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米达么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米达么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米达么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华能澜沧江(漾濞)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县鸡街乡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17日(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丽琴
联系电话:13529183855

米达么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米达么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5年08月20日,华能澜沧江(漾濞)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要求,组织召开了米达么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成员由建设单位(华能澜沧江(漾濞)新能源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云南蓝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中佰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及总承包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行业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对米达么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听取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验收调查单位关于米达么光伏发电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以及环评、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补充说明,经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1、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名称:米达么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华能澜沧江(漾濞)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县鸡街乡,场址地理坐标位于东经99°58'01.2103"-100°00'19.3291",北纬25°16'25.1391"-25°18'52.1558"之间,海拔高程在1272m~1903m之间。场址中心距离漾濞县城直线距离约39.0km。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额定容量46MW,直流侧装机56.89684MWp,交流侧装机45.76MW。本工程交流侧装机为46MW,全部采用715WpHJT电池组件,共有21个发电子阵,由6台1600kVA箱变、4台2000kVA箱变、7台2350kVA箱变、4台3200kVA箱变进行升压。1.6MW光伏方阵包含5个320kW发电单元、2.0MW光伏方阵包含6个320kW发电单元、2.35MW光伏方阵包含7个320kW发电单元、3.2MW光伏方阵包含10个320kW发电单元。本项目运营期25年内的年平均上网电量为7602.78万kWh,平均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336.24h。本项目采用容量为715Wp的HJT双面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倾角运行方式,光伏阵列面倾角采用24°,并网逆变器选择320kW组串式逆变器;本工程用容量为715Wp,光伏组件79576块、320kW组串式逆变器143台。米达么光伏发电项目以2回35kV集电线路(长度约2×11km)接入阿里郎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经阿里郎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至麦地变的1回220kV线路送出。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项目于2024年11月8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4年12月16日,已取得《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林许准(大)〔2024〕216号);2024年12月24日,已取得《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米达么光伏发电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云林许准(大)〔2024〕222号)。华能澜沧江(漾濞)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贵州天宝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米达么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并于2025年2月5日获得《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关于米达么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环审〔2025〕3-1号)。项目于2025年2月开工,2025年5月完工施工,目前处于试运营中。项目自开工建设至投入试运行期间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及相关投诉,无环境纠纷记录,未对环境造成大的不良影响。3、投资情况本项目环评阶段工程总投资为18893.75万元,环保投资约226万元,占总投资的1.196%;实际总工程投资18328.29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210万元,占总投资的1.15%。4、验收范围本次验收主要针对米达么光伏发电项目环评及批复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运行情况进行验收。二、工程变动情况验收阶段,项目光伏发电阵列、逆变器、箱式变压器、事故油池等发生一定变动,具体见下表。表4-1环评和验收阶段项目建设内容变化情况一览表类别工程名称环评建设内容实际建成情况变化情况主体工程光伏发电系统光伏组件1、本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为43.8MW,全场共布置20个光伏发电方阵,采用75544块720Wp单晶硅双面电池组件。20个光伏发电方阵由3个1.6MW光伏方阵、6个1.8MW光伏方阵、5个2.1MW光伏方阵、6个3.0MW光伏方阵组成。1、本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为46MW,全场共布置21个光伏发电方阵,采用79576块715Wp单晶硅双面电池组件。21个光伏发电方阵由6个1.6MW光伏方阵、4个2.0MW光伏方阵、7个2.35MW光伏方阵、4个3.2MW光伏方阵组成。工程总规模,光伏方阵数量、组成,电池组件数量及规模均有变化2、光伏支架由28块单晶硅光伏组件组成一个支架单元。采用2×14块组件竖向布置,通过直2、光伏支架由28块单晶硅光伏组件组成一个支架单元。采用2×14块组件竖向布与环评一致埋电缆连接各个区块。支架倾角为24°,光伏组件最小离地高度2.5m,高于最高水位0.6米,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米,行间距大于6.5米。置,通过直埋电缆连接各个区块。支架倾角为24°,光伏组件最小离地高度2.5m,高于最高水位0.6米,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米,行间距大于6.5米。逆变器光伏场区设置146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就近安装在组件支架的桩身上,无需逆变器基础。光伏场区设置143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就近安装在组件支架的桩身上,无需逆变器基础。逆变器规模和数量发生一定变化,其他一致。箱式变压器光伏场区每个方阵设置35kV箱式变压器一台,共20台,其中1600kVA箱变3台,1800kVA箱式变压器6台,21000kVA箱式变压器5台,3000kVA箱式变压器6台。箱变为油浸式变压器。光伏场区每个方阵设置35kV箱式变压器一台,共21台,其中1600kVA箱变6台,2000kVA箱式变压器4台,2350kVA箱式变压器7台,3200kVA箱式变压器4台。箱变为油浸式变压器。箱变数量及规模均发生变化,其他基本一致。集电线路本工程35kV集电线路拟采用直埋电缆+架空线路的方式,通过35kV集电线路在场区内汇集后,与光伏场区至升压站配套送出工程连接,接入阿里郎22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新建35kV集电线路地埋线路长度7.2km,架空线路长度3.6km,共设置铁塔10基。其中架空线路由北至南架设,起于15#方阵东侧1#塔至12#方阵东侧2#塔,继续往南行线至9#方阵南侧3#塔,继续往南行线至4#塔、5#塔,继续往西行线至南片区连接至6#方阵东侧7#塔,继续往西南行线贯穿6#方阵至8#塔,继续贯穿3#方阵至9#塔及10#塔。本工程光伏电站集电线路采用35kV电压等级接入阿里郎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场区内的线路选用电缆直埋敷设和架空路线相结合。组串式逆变器出线电缆在箱变低压侧汇流,然后经升压至35kV,箱变高压侧形成联合单元接线,各联合单元通过1回35kV电缆送至新建220kV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本工程集电线路回路数共2回,采用电缆埋地结合架空的敷设方式,直埋集电线路电缆总长度为9.195km,架空路径总长度为3.5km。集电线路长度、塔基编码有一定差异,其他基本一致。其中地埋线路由13#、14#、15#、16#、17#、18#、19#、20#方阵箱变汇集由南至北、由东至西行线至1#塔上塔,12#箱变接至2#塔上塔。7#、8#、9#、10#、11#箱变接至3#塔上塔,4#、5#、6#箱变接至8#塔上塔,1#、2#、3#箱变接至9#塔上塔。由10#塔与光伏场区至升压站配套送出工程连接。1回含1#、2#、3#、4#、5#、6#、9#、10#、11#方阵,上塔点包括:分界塔、AB8、AB2号塔。2回含7#、8#、12#、13#、14#、15#、16#、17#、18#、19#、20#、21#方阵,上塔点包括:AB3、AB1、A1号塔。辅助道路工程道路工程包括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场址场内新建道路总长道路工程包括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改扩建道路约长长度发生变化,其工程约0.6km。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标准为路基宽4.5m,路面宽4m,最大纵坡度不超过16%,横向坡度为2%,路面全部采用15cm山皮石面层,道路边沟采用C20混凝土排水沟。9.898km,新建场内检修道路长约1.583km。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标准为路基宽4.5m,路面宽4m,最大纵坡度不超过16%,横向坡度为2%,路面全部采用15cm泥结碎石面层,道路边沟采用C20混凝土排水沟。他基本一致。围栏工程沿各光伏场区阵列外侧设置钢丝网片围栏,钢丝网片3.0m×1.7m,立柱间距3m,围栅高度1.8m。与光伏板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m,总长约33.6km,根据光伏区地块分布情况分区域设置围栏并相应设置出入口。沿各光伏场区阵列外侧设置钢丝网片围栏,钢丝网片3.0m×1.7m,立柱间距3m,围栅高度1.8m。与光伏板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m,总长约26.61km,根据光伏区地块分布情况分区域设置围栏并相应设置出入口。围栏总长度减少6.99km,其他与环评一致。依托工程阿里郎220kV升压站生产设施、生活设施及环保设施运营期依托阿里郎220kV升压站主变压器、220kV配电装置、无功补偿装置、出线构架、35kV配电室等电气及生产设施,综合楼、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回用水池、事故油池、垃圾桶、危废暂存间等生活设施及环保设施。依托阿里郎220kV升压站主变压器、220kV配电装置、无功补偿装置、出线构架、35kV配电室等电气及生产设施,综合楼、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回用水池、事故油池、垃圾桶、危废暂存间等生活设施及环保设施。阿里郎220kV升压站已建成试运营中。与环评一致。与《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号)对照,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的情况,根据验收阶段复核结果,项目实际用地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未新增环境保护目标,故可将变动情况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1、废气施工期:项目在施工中主要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开挖、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对运输车辆,采取相应的遮盖,材料堆放于仓库内、对临时露天堆放和裸露场地进行覆盖扬尘网,防止风力起尘。对运输道路等适当采取洒水降尘,将施工扬尘降至最低。运营期: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废气污染。2、废水施工期: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生活清洗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无废水外排。项目已无施工遗留痕迹,施工期未发生废水污染投诉事件,施工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光伏电池板清洗采用人工+抹布带水擦拭的方式,清洗废水产生量不大,主要含有SS,不含其它有害污染物。该部分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的浇灌用水,不外排。3、噪声施工期: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场外道路拓宽修整、场内道路修建、场地平整、基础开挖;工程施工采用了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未施工,有效防止了噪声污染。施工期已结束,验收调查期间,未接到有关施工期噪声扰民投诉。运营期: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电站设备运行噪声,主要为电站箱式变压器和逆变器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项目逆变器及箱式变压器相对分散,且箱式变压器设置于箱变房内,逆变器设置于逆变器箱内,进行密封隔声。通过采取密封隔声降噪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小噪声源强。4、固体废物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建筑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为主。根据查阅资料及调查走访,本项目挖填平衡,项目土石方全部回用,无废弃土石方产生。建筑垃圾可回用部分已全部回用,不可回用的已运至政府指定地点。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居民生活垃圾处置点。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现工程区域存在土石弃渣和生活垃圾问题。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旧的光伏组件、废逆变器、废电气元件及废油。对于损坏更换的电池组件以及光伏电池组件使用寿命到期后更换下来的电池组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本项目所用单晶硅电池组件不属于危险废物,最终由厂家回收处理;项目光伏区逆变器运营期有损坏需要更换,产生的废旧逆变器,属于一般固废。本项目废逆变器依托阿里郎220kV升压站内专门的贮存室存储,由厂家回收处理;项目集电线路等检修产生的废旧电气元件,主要以铝、铜、铁等一般金属为主,由建设单位回收后外售废品回收机构;项目场内箱式变压器检修、更换以及发生事故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废油属于危废,编号HW08。项目内不设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油采用油桶收集,依托阿里郎220kV升压站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5、生态调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及现场调查,工程基本落实了环评提出的生态影响控制措施,未发生超范围占地等行为,未发生大面积平整和大面积开挖施工,也未发现砍伐或破坏或压覆植被的痕迹。项目除桩基、箱变用地范围植被被清除外,其余光伏板下方植被依然为原有植被,同时在植被较差区域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光伏板不会出现完全遮阳现象,伴随太阳的自转,植被仍可得到一定时间进行光合作用,项目实际建设未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工地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洒水抑尘等措施等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减轻了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环保宣传,督促员工做好环保工作,遵守相关法规,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经过现场调查走访,本项目施工期不存在污染投诉和噪声扰民现象。运营期:建设单位设专职环境保护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国家法规、条例等的贯彻执行情况,制订和贯彻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监控项目的主要污染,对各部门、操作岗位进行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巡检,及时处理环境问题,并进行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宣传工作,从管理上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四、环保设施验收监测情况验收调查期间,建设单位委托中佰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2、13日对该项目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本次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现场监测,本项目运营期间,光伏场区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的要求,场区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经调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运营期声环境均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六、验收结论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八条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表1项目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照分析一览表不符合验收的九条情形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验收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本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与项目同时使用。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本项目实际与环评报告表中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防治污染措施、防止生态破坏措施一致。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敏感区,施工临时占地和光伏阵列区已进行植被恢复,未造成重大生态破坏。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本项目不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需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本项目不涉及分期建设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本项目建设单位不涉及处罚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本项目验收基础资料完整,验收结论明确、合理。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无上所述,本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提出验收不合格的情形。米达么光伏发电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七、后续要求1、运营期定期检查各箱变、事故油池储存设施,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同时按相关要求做好废矿物油收集、转移处置工作;2、加强光伏场区的植被管护抚育,保障成活率,如发现枯死应及时进行补植补种;3、预留出后期服务期结束后光伏组件、电气设备拆除和生态恢复治理等经费,确保服务期结束后满足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八、验收人员信息验收人员信息见附件:详见“米达么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成员名单”华能澜沧江(漾濞)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08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