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311-330683-04-01-161624
项目名称
谷来镇乐龄中心建设工程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多合一)
已办结
2024-09-09 17:46:05.0
******************

嵊州市水利水电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已办结
2024-08-21 17:21:01.0
嵊水电【2024】107号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已办结
2024-06-18 16:05:11.0
嵊发改中投〔2024〕106 号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
已办结
2024-07-16 16:23:18.0
3306830683202400036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已办结
2024-04-17 09:46:27.0
嵊发改中投〔2024〕72号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已办结
2025-08-20 16:23:44.0
嵊建消备抽字[2025]第0066号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已办结
2024-01-19 15:50:14.0
嵊发改中投〔2024〕9号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已办结
2024-07-09 15:02:28.0
地字第3306832024YG0062499号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审核
已办结
2024-06-13 16:59:55.0
(2024)绍规划资源否字06831011号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4-07-11 11:18:20.0
建字第3306832024GG0151487号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已办结
2024-04-08 09:26:49.0
嵊发改中投〔2024〕60号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审核
已办结
2024-06-07 12:22:01.0
用字第3306832024XS0034482号

0嵊州市水利水电局文件嵊水电〔2024〕107号关于同意小舜江建设一座人行桥和一座堰坝的涉水批复谷来镇人民政府:你单位关于《小舜江(二村段)美丽河湖建设工程----在小舜江建设一座人行桥和一座堰坝的涉水申请》收悉,经相关人员现场踏勘,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谷来镇人民政府实施小舜江(二村段)美丽河湖建设工程----在小舜江建设一座人行桥和一座堰坝。小舜江(二村段)美丽河湖建设工程涉及小舜江。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条例》(2019)及《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曹娥江、浦阳江及绍兴市区重要水域的通知》(绍政发〔2007〕30号)文件精神和《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发布实施嵊州市重要水域划定成果的批复》(嵊政批〔2021〕30号)文件精神,涉及水域为非重要水域。二、人行桥工程建设永久占用水域面积12.8平方米,涉及小舜江护岸,桥墩位于河道两侧堤防背水坡(经纬度:左桥墩120.63436,29.69179;右桥墩120.63455,29.69206),应采取功能补救措施工程(人行桥建设后不得影响小舜江防洪及其它相关功能)。三、堰坝汀步工程建设占用水域容积16.32立方米(经纬度:—1—0120.63431,29.69283),应通过堰坝上下游清淤提供250立方米水域补偿,以满足水域占补平衡要求。汀步设置后雍高32厘米,雍水长度为35米,堰址及以上堤段安全超高不足,需在堰坝及上游50米范围内设置砼防浪墙。四、施工前须提前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并接收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工程若安排在汛期施工,应编制度汛方案报水行政水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小舜江(二村段)美丽河湖建设工程——人行桥、1#堰坝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规范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序,以确保工程工程质量、水利设施和汛期施工的安全。五、建设单位须按审批的图纸施工并加强期间的管理,严禁将建筑垃圾及泥浆水等废弃物排入河道,保证下游水质达到相关标准。六、工程完工验收时,须有水利部门派员参与。建设单位应当在验收通过后15日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补偿水域工程的图纸和其他档案资料。七、涉及相关部门手续,请自行办理。嵊州市水利水电局2024年8月13日抄送:规建科、水政水资源科、防御科、水政管理中心嵊州市水利水电局办公室2024年8月13日印发—2—公FFFFF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嵊发改中投〔2024〕106号关于嵊州市谷来镇乐龄中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报告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华越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嵊州市谷来镇乐龄中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一、建设地点:嵊州市。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嵊州市谷来镇谷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旁,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乐龄中心主体楼建设、办公楼及辅助用房改造为爱心食堂、助浴间等功能性用房、停车位建造。新建主体楼建筑面积941.7平方米,占地面积510.27平方米,共2层;改造辅助用房197.84平方米,共1层;改造爱心食堂172平方米;建造停车位13个。三、概算投资:574.2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1—公FFFFF四、建设工期:6个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附:嵊州市谷来镇乐龄中心建设工程概算核定表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6月18日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抄送: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4年6月18日印发项目代码:2311-330683-04-01-161624—2—公FFFFF嵊州市谷来镇乐龄中心建设工程概算核定表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金额(万元)一工程费用506.261建筑工程费312.932安装工程费67.263设备设施购置费126.07二工程建设其它费用51.251建设管理费33.592可行性研究费2.503设计费10.954节能评估费0.415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3.046工程保险费0.76三预备费16.73四项目概算总投资574.24—3—公FFFFF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嵊发改中投〔2024〕72号关于调整谷来镇乐龄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的批复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报告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谷来镇乐龄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批复如下:原建设内容调整为“主要有乐龄中心主体楼建设、辅助用房改造、爱心食堂改造、停车位建造。新建主体楼建筑面积940平方米,共2层;改造辅助用房370平方米,共2层;改造爱心食堂230平方米;建造停车位14个。”原嵊发改中投〔2024〕60号“关于谷来镇乐龄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其他内容不变。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下一步工作完成后报我局审-1-公FFFFF批。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4月16日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抄送: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局。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4年4月16日印发项目代码:2311-330683-04-01-161624-2-0(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嵊建消备字[2025]第0066号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你单位2025年8月20日申报了嵊州市谷来镇乐龄中心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该工程于2025年4月6日经你单位自行组织消防验收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备案材料齐全,依法核发备案凭证。本工程如需改建、扩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和用途变更),应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注:项目未抽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印章)建设单位签收:年月日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公FFFF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嵊发改中投〔2024〕9号关于谷来镇乐龄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F报告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绍兴市工业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谷来镇乐龄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必要性:该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丰富老年人文体休闲生活,也有助于进一步满足全镇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二、建设地址:嵊州市谷来镇。三、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700平方米,主要包括乐龄中-1-公FFFFF心主体楼建设、辅助用房改造、连廊建设、停车位建造等。新建主体楼建筑面积840平方米,共2层;改造辅助用房370平方米,共2层;建设连廊105平方米;建造停车位12个。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四、估算投资:600万元。五、建设工期:6个月。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下一步工作完成后报我局审批。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月19日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抄送: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4年1月19日印发项目代码:2311-330683-04-01-161624-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用地单位项目名称批准用地机关批准用地文号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用途建设规模土地取得方式附图及附件名称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A·”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嵊州市谷来镇乐龄中心建设工程嵊州市人民政府嵊自然规划[2024]064号3306832024YG0062499嵊州市谷来镇文卫路43号2621平方米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新建乐龄中心建筑面积941.68平方米,共2层;划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附件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07月09日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补正(更正)告知书编号: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你(单位)于2024年06月06日提出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材料已收到。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四十八条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法规的具体法条或国家规范的具体条文见以下第4项),你的申请缺少下列材料或存在以下问题,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更正),并重新送交审查。无正当理由不补正(更正)或逾期不补正(更正)的,视为撤回申请;补正(更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行政许可机关存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附图及附件名称52一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嵊州市谷来镇乐龄中心建设工程嵊州市谷来镇文卫路43号新建乐龄中心建筑面积941.68平方米,共23306832024GG0151487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附件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07月11日公FFFF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嵊发改中投〔2024〕60号关于谷来镇乐龄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报告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绍兴市工业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F公司编制的谷来镇乐龄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批复如下:一、建设地址:嵊州市谷来镇。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乐龄中心主体楼建设、辅助用房改造、连廊建设、停车位建造。新建主体楼建筑面积840平方米,共2层;改造辅助用房370平方米,共2层;建设连廊105平方米;建造停车位12个。三、估算投资:60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四、建设工期:6个月。-1-公FFFFF五、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和原材料采购等,采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六、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住宅全装修相关内容和要求,按照《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嵊政办发〔2021〕75号)、《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绍市建设〔2021〕1号)、《嵊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相关要求执行,本条款由建设局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下一步工作完成后报我局审批。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4月3日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抄送: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4年4月3日印发项目代码:2311-330683-04-01-161624-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核发此书。核发机关日期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建设依据项目拟选位置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拟建设规模附图及附件名称遵守事项一、本书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三、本书所需附图及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谷来镇乐龄中心建设工程2311-330683-04-01-161624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嵊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嵊州市谷来镇文卫路43号3306832024XS0034482总:0.2621公顷拟新建一幢二层乐龄中心,新建建筑面积941.7平方米。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附图、附件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06月07日法定凭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