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公路局-玉城街道金鸡一路2号一层7-9间

玉环市

公路局-玉城街道金鸡一路2号一层7-9间 A3310211100202500002376

起始价:¥55700.00元/年
评估价:¥55700.00元/年
保证金:¥11140.00元

限时竞价:5分钟
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2025/09/11 10:00:00
加价幅度:500.00元/年
挂牌开始时间:2025/08/22 10:00:00
竞价方式:连续报价
挂牌截止时间:2025/09/12 10:00:00
交易服务费:无
标的位置:
保留价:否

基本信息
出让公告
网挂规则
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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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记录

标的编号
A3310211100202500002376
标的名称
公路局-玉城街道金鸡一路2号一层7-9间
竞价方式
连续报价

标的位置

限时竞价
5 分钟

起始价
55700.00 元/年
评估价
55700.00 元/年
加价幅度
500.00 元/年

保证金
11140.00 元
交易服务费

保留价


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5/09/11 10:00:00
挂牌开始时间
2025/08/22 10:00: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5/09/12 10:00:00

标的概况
玉城街道金鸡一路2号一层7-9间,约93.4平方;年租金55700元;保证金11140元;出租用途:商业(除娱乐业、宠物店、花店、明火餐饮);租赁期限:三年;房产权属:无证;相关消防安全手续需承租户自行办理。

竞买人资格条件


转让事项说明
一、本次竞价的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面积为准,面积的多少不影响本次竞拍的成交价款,也不存在多退少补的问题。二、买受人在竞得该标的后,经营期间不得转租他人。三、竞买结果公示期满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在三天内付清第一年度租金和年租金总额20%的租赁保证金,租金和租赁保证金汇入委托书人指定帐户: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玉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1000211636061,并与委托人签订《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房产租赁合同》。买受人如反悔违约,不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房产租赁合同》或未按约定期限支付成交款的,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支付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拍卖的价格低于原拍卖价格的差额。 四、竞拍标的物租金起算时间以租赁合同上的时间为准,不受买受人任何证照是否取得行政许可的影响。租赁期限三年,三年租金不变。房租每一年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付款时间于前一年使用期限届满的前一个月支付。 五、标的物的交付时间以《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房产租赁合同》上的交付时间为准. 若原承租人无理不予搬迁,委托人即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强制搬迁的,标的物交付时间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因诉讼及执行所延误的时间,不属于委托人和拍卖人违约且不承担责任,租赁合同期顺延自房屋交付之日开始计算。甲方迟延交付房屋两个月以上的,乙方可选择解除合同也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如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自迟延交付房屋两个月后起计算逾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年租金总额的20%,甲方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如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本合同年租金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已向乙方收取的款项。 六、凡是从事“九小”服务行业的,应当向当地政府进行报备。

下载出让文件

标的--转让事项说明.doc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doc
#审批表扫描件#八月代管.pdf
公路局金鸡一路2号7-9间挂拍.png

市国投集团管理——卫生道路运输等单位共16处门面房租赁网拍

受有关单位委托,将于 2025年8月22日10时 至 2025年9月12日10时 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起拍价
保证金

1
卫生局-玉城街道珠城东路28号南起第3-4间
59700.00元/年
11940.00元

2
卫生局-玉城街道珠城东路28号南起第5-6间
127000.00元/年
25400.00元

3
卫生局-玉城街道珠城东路28号南起第7-8间
70560.00元/年
14200.00元

4
道路运输局-玉城街道广陵路126号北面西起第10-11间
117500.00元/年
23500.00元

5
商务局-玉城街道珠城东路15-4东起第1间
50400.00元/年
10800.00元

6
商务局-玉城街道城中路33号粮食大厦东面北起第2间
27000.00元/年
5400.00元

7
商务局-玉城街道珠城东路原商务局宿舍底层1间
50000.00元/年
10000.00元

8
文广新-玉城街道珠城东路14号西起第7间
69000.00元/年
13800.00元

9
工商局-玉城街道广陵路97号朝北东起第10间
25000.00元/年
5000.00元

10
公路局-玉城街道金鸡一路2号一层1-3间
51800.00元/年
10360.00元

11
公路局-玉城街道金鸡一路2号一层4-6间
56700.00元/年
11340.00元

12
公路局-玉城街道金鸡一路2号一层7-9间
55700.00元/年
11140.00元

13
公路局-玉城街道城中路45号南面东起第1-6间
195000.00元/年
39000.00元

14
公路局-玉城街道城中路45号东面南起第4-6间
152400.00元/年
30480.00元

15
林特局-玉城街道县前路71号北起第2间
46000.00元/年
9200.00元

16
海洋与渔业局-玉城街道珠城西路5号东起第9-10间
30000.00元/年
6000.00元

二、交易对象:
愿在租金起始价及以上受让本次交易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交易方式:
交易采用在线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统一安排场所,报名资料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自行登录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价。
 
四、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9月11日10时。    即日起接受咨询。意向受让方须按规定在线办理报名手续,并以注册用户本人名义支付交易保证金。网上转账(不接受现金或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缴纳,须保证足额资金在报名截止前到账(以网站载明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其它: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方式:18072521186
监督部门:玉环市机关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6-87238677
系统服务咨询电话:0576-87130875
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yuhuan.hibidding.com/ (进网证—国有产权交易,查看公告信息)
竞买操作手册:https://yuhuan.hibidding.com/cqjy/jmr/jump?num=1
竞买人账号注册:https://yuhuan.hibidding.com/cqjy/register/entRegisterInfo
 
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8月21日
 
 
 

玉环市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交易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交易项目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进行的网络竞价交易行为,依据《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17】15号)和《玉环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玉政发【2014】2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等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市交易中心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组织实施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会团体和工程指挥部房产出租项目交易,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网络竞价,是指交易公告信息发布后,由竞买人登录市交易中心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本细则要求进行的竞价。
本细则所称的竞买人,是指根据交易方案要求,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
本细则所称的经纪人,是指受出让方委托办理行政事业等单位产权交易项目网络竞价交易的单位。
本细则所称的出让人,是指标的物的有权处置单位。

第二章 流 程

第四条 公告信息的发布
出让人应在规定的媒体和市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交易公告信息。首次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再次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告期间,意向竞买人须通过市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相关交易信息及资料。
公告期间,标的物信息发生变化的,出让人应按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涉及竞买人资格、出租用途要求、租赁期限等影响交易价格的重大变动,补充公告的公告期不少于原公告期。
第五条 竞买申请人注册
竞买申请人须在系统完成账户注册并进行实名验证。
第六条 竞买申请人报名
竞买申请人在公告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在系统内提交竞买申请等相关资料及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如特殊项目需要资格审查的,则由出让人或经纪人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
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仅支持银行电汇、网银转账二种支付方式。竞买人凭订单号通过系统向指定银行帐号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订单流水号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并在确认竞买保证金一次性按时足额到帐后,赋予与订单流水号对应竞买人的竞买资格。
第七条 竞买人竞价
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通过系统进行自由报价、限时竞价及委托报价。
第八条 竞价结果公示
竞价结束后,市交易中心须在中心网站对竞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同时,由市交易中心向竞得人发放《成交资格通知书》。
第九条 竞买保证金退转
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竞买结果公示期满后,竞得人须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交清租金,然后签订《玉环市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和《承租户安全责任书》等。市交易中心将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第三章 竞价规则

第十条 网上挂牌期间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网上挂牌交易起止时间以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公布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第十一条 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符合要求的报价,系统即时公布。网上报价及限时竞价的基本规则为:
(一)增价方式报价;
(二)一个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三)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四)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第十二条 竞买人报价一经提交即被系统记录视为有效报价,不可撤回。
第十三条 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自动转为网上限时竞价。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为:
(一)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开始限时竞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一个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
(二)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标的的最终报价。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
(三)系统及时显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
第十四条 竞买人可自愿选择系统提供的自动委托报价功能进行自动委托报价。竞买人委托系统自动报价是须设定委托的最高限价。系统自动报价的最高价格不超过竞买人委托的最高限价。竞买人可随时撤销自动报价委托,改为手动出价。
在有优先权人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可以进行行权操作。优先权人可以与普通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没有更高出价,该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多优先权人的情况下同等价格只能行权一次。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交易中心应中止或终止网络竞价:
(一)市交易中心竞价系统故障或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二)在市交易中心场内交易,出现网络、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的,致使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短时间内可完全恢复的,继续竞价,以中止时系统记录的最高有效报价作为继续竞价的起始价。
2.短时间内无法完全恢复的,由现场工作人员宣布处理方式。
(三)司法行政机关或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中止或终止网络竞价的;
(四)市交易中心认为应当中止或终止网络竞价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网络竞价中止后需另行安排竞价时间的或网络竞价终止的,市交易中心将在中心网站发布相关公告信息。市交易中心在中心网站发布相关公告后,竞买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与竞价的,市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竞买申请人及竞买人应自行承担参与网络竞价交易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以下情况,竞买申请人及竞买人应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出让人及市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竞买申请人未按公告及交易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
(二)竞买申请人的网络竞价专用账号、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
(三)竞买人因自身网络、设备故障及操作不当无法正常竞价的。
第十八条 竞买人认为在交易过程和交易结果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按相关文件规定向各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第十九条 竞价结束后,结果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有关部门查处,不合规范的中止或终止项目交易后重新启动竞价程序。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网络竞价交易接受玉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从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国有企业房产出租参照本细则实行。

暂时没有报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