一致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一致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属于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发展进行适当调整后。故本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另外,参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对该项目进行对比,也不属于重大变更情景。因此,本项目未构成重大变动,符合验收条件。4环境保护设施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4.1.1废水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分别建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纸塑分离产生的废浆水、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烟气处理系统废水、设备冷却排污水、微生物除臭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1)废浆水:废水量为2347.84m³/a(内含5.54t/a的纸纤维),CODer、SS、氨氮、总磷、总氮原始浓度分别取3600mg/L、300mg/L、35mg/L、5mg/L、25mg/L;产生量分别为8.45t/a、0.7t/a、0.082t/a、0.012t/a、0.059t/a。该排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2)清洗废水:清洗废水量为1238.4m³/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石油类,其原始浓度分别为800mg/L、1000mg/L、80mg/L、50mg/L。产生量分别为0.99t/a、1.24t/a、0.099t/a、0.062t/a,该排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3)循环冷却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量为120m³/a,废水中CODcr、SS和全盐量的原始浓度分别为400mg/L、200mg/L和2000mg/L,产生量分别为0.048t/a、0.024t/a和0.24t/a。该排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4)烟气处理系统废水:排放废水量为200m³/a,经隔油池(隔油效率90%)隔油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石油类,产生浓度分别为260mg/L、300mg/L、900mg/L,产生量分别约为0.052t/a、0.06t/a、0.18t/a。隔油后COD、SS、石油类,产生浓度分别为260mg/L、300mg/L、90mg/L,产生量分别约为0.052t/a、0.06t/a、0.018t/a。该排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5)设备冷却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量为120m³/a,该排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中CODcr、全盐量的原始浓度分别为50mg/L和2000mg/L,产生量分别为0.0063t/a和0.24t/a。该排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6)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44m³/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SS、氨氮的产生浓度为400mg/L、300mg/L、35mg/L,其产生量分别为0.058t/a、0.043t/a、0.005t/a。由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7)微生物除臭废水:产生量约219m³/a,主要污染物为COD、SS和氨氮,其浓度分别为200mg/L、100mg/L、35mg/L,产生量分别为0.044t/a、0.022t/a、0.0077t/a,该排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4.1.2废气项目产生废气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1)有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为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粉碎粉尘、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①熔融挤出工序、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项目5条塑料颗粒生产线、1条注塑生产线,共设置一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集气罩+1套水喷淋+1套电捕除油装置+1套光催化氧化+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后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在各熔融挤出机、注塑机(共6台)设集气罩(收集效率90%),采用风机将有机废气引出,废气经1套水喷淋(油烟颗粒去除效率50%)+1套电捕除油装置(油烟颗粒去除效率90%)+1套光催化氧化(VOCs处理效率50%)+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VOCs处理效率80%)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油烟颗粒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油烟颗粒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②粉碎粉尘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入1套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1#),外排污染物中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③污水处理站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项目对污泥及时清运,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混凝沉淀池、A²/O、二沉池、MBR池进行加盖密封,产生恶臭的处理单元全部密封(因池体全部密封,收集效率按100%)然后由微生物降解除臭装置进行除味后(除臭效率80%)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3#)排放。外排废气中臭气浓度均<2000,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环节主要为集气罩未收集的粉碎粉尘,集气罩未收集的油烟颗粒、有机废气。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图片详见附图4。①集气罩未收集的粉尘粉碎工序集气罩未收集的粉碎粉尘通过车间阻挡(阻尘效率40%)后粉尘无组织排放。②集气罩未收集的油烟颗粒、有机废气熔融挤出及注塑工序集气罩未收集的油烟颗粒、VOCs采取通过车间阻挡(阻尘效率40%)后上述废气均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VOCs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4.1.3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粉碎机、纸塑分离机、滚浆机、挤出机、切粒机、注塑机、风机、泵类等设备运转过程中噪声,均采取隔音、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4.1.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分拣杂质、废熔块,废过滤网,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机油,废机油桶,电捕焦油器收集的废油,浆渣,隔油池废油,光催化氧化装置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光触媒棉(纳米级TiO₂),注塑下脚料,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集中分类收集,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注塑下脚料收集回用;废过滤网烧网后回用;浆渣收集后外卖造纸厂;废机油,废机油桶,电捕焦油器收集的废油,隔油池废油,光催化氧化装置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光触媒棉(纳米级TiO₂),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分拣杂质、废熔块、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的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4.2其他环保设施4.2.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1)本项目将消防管理纳入现场管理日程,做到与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严格用火管理,项目区内凡需动用明火作业,必须经厂区管理负责人审批;定期对变电设备和供电线路进行检查与维修;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防范意识。(2)公司已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创建应急救援小组,配置应急物资;在厂内张贴应急疏散图、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图等;配置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池等风险防范措施。(3)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严格管理和安全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20)以及修改单的要求管理。做好堆放场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措施。针对危险废物转运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4.2.2监测装置本项目排气筒设置永久性监测孔,以保证日常例行监测的顺利进行。废水排放口现正常运行,达标排放。4.2.3监测手段及人员配置本项目自身不具备监测能力,但制定了详细的监测方案,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监测。4.2.4污染物排污口规范化检查公司依据环评要求悬挂相应的环保图形标志牌。4.2.5环保设施的管理、运行及维护检查项目有专人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4.3.1环保设施投资情况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占实际总投资额的10.8%。各项环保设施实际投资情况详见下表。表4.3-1环保设施实际投资情况表污染类别产污环节治理措施实际投资额(万元)“三同时”备注废气治理工艺废气处理装置1套水喷淋+1套电捕除油装置+1套光催化氧化+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5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10污水处理单元全密闭+微生物降解除臭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10废水污水处理站1套15降噪治理生产设备车间封闭、减振、隔声1固废处理生产过程危废库防渗措施2一般固废处置费用0.5危险固废处置费用0.5合计54/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见附件1。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2020年7月27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以郯环审[2020]11号《关于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3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环评批复见附件2。5.3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该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如下: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结论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郯城经济开发区顺亿路18号。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租赁已建成厂房,主要建设5条塑料颗粒生产线、1条注塑生产线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项目主要以外购卫生用品边角料以及原料包装的废塑料包装袋、废外包装膜为原料,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塑料颗粒5000吨、塑料制品300万件的生产规模,其中塑料颗粒全部用于生产塑料制品。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郯城经济开发区顺亿路18号。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租赁已建成厂房,主要建设5条塑料颗粒生产线、1条注塑生产线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项目主要以外购卫生用品边角料以及原料包装的废塑料包装袋、废外包装膜为原料,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塑料颗粒5000吨、塑料制品300万件的生产规模,其中塑料颗粒全部用于生产塑料制品。已落实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A²/0生化池+二沉池+MBR池”工艺,处理规模为20m³/d。纸塑分离产生的废浆水、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经隔油池隔油预处理后的烟气处理系统废水、设备冷却排污水、微生物除臭废水混合后经厂内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A²/0生化池+二沉池处理后约65%通过城市污水管网进入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东干渠;剩余35%废水再经MBR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的要求后回用。生活污水直接经管网排入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干渠。全厂外排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A²/0生化池+二沉池+MBR池”工艺,处理规模为20m³/d。纸塑分离产生的废浆水、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经隔油池隔油预处理后的烟气处理系统废水、设备冷却排污水、微生物除臭废水混合后经厂内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A²/0生化池+二沉池处理后约65%通过城市污水管网进入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东干渠;剩余35%废水再经MBR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的要求后回用。生活污水直接经管网排入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干渠。全厂外排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已落实熔融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引入1套水喷淋+1套电捕除油装置+1套光催化氧化+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油烟颗粒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油烟颗粒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粉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粉尘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采取池体全封闭,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后经微生物降解除臭装置除臭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臭气浓度排放量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控制措施,VOCs厂界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确保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熔融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引入1套水喷淋+1套电捕除油装置+1套光催化氧化+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油烟颗粒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油烟颗粒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粉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粉尘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采取池体全封闭,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后经微生物降解除臭装置除臭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臭气浓度排放量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控制措施,VOCs厂界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确保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已落实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已落实分拣杂质、废熔块、清洗工序底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袋式除尘器收尘、注塑下脚料收集后回用,浆渣收集后外卖造纸厂,废过滤网收集委托有烧网能力的烧网后回用;废机油、废机油桶、电捕焦油器收集的废油、隔油池废油、废荧光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储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分拣杂质、废熔块、清洗工序底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袋式除尘器收尘、注塑下脚料收集后回用,浆渣收集后外卖造纸厂,废过滤网收集委托有烧网能力的烧网后回用;废机油、废机油桶、电捕焦油器收集的废油、隔油池废油、废荧光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储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临沂创拓商贸有限公司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已落实(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染控制标准》.落实好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置1座容积为400m³的事故水池。落实好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置1座容积为400m³的事故水池。已落实报告书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1外50米、生产车间2外100米,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禁止在该防护距离内规划建设新的居住、学校、医院等敏感点。报告书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1外50米、生产车间2外100米,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禁止在该防护距离内规划建设新的居住、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已落实6验收执行标准6.1废气执行标准6.1.1有组织废气执行标准根据环评批复要求以及现行的标准要求,有组织废气执行标准限值详见下表。表6.1-1有组织废气执行标准限值排气筒名称排气筒高度(m)监测因子执行标准排放限值标准来源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熔融挤出、注塑工序废气15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603.015油烟颗粒物《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03.5粉碎工序15粉尘《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03.5污水处理站恶臭15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000/备注6.1.2无组织废气执行标准根据环评批复要求以及现行的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标准情况见下表。表6.1-2无组织废气执行标准情况监测点位监测因子标准来源浓度限值(mg/m3)厂界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2.0厂内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06.2噪声执行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6.2-1。表6.2-1噪声执行标准限值标准来源类别标准限值dB(A)昼间夜间GB12348-20082类60506.3废水执行标准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纸塑分离产生的废浆水、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烟气处理系统废水、设备冷却排污水、微生物除臭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监测点位监测因子标准来源浓度限值(mg/m3)生产废水COD《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GB/T31962-2015)500SS《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GB/T31962-2015)500氨氮《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GB/T31962-2015)35石油类《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GB/T31962-2015)15职工生活污水COD《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GB/T31962-2015)500SS《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GB/T31962-2015)300氨氮《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GB/T31962-2015)356.4固体废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要求。7验收监测方案7.1废气监测7.1.1有组织排放1、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等设置情况(1)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等情况见见下表。表7.1-1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设置表废气名称监测因子监测日期监测频次及周期排气筒1进口颗粒物2025-05-27~05-283次/1天,检测2天排气筒2进口颗粒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3次/1天,检测2天排气筒3进口氨、硫化氢3次/1天,检测2天排气筒1出口臭气浓度4次/1天,检测2天排气筒2出口颗粒物3次/1天,检测2天排气筒3出口颗粒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3次/1天,检测2天排气筒1进口氨、硫化氢3次/1天,检测2天7.1.2无组织排放1、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等设置情况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等设置情况见下表。表7.1-2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设置表排放源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及周期集气罩未收集的粉碎粉尘,集气罩未收集的油烟颗粒、有机废气厂界上风向(参照点)1个颗粒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3次/天,监测2天厂界下风向(监控点)3个厂区内、厂房外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3次/天,监测2天2、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布置图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布置图见图7.1-1。N4#○3#○本项目项目区1#○风向2#○2025年05月27日~2025年05月28日注:○为废气无组织监测点图7.1-1废气无组织监测点位布置图7.2噪声监测1、噪声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情况监测期间,噪声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情况见下表。表7.2-1噪声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情况表编号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及周期1#东厂界等效连续噪声级(LAeq)昼、夜间各监测1次,连续2天2#南厂界3#西厂界4#北厂界2、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布置图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布置图详见下图。▲4#,N本项目项目区▲1#▲3#注:▲为噪声监测点▲2#图7.2-1噪声监测点位布置图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目前尚不具备自行监测的能力,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开展监测。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由山东助企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8.1监测分析方法8.1.1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见下表。表8.1-1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序号检测项目测定方法最低检出浓度或范围方法来源1低浓度颗粒物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1.0mg/m3HJ836-20172总悬浮颗粒物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7μg/m3HJ1263-20223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0.07mg/m3(以碳计)HJ604-20174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0.07mg/m3(以碳计)HJ38-20175硫化氢《空气和废气检测分析方法》第三篇/第一章/十一(二)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第五篇/第四章/十(三)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0.001mg/m3国家环境环保总局第四版(增补版)(2003年)6厂界环境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7氨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0.005mg/m3HJ533-20098臭气浓度环境空气和废气臭气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20(无量纲)HJ1262-20229水温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温度计法)/GB/T13195-199110pH值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0.1(无量纲)HJ1147-202011化学需氧量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4mg/LHJ828-2017序号检测项目测定方法最低检出浓度或范围方法来源12氨氮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0.025mg/LHJ535-200913悬浮物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4mg/LGB/T11901-198914全盐量水质全盐量的测定重量法4mg/LHJ/T51-199915总磷钼酸铵分光光度法0.01mg/LGB/T11893-198916总氮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0.05mg/LHJ636-201217石油类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0.06mg/LHJ637-201818废水量水污染物排总量检测技术规范(流速仪法)/HJ/T92-20028.1.2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噪声监测分析方法见下表。表8.1-2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分析项目分析方法方法依据检出限单位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dB(A)8.2监测仪器8.2.1监测仪器监测仪器详见下表。表8.2-1废气监测仪器一览表仪器设备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编号仪器溯源有效期采样设备自动烟尘气测试仪3012H(新08代)SDZQYQ0492025/10/14大流量烟尘(气)测试仪YQ3000-DSDZQYQ1742025/10/14污染源真空箱采样器MH3051SDZQYQ169SDZQYQ170SDZQYQ172全自动烟气采样器MH3001SDZQYQ150SDZQYQ1512025/10/14恶臭采气桶ZJL-B10SSDZQYQ190恶臭气体采样桶JF-2023型SDZQYQ088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崂应2050型SDZQYQ051手持气象站JS30SDZQYQ0552025/10/14恶臭气体采样桶/SDZQYQ175真空箱采样器MH3051SDZQYQ084全自动大气/颗粒物采样器MH1200SDZQYQ1442025/10/14全自动颗粒物采样器MH1200-ASDZQYQ216SDZQYQ2172026/04/13真空箱气袋采样器JF-2022型SDZQYQ085SDZQYQ086SDZQYQ087不锈钢表层水温温度计/SDZQYQ0672025/10/14便携式pH计pHB-4SDZQYQ0782025/10/14多功能声级计AWA5688SDZQYQ1312025/10/14声校准器AWA6022ASDZQYQ1322025/10/14检测设备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AB265-SSDZQYQ0092025/10/14电子天平FA2004NSDZQYQ0772025/10/14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VU-1100BSDZQYQ0062026/10/14标准微晶COD消解器NAI-COD8W型SDZQYQ027红外分光测油仪HL-800SDZQYQ0052025/10/14气相色谱仪GC-8900SDZQYQ0022026/10/14可见分光光度计V-1100DBSDZQYQ0072026/10/14酸式滴定管(棕色)50mlSDZQDD0562027/05/088.3质量保证体系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排污单位自行检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的相关要求进行样品采集、保存、分析等,全程进行质量控制。1、参加本项目检测人员均持证上岗,检测仪器均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2、优先采用了国标、行标监测分析方法,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3、监测数据和检测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4、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5、声级计测量前加设防风罩,测量前后均经标准声源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满足要求。测试时无雨雪,无雷电,测量时风速小于5m/s,天气条件满足监测要求。6、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测试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的准确。9验收监测结果9.1生产工况山东助企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05月27日~28日对企业生产装置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厂内无组织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监测期间对各生产装置生产负荷记录进行查验,汇总情况见下表。表9.1-1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核查情况监测日期产品监测期间负荷设计负荷负荷比(%)2025-05-27聚乙烯、聚丙烯再生颗粒0.48(t/h.台)0.6(t/h.台)802025-05-28塑料制品1000件/h.台1250件/h.台80由上表可知,生产装置(设施)在监测期间的生产负荷均稳定在75%以上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能满足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况要求。9.2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9.2.1废气监测结果9.2.1.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表4.1-2排气筒1检测结果检测点位检测项目采样日期实测浓度(mg/m3)废气流量(Nm3/h)排放速率(kg/h)温度(℃)排气筒参数排气筒1进口颗粒物2025-05-27第一次8.912091.08×10-232.3Φ=0.3m第二次8.614301.23×10-233.6第三次8.714791.29×10-234.5平均值8.713731.19×10-233.52025-05-28第一次8.311909.88×10-338.9第二次8.510639.04×10-338.5第三次8.410729.00×10-337.4平均值8.411089.31×10-338.3排气筒1出口2025-05-27第一次2.55681.42×10-339.0Φ=0.2mH=15m第二次2.25691.25×10-338.0第三次2.45581.33×10-338.0平均值2.45651.36×10-338.32025-05-28第一次2.25571.23×10-340.0第二次2.35651.30×10-342.0第三次2.55551.39×10-343.0平均值2.35591.29×10-341.7备注环保设施:脉冲式布袋除尘表4.1-3排气筒2检测结果检测点位检测项目采样日期实测浓度(mg/m3)废气流量(Nm3/h)排放速率(kg/h)温度(℃)排气筒参数排气筒2进口颗粒物2025-05-27第一次8.213961.14×10-232.1Φ=0.3m第二次8.414131.19×10-232.1第三次8.214971.23×10-232.1平均值8.314351.19×10-232.12025-05-28第一次8.614151.22×10-232.1第二次8.426262.21×10-235.2第三次8.715301.33×10-237.4平均值8.618571.60×10-234.9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2025-05-27第一次13.013961.81×10-232.1第二次12.014131.70×10-232.1第三次11.614971.74×10-232.1平均值12.214351.75×10-232.12025-05-28第一次11.314151.60×10-232.1第二次11.026262.89×10-235.2第三次10.815301.65×10-237.4平均值11.018572.04×10-234.9排气筒2出口颗粒物2025-05-27第一次2.016283.26×10-333.0Φ=0.4mH=15m第二次2.217273.80×10-336.0第三次2.117723.72×10-338.0平均值2.117093.59×10-335.72025-05-28第一次2.114723.09×10-347.0第二次2.114803.11×10-344.0第三次2.314143.25×10-345.0平均值2.214553.20×10-345.3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2025-05-27第一次4.2316286.89×10-333.0第二次4.5617277.88×10-336.0第三次4.9717728.81×10-338.0平均值4.5917097.84×10-335.72025-05-28第一次4.7914727.05×10-347.0第二次4.5814806.78×10-344.0第三次4.2514146.01×10-345.0平均值4.5414556.61×10-345.3备注环保设施:喷淋+电辅焦油器表4.1-4排气筒3检测结果检测点位检测项目采样日期实测浓度(mg/m3)废气流量(Nm3/h)排放速率(kg/h)温度(℃)排气筒参数排气筒3进口氨2025-05-27第一次0.8613511.16×10-327.4Φ=0.3m第二次0.8114721.19×10-328.2第三次0.7615041.14×10-328.8平均值0.8114421.17×10-328.12025-05-28第一次0.885304.66×10-427.5第二次0.834563.78×10-427.7第三次0.854824.10×10-427.9平均值0.854894.16×10-427.7硫化氢2025-05-27第一次0.12313511.66×10-427.4第二次0.12514721.84×10-428.2第三次0.12315041.85×10-428.8平均值0.12414421.79×10-428.12025-05-28第一次0.1275306.73×10-527.5第二次0.1234565.61×10-527.7第三次0.1264826.07×10-527.9平均值0.1254896.11×10-527.7臭气浓度20(无量纲)2025-05-27第一次1514135127.4第二次1514147228.2第三次1514150428.8第四次1514//平均值/144228.12025-05-28第一次151453027.5第二次151445627.7第三次151448227.9第四次1514//平均值/48927.7排气筒3出口氨2025-05-27第一次0.309232.77×10-429.9Φ=0.2mH=15m第二次0.3613915.01×10-427.9第三次0.279082.45×10-428.4平均值0.3110743.33×10-428.72025-05-28第一次0.306271.88×10-426.8第二次0.336452.13×10-427.4第三次0.286541.83×10-427.4平均值0.306421.93×10-427.2硫化氢2025-05-27第一次0.0609235.54×10-529.9第二次0.05813918.08×10-527.9第三次0.0599085.36×10-528.4平均值0.05910746.34×10-528.72025-05-28第一次0.0596273.70×10-526.8第二次0.0586453.74×10-527.4第三次0.0596543.86×10-527.4平均值0.0596423.79×10-527.2臭气浓度20(无量纲)2025-05-27第一次112292329.9第二次1318139127.9第三次131890828.4第四次1122//平均值/107428.72025-05-28第一次112262726.8第二次112264527.4第三次85165427.4第四次1318//平均值/64227.2备注环保设施:喷淋塔本项目的排气筒1废气经过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外排废气量最大为13.56万m3/a,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142kg/h;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本项目的排气筒2废气经过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外排废气量最大为42.52万m3/a,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38kg/h;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7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881kg/h;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本项目的排气筒3废气经过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外排废气量最大为33.38万m3/a,外排废气中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5.01×10-4kg/h;外排废气中硫化氢放浓度最大值为0.06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8.08×10-5kg/h;9.2.1.2无组织废气排放检测结果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见下表。表9.2-6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检测项目采样日期检测频次检测点位检测结果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颗粒物(μg/m3)2025-05-271#上风向参照点5175425472#下风向检测点6897066633#下风向检测点7197567214#下风向检测点780777780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mg/m3)1#上风向参照点0.891.060.942#下风向检测点1.171.391.183#下风向检测点1.461.471.244#下风向检测点1.361.271.40颗粒物(μg/m3)2025-05-281#上风向参照点5425355662#下风向检测点7007486473#下风向检测点7137577594#下风向检测点821765784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mg/m3)1#上风向参照点1.061.160.932#下风向检测点1.391.341.593#下风向检测点1.441.581.474#下风向检测点1.541.401.30表4.1-6厂区内废气检测结果表检测项目采样日期检测频次检测点位检测结果(mg/m3)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2025-05-27厂区内1.151.371.242025-05-28厂区内1.411.341.56无组织废气排放检测气象参数见下表。表9.2-8无组织废气排放检测气象参数表采样日期采样频次气温(℃)气压(KPa)风速(m/s)风向(风向变化)总云/低云2025-05-27第一次28101.71.35/1第二次29100.91.25/1第三次29100.81.35/12025-05-28第一次23101.01.35/1第二次25100.81.25/1第三次27100.61.45/1验收监测期间,在本项目厂界上风向设置1个参照点位,下风向设置3个监控点位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经监测,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值为0.821mg/m3;厂界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值为1.58mg/m3,厂内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浓度最大值为1.56mg/m3。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9.2.2噪声监测结果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表9.2-9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检测结果dB(A)东厂界1#南厂界2#西厂界3#北厂界4#2025-05-27厂界噪声(昼间)57.2厂界噪声(夜间)44.72025-05-28厂界噪声(昼间)53.02025-05-28厂界噪声(夜间)/43.8//备注1、东厂界、西厂界、北厂界紧邻其他,不具备检测条件。2、天气:晴,风速:1.4m/s。经监测,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最大为57.2dB(A),厂界昼间噪声值最大为44.7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9.2.3废水监测结果检测点位检测项目采样日期检测结果(mg/L)123均值或检测范围废水排放口水温(℃)2025-05-2721.721.621.721.7pH(无量纲)7.317.297.287.28~7.31COD31303030氨氮0.2620.2530.2580.258SS6766全盐量514464498492总磷0.070.060.070.07总氮1.140.931.081.05石油类0.060.060.060.06废水量(m3/h)4.324.324.324.32水温(℃)2025-05-2823222222pH(无量纲)7.097.117.127.09~7.12COD31293030氨氮0.2530.2610.2540.256SS5766全盐量505470494490总磷0.070.080.060.07总氮1.031.121.041.06石油类0.060.060.060.06废水量(m3/h)4.324.324.324.32经监测,外排废水量为2755.7m3/a,外排废水中COD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0mg/L,排放量为0.0827t,外排废水中氨氮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262mg/L,排放量为0.00072t.9.2.4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本项目总量核算见下表。表9.2-12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计算废气点位项目污染物浓度(mg/L)排放速率(kg/h)排放量(万m3/a)时间(h/a)污染物年排放(t/a)允许排放量(t/a)排气筒1颗粒2.50.0014213.5624000.003408排气筒2颗粒2.30.003842.5224000.00912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4.970.0088113.5624000.021144合计颗粒////0.012528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021144废水点位项目污染物浓度(mg/L)废水排放量(m3/a)排放量(t/a)允许排放量(t/a)废水排放口COD302755.70.08270.145氨氮0.2622755.70.000720.0145根据郯环审[2020]11号《关于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3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根据《郯城县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TCZL(2020)22号)的要求,该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145吨/年、0.0145吨/年,废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0.0827吨/年,氨氮排放量为0.000727吨/年,满足环评要求。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量为0.012528吨/年,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量为0.021144吨/年。10环境管理检查10.1环保管理机构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环境管理由公司专人负责监督,负责工程环境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巡检环境影响情况,及时处理环境问题,并进行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宣传工作。10.2施工期环境管理本项目已建成不涉及施工期环境管理。10.3运行期环境管理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具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环保应急预案,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配备相应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国家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制订和贯彻环保管理制度,监控本工程的主要污染,对各部门、操作岗位进行环境保护监督和考核。10.4社会环境影响情况调查经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及试运行期间未发生扰民和公众投诉意见。10.5环境管理情况分析建设单位和运行单位设置了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并且正常履行了环境职责,运行初期的检测工作也已经完成,后续检测计划按周期正常进行。11验收监测结论与结果本项目位于郯城经济开发区顺亿路18号,与环评及批复建设地点一致,项目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情况基本符合“三同时”验收要求。本项目建设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2025年05月27日~2025年05月28日对临沂新地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300万件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检测,验收检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体工程一期建设情况及验收检测结果如下:11.1检测结果11.1.1废气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的排气筒1废气经过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外排废气量最大为13.56万m3/a,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142kg/h;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本项目的排气筒2废气经过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外排废气量最大为42.52万m3/a,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38kg/h;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7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881kg/h;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本项目的排气筒3废气经过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外排废气量最大为33.38万m3/a,外排废气中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5.01×10-4kg/h;外排废气中硫化氢放浓度最大值为0.06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8.08×10-5kg/h;2、无组织废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